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沿文化彩陶紋飾辨析兩則
邵國田
在 20 世紀 70 年代初發(fā)表的小河沿文化彩陶紋飾中,有三件陶器上的紋飾至今未能正確解讀。兩件出土于敖漢旗白斯朗營子南臺地遺址第4 號房址的彩繪陶尊和器座上所謂的“彩繪圖案”和八角星,至于尊上圖案畫的是什么沒有答案,其實是一只蛙紋;而器座上的八角星紋并不是紋飾主體,主體紋飾也是蛙紋。另一件出土于翁牛特旗大南溝第55 號墓的彩繪陶罐,肩部所繪 6 只鳥而誤讀為“立獸紋”。
現(xiàn)就這兩種彩繪紋飾作進一步的分析。
一、彩繪陶尊和器座上的蛙紋及相關問題
(一)彩繪陶尊和器座上的蛙紋解析
在 1974 年發(fā)掘的敖漢旗原小河沿公社(現(xiàn)改為四道灣子鎮(zhèn))白斯朗營子村南臺地小河沿文化聚落址的第 4 號房址中,出土一件彩繪陶尊和一件器座(原報告稱為彩陶,不確,實為彩繪陶)。兩件彩繪陶均出土于房址的“小屋”中,“該房址的東邊另設一小屋,形成雙室。小屋南北長 2.15,東西寬 0.9,壁現(xiàn)存高度為 0.5-0.6 米。小屋與大屋之間有一道0.1 米厚的夯土隔梁,小屋比大屋稍高,略成慢坡狀。在發(fā)掘中,發(fā)現(xiàn)小屋陶片成堆,其中有大型雙身罐(F4:2),彩陶尊(F4:1),八角星彩陶器座(F4:3),帶孔環(huán)形石器和彩陶器口沿(F4:6),由此可見小屋是專門用來存放物品的地方?!保▓D一)
圖一
從發(fā)表的 F4 平面圖上看,繪有蛙紋的彩陶尊和八角星紋彩繪器座為一組,出土于小屋的中部,兩者相對應。簡報中所說“彩陶器口沿”應是器座的上下沿,或是上述器座的一部分。修復后的兩者為一組,即器座上的花紋與尊上的花紋相對應,將尊放在器座之上也大小合適。這是迄今所見小河沿文化中最為精美的一組彩繪陶器之一(圖二)。
圖二
這組陶器的主題紋飾即繪于尊之頸部的蛙紋和繪于器座的腹部的蛙紋。對尊之頸部的蛙紋,原報告是這樣描述的:“在尊的頸部,有四幅對稱的圖案,圖案中心是兩個對稱的三角形,圍繞三角形,以連續(xù)三角形與平行斜線相結合構成幾何形圖案。四幅圖案的中間用四條花紋彩帶充填頸部空白,上下畫兩條輪廓線,使頸部圖案形成一個完整的整體?!苯性谥行牟课坏膬蓚€三角形的組成的各一菱形方塊,塊內加一圓點。
圖三彩繪陶尊頸部蛙紋及腹部變形蛙紋展開示意圖
1.蛙紋原始圖 2.蛙紋四肢展開 3.蛙紋單元演變4.腹部變形蛙與頸部蛙紋的比較(頸部蛙紋橫截圖)
其余隔出的兩個三角均涂成黑色,兩個菱形方塊又點睛,可以肯定是一雙大眼睛,故從整體看這是一只動物。環(huán)繞中心紋飾所謂的“以連續(xù)三角形與平行斜線相結合構成幾何圖案”,是動物的四足,至兩端折回是四足疊起的表現(xiàn)形式(圖三,1)。
如果我們將疊起的四足略拉開一定角度,就能清楚地看到這只動物其實是一只蟾蜍類蛙紋,足端三個實心三角所表現(xiàn)的是蛙帶有蹼的趾。四只蛙頭均向上,為靜止狀態(tài)(圖三,2)。
四幅蛙紋之間的豎向條紋條帶花紋共兩種且相間分布。其中一種為連續(xù)的正反三角紋組成,每個三角紋與中心圖案的大三角相同,只是菱形方塊內沒有代表眼睛的圓點。這類條帶紋樣也見于器座腰部的隔帶花紋上,只是三角頂部的菱形塊涂實,兩個三角為空白。這顯然是上組條帶紋飾的變異。這種以三角為單元的條帶紋是蛙紋的簡化,即表現(xiàn)的是半個蛙紋的身軀,四肢簡化成一條隔線,一方連續(xù)分布是表現(xiàn)一群幼蛙交錯向前游的場景(圖三,3)。
另兩條紋帶均以線條表示,其特點是以三角紋為主體又勾出細小的三角紋與雙邊斜線紋,當亦是群蛙游動的另一種表現(xiàn)形式。在尊的腹部所繪的紋飾均由蛙紋的單元要素組成二方連續(xù)正反三角紋共六組。在正三角紋中,有三組為斜邊各有平行的雙斜線邊框內填有代表蛙趾的三角紋共三個相連,均在右側。左側者內填勾連紋。在三角紋內均于左側出一與斜邊平行的雙線邊框,內填直線。這排三角紋是由尊之頸部整體蛙紋中的單元要素組成的,如果我們將整體蛙紋從中間橫截一半,即是尊之腹部的紋飾,只是略有簡化,如前肢成為八字形兩個邊框,每條腿為兩只蛙的互相共用(圖三,4)。
圖四
現(xiàn)再說明一下彩繪器座的蛙紋。原簡報敘述很簡單“器身花紋為一個(其實是 4 個)八角紋”,中間的格條紋帶并未說明。由于觀察角度不一樣,只注意八角星紋,而未關注蛙紋的部分。其實這是蛙紋的另一種表現(xiàn)形式。在本文的后邊我們再與其他材料的比較之下進行相關討論(圖四)。
二、繪有神蛙紋的彩繪陶尊應屬原始宗教活動的神器
通過上述對彩繪陶尊的解讀,我們認為,這組器物不會是生活中的實用器,而是用于原始宗教活動的神器。彩繪陶器就不宜于使用,遇到水就會全部脫彩。蛙又極具生育能力,是原始宗教崇拜中的生育之神。小河沿文化陶器上的這組蛙紋具有圖案化和神秘化,是此時的主體紋飾,也是主神之一。
現(xiàn)在,我們再回到出土彩繪陶尊所出土的 4 號房址的小屋。原簡報認為是“專門用來存放物品的地方”??磥聿⒉蝗绱撕唵?。這座房址位于遺跡中部,是已經(jīng)清理的 4 座房址面積最大并處在中心位置的一座,而且是雙室。主室中央有灶址,這個灶址與其他房址的灶址大不一樣,別
的房址是一片淺坑式的燒土片,而4 灶址不僅擺五塊石塊,還筑出高于居住面約 7 厘米的橢圓形“灶臺”;灶旁發(fā)現(xiàn)成堆的螺絲、蚌殼及動物碎骨,但在主室卻不見陶器等生活用具。在房址外的西南方向還發(fā)現(xiàn)一段路土,說明這座房址出入的人數(shù)和次數(shù)比較多。這些跡象表明,F4 不是
一般人的居所,這里應該是公眾議事或舉辦宗教活動的場所。高于主室地面“小屋”應是供奉蛙神的“廟堂”或祭祀場所,那個獨特的灶臺也應是宗教活動的設施,其周圍蚌殼和碎骨也許是供品的殘留物。所以那里出土有蛙神的陶質神祭器就理所當然了。
三、各博物館收藏的小河沿文化陶器中蛙紋舉例
在小河沿文化的陶器中,見有蛙紋的不只是白斯朗營子遺址中出土的兩例,還散見于國有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中,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以下幾例。
圖五
(一)翁牛特旗博物館展出的一件彩繪陶器座上蛙紋在器坐外表涂一層白色的外壁上繪有四只蛙紋,每組紋樣的中心畫一個不規(guī)則六邊形的蛙紋,中部為亞腰的圖案,并上下貫通一豎線,
其兩側為對稱的菱形雙目,目內填回形紋或菱形紋。近上下兩端之兩側均為三角紋和梯形紋。兩個蛙紋間均為對頂三角形(或為十字交叉紋),內填三角紋和斜線紋,當代表蛙之四肢(圖五)。
圖六
同樣的蛙紋尚見于松山區(qū)玉源博物館的彩繪陶罐的殘片上,僅存從口沿到腹下的部分(圖六,1)。在這片陶片上基本保留完整的一個蛙紋,雙目較大,均由菱形回字紋組成,在亞形紋之上下各出三角紋至兩端。環(huán)蛙紋之兩側均為由連續(xù)的三角紋和斜線紋以代表蛙之四肢。這種類似眩目紋的回字紋,在小河沿彩陶器蛙紋的雙目中多次出現(xiàn)。
在該館尚見一片彩繪陶缽的殘片,從口沿至腹下涂白部分繪以黑紅兩彩。均為反正三角形,每個三角內有代表蛙趾的成排三角形紋,還有代表眼睛的菱形紋(圖六,2)。
圖八
圖九
(二)翁牛特旗古代藝術博物館收藏的蛙紋大陶甕這件陶甕已在報紙上多次報道,是迄今為止小河沿文化陶器中體有了這個蛙紋,我們再返回看白斯朗營子遺址 F4 出土的那件彩繪器座上所繪的蛙紋就很清楚。這同樣也是一件外壁鋪有黃底色,紋飾的部分繪以紅褐色勾黑邊的彩繪陶器,在發(fā)表時僅將勾邊的黑線畫出來沒而標出紅褐色彩。其實,在繪制陶器紋飾時,把要表現(xiàn)的物體均繪與地彩不同的紅色,至少以上幾件器物是這樣。這次我們將原來的褐紅
因色彩用細點標出,就可看當時的繪畫者表現(xiàn)的主題是四只蛙紋而不是八角星紋(圖九,1)。如將其中一只蛙單畫出來,看得更加清楚。所謂的“八角星紋”只不過是兩只蛙間的空地。當然,這些“畫家”在繪畫主體紋飾時,充分考慮所留空地,以“鎖印紋”的形式空留出“八角星”圖形,并在中心部刻出兩個相連的“F”形符號,使“空地”更加搶眼。過去一般認為這種八角星是代表龜,是龜?shù)男蜗蠓?、蓋天說的表象。此處八角星形的空白處所表達的也許更為神秘的內容,但無論怎樣的含義,都當與蛙有關,是兩只蛙之間的事情,是在歌頌生命的繁衍(圖九,2)。
紋飾的繪畫者似乎和今天的研究者開了一個玩笑。在尊之頸處的條帶紋是相鄰兩組蛙紋的分隔條帶,但在器座上,同樣的條帶紋卻成為蛙紋中心部位。在實際的蛙中,蛙之脊部均為條狀紋帶并多數(shù)從頭貫穿到尾部,最明顯如黃條蟾蜍的脊是整齊的一條黃帶。在上舉幾例蛙紋中均注重表現(xiàn)脊部紋飾。此器座也是一樣,在脊部中心豎帶呈正反三角形紋以代表小蛙,兩側是紅條帶,腹較大,并繪有雙目。四肢作伸開狀,兩只蛙的空間巧妙地預留出八角星形的空白處。這和上圖恰恰相反,精妙的設計便誤導了今天的研究者以為條帶也是分隔帶,中間的八角星紋是主體紋飾,形成了暄賓奪主的認識偏差。這種看法一直影響到今天,在發(fā)表同樣的紋飾的彩繪陶器座在紋飾的描述上僅說“繪四組八角星紋”一句了之。
圖十
前舉最近發(fā)表的蛙紋器座上兩蛙紋間還見兩條相互勾連的長后腿。如果我們把這兩條勾連的后腿再橫向畫一下,就可以解讀白斯朗營子器座上下沿的紋飾(圖十,1)。原報告并未做解讀,僅一句“繪有斜平行線組成的圖案”一語帶過。我們細觀之,這種圖案共八條,每條框線并不平行,一端略粗至細端有折回且相互勾連,形式如同這兩只蛙單后腿,八條腿應分別表示器座上的四只蛙在水中游動的場景(圖十,2)。
通過這種比較分析,我們還可以解讀出大南溝墓地第 32 號墓出土彩陶壺肩部的紋飾(圖十,6)。原報告認為是“曲折勾連的似雷紋的圖案”",如果我們與上述蛙紋腿相勾連的紋飾比較,這件壺上的紋飾由蛙腿演變而來。需要解釋的是為什么在一件器物的同一條紋帶出現(xiàn)風格一致卻且粗細、疏密不同的兩種紋飾。我們數(shù)一下兩種紋飾各有五個單元即各表現(xiàn)五條蛙腿,一種寬大而長,一種較細而短。這是蛙的前后腿的分別表現(xiàn),是前后腿均分別勾連在一起的描繪,可能表達的是蛙之交配的狀態(tài)(圖十,3、4)。
由直線勾連紋向曲線勾連紋轉化,如克什克騰旗上店 B遺址出土的高領彩陶罐的腹部兩道平行線里彩間繪以曲線勾連紋,斜向二方連續(xù)分布,每個勾彎自起始向勾端也如直線勾連紋由寬漸細,這便符合蛙之后腿的特點(圖十,5)。
(四)對蛙紋的分類和蛙紋演變
如果我們將同一遺址的同一房址出土的兩件彩繪陶器的蛙紋進行分析;尊之頸部總體呈菱形的蛙紋歸為一類(其中也包括六邊形的紋),這類蛙顯然屬于靜止狀態(tài)的蛙紋(也可能表現(xiàn)的是蛙在冬眠時的狀態(tài)),我們暫且將其歸為A 型。器座上的蛙紋則是四肢伸展,我們將其歸為B型,其總體特征是長方形或扁方形。這種類型的蛙紋是運動型的蛙紋。由靜止到活躍,可能是記述四季更迭中蛙紋的變化。
A 型蛙紋的變化是:由復雜的六邊形(玉源博物館的蛙紋陶片),發(fā)展到簡單的六邊形(翁牛特旗博物館陶器座),再發(fā)展到菱形(白斯朗營子 F4 出土的彩繪陶尊)。
前文已述彩繪陶尊腹部紋飾是由菱形蛙演變而來,即將菱形蛙從正中橫向截取即是腹部的橫向二方連續(xù)的蛙紋。這種再發(fā)展到有蛙趾紋和雙目紋彩繪紋帶(玉源博物館彩繪陶缽),再發(fā)展折現(xiàn)與平行線的正反三角紋(大南溝第 76 號墓出土的彩繪陶罐),再發(fā)展的折現(xiàn)紋加正反三角紋,再發(fā)展到交錯分布的三角紋或對稱三角形,最后發(fā)展到僅為生條平行的折線(圖十一,1)。
當然,我們尚見于繪于尊等器物帶網(wǎng)格的菱形紋以及上下對稱的六邊形紋也是A型蛙的表現(xiàn)形式。
B型蛙最顯著的特點是四肢伸展,蛙作方形或長方形的外形更突出脊部的條線紋,即正中部有豎向線或紋帶,故此在彩陶或繪有這種三道或四豎線的紋飾者即是 B 型蛙最明顯的標記。其間所繪對頂三角紋、重環(huán)紋均是表現(xiàn)蛙之四肢。要說明的是有認為出現(xiàn)在陶器上這種半環(huán)紋是鳥的簡化。但我們認為,如果是單獨的環(huán)形紋或半環(huán)形是鳥的符則有可能性,繪于豎線間的半環(huán)紋則不能解釋成鳥。因為解釋成鳥,其兩側豎線又作何解釋呢。它們絕不僅是為了裝飾的分割線。B 型蛙紋最后演變僅是成組的豎線等距離分布(圖十一,2)。
圖十一
(五)蛙紋圖案中出現(xiàn)的一些符號分析
在本文舉例的這些蛙紋中,出現(xiàn)了一些類似文字的符號,主要是在蛙之雙目上出現(xiàn)有 8 個之多,反復出現(xiàn)回形紋、交叉紋等。這些符號出現(xiàn)在雙目之上,反映對蛙神雙目的刻意美化,突顯神秘而靈動和超凡的法力。蛙紋間出現(xiàn)最多的是“刊”,最復雜的是翁牛特旗古代藝術博物館的那件大彩陶甕的兩行蛙間的那個符號,報道稱為回字紋,不確。結合這件陶的蛙紋,它是表現(xiàn)蛙的符號,即將四肢變向右轉的同一方向,中心處的小菱形即是蛙身,伸出的四肢就變成這類符號的四個“旋轉曲臂”形。我們在查找此符號時,竟然看到有一個在“臂端”出現(xiàn)了連續(xù)三個三角紋,與蛙蹼趾紋相同。還有一個為“F”形。有一件陶缽的蛙紋中用這個符號來代替三角紋。種種跡象表明,這個符號即代表蛙神,體現(xiàn)天地輪回、生生死死不斷變化的宗教觀。同類尚有兩“F”相連“z”“回”字形等符號均是生殖不息的表達(圖十二,1)。
圖十二
在彩繪陶的器物口沿內側往往繪有一些符號,如表現(xiàn)蛙趾的鋸齒形,有三個一排,有五個一排,還有代表蛙之頭部的雙三角紋,雙半環(huán)紋等,其組數(shù)與壁上蛙紋的個數(shù)相一致。有些符號在小河沿文化分布區(qū)相隔幾百公里均有出現(xiàn),所表達的含意得同部族的廣泛認同,這便具備文字的特征。還有一種符很重要,即繪于脊中部的表示條帶的連續(xù)回字形勾連紋,也是蛙身最鮮亮的部分。這一符號表達的是繁衍無窮的含義。還有在中偏上部出現(xiàn)和“亞”字形的符號,這在蛙背部頸后也確有白亮的花紋,但將之符號化也傳遞出這個符號的重要性,說不定是所謂“人
角星”紋的原型。(圖十二,2)
二、彩繪陶罐上的紋飾不是獸紋而是鳥紋辨
在大南溝小河沿文化墓地第 55 號墓出土一件彩繪陶罐,在其肩部鋪白色畫黑彩紋飾,原報告認為在五組“原始雷紋圖案”之間,畫有“立獸紋”共六個。
從發(fā)表圖和照片看,這六個“立獸”造型一致,均向右立,有一個較大的空間畫有兩個。從個體觀察,這六個所謂的“立獸”紋除頭部有些像獸形外,整個軀體和總體造型不具備獸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所畫的是動物的側影,所謂的獸總該有四條腿,但這個“立獸”分明是兩條腿。或許有人認為其右側的兩腿被左側腿所掩蓋,側看即是兩條。即便如此,前后兩條腿也過高過近,與整個軀體不成比例,不是前后的四條獸腿,而是禽類的左右兩條腿,而且這兩條腿有左右的透視關系。
第二,其足部扁開前伸,應是帶有蹼的水鳥類爪而不是獸足。
第三,整個軀體為鳥身。如果是獸當有臀部以驅動后肢,也應有長尾。這只動物既沒有突起的臀部也沒有尾巴,呈漸細的禽尾狀態(tài),到尖端部微上翹,是尾翎的特征。
圖十三
以上三點便足以說明它是一只鸛類水鳥而不是獸。至于說它頭部較大,雙后揚Y形的雙角,這也不足以證明它是獸,我們可以理解所謂雙角應鳥之冠,常見的有鸮等猛禽頭頂后有兩個肉角。也見鸛鳥之類,如現(xiàn)今只在非洲生存的錘頭鸛,鯨頭鸛等鳥其頭很大,成年鳥的頭頂部即長出如Y形的羽冠。更像彩陶罐上的鳥即雷鳥,不僅有兩綹較長的羽冠,額部也前突并折回。其喙也如彩陶罐上的鳥喙(圖十三)。
現(xiàn)在,我們著重討論的兩鳥之間所謂的“原始雷形紋圖案”。說其為雷紋未免過于牽強,故冠以“原始”二字,標明編寫報告及后來的研究者在看此圖時心存疑惑,未能弄明白此“圖案”要表達的真正含意。
其實,此“圖案”是一支大鳥的符號化表達,上邊正中的倒三角是鳥之首部,兩交叉線至上端各向內折回成對稱的兩個回字形,是展翅飛翔的兩個翅膀的展現(xiàn),下端正中的大三角是在飛翔時尾翎全部展開時的形態(tài)。這是飛翔高空的全景式的大鳥的簡化符號,與紅山文化全影式玉鳥一脈相承(圖十四)。
圖十四
圖十五
寫實的立鳥與鳥之符號同出一器,相間分布,表達崇拜鳥的宗教理念,符號與圖案相呼應地出現(xiàn)在一件器物上,已是小河沿文化紋飾的一種固定模式。如前舉蛙紋與其間的圖案相關聯(lián)。還有一例更為明顯,即出土在大南溝第 36 號墓的一件彩陶盆,其柄是圓雕一立獸(原報告認為是狗),就在盆之折腹之上繪有倒正兩種、相間分布的立獸的正視圖(原報告稱為“鱗紋”,不確),發(fā)表時對獸除繪出側視圖外還繪出了動物的正視圖。如將正視的線圖與盆腹壁所繪的獸之正視圖相比較,相差無幾,因此這種所謂“鱗紋”是立獸符號化的圖案(圖十五)。由此也可以反證出第 55 號出土的彩繪陶罐所謂的“原始雷紋”就是鳥紋。小河沿文化的這些繪制彩陶紋飾的藝術家對立獸有過長期認真的觀察,而且以簡練而準確的線條來表達立獸最基本的特征,絕不至于將立獸畫成一只鳥。
繪以類似鳥紋的小河沿文化彩陶尚見赤峰市元寶山區(qū)哈拉海溝墓地出土的一件彩陶豆,環(huán)外壁繪對鳥紋共 5 組,水鳥長足長頸兩兩相對而立,似在水中引頸高歌。其身及足類似上舉鳥紋!"。除此外尚出鸮形彩陶壺。所有這些說明小河沿文化繼承了紅山文化尊崇鳥神的傳統(tǒng),不同的是水鳥占有很大比例(圖十六)。
圖十六
小結
在解讀這組彩繪陶蛙紋神器和糾正了將水鳥誤讀為“立獸”紋之后,我們再回過頭看已發(fā)現(xiàn)的小河沿文化彩陶器時,就會發(fā)現(xiàn):
一、蛙紋是小河沿文化彩陶及彩繪陶的主體紋飾,其彩陶中的蛙紋及蛙之局部單元所簡化紋飾占百分之八十多。
二、蛙是小河沿文化先民崇拜的主神之一,并設有專門的崇拜或祭祀場所。
三、由紅山文化多種動物神的崇拜發(fā)展到小河沿文化以一神為主的崇拜,反映出小河沿文化宗教理念的變化,更注重生殖與繁衍。蛙應同娃,與中國神說人物女媧有一定的關聯(lián),即尊崇生育之神,更期望族群的興旺。
四、本文所分析的蛙紋和水鳥紋,均與水相關,說明在距今五千年前后這里是河水縱橫、沼澤遍地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很適宜兩棲動物及水鳥的生存。在荷塘之傍月色之下蛙聲一片,在陽光初照濕地之上鳥鳴聲聲。
這是陰與陽的和諧,是對生命的贊美,是對大自然的謳歌,也是對小河沿文化時期的社會祥和穩(wěn)定的生動寫照。尤其是蛙類動物受到了小河沿文化先民們格外的崇拜,是他們的族群之神。他們所創(chuàng)造出來的高度概括、繁雜神秘的蛙神圖像和由此產(chǎn)生的各種符號,是我們揭示其宗教
信仰和遼西古字的發(fā)展脈絡的重要途徑。
由此看來,從微觀著眼,去認真研究一件器物或一種紋飾的真正含義,也許是我們解決遼西地區(qū)史前諸考古學文化諸多問題的一種必需的手段。這樣的研究方法所獲得的認識的也許更能接近史前歷史的真廈。
注:由玉源博物館王淼繪制部分線圖
邵國田
邵國田:原敖漢旗博物館館長,副研究館員。曾任內蒙古自治區(qū)考古學會理事,文物鑒定專家委員會委員?,F(xiàn)任內蒙古紅山文化學會理事。1972年從教育調到文化系統(tǒng)的40余年間,致力于文物保護、考古調查、搶救發(fā)掘、征集文物、籌建博物館等。
重要是在1981-1988年,組織開展了敖漢旗的文物普查,共發(fā)現(xiàn)各個不同歷史時期的遺址和墓地3800余處,居全國之冠,創(chuàng)造出普查的“敖漢模式”。其中發(fā)現(xiàn)的小河西、興隆洼、趙寶溝等新石器時期考古學文化以及柳南墓地、大甸子夏家店下層文化城址和墓地,填補了我國北方考古編年的空白。參加了小河沿、大甸子、興隆洼、興隆溝、撒水坡、四分地等遺址的考古發(fā)掘。主持清理了草帽山紅山文化積石冢、西山小河沿文化墓地、烏蘭堡鐵匠溝戰(zhàn)國墓、康家營子、北三家、沙子溝、大橫溝、英鳳溝、姚家溝、皮匠溝、下灣子、喇嘛溝、娘娘廟、七家、羊山、水泉、臺吉營子、喇嘛洞梁等遼墓百余座,揭取墓中壁畫50余幅。多次受到赤峰市和旗政府的獎勵,并分別于1986、1989、1996、1999年評為全區(qū)文物戰(zhàn)線先進工作者,全區(qū)思想理論戰(zhàn)線先進工作者,受到內蒙古黨委宣傳部和內蒙古文化廳的表彰。2002年被國家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授予國家級“文博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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