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傷害的賠償范圍
一般傷害的賠償范圍即受害人身體尚未造成傷殘經過治療可以恢復的傷害的賠償范圍。一般傷害的賠償范圍包括賠償醫(yī)療費、治療期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1、醫(yī)療費是指受害人為了恢復健康進行醫(yī)療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yī)藥費(藥費、治療費、檢查費、化驗費等)、交通費、營養(yǎng)費和住院費。
2、誤工減少的收入,是指由于缺陷產品使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經濟收入,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
(1)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yī)鑒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yǎng)殖業(yè)季節(jié)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2)醫(y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為憑。應經醫(y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批準擅自另找醫(y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者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則不予賠償。
(3)經醫(yī)院批準專事護理人,其誤工補助費可以按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應得獎金一般可以計算在應賠償的數額內。本人沒有工資收入的,其補償標準應以當地的一般臨時工的工資標準為限。
二、致人殘疾傷害的賠償范圍
致人殘疾傷害的賠償范圍即受害人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傷害。其中,殘疾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
致人殘疾傷害的賠償范圍包括:支付醫(y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和殘疾者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yǎng)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指殘疾者所必須的營養(yǎng)費。殘疾者自助具費是指包括購買輪椅、雙拐等在內的生活基本用具所支出的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
(1)侵害他人身體致使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賠償的生活補助費,一般應補足到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
(2)侵害他人身體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實際扶養(yǎng)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當予以支持,其數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致人死亡傷害的賠償范圍
致人死亡傷害的賠償范圍包括:除包括賠償死亡人員在治療、搶救過程中所支付的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這里所講喪葬費是指用于辦理死者喪事、安葬死者所支出的費用,該費用應當以當地一般喪葬所需要的費用標準來確定。死亡賠償金是指侵害人支付給受害人家屬的一種撫慰、安撫的費用。
這種費用既是一種經濟上的補償,又是一種精神的安慰。生前扶養(yǎng)的人屬于必需的生活費是指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的日常生活費用。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應當以當地群眾的平均生活水平為標準。
【法律依據:《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四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y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yǎng)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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