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一個人名叫王魯,他在當(dāng)涂做縣令。這個王魯愛財如命,經(jīng)常掠奪老百姓的錢物。王魯手下的那些大小官吏也變著法子貪污受賄,巧立名目搜刮民財。因此,當(dāng)涂縣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個個從心里恨透了這批狗官,總希望能有個機(jī)會好好懲治他們,出出心中的怨氣。
有一次,適逢朝廷派官員下來巡察地方情況,當(dāng)涂縣老百姓一看機(jī)會來了,于是大家聯(lián)名寫了狀子,控告縣衙里的主簿等人營私舞弊的種種不法行為。狀子首先遞送到了縣令王魯手上。巧的是,狀子上所列舉的罪行,和王魯平時的違法行為幾乎一模一樣。這可把王魯嚇壞了,冷汗不停地往下滴,他一邊看著手中的狀紙,一邊發(fā)著抖,心里想:怎么會這樣,這……這不是在說我嗎?王魯想著想著,驚恐的心怎么也安靜不下來,他用顫抖的手拿筆在狀紙上寫下了他此刻內(nèi)心的真實感受:“汝雖打草,吾已驚蛇?!币馑际悄憧馗嬷鞑?,雖然目的就像是為了打地上的草,但是我就像那條躲在草里的蛇,被大大地嚇了一跳了!寫罷,他手一松,癱坐在椅子上,筆也掉到地上去了。
后來,人們從這個故事引申出“打草驚蛇”這一成語,用來比喻一方面給予甲懲罰,另一方面乙也受到了警戒?,F(xiàn)在人們多用這一成語比喻做事不夠機(jī)密,往往由于一些不必要的舉動,導(dǎo)致對方察覺到了自己秘密的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