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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家世考
范仲淹家世考

作者: 李裕民來源: 《范仲淹研究文集》(5),北京大學出版社

范仲淹(989—1052)這位舉世聞名的人物,是我國歷史上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從大的方面看,影響到古今中外,從小的方面說,他影響了整個范氏家族。為什么會出現(xiàn)范仲淹這樣一位歷史人物?為什么范氏家族能重新興旺?原因不外乎環(huán)境、家庭以及個人等因素。這里,只想探討一下他的家世,從這一角度回答上述問題。所考家世,上溯高祖,下至子孫?,F(xiàn)今傳世的范氏家譜,與中國各家譜一樣,有一個重大缺陷,即重視男人,輕視婦女,妻僅錄其姓,女不入譜。本文則力糾此弊,以更全面考察一個家族,了解他們的婚姻觀,以及遺傳諸問題。范仲淹及其四子,《宋史》有傳,本文只記其生卒、字、是否進士,最高官、謚、著作幾項。

一、范仲淹的高、曾、祖三代

1.范仲淹的高祖范隋

范隋本為幽州人。唐末任幽州良鄉(xiāng)主簿,咸通二年(661)六月十二日加柱國,有賜誥。十一年(870)四月十一日任處州麗水縣丞,因中原大亂,不能歸故里,遂定居于吳。富弼《范仲淹墓志銘》云:“唐末為幽州良鄉(xiāng)主簿,遭亂,奔兩浙,家于蘇之吳縣。”按唐末中原大亂,幽州比中原處境還好一些,為什么不向北跑,而向南穿越多災多難的中原往南方跑呢?墓志缺載任處州麗水縣丞事,致有此誤。

范隋生二子:夢齡、夢均。

2.范仲淹的曾祖范夢齡

范夢齡,隋的長子。任吳越國中吳軍節(jié)度判官。③慶歷三年(1043),以范仲淹為參知政事,追贈太子太保,第二年贈太保,后以范純仁為宰相,追贈太師、徐國公。娶陳氏,追封徐國太夫人。生五子:禹謨、浩謨、光謨、贊時、侯謨。

3.范仲淹的祖父范贊時

范贊時,夢齡第四子。九歲童子出身,歷官朝散大夫、檢校少府少監(jiān)、秘書監(jiān)。著有《資談錄》六十卷。慶歷三年(1043),以范仲淹為參知政事,追贈太子太傅,第二年贈太傅,后以范純仁為同知樞密院事,追贈太師、曹國公。元符三年追贈唐國公。

娶陳氏,先后追封許國太夫人、韓國太夫人。蘇轍為作追贈范純仁曾祖、曾祖母誥。

生四子:堅、垌、墉、塤。

二、范仲淹的父母親

1、父親范墉

范墉(?一990),贊時第三子。宋任武寧軍(徐州)節(jié)度掌書記,卒于任。慶歷四年(1044)贈太師,后贈蘇國公、周國公。

2.范墉前妻陳氏

陳氏,后追封為越國、楚國、周國太夫人。蘇轍為作贈楚國太夫人誥詞,稱其“徽柔靖恭,信順慈孝”。生四子:仲溫、磁。二子早卒,未名。

3.范仲淹生母謝氏

謝氏(?一1026),生下范仲淹的第二年,范墉便去世了,守了兩年喪后,帶著仲淹改嫁朱文翰。范仲淹當官后,迎回奉養(yǎng),天圣四年(1026)去世,葬于洛陽。曾封吳國夫人,后封秦國太夫人。

謝氏的身份是妻還是妾,她為什么要改嫁?李叢昕《范仲淹身世祖籍與出生地點考》作了一番考證,提出了新的觀點。初看覺得很新鮮,理由似乎蠻充分,當我逐一查對時,發(fā)現(xiàn)每一條理由都有問題,他的觀點很難成立。下面具體討論一下他的觀點和理由。

其一,李叢昕認為她是妾不是妻,列舉了幾條理由,茲逐條分析如下:

1.有的家譜不說“繼娶”而說“再娶”謝氏,這是一個“含混不清、捉摸不定的字眼”,“耐人尋味”。換言之,用“再娶”這個字眼就隱含著可能是妾的意思。按:李叢昕的理解是不正確的,“繼娶”與“再娶”意思完全相同,歐陽修先后娶了三位妻子,都是名門女子,蘇軾為他作的《神道碑》中說:“初娶胥氏,即翰林學士偃之女。再娶楊氏,集賢殿學士大雅之女。后娶薛氏,資政殿學士簡肅公奎之女?!边@里,很清楚,由“初娶”到“再娶”再到“后娶”,就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之意,三次所娶全是高官之女,絕無當妾的可能。再舉一例,畢仲游(1047一1121)為畢從古(1052—1059)作的《行狀》說:“先娶梅氏,故侍讀學士梅詢之女,封永嘉郡君。再娶陳氏,故相陳堯叟之孫,封馮翊縣君。”這里再娶的對象是宰相的孫女,又有封號,絕無解釋為妾的可能。范仲淹在為他人所作墓志銘中也常用這一詞,如《田錫墓志銘》云:“公娶楊氏,再娶奚氏,封江陵縣君。”第一位妻子可能因為死得早,沒有封號,再娶的反而有封號,“再娶”就是“繼娶”,不是再明白不過的嗎?那有“含混不清、捉摸不定”、“耐人尋味”之處呢

2.范墉生五個兒子,老二仲溫生于雍熙二年(985),老五仲淹生于端拱二年(989)。原配陳氏不可能在雍熙三年(986)至端拱元年(988)年問再生老三、老四。以此來斷定娶謝前,陳還健在,兩人是妻妾關系。按:首先,從人的生理上說,三年生兩個并非不可能。武則天永徽三年(652)生李弘,永徽四年(653)即生李賢。其次,假如老三、老四不全是陳氏所生,也不能排除是其他妾生的可能性。

3.范仲淹沒有將他母親和父親一起葬在蘇州,而是另葬洛陽。按:一般來說女人再嫁后,應和后夫葬在一起。如李氏初嫁符寶郎錢端義生一女,夫死,又再嫁韓球,成為韓的第二任妻子,生了二子,韓死,便與自己母親同住。死后,與韓葬在一起。謝氏再嫁朱家,并沒有離婚,范仲淹接回奉養(yǎng)后,如果將她與初婚的父親葬在一起,顯然不合適,朱、范兩家都可能接受不了,如與后夫葬在一起,復姓后的范仲淹感情上接受不了,擇地另葬顯然是最好的選擇?!傲碓帷辈荒苷f明身份必定是妾。

其二,李叢昕認為,謝氏的再嫁是被陳氏逼走的。

理由之一是懷遠《范氏家譜》所稱謝氏是由于“貧無所依”,李叢昕認為不可信,理由是范仲淹寫《歲寒堂三題》有西齋、有大松樹,有松風閣。“可見其規(guī)模之大,絕非一般小康家庭所能擁有。既然有這么豐厚的家產(chǎn),怎么可能會貧無所依、更適他人去呢?”

按:此說最早來自樓鑰編《范文正公年譜》:“夫人謝氏,貧無依,再適淄州朱氏”,不是清人杜撰的。究竟貧不貧,需要作具體分析。首先應該確定好鑒別的標準,“歲寒堂”是房產(chǎn),不是田產(chǎn),不能生糧食,看家庭經(jīng)濟好壞,不能以此作標準。再說歲寒堂乃是范氏祖業(yè),屬范氏家族所有,不是范仲淹小家庭獨有的,無權隨便變賣。單就歲寒堂的大小,是得不出其家一定比一般小康家庭還富的結論的。鑒別其家經(jīng)濟狀況最直接的材料,是范仲淹為范仲溫作的墓志,志中明確說:“府君退居四年,賓親盈門,以東皋所入,日為雞黍之具,故貧而常樂,顧鄉(xiāng)黨有急難,則竭力以濟之?!庇蛇@一記載可以看出:一,這里點明范仲溫家是“貧”的,須知這是仲溫當了十幾年縣級官員退休后,其經(jīng)濟狀況因為接待賓客而稱“貧”,其幼年父親剛去世時不是更“貧”嗎? 二,這里需要正確理解“貧”這個詞。士大夫筆下的“貧”,與乞丐的“貧”是兩回事,只要不能像原先那樣過小康生活就算“貧”了。所以仲溫盡管貧,遇到“鄉(xiāng)黨有急難”,還能“竭力以濟之”。

探討謝氏再嫁,不要忘了時代。宋與明、清不同,明、清強調貞節(jié),不到無米時是不能再嫁的,甚至寧愿餓死,決不再嫁。宋人的觀念就大不相同了,他們認為婦女應該有自己的家庭婚姻生活,再嫁是合法的,人們普遍認同的,不論上層或下層,在墓志中也不回避,如參知政事(副宰相)李邴生有五女,其中老二“適左迪功郎趙如川,再適朝請郎晁子闔”,老五“適迪功郎馬亮,再適迪功郎傅伸”。相反,有一位參知政事吳育因為沒有及時將寡居的弟媳再嫁出去,御史唐詢就上奏章彈劾他“弟婦久寡,不使再嫁”。婦女即使富再嫁也是合法的,至于因“貧”而嫁,那就更值得同情的了。這里不妨舉一個與謝氏頗類似的例子。北宋晚期,金華姚氏二十來歲時,丈夫三班奉職廖某死了,她決意守志。有一位知識分子鄭巨中死了妻子,也不想再娶,然而老母無人奉養(yǎng),聽說姚氏為人很孝順,“力求婦之”,姚氏雖“堅其志而迫于貧”,“不得已”就再嫁巨中。這種既有志,又因“貧”再嫁,在宋人眼里是值得贊揚的,所以在墓志中特別寫出。按說廖某當?shù)图壒賳T,人雖死,家不至于揭不開鍋,這里所說的“貧”,顯然是指過不上原來那種小康生活了。謝氏在家守了兩年喪,開始也可能像姚氏那樣想守志,正在此時,出現(xiàn)了朱文翰,朱像鄭巨中那樣力求娶她,而她還年輕,家“貧”,又覺得朱不錯,也就再嫁了,這是很自然的事。樓鑰筆下所說的謝氏貧無依而再嫁,與鄭剛中筆下的姚氏是同一含意。

理由之二,是范仲淹在謝氏去世后五年,上奏《求追贈考妣狀》,文中訴說生母養(yǎng)育之恩,悲痛之情,催人淚下,而于陳氏只字未提。

按:作者以未提陳氏,表明范仲淹對陳氏的怨恨,以此來推論是陳氏逼謝嫁的,從而進一步推定陳、謝是妻妾關系。這一連串的想像實在有點離奇。倘若我們客觀一些看這篇文章,“考妣”二字,本身就包含了父親、父親的前妻、生母三人,“求追贈”說明對三人都要求贈官,沒有高下之分。至于文中表露對生母之情,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從小就是生母歷盡千辛萬苦撫養(yǎng)大的,文中對父親和父親的前妻都沒有具體的話語,這是因為對他們幾乎沒有任何印象。如果放到現(xiàn)在,誰處于范仲淹的地位,即使父親的前妻、生母都是妻,寫文章時還會以重墨寫生母的。這只是感情問題,而不反映地位高低。如果說不提“陳氏”就表明怨恨,不提父親是否表明他也在怨恨父親呢?

我們再順著李叢昕的思路去設想一下,倘若陳、謝氏真是妻妾關系,而陳又很毒,要將謝逼走,那肯定是下手得越快越好,讓謝氏越難受越好。也就是說,肯定會將謝氏當下逐出家門,讓她淪落街頭或者被逼為娼。怎么會讓她平平穩(wěn)穩(wěn)的在家守喪兩年,而且還專門等到有身份的朱官人來蘇州,將她好好的娶走呢?

李叢昕認為謝是妾,完全建立在假定陳氏還活著的基礎之上的,可就是拿不出一條直接的證據(jù)來,其實范仲淹在范仲溫的墓志中已透露陳氏在范墉之前已經(jīng)去世的信息了。墓志中說,范的父親死后,仲溫“幼孤,還蘇臺(即蘇州),與諸從兄弟居”,如果陳氏還活著,家又富有,為什么不是母子在一起生活,而是撇開母親、撇開小家庭,和諸從兄弟居呢? 假如陳氏是后來死的,宋代父或母去世,按規(guī)定,兒子就得離任回家守喪,這在墓志中通常都要記載的,如范仲淹的好友滕宗諒通判江寧府時,其母親去世(“丁太夫人憂”),回家守喪,期滿“服除,知湖州”。然而仲溫志中連連記載他先后任新昌尉、監(jiān)余杭縣市征、知黃巖縣等職,中間沒有任何守喪的字眼。這只能說明其母早已去世。

總之,說陳氏在謝氏生范仲淹之時尚在世,與謝是妻妾關系以及逼謝再嫁純屬猜測之詞,沒有可靠的證據(jù)。

至于說嫁給朱文翰時,仍然是妾,同樣缺乏根據(jù)。就李叢昕自己提供的材料,《朱氏三支二門支譜世表》中明確記載:“朱文翰字苑文,元配初氏,生二子,繼配謝氏,又生三子?!本妥阋宰C明謝的身份是繼配,也就是繼妻,倘若謝是妾,家譜中是不會將她列入的,更不會擅自改動她的身份。所引清人劉孔懷的考證,根本沒有論及謝是妾的內容,怎能作為依據(jù)呢? 至于化許多篇幅論證謝與朱家不在一起,這也無助于解決身份問題。因為一個有錢有官位的人有多處住宅,那是司空見慣的事。還應看到,謝氏與范仲淹并沒有受到虐待,朱文翰到各地當官經(jīng)常帶著謝氏和范仲淹的。從范仲淹與諸家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們的關系是正常的平等的,切不可因為范仲淹勸阻浪費而不聽一件事,就否定占主流的正常關系,更不能由此推論出妾的結論。

三、范仲淹及其妻子

范仲淹(989 1052),字希文,大中祥符八年(1015)中進士,官至參知政事,卒謚文正。著《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奏議》二卷、《別集》四卷、《續(xù)集》二卷、《尺牘》三卷。排行老六,人稱范六丈。為什么行六?同父的弟兄總共五人,他是老五,不可能排六??梢钥隙ㄟ@是同祖先的大排行。

范仲淹之妻李氏(約994—1036),宋州楚丘人。出身名門,是參知政事李昌齡(937—1008)的侄女。景祐三年(1036)八月,范仲淹知饒州,李氏隨夫至任,卒于鄱陽。封金華縣君,后追封楚國太夫人。范仲淹成年時已離朱家,他的結婚顯然與父母之命無關,當是被李家看中的結果??祭畈g弟兄三人,兄名昌圖,國子博士。弟名昌言,職方郎中。昌言子三人:晉卿、仲卿、耀卿。女至少四人,第四女(997 1058)嫁鄭戩(992—1053),李昌言選女婿的標準是寒門出身的才子,曾說:“凡擇女所配,必于寒素之門?!北銓⑺呐藿o當時還是布衣的鄭戩,果然鄭戩后來成了樞密副使,進入執(zhí)政官行列。范仲淹之妻很可能是昌言之女,以范仲淹比鄭戩大三歲看,此女可能是昌言第三女。李家為何賞識范仲淹?這當是與他赴宋州學舍苦學五年有關,時在大中祥符四年(1011)至八年,如果范仲淹結婚時在26歲前,則也與鄭戩一樣是布衣。

李氏生三子:純佑、純仁、純禮,二女?!哆^庭錄》:“忠宣日:'……吾七歲丁楚國憂”’,范純仁七歲,在景祐三年(1036),知李氏應卒于是年。以她比老四大三歲計,約生于雍熙元年(994.),即比范仲淹小五歲。

繼妻聶氏。范仲淹的第四子純粹生于慶歷六年(1046),小女兒生于慶歷二年(1042),均在李氏去世之后,可見他們不是李氏生的,那么他們的母親是誰?此人,富弼《范仲淹墓志銘》中不載,家譜上也沒有,她究竟姓什么?身份是妻還是妾?我查了許多材料,終于破解了這個謎,確證她姓聶,是續(xù)娶的妻。證據(jù)是范仲淹寫給朱氏的信,摘錄如下:

“某到忻、代,病嗽……遠承誨問,為慰極多,所議南郊異姓之恩,已發(fā)卻多日,為妻舅聶升十口日有溝壑之憂,且逐急處行也。吾仁青春已在館殿,三五年間必有異恩于一第,不足為憂。”

信中說“到忻(今山西忻州)、代(今代縣)”,范仲淹一生到那里只去過一次,那就是慶歷四年(1044)出任“陜西河東宣撫使”之時,上距李氏之死已八年?!叭省奔雌渥臃都內剩吨傺凸烙嬎迥陠栔羞M士,果然,皇祐元年(1049)中了進士,上距慶歷四年為五年??勺C此信必作于慶歷四年。所提到的妻,必是繼妻。“妻舅聶升”,古代的“妻舅”可以指妻的父親,也可以指妻的弟兄,無論指父或弟兄,他們都是一個姓,妻舅姓聶,她自然也姓聶,既然稱“妻”,則其身份已十分明確,必非妾。其妻舅家十口人,生活困難,正等著范仲淹南郊推恩給聶升一官半職,可見聶的家庭并不富裕,很可能還不是官宦之家。也正因為她是妻,所以才給妻舅官職。此聶氏與李昌言之妻聶氏,有可能出自一個家族。與范仲淹的第三女當是聶氏所生。時在慶歷二年(1042),其與范仲淹結婚應在慶歷元年(1041)或稍早。其卒當在生女不久,大約在慶歷三、四年間。因為至遲在慶歷五年,范仲淹已娶第三位妻子張氏。

張氏(1022-1092),生純粹。有墓志出土可證,舊以純粹為曹氏子,誤。

張氏在家是主持家政的,治家教子有方,為人所羨慕。畢仲游《祭范待制慈母文》稱:“太夫人躬治其家,既不墜文正公之法度,而生子復能自奮發(fā),人為天子從官,出總邊吏,號賢帥,人皆日:太夫人之教也。夫人治家既率循其先世,教子又貴為時名臣,近代以門戶為事者之至愿”。范待制即范純粹。

聶氏和張氏既然是妻,為何范仲淹墓志銘中不載? 這里只能作些推測,一種可能是富弼粗心,遺漏了(墓志中漏寫范隋在麗水任官便是其例),或者是傳抄中脫誤。至于范純粹房傳下來的家譜,不僅不載聶氏、張氏,甚至將范純粹說成是李氏所生,實在是不應該有的錯誤。

四、范仲淹的子女

1.范純佑(1024—1063)字天成,以父蔭補將仕郎,官將作監(jiān)主簿。才高多智,患病十九年而卒,年僅四十。《宋史》卷三一四有傳。妻李氏,是范仲淹妻李氏之侄,這是親上加親。生一子正臣,官太常寺太祝。一女,嫁元殳。

2.范純仁(1027—1101)字堯夫,排行十三,皇祐元年(1049)進士。官至宰相,是范氏家族中官位最高者。謚忠宣。著有《范忠宣公集》二十卷、《尚書解》?!端问贰肪砣凰挠袀?。生子五:正民、正平、正思、正路、正國。女五,適崔保孫、莊公岳、司馬宏、蔡轂、郭忠孝。

范純仁妻王氏(1031一1098),可以說是范仲淹兒媳婦中的代表人物。她是大名人,生于名門大族家庭,伯祖父王旦(957—1017)是真宗朝的名相、配享功臣。父親王質(100l一1045),官天章閣待制,是范仲淹的患難之交,在范仲淹被貶知饒州,當權派打擊范的“黨人”時,唯有王質敢于率子弟到東門餞行,大臣批評他,何苦陷入朋黨之中。他說:“范公,天下賢者,顧某何敢望之,然若得為黨人,公之賜某厚矣。”王質去世,范仲淹為作墓志銘,文中道出了兩家結親的緣由:“余走塵土時,公一接如舊,以道義淡交者有年矣。結二姓之好以親仁人。”素質高,品行好,自然是范仲淹的首選。當王氏嫁到范家,人們曾經(jīng)擔心出身貴盛之家的她,受不了范家的儉樸生活,而她卻處之泰然。在純仁步入仕途、直到當上宰相,經(jīng)濟狀況越來越好時,她依然保持節(jié)儉的家風,將錢財接濟族中的孤兒,解決族中婚嫁的困難,多達數(shù)十人。為了考慮今后更多人的利益,又買地擴大范仲淹創(chuàng)建的義莊,純仁在宦海中顛簸沉浮,她則“勉以國事”,家庭有她支撐,是個標準的賢內助。連太皇太后也聽說她賢惠而召人宮中見面。范純仁被貶到永州,她也跟著前去,死于永州。畢仲游感嘆地說:范純仁“一心國事,無所內顧,所得盛名于天下者,夫人之助豈微也哉!”文學家曾鞏之弟曾肇說她“有賢德,能成公志,封魏國夫人?!?/font>

純仁還有一位妻子趙氏(?一約1127),生子名正國。趙氏的身份有可能是妾。這不僅因為在范純仁的墓志中未提到她,更重要的是在《范正國傳》中稱他為“趙太宜人”,如是正妻,宰相的夫人應該有某國夫人的稱號。而宜人級別比較低。宋朝規(guī)定:丈夫“朝奉大夫(從六品)以上封宜人,中散大夫(從五品)以上封恭人,太中大夫(從四品)以上封令人,侍郎以上封碩人,尚書以上封淑人,執(zhí)政以上封夫人”。又規(guī)定嫡母、繼母之外的生母,其封號隨子。趙氏的封號顯然隨子正國而得,正國最高的官當?shù)匠h大夫(正六品),其母按規(guī)定得封太宜人。有關她的記載只有一條,《范正國傳》云:“靖康之亂,奉生母趙太宜人避兵蔡州。旋丁母憂。建炎三年(1129),隆祜太后幸洪州,公以樞密院干辦官扈從”。按靖康之亂在靖康元年(1126),扈從隆祐太后幸洪州時應已服喪畢,其初服喪約在建炎元年(1127)。范純仁墓志中以正國為王氏子,當是有意回避妾生子的事實。

3.范純禮(103l一1106)字彝叟,以父蔭為秘書省正字,元符三年(11()()),任尚書右丞(副宰相)。卒謚恭獻?!端问贰肪砣凰挠袀??!度卧姟返?2冊、第8041頁錄其詩二首。生一子正己,官京西運判。

娶王氏,質之幼女。這門親事是范仲淹和王質為子女定的。畢仲游《西臺集》卷十四《魏國王夫人墓志銘》:“始天章公(王質)與范文正公相友善,約以兒女為婚姻,夫人其長女也,以歸高平公,而以次女歸今右丞公?!?/font>

4.范純粹(1046—1117)字德孺,以父蔭入仕,官至龍圖閣學士知慶州。著有《奏議》十七卷,佚?!端问贰肪砣凰挠袀?。《全宋詩》第18冊、第11761頁錄其詩一首。生子五:正夫,官鳳翔令。正圖、正途、正輿、正需,女一,嫁純粹親姐的二兒子張戢。

娶邢氏。再娶晁氏(?一1126)。以上據(jù)家譜。兩人生平、出身、家世均不詳。晁氏是個出過許多人才的大家族,如哲學家晁迥,文學家晁說之(1059 1129)、晁詠之、晁補之,目錄學家晁公武等。而晁說之曾為純粹之同胞姐作墓志銘,晁氏很可能出自晁說之家族,但不知此晁氏之父是誰?待考。

5.長女范氏,適蔡交。范仲淹為什么要選擇蔡交做女婿?其一,蔡交伯父夢臣之子齊(988 1039)是范仲淹同榜進士,而且是頭名狀元,早在景祐二年(1035)就當上了參知政事。蔡的老家在山東膠水,離朱文翰家很近,范仲淹在中進士前就已經(jīng)和他相識,對他印象極好。范仲淹在為他作的墓志銘中,說:“自布素從公之游,見公出處語默,無一不善”,“恕以待人,仁以報國”。齊去世時,其子尚幼,不可能選擇作婿,于是,范仲淹的目光便投向蔡交。其二,范仲淹對蔡交及其父元卿,相當了解,他還為元卿作墓表。元卿“性本慈孝”,而交亦“克孝其親”。元卿曾從胡瑗學,五年業(yè)成,歸隱。蔡交則當上了大理寺丞。元卿與蔡齊又有特殊的感情,元卿對齊“親愛之過于己子”。

關于蔡交夫妻的具體情況,目前所知甚少。范純仁作《零陵寄三弟五弟二首》詩,自注:“昔蔡氏女兄孀居許下……”,這是純仁貶永州期間(紹圣四年[1097]二月至元符二年[1099]九月)作的,據(jù)此知蔡交早在此前去世,范氏孀居于許州。《雞肋編》稱“純佑……妹婿蔡交”,則范仲淹長女為純佑之妹,而次女又為純仁之姐,純佑天圣二年(1024)生,純仁天圣五年(1027)生,則范仲淹長女、次女只能分別生于天圣三年(1025)、天圣四年(1026),四年連生二子二女,生育似過于密集,頗疑長女乃純佑之姐?!峨u肋編》作者莊季裕是范純仁女婿莊公岳之子,南宋紹興三年(1133)作,其說當有根據(jù),但也難免會有小的誤差。

6.次女范氏,為純仁之姐,封崇德縣君。適賈蕃(1()20—1089),約生于天圣四年(1026)或略早些。蕃字仲通,開封人。官至朝議大夫、知筠州。父昌齡,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為人“孝友,人皆知之。凡弟兄子侄無遠近,不能自養(yǎng)者教養(yǎng)之,女貧無以嫁者嫁之,仕宦可以官其子推與族人者四,及其卒,六人皆未官,”而賈蕃又繼承了這一品質。昌齡之從兄昌朝(998—1065),《宋史》卷二八五有傳。慶歷三年(1048)為參知政事,五年正月至七年三月為宰相。其問與范仲淹同在中央共事一年三個月。范氏出嫁可能此期間。范仲淹將女兒許配給賈蕃,當與昌朝相識及賈昌齡、蕃父子為人孝友有關。其女結婚時間不太長,便去世了,賈蕃又娶裴氏,也在賈死前去世。

7.三女范氏(1042—1118),聶氏所生,純粹之姐。十六歲嫁張琬。政和八年七月卒,享年七十七。張琬,陜西韓城人,是張異(992—1077)季子。異官至參知政事兼樞密使,正直敢言,《宋史》卷三一八有傳?!爸盖袝r事無所避”,司馬光稱贊他“為人忠謹清直,不可干以私”。其品格與范仲淹頗多相似之處,這大概是范仲淹和他結成親家的重要原因。張琬,元祐間知楚州,卒。卒時家甚貧窮。范氏,其父卒時才11歲,由其兄扶養(yǎng)成人,受其父、兄影響很大。善于治家,個人非常節(jié)儉,對女兒也不私下給一文,到晚年置地近百頃,仿范仲淹的義莊為張家建義莊?!拔恼诠锰K建范氏義莊,聞天下,夫人抱病,久苦辛,呻吟中思為張成義莊,終不辱其先正也,夫人則曰是楚州之志也云。”張家是個大家族,“內外百口,畏夫人殆不敢平視?!彼梢哉f是范仲淹女兒中最能干的一位。范氏生三子:張威、張戢、張成,皆卒于官。長女嫁參知政事韓億的曾孫璉,幼女嫁翰林學士承旨宋祁的孫子頤年。

五、范仲淹的孫子孫女

1.范正臣,純佑子,官太常寺太祝。生子、女至少各一人。女嫁后喪夫而瘋,病愈,再嫁洛陽人奉議郎任謂。

2.范正民字子政,純仁長子。排行七。為單州節(jié)度推官,年三十三卒。著《范文政集》,黃山谷為作《書范文政集后》。子直彥,朝奉郎。

3。范正平(1056一1112)字子夷,純仁次子。紹圣中為開封尉,有事為蔡京所嫉。及京當國,逮入獄,后得釋。官至忠武軍節(jié)度判官。工詩,有《荀里退居編》。卒年五十七。元祐三年(工088)純仁為相時,年二十余。畢仲游(1047—112工)作《祭范子夷文》。子直雍、直清、直舉。

4.范正思字子默,純仁第三子。朝奉郎。著《惜養(yǎng)集》一卷,纂《忠宣公言行錄》二十卷。卒年五十八。子直方,司農(nóng)卿,紹興間知潯州。

5.范正路字子口,純仁第四子。

6.范正國字子儀,純仁第五子,趙氏所生。以蔭補承奉郎,知延津縣。靖康之亂,避兵蔡州。建炎三年(1129),以樞密院判官扈從隆裕太后至洪州。紹興九年為廣西轉運判官,十二年改湖北轉運判官,終荊湖北路轉運使。秩滿,居臨川,卒年六十二。姑以紹興二十年(1150)卒計,約生于元祐四年(1089)。生六子,長直筠,官朝奉郎,居臨川,后移居樂平。

7.范正己,純禮子,官京西運判。生七子。

8.范正夫(?-1127)字子立,純粹長子。建中靖國元年(11。工)以蔭補朝奉郎,宣和時官風翔令。畫家,長于水墨畫?!比⒋奘??-1104)。生一子直心。

9.范正圖字子永,純粹次子。以蔭補官,知長社縣。娶孫氏。生一子直用。

10.范正途字子嘉,純粹第三子。以蔭補,官襄城縣主簿。娶龔氏。生二子直慮、直遇。

11.范正輿(1098-1143)字子權,純粹第四子。以蔭補官。直龍圖閣,誥詞稱其“名臣孫,蓋舊學傳;賢父之子,不墜家聲。”知池州。娶韓氏。子直青、直賡、直養(yǎng)。

12.范正需(110l一1136)字子擇,以蔭補官,監(jiān)登文檢院。娶劉氏。生二子直節(jié)、直紹。

13.范氏,純佑女,嫁元殳。元殳生平籍貫不詳。范仲淹曾為元奉宗(96l—1038)作墓志銘,奉宗,杭州人,景德二年(1005)進士,知海門縣。范仲淹稱其“遷惠于民,抱道于身”。范待之以鄉(xiāng)丈之禮,元殳或許是其后人。

14.范氏,純仁長女,適將作監(jiān)主簿崔保孫。前卒。生一子崔豫。崔保孫字祖德,許州人。以舅父程戡恩試將作監(jiān)主簿,年二十四,居父喪以毀卒。其父良孺(?一工060),殿中丞,程戡之婿?!逼渥媪?970 - l043)字本之,官給事中、工部侍郎。著《巴飲集》二十卷?!端问?gt;>卷四二六有傳。是位詩人,深得范仲淹賞識。范仲淹曾對韓琦說:“余向在江陰,多見崔公詩,格清而意遠,詩人之作也?!贝蘖⒅揄n琦,韓與范仲淹為同僚好友。

15.范氏,純仁次女,適朝請郎莊公岳。公岳字希仲,泉州惠安人。嘉祐四年(工059)進士,熙寧間官司農(nóng)寺丞。后任湖南提刑?!度卧姟返?2冊、第7845頁收其詩一首。生子莊季裕,著《雞肋編》三卷。

16。范氏,純仁第三女,適奉議郎司馬宏,前卒。司馬宏是司馬旦之子,宰相司馬光之侄。他們的結合顯然也是范純仁與司馬旦、光友情的結合。司馬光有《贈康廣宏》詩,宏曾于熙寧八年(1075),請范純仁為司馬光詩集作序.司馬旦去世后,畢仲游為范純仁代作祭文,云:“某昔謫安陸,與公際會。公德剛明,而志樂易。納我于仁,援我以義。因得盡心,以濟公事。公事之余,尊俎相對,談笑詠歌,陶陶天地。遂得婚姻,以永今世。”生子司馬樸,宇文季。從小在范純仁家長大,純仁貶官永州,樸隨行,后以純仁遺恩為官,遷兵部侍郎,宋亡,被金虜去,不屈而卒,謚忠潔?!端问贰肪矶虐擞袀?。

17.范氏,純仁第四女,適承議郎蔡轂。元祐三年(工088)二月蔡轂卒,范純仁為作《祭廣濟使君蔡承議文》稱“沒于盛年”。

18.范氏,純仁第五女,適通直郎郭忠孝。忠孝之父為郭逵(1。12—1088),字仲通,洛陽人,《宋史》卷二九。有傳。早年曾是范仲淹麾下一員小將,識量過人,“仲淹勉以問學”,很快精通兵學,連宋神宗也向他請教,“一時最為知兵”,成為著名軍事家,治平三年(1066)四月,為同簽書樞密院,這是最高軍事首長的副手,進入執(zhí)政官行列,地位相當于副宰相。后來辭去樞職,極力推薦范純仁等數(shù)人。范祖禹為作《墓志銘》,云:“范文正最先知公,獎拔之。韓忠獻(琦)、富文忠(弼)、司馬文正(光)及今丞相范公(純仁)皆稱公不容口。”他受范仲淹賞識和提拔,又與范純仁是知交,故結為兒女親家。元祐三年十二月,范純仁《祭郭宣徽文》:“昔我先公,拔公戎行,待以國士。及予之世,重以婚姻”。著有《奏議》五十卷、《對境圖釋》五卷等,均佚。

忠孝(?一1028)是郭逵第三子,字立之,號兼山先生。從小隨理學家程頤學《易》、《中庸》。中進士,官至永興軍路提點刑獄,建炎二年正月,堅持抗金,城破而亡?!端问贰妨杏诰硭乃钠摺吨伊x傳》中。著《易說》,也是著名的理學家。

忠孝之子雍(1095—1187)字子和,號白云先生,傳其父易學,是著名的理學家,淳熙初,學者編《大易粹言》一書,內收七大理學家精華,七人為二程、張載、游酢、楊時及郭氏父子。《宋史》卷四五九有傳。純仁有恩蔭,沒有給自己的兒子,而是轉贈忠孝之子,大概就是郭雍。

19.范氏,純粹女,嫁純粹親姐的二兒子張戢。

余 

從婚姻情況看,范仲淹曾、祖、父三代娶的都是陳氏,很可能是一種世婚關系,從遺傳角度看,并不是好現(xiàn)象。陳氏祖墳與范氏祖墳相鄰,也應是蘇州人。從《吳郡志》進士名單看,北宋前期無一名陳姓人中進士,說明文化素質不是太高。倒是范贊時娶了謝氏,毫無血緣關系,生下范仲淹,就與眾不同。

從范仲淹娶了大家閨秀李氏以后,婚姻圈明顯擴大了,四個孩子都成才并非偶然。范仲淹當高級官員以后,他給孩子娶的媳婦都是在競爭中新興的名門大族,賢惠、儉樸,會相夫教子的。四子發(fā)展為四房。在范氏家族十五房中,從我目前掌握的材料看,這四房的人才比較突出。給女兒找的丈夫主要看素質、品行?;橐鲫P系中偶爾也有血緣關系較近的情況,如范純粹的女兒,嫁純粹親姐的兒子張戢。當時大族之間有世婚的風氣,如宰相范質后代與樞密副使韓億后代。這一風氣并不好,范仲淹家似也未能完全擺脫此風。

婦女再婚視為正常之事,即使得過瘋病,病好以后,同樣能再嫁一個做官的丈夫,如范純佑孫女。

由于范仲淹這位偉大的歷史人物出現(xiàn),給范氏家族以很大影響。一、樹立了個人奮斗的榜樣。在范仲淹以后,有不少人勤奮學習,考中進士。如天圣二年(1024)范磁,天圣五年(1027)范琪(一作范仲琪),天圣八年(1030)范師道,慶歷六年(1046)范鈞,皇祐元年(1049)范純仁,皇祐五年(1053)范世京,熙寧三年(1070)范世亮,崇寧五年(1106)范聞,乾道八年(1172)范之柔等。二、由于范仲淹與兩子,一位宰相、二位副相,給親族恩蔭(如范仲溫),使他們中不少人走上仕途,改變了他們的命運,也改變了他們的婚姻圈,有助于改善人口素質。三、由于范仲淹及其子孫興建和擴大義莊、興辦義學,使整個家族生活得到改善,文化素質得到提高。增強了家族的凝聚力。這一切,使得范氏家族成為知名的大家族。

范仲淹及其子是高峰期,他的幾個兒子繼承了范仲淹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當時人們說:范純仁“得其德量”,范純禮“得其文學”,范純粹“得其將略也,邊人至今畏服焉?!薄弊詫O子輩到宋亡,漸趨一般,缺乏大名人。原因大概有二,一是金兵南下的打擊,一部分死于戰(zhàn)亂,一部分淪于金國統(tǒng)治之下。其二,過多依賴恩蔭,南宋以后,靠個人奮斗中進士的人數(shù)明顯減少。

(作者,李裕民,陜西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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