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的計算是21.75還是20.83
加班費的計算是人力資源管理者的基本功夫。但是在實務中,加班費的計算到底是選擇21.75還是20.83,很多人都會混淆。
其實21.75是制度計薪日,20.83是制度工作日。
1、21.75(制度計薪日)的計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guī)定的11天法定節(jié)假日。據(jù)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2、20.83(制度工作日)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因此在標準工時下加班費計算時,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以此分別按照150%、200%、300%來計算加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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