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大多做父母的都喜歡孩子聽話,不犯錯誤,常常用”做一個聽話的好孩子”來要求,如果孩子太不“聽話”,家長則習慣用懲罰的方式對待孩子。
怎樣懲罰孩子?是家長實施教育時,不可回避的問題。稍重的懲罰還可能導致極端行為,由此看來,沒有懲罰不行,懲罰方式不合適更不行。
懲罰是一種警示行為,是行為主義心理學中的一種強化手段,伴隨懲罰的是緊張、壓力、害怕、恐懼。。。。
家長懲罰孩子,目的是要約束孩子不良行為,但又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個性和心理健康,這個度很難掌握。
我的咨詢感受是:來訪者的家長基本上沒有“度”的概念,如果有的話,就是怎樣把子女管成一個“乖孩子”,至于造成什么性格扭曲和身心傷害,考慮的并不多。
家長這樣做的前提是:大人永遠是對的,孩子必須服從家長。家長這樣做的信念是:打是嚴,罵是愛,不打不罵要變壞;棍棒底下出孝子;懲罰你,是為了你好……
懲罰是一門藝術(shù)。要讓懲罰發(fā)揮良性效果,我覺得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懲罰之前先警告,先對孩子警告一兩次會讓孩子警惕。
要言出必行,假如警告后再犯錯,就需要實行懲罰的諾言,否則,就成為嚇唬孩子的游戲了,這樣次數(shù)一多,孩子也知道對這樣的”警告”不必較真,從而失去了真正的意義。
同時,懲罰要及時,說“等爸爸回家后,就有你瞧的!”,等爸爸回來真對孩子懲罰時,也許孩子早忘了懲罰的原因了。
懲罰時,要尊重孩子的自尊,最好不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也不宜用惡毒的語言指責、謾罵孩子,對事不對人,讓孩子知道,為什么受懲罰,被懲罰是因為做了違背基本規(guī)范和原則的“出圈”之事,讓孩子明白,違規(guī)就可能受罰,這是社會的“游戲規(guī)則”,受到懲罰,并不等于父母就不愛你了。
懲罰針對的是你不良行為,而不是對你個人的全盤否定。如果家長懲罰方式不當,孩子不能體會到父母的愛,就很難理解父母懲罰的善意,當孩子把懲罰理解為一種惡意時,就會在心底產(chǎn)生抵觸和反抗,懲罰也就失去了積極意義。
一般說來,要孩子體會到父母懲罰這種“含蓄而深沉的愛”,需要時間,有的要到自己成為父母時,甚至在自己父母去世后。
懲罰的目的是警示行為后果。不是為懲罰而懲罰,而是為孩子更健康地成長。有時候,如果不懲罰也能達到效果,也可以考慮不懲罰。
陶行知先生在擔任小學校長時,看到一學生用泥塊砸其他同學,就制止了他,并要他放學后到辦公室去。放學后陶先生來到辦公室時,那位同學早已等在那里。先生沒有批評他,反而掏出一顆糖給他,說:“你按時到,我遲到了,獎給你”。
學生驚疑地接過糖。接著,先生又掏出一顆糖,說:“我制止你用泥塊打人,你立即住手,我應該獎勵你”,學生更疑惑了。先生又掏出第三顆糖,說:“根據(jù)我的了解,你用泥塊砸那些男生,是因為他們欺負女生。
這說明你有正意感,這顆糖也獎給你。”這時,學生激動地說:“校長,我錯了,我砸的不是壞人,是自己的同學……”陶先生笑了,又掏出第四顆糖:“這顆糖獎給你,是因為你認識了自己的錯誤。好啦,我的糖給完了,我們的談話也結(jié)束了。”陶先生的這種“懲罰”,一定會讓孩子永遠難忘!
選擇合適的懲罰方式,讓其產(chǎn)生正性效果,顯得尤為重要。懲罰孩子時,家長宜采取一致的言行和態(tài)度。尤其是爺爺奶奶和爸爸媽媽之間要達成一致。
懲罰也不要翻舊帳,要就事論事,不要將以前的錯誤疊加在一起。懲罰后可以適當安撫,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是真心愛他的,只是不喜歡他的不良行為,如果孩子能改過,需要立即贊美,讓他感受到父母之愛,懲罰才有意義和效果。家長情緒失控時,不要懲罰孩子。
切忌在盛怒之下暴打孩子,這只會讓怒氣如火上澆油,結(jié)果,使孩子自尊受損,造成孩子身心傷害!也難以達到想要的效果,甚至適得其反。
在家庭的傳統(tǒng)教育中,孩子總處在被懲罰一方,因為孩子是天生“受教育者”,而父母是天然的“施教者”。這個觀念顯然有問題,因為父母也可能犯錯誤,合理的原則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很多時候,父母如果也能懲罰一下自己,會對孩子起到不可估量的“示范”作用。阿萊希歐博士的做法,就值得借鑒,在他家的墻上,掛著一個用木頭做成的小屋子,屋子旁邊掛著六只木頭做成的小狗,每只小狗身上分別寫著家庭成員名字。
不管誰違反規(guī)定,誰的小狗就會關(guān)進小屋受懲罰,爸爸媽媽也不例外。如果自己認識到錯誤,就可以把代表自己的小狗從小屋中挪出來。
懲罰不是讓孩子感覺到難堪和自卑,而是對行為和過失負責。誰都會犯錯誤,但不是誰都會改正錯誤。受懲罰不重要,重要的是改正錯誤。讓孩子懂得,承認錯誤并不是一件丟人的事,這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
美國有一諺語:“一個不會說對不起的人,就不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承認錯誤,才能改正錯誤,承認錯誤,更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從心理學中客體關(guān)系理論來看,人兒時與父母的關(guān)系和體驗,是性格維持發(fā)展的營養(yǎng)。心理發(fā)展的關(guān)鍵在于:是否能夠得到他需要的“愛”。大多心理問題,從深層來看,主要是出于愛的匱乏,及后續(xù)反應的結(jié)果。
總之,把懲罰的行為變?yōu)橐环N積極的,有意義的行為,而不是消極的、被動的,救火式的行為。沒經(jīng)歷過懲罰的人,是很難找到的,不能正確對待懲罰的人,也是身心不健全的。
我認為,用積極強化的手段來改變行為更有力,當積極方法無效時,才考慮懲罰。如果要懲罰,也要有“懲罰的藝術(shù)”。
兩個思路懲罰孩子,值得借鑒
1、借用玩具小狗。來形成孩子內(nèi)心的自我肯定與否定,等于多了一個加深了解自己的渠道。等于借力使力不廢力的懲罰方式。實用且深遠的實際意義是存在的!
2、借用故事的感人之處,協(xié)同糖塊兒滿足孩子的口欲期缺乏安全感的需求,循序漸進的融入孩子內(nèi)心。使其漸漸考慮到反省自身不足,直至厭惡的程度。是一次很好的“迂回”戰(zhàn)術(shù)的采用,既“懲罰”了孩子也使彼此雙方身心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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