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廣德縣2010年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diào)教師
教育教學教研工作量化考核辦法
(一)教研成績(20分)
1.任教以來參加優(yōu)質(zhì)課評選(含教學技能比賽)及示范(觀摩)教學活動(8分)。
從教以來參加教學競賽,獲省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8、5、3分;獲市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3、2、1分;獲得縣級一、二等獎者,分別得2、1分;在省、市、縣級上示范課、觀摩課,每次分別得7、5、3分。各項可以累計,計滿8分為止。
2.任教以來獲得“教壇新星”、“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等榮譽稱號(7分)。
獲得省級教壇新星稱號者,得7分;獲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壇新星稱號者,得4分,獲得縣級骨干教師(含教學能手)、教壇新星稱號(含教壇新秀)者,得2分。按最高分值計一次。
3、近三年來教學論文、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等參評獲獎或發(fā)表情況(5分)
07年元月以來參加論文評選,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4、3、2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3、2、1分;獲市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2、1、0.5分;獲縣級一、二等獎者,分別得1、0.5分。論文發(fā)表(有正規(guī)刊號的雜志),依據(jù)所發(fā)表刊物級別,按同級論文評比二等獎賦分。各項可以累計,計滿5分為止。
(二)輔導學生競賽(5分)。
所培養(yǎng)的學生在參加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參與組織的學科競賽、技能競賽、科技評獎以及匯演、匯展、體育比賽等活動中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4、3、2分;獲得市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得3、2、1分;獲縣級一、二等獎者,分別得2、1分。各項可以累計,計滿5分為止。
(三)近五年來受表彰情況(5分)。
05年元月以來獲得國家級表彰得5分、省級表彰得4分、市級表彰得3分、縣級得2分;05年9月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每次得1分。各項可以累計,計滿5分為止。
說明:
1、輔導學生競賽:在同一次活動中,無論多少人參加,只計算集體獎或單人最高獎。
2、表彰只承認受黨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門表彰。同一年度(或?qū)W年)受同一類型同一部門表彰,按最高獎項計分,不累加。
3、同一年度(或?qū)W年)參加同一賽教(包括論文評比)等活動,按最高獎項計分,不累加。
4、以上考核內(nèi)容不含2009年年度考核及2010年各項活動結(jié)果及成績。
廣德縣2010年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diào)教師報名表
選調(diào)學科: 2010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
片
所在
學校
任教
學科
政治面貌
參加工作時間
教師
資格種類
職稱
第一
學歷
畢業(yè)學校
及專業(yè)
畢業(yè)時間
最高
學歷
畢業(yè)學校
及專業(yè)
畢業(yè)時間
家庭
地址
聯(lián)系
電話
手機
宅電
工作
簡歷
學校
審核
意見
(蓋章)
2010年 月 日
教體局
審核
意見
同意報考
(蓋章)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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