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種語言,都有自己長期積淀下來的通俗而生動形象地描繪人情世態(tài)的定型短語或短句,英語里稱為“習語”,漢語里則稱為“熟語”,為了稱說的方便,本文采用“習語”的說法。
習語是老百姓長期使用而固定下來的說法,因此它帶有強烈的民族色彩和鮮明的文化內(nèi)涵,是民族文化的積淀,這就要求在翻譯的時候,不能僅僅停留在文字的表面,而要搞清楚習語的深層含義,溝通兩種語言的文化差異,巧妙互譯,才能不失習語的原有韻味。
先看英語習語的漢譯
如:a piece of cake.
這個習語充分反映了西方人的生活習俗,對他們來說,蛋糕是極其平常的食物,無論是做蛋糕還是吃蛋糕都是輕松愉快的小事一樁。對我們來說,蛋糕似乎是奢侈品,吃蛋糕是高興的事,做就沒那么容易了,但漢語里恰巧有一個反映我們漢人生活習俗的俗語“小菜一碟”,其功能與“a piece of cake”大致相當,因此,用“小菜一碟”對譯“a piece of cake”,可以說既傳“義”,又傳“情”,較好地保留了語言的原有韻味。
再如:under one's nose.
西方人的“大鼻子”給我們的印象非常深刻,可能西方人自己也知道這一點,因此他們用“under one's nose”表達“就在某人面前,當著某人的面”的意思,如果我們直譯為“在某人鼻子底下”,就不符合漢語習俗,不夠“味”,但我們有“在某人眼皮底下”這個俗語,因為在我們看來,眼皮底下的“眼睛”是洞悉一切的,所以說用“在某人眼皮底下”對譯“under one's nose”比較合適。
又如: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
在西方文化中,狡猾的狐貍是專門要偷吃鵝的,倘若把鵝交給狐貍?cè)タ垂埽M不是送羊入虎口,自找禍患,我們漢語里沒有這樣的認識,如果硬譯為“讓狐貍看鵝”大家就會覺得莫名其妙,但漢語里有一個接近的習語“引狼入室”,它表達的意思是“自己把壞人引進內(nèi)部”,恰巧與“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意思對等,如此對譯,極為傳神。
英譯漢要傳神,漢譯英同樣要保留原有的韻味。
如:狗改不了吃屎。
漢語用它來比喻“惡習難改,本性難移”,但狗在西方人的眼中是“人類的朋友”,對狗也寵愛有加,豈能用心愛的狗去表達這樣一個不好的意思,因此翻譯為英語最好譯作“a fox may turn gray,but never kind”,因為“fox”在西方人的觀念中,大部分場合不是好東西。
再如:有錢能使鬼推磨。
它是我們漢語里非常形象的一句俗語,比喻一個人有了錢連鬼都聽他使喚,英語譯作“money makes the mare go”,基本上保留了原來的韻味,但如果翻譯為“all things are obedient to money”,意思雖然也還是“金錢支配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等等,但韻味不夠,未能傳神。
要指出的是,對譯的前提條件是兩者的意義、文化內(nèi)涵要相同、相通,不能似是而非,如把“armed to the teeth”翻譯為“全副武裝”,看起來好象差不多,實際上意義程度不夠,語氣也嫌太弱,似是而非。
再如把“趕鴨子上架”譯作“make sb. do sth. entirely beyond him”,意思雖然是對了,但太直白,原來的生動形象性喪失殆盡。
當然,也有的時候,翻譯為了追求韻味而意思不對那就更要不得了,如把“It is an ill bird that fouls its own nest(惡鳥不瀆巢)”譯作“家丑不可外揚”就不妥當,不能為了韻味而驢唇不對馬嘴,因為翻譯“信”是基礎,“雅”是升華,不能為了片面追求“雅”而違背“信”,那是以辭害義。
總之,翻譯是很難的事,而習語的翻譯更是難中之難,要想把習語翻譯得既準確又傳神就需要我們溝通中西方文化差異,盡量保持原文的“豐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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