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房子,拿著現(xiàn)金吃利息,這種想法很多人都曾經(jīng)有過。很不幸的是,過去這樣做的人都失敗了。在十多年的房地產(chǎn)大牛市中,誰賣房誰倒霉,誰買房誰發(fā)財,這幾乎成為一條鐵律。
新的問題來了,現(xiàn)在不是說房價很高嗎?而房租的回報率又很低,那么我們就會想啊,如果現(xiàn)在把房子賣掉,用于獲取理財收益,然后再去租房,不就等于賺了錢嘛。這個問題我們可以來好好探討一下。
比如,這套房子賣了100萬,把它存在銀行里面,不管是做智能存款,還是大額存單,或者是銀行理財產(chǎn)品,一般來說,很難超過5%的收益率,我們假設(shè)每年可收入5萬。
而一套房子賣100萬的通常是三線和四線城市。如果租回這樣一套租房,估計每年的開支大約在1.5萬元。5萬減去1.5萬,我們等于賺了3.5萬。這筆錢差不多可以支持一個人一年的日常生活,看起來這個操作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這里面有一個風險,就是五年十年或者是若干年以后,房價還是上漲了,房租也隨之上漲了。而你平時的利息已經(jīng)全部花掉,只有100萬的本金在銀行里面。那就很有可能,他將來的收益無法覆蓋上漲的房租。
這并非危言聳聽。結(jié)合1987年以來的人民幣購買力變化分析,有學(xué)者認為,如果將資金存入銀行,年利率4%的情況下,會面臨3.5%左右的貶值。也就是說,5年后的100萬只相當于今天84萬的購買力,10年后的100萬只相當于今天70萬的購買力。
這種情況一旦出現(xiàn),你是無房戶,沒有辦法從房價的上漲中得利,卻要承擔房租上漲的壓力。到那個時候,真是叫天天不應(yīng),叫地地不靈。
所以在住房的問題上,我個人覺得還是傳統(tǒng)一點、穩(wěn)妥一點好。起碼要保持一套基本的住房,不宜將所有的房子全部賣掉。
畢竟,很多時候房子不僅僅意味著財富,他還是一個家庭生活的基地,一種記憶的傳承。很多東西不能簡單的只用錢去衡量。房子身上還有其他的有價值的屬性,而這些屬性未必會體現(xiàn)在你出售時的房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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