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公儀休愛吃魚但卻拒絕接受別人給他送魚。這位公儀休又是何許人也?相傳他是魯國的國相,位高權(quán)重,加之自己又有愛吃魚的嗜好,這樣難免就會有人投其所好地給他送魚了。面對這種“送魚”熱潮,公儀休又是如何處置的呢?三個字:不受魚!拿我們現(xiàn)在的話說就是拒絕受賄。
但是“不受魚”只是公儀休的處置方式,并不是他的最終目的。那么公儀休這樣做的最終目的又是什么呢?韓非《外儲說右下》對此記載道:“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于法;枉于法,則免于相。雖嗜魚,此不必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于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韓非這段記載說的是,公儀休愛吃魚,于是魯國上下便爭相買魚進獻給他。公儀休不收,他弟弟規(guī)勸他說:“您愛吃魚,卻不收魚,為什么?”公儀休回答說:“正因為愛吃魚,所以我才不收。假如我收了,則一定會有遷就國人的這種“送魚”行為;而一旦遷就國人的這種行為,勢必就會違背國家的法令;違背了國家的法令,那就意味著我會被罷免相位!相位一旦被罷免了,即使我愛吃魚,今后還會有誰再給我送魚呢?
很清楚了,公儀休“不受魚”的最終目的是怕丟掉相位!這里我們想問的是,出于這種目的的行為,是官員們的美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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