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甲骨文中的形聲字,我一向認為它們僅僅是漢字形聲字的濫觴時期。嚴格地說,甲骨文中有因意符的發(fā)音為發(fā)音的字,但是將某一個符號抽象為獨立的聲符,從而產生一系列與該符號本義無關的形聲字的造字方法在殷商甲骨文時期還沒有出現(xiàn)。甲骨文的細節(jié)也很重要,比如,上面的兩個字左邊的一個本義是大軍渡河,而右邊的一個只能是大軍準備渡河。因為左邊的字大軍的旗幟已經在河的中央,而右邊的字大軍的旗幟只是在河邊。嚴格地說,這是兩個甲骨文字。細節(jié)的變化決定了他們的本義上有所區(qū)別。這是甲骨文造字的科學和嚴謹之處。
甲骨文沖就是這樣一個形聲字。從水,從中,中為聲符?!墩f文》的解釋是:“沖,涌繇也。從水中,讀若動?!狈g成白話就是:沖的本義是河水洶涌并左右搖動。在《說文》的這個定義中,中已經“退化”為一個聲符,它在甲骨文中作為意符的作用已經被剝離并且遺失了。這種甲骨文中作為意符兼聲符的現(xiàn)象,到了《說文》時期,很多的都失去了意符的性質而成為單純的聲符。這是一個普遍的現(xiàn)象,在研究甲骨文時應當予以特別的關注。
但是很明顯地,《說文》的上述關于沖的定義不能解釋下面這條卜辭:
“……命沖……宗”(后下36·6)
卜辭研究中有個不成文的“潛規(guī)則”,如果你解釋不了這個字的甲骨文本義,你就想辦法結合上下文,看它是作為國名、人名、地名、祭名哪一種比較通順就說它是哪一種.所以有學者就認為這里的沖是人名。
我在《破譯27》中考證了甲骨文中字本義是軍中戰(zhàn)旗(曲柄旗)。引申為方位詞中心。用在甲骨文沖字里,中首先是一個意符,以軍中戰(zhàn)旗表示一支軍隊。從水從中,本義是大軍渡河。
上述卜辭翻譯為:命令大軍渡河……。
所以這個字才既可以把中字寫在河邊,又可以把中字寫在河的中央。我把它叫做非固定位置。在甲骨文中,有很多字的各組成部分的位置是固定的,位置改變會帶來本義的改變,例如甲骨文字止、各、出、之;但是也有一些甲骨文字各組成部分的位置是可以改變的,比如己、起(跽)的方向可以向左,也可以向右,龜字可以俯視也可以正視,易字在甲骨文中是正面視圖,在金文中是側視圖。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沖(即沖)的本義:大軍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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