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我國心理咨詢與治療事業(yè)飛速發(fā)展,但心理咨詢師仍常常面臨一些不同情況的困境,其中尤其以雙重關系最為突出。
我相信,很多咨詢師都會在治療過程中遇到這類問題。
有許多來訪者無意識地希望結(jié)交咨詢師做朋友,甚至做戀人。這些都是非理性的期待。一些來訪者甚至會對咨訪關系中的異性咨詢師發(fā)起愛情進攻。比如用自己的體貼溫暖默默地去回報咨詢師,或者用性魅力給咨詢師種種暗示誘惑。
來訪者,心理咨詢師并不是真的愛你
傾慕是一種很美好的感覺。相信很多咨詢師也會享受這樣的感覺,而且求訴者對咨詢師的崇拜之情有時也有利于咨詢關系的展開。
但是,不管是來訪者,還是咨詢師,必須清醒而冷靜地看到:這是治療中的移情。
一些來訪者會把咨詢關系中的感覺現(xiàn)實化,把它帶入到日常生活中。比如,我的一位來訪者,在咨詢之外的時間,多次發(fā)信息給我訴說自己的苦惱,并期待能夠得到我及時的回應,若得不到,就會很失望很憤怒。顯然,他把咨詢中被關注、被重視的感覺生活化了。在咨詢之外,咨詢師是沒有義務(關鍵是也沒有那么多的精力),來照顧來訪者的情緒的。
我們必須看清咨詢關系的本質(zhì):咨詢師與來訪者雙方維持咨詢框架——界限。
事實上,這種界限,一開始就十分明了。而這些都是由咨詢關系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咨詢師和求助者的關系是比較特殊的一種關系,它的特殊從以下三點來說明:
第一點就是時空性。這個關系是非常具體的一種關系,甚至具體到,它是在具體的時間內(nèi)、具體的空間內(nèi)才存在的一種關系。離開了心理咨詢的工作場所,離開了心理咨詢的這段時間,這個關系就自動解除了。在心理咨詢師職業(yè)要求中,甚至規(guī)范我們在非咨詢場所都不能主動的去和來訪者打招呼。所以說這個關系有它的時空性。即由時間和空間來決定這個關系。
第二點就是聯(lián)盟性。咨詢中咨詢師和求助者兩個人既是主客關系也是聯(lián)盟關系。他們共同解決求助者的問題。
第三點是交心非友性。可能大家以前在教科書上沒有聽過這個詞。我講“交心非友”什么意思呢?就是說兩個人在談心,也就是談的是心理的隱私,甚至談到極度隱私的問題。當然,主要是求助者的心理隱私,有時,也會涉及咨詢師的隱私,而且,在心理咨詢中,咨詢師和來訪者需要是心與心的交流,但他們又不是朋友。一切,都是這個工作的性質(zhì)所需要的,所以說這個關系有交心非友性。
換言之,咨詢之外,雙方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因為,在咨詢關系之外,心理咨詢師實在不過是一個平凡得不得了的凡夫俗子。他根本無法如你所愿細致入微地關照你。
心理咨詢師和來訪者之間絕不可以有咨詢關系以外的關系!
咨詢師不可以給有過性或親密關系的人做咨詢和治療,也不可以在咨詢關系結(jié)束的3年內(nèi)與來訪者發(fā)生性或親密關系。國外一度規(guī)定這種禁止是終生的,否則將吊銷咨詢師的資格,但后來因為一些抗議而修改了。目前有的國家規(guī)定是2年,有的規(guī)定是5年。我們國家的倫理折中取了3年。
首先,這是為了保護來訪者
心理咨詢強調(diào)尊重、平等,但是實際上,在咨訪關系中,咨詢師和來訪者并不是處于對等地位的,來訪者其實是有可能被咨詢師剝削的。因為在來訪者求助的時刻,他/她其實是處于一個特殊的時期、在心理上是弱勢的,比如可能正是最渴求親密的時期、可能很渴求權(quán)威的認可和肯定、也可能是希望獲得某些控制感,可能性很多。
在咨詢過程中,來訪者看到的咨詢師是一個權(quán)威的形象,來訪者不會對咨詢師有真正意義上的了解,對咨詢師的感情可能更多是源于移情性反應。這些移情需要在咨詢中覺察和處理,而不是付諸行動,否則,很可能就會造成二次傷害。
其次,這也是為了保護咨詢師
在咨詢中,咨詢師可能會碰到不同的來訪者,很可能有的來訪者會對咨詢師發(fā)生強烈的移情。
國外有案例,有一個咨詢師和來訪者在咨訪關系結(jié)束的2年后結(jié)婚了,這個咨詢師從形式上看是遵守了倫理的,但是他們結(jié)婚后不久就離婚了,而且來訪者一紙訴狀將咨詢師告上了法庭,她認為咨詢師利用了她心理狀態(tài)不好的時期。
咨詢師不一定能夠處理好來訪者的這類移情,也不一定能夠完全覺察咨詢過程中的全部問題,做不好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如果遵守倫理,哪怕個案處于難關,這時候完全可以尋求督導或者轉(zhuǎn)介,不觸碰底線,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安全。
咨詢師應避免與來訪者有雙重關系
咨詢師應避免為與自己存在雙重關系的人做咨詢或治療。咨詢師應保持和來訪者單純的咨訪關系,哪怕咨詢結(jié)束。由咨訪關系發(fā)展成朋友、合作伙伴等都是應該規(guī)避的,如果實在避免不了,應該做出一些專業(yè)上的防護措施,比如簽署正式的知情同意書、尋求專業(yè)督導、做好相關文件的記錄,以確保雙重關系不會損害自己的判斷并且不會對尋求專業(yè)幫助者造成危害。原因如下:
首先,雙重關系可能損害咨詢師的客觀性
舉個例子,某醫(yī)院的咨詢師,如果他為自己部門領導的妻子咨詢,這個過程可能存在很多問題,比如這個來訪者(領導妻子)和領導的關系問題很可能在咨詢過程中暴露,那么咨詢師就會處于一個很艱難的境地,不論是咨詢中咨詢師的客觀性(如,領導妻子的對領導的認識和咨詢師的認識很可能不一致,咨詢師可能難以理解和共情來訪者),還是咨詢師工作中與領導的關系(如,領導知道這個關系的話必然心存顧忌,工作關系會有改變),都可能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其次,雙重關系可能會對來訪者造成潛在的危害
咨詢起作用的因素之一是咨詢師在咨詢過程中總是能夠理解來訪者、能夠準確共情,這個在當時可能利于來訪者的自我覺察,之后可能也有榜樣作用。但如果咨詢結(jié)束后,咨訪關系變成了合作伙伴的關系,來訪者可能會發(fā)現(xiàn)咨詢師在與自己新關系中的其他方面。好的咨詢在咨詢關系結(jié)束后還是會繼續(xù)起作用的,但雙重關系的發(fā)展可能會破壞掉原來有療效的部分。雙重關系的影響勢必是不可控的。
所以,心理咨詢?nèi)藛T應該與來訪者保持多大距離?這是每個心理咨詢師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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