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作為非重點稅種,在往年的試題中,分數(shù)為1~3分,題型主要為單選題、多選題,有時也在計算題、綜合題中涉及,但難度不大,分數(shù)也不多。 ◆本章內容結構:3節(jié) 第一節(jié)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第二節(jié) 煙葉稅法 第三節(jié)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關規(guī)定 | ||||||||||||
◆本章內容講解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一、納稅義務人 城建稅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只要繳納了“三稅”,就必須繳納城建稅。 自2010年12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
二、稅率 城建稅采用地區(qū)差別比例稅率,共分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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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稅依據 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稅額之和。特別說明: 1.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規(guī)定,被查補“三稅”和被處以罰款時,也要對其未繳的城建稅進行補稅和罰款。 2.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規(guī)定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3.“三稅”得到減征或免征優(yōu)惠,城建稅也要同時減免征。(城建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 4.城建稅出口不退,進口不征。 5.經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guī)定的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已按免抵的增值稅稅額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不再退還,未征的不再補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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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納增值稅稅額+實納消費稅稅額+實納營業(yè)稅稅額)×適用稅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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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稅收優(yōu)惠 (一)城建稅按減免后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計征,即隨“三稅”的減免而減免。 ?。ǘτ谝驕p免稅而需進行“三稅”退庫的,城建稅也可同時退庫。 ?。ㄈ┖jP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 (四)對“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guī)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ㄎ澹抑卮笏こ探ㄔO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 ||||||||||||
六、征收管理 (一)納稅環(huán)節(jié):城建稅作為“三稅”的附加稅,納稅環(huán)節(jié)與“三稅”一致。 ?。ǘ┘{稅地點: 與“三稅”一致,特別之處: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其城建稅的納稅地點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開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同時一并繳納城建稅。 3.對管道局輸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也一并繳納。 4.對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應隨同“三稅”在經營地按適用稅率繳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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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葉稅是以納稅人收購煙葉的收購金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 一、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1.納稅人:在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 2.征稅范圍:晾曬煙葉、烤煙葉 | ||||||||||||
二、應納稅額計算 1.收購煙葉應繳納的煙葉稅: 應納煙葉稅稅額=煙葉收購金額×20% 煙葉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10%為價外補貼; 2.收購煙葉可抵扣的增值稅: 煙葉進項稅額=收購價款×(1+10%)×(1+20%)×13%=收購價款×1.1×1.2×13% | ||||||||||||
三、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 2.納稅地點: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 3.納稅期限: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 | ||||||||||||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算依據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應納教育費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實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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