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落款處,鈐印章是上朱下白,還是上白下朱?
中國書法,應該是特色相當鮮明的國粹,是漢文化獨樹一幟的藝術形式,在發(fā)揮書法家個性特點的同時,有一些幾千年流傳下來的、已經(jīng)形成規(guī)矩的東西,這些東西是數(shù)千年文人書法家,通過反復嘗試比較得出的,它們體現(xiàn)了書法藝術美的黃金分割點,使中國書法中黑、白、紅的組合更加完美。
宣紙是載體,墨跡字是主體,書法過程主要是以筆墨留痕,在宣紙上寫出字來,如何寫?肯定是筆法、書法與章法的事情。而紅色的印章似乎是書法作品的點綴,但確實書法作品的有機組成部分,試想,如果去掉印章,只在宣紙上寫一些毛筆字,那肯定沒人要,因為他是不完整的書法作品,也不好看!
所以,寫完書法后,都有鈐印章的步驟,印章從字跡顏色分為朱印,也叫陽文印,還有一種為白印,也叫陰文印,從印框形狀以及內容分為閑章與名章,從鈐印章的位置分為引首印、落款印、以及補空。
引首印一般是陽文閑章,章框形狀隨性自然,不拘一格,一般不用陰文印為引首印,位置在開頭第一個字與第二個字之間。如果題上款,引首印可以不鈐。
落款印一般鈐兩個,可以是一姓一名,也可以是一閑章一姓名,也可以一號一姓名。但必須印章邊框規(guī)則,一般是正方形,大小要與作品字跡大小相配,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一般上陰下陽,也就是上白下朱,這樣就顯得平穩(wěn),不頭重腳輕。兩印章間距以兩到三個印章大小為宜,太遠太近都不好看!
補空印一般不用,只有書寫過程出現(xiàn)不太協(xié)調的空白時,可以利用它來補缺,達到平衡的目的。
至于歷史名帖,上面的印有多出了收藏印,而且一般出于皇室貴胄,名人大家,那是現(xiàn)代書法作品不可祈求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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