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diào)2”:除夕(1月31日)、初四(2月4日)2天調(diào)休,如果用人單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yīng)支付2倍加班工資。
“法3”:初一(2月1日)、初二(2月2日)、初三(2月3日)3天法定節(jié)假日,法定節(jié)假日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不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應(yīng)支付3倍加班工資。
初五(2月5日)、初六(2月6日)法定休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yīng)支付2倍加班工資。
首先,需要了解日工資怎么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其次,關(guān)于加班工資支付是這樣規(guī)定的:
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三條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綜上來看,春節(jié)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調(diào)2”、初五、初六 (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月工資收入÷21.75天×200%×加班天數(shù)
“法3”(2月1日、2月2日、2月3日)=月工資收入÷21.75天×300%×加班天數(shù)
例一:小杭在某公司上班,月薪5000元,春節(jié)期間如果公司安排小杭同學(xué)“法3”期間加班,他每天應(yīng)該獲得多少加班工資呢?
5000元÷21.75天×3倍=689.66元/天
如果小杭在“法3”期間加班,小杭2月份應(yīng)該獲得多少工資報酬?
5000元+(5000元÷21.75天×3倍×3天)=7068.97元
例二:小杭如果公司安排他在其余休息日加班,又不能給安排補休的,小杭每天的加班工資又是多少呢?
5000元÷21.75天×2倍=459.77元/天
如果小杭在春節(jié)其余4天休息日期間加班,公司無法給小明安排補休,小杭2月份應(yīng)該獲得多少工資報酬?
5000元+(5000元÷21.75天×2倍×4天)=6839.08元
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執(zhí)行加班工資制度規(guī)定,不支付加班工資。
來自 杭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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