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分段貫釋 圣凡不二,但有迷覺,覺于因地者為圣,覺于果地者為凡,更有果地受苦,累世不覺者矣。此無他,不明自家金剛寶藏,所謂終日圓覺而不明圓覺者是也。佛不出 世,我其永遠沉淪焉矣,可懼哉!今者塵世滔滔,人心幻變,心逐外境,自居于奴,遂迷聲色,迷貨利,迷武力,迷邪說,一切皆迷信,而以我是為眾迷之根,佛欲 人類自覺,要人根本打破自己之迷信,人乃反以迷信目之,寧非怪事。經(jīng)者,佛與諸大弟子說眾生迷悟之根源,阿難等結(jié)為典籍者也。后人依據(jù)以考證自己之心地, 如何而出凡入圣,如何而超登覺岸,其理至顯,其義至密,其用至妙。故依據(jù)文字語言以形示者曰顯,般若印證心地而神悟者曰密。金剛經(jīng)為一切凡圣悟心之門,了 悟無明妄心,即是妙慧真心,二心同體,故曰悟心。三界以心為主,心名為地,能印心者,究竟解脫,故又名一切凡夫入如來地頓悟法門。惟經(jīng)義深邃,倘不解如來 所說義,則心地莫由證入,此讀誦講解之不可忽也。震旦人具有大乘根性,于此經(jīng)最有緣,獨苦不解其義,講者每多依文解字,此是釋字,非屬解義,聞?wù)邚?fù)雜參我 見,附會邪說,于心地法門,遠之又遠。至內(nèi)陸修持之女眾,或比丘尼,則并此文字解亦不獲聞焉,慧命所關(guān),實為至重。夫甚深難信之法,惟信心不逆者,方能不 驚不怖,所謂是經(jīng)義不可思議,否則滯著名相,輾轉(zhuǎn)生疑,甚深義趣,反為所掩,是由未證入真智故。金剛經(jīng)以無住為宗,專言破相,相破則無分別,是謂降伏其 心。至無分別智之解釋,多至二十余種,甚深甚深,不能盡說,要以離我相為第一,以我相為分別之根,即今日人心騷亂之根也。智者了解心性真相,認識本來,言 本來是覺,種種分別,盡屬妄想緣影,不為所迷,真理既明,一切無所疑惑,業(yè)苦自斷,而金剛般若之妙用出也。 如來于第四時,說般若經(jīng),計十六會,六百卷,金剛經(jīng)乃其一也。以金剛喻般若者,又百喻之一也;或以大火聚喻般若,言無物不遭其焚燒;或以大日輪喻般 若,言無幽不照等等,計有百喻。如來說法,不外八識,二無我,五法,三自性。所言五法者,乃名,相,妄想,正智,如如是也。大般若經(jīng)具八十一科,色為八十 一科之首。金剛經(jīng)說一句不住色布施,言以一賅八十一科,自五蘊,六根,十八界,十二緣,四諦,六度,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盡不可住是也。經(jīng)只一 卷,文約義深,難于解釋,此經(jīng)先破四相,后破法見,以眾生迷妄之習,在根為見,起見為相,而自心幻相乃一切見之根本也,終不離我人憎愛四種情妄,最后言三 際心之不可得,云何于不可得之心中,執(zhí)縛諸見而滯四相耶。行者欲明心不可得,自非修證不可,尤非發(fā)明心地認識透徹者,不能信心不逆也。今釋此經(jīng),略參無著 菩薩十八住說,則如是住,方不生法相,然不內(nèi)究于心,外求文字,終無益耳。 金剛經(jīng)者,如來為大乘者說,為最上乘者說,凡未證三昧見實相者,無從測知其微妙,今不得已而依文釋義,說者當提空說,聽者亦當提空觀,經(jīng)云不可取不可說,從知此經(jīng)以無住為宗而精義顯焉。 人何故欲修行?曰欲出三界;但三界內(nèi)外,究在何處分界?曰界在以眾生知見轉(zhuǎn)佛知見而已;但如何轉(zhuǎn)?曰入不二;云何入不二?曰無著,無著即無住。若明本 來無住,當下即波羅蜜,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乃波羅蜜多之果地也,必親證者,方達體起用耳。 此經(jīng)以無住為宗,無住者,非無所住也,乃不著于住也。先不住于相,言外不住于境也;次不住于見,言心不可得,內(nèi)不住于心也;次不住于法,言不住亦法, 并不住亦不住也,然后歸到無住總相。所言住相住心住法者,皆屬于我,粗者我相,細者我見,故先空我,但空亦屬法我,再進而空空,但空又未曾離法,仍屬于 我。惟有不著一切,取舍自在,方名無住,即此無住之住,乃名正住,又名金剛道。 無我相人相等無字,乃不著之謂也,非有無之謂也,如經(jīng)中“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等句,從知我見等,有亦無礙,只是住不得,不著者即有而不有,是名無著,又菩薩有我相等句,此有字,亦非有無之有也。 金剛經(jīng)意義深邃,非可于文字內(nèi)尋得。如世尊知聽眾起疑,不待須菩提啟請,先已開釋,故其疑之起因,必于開釋之果中反求之,方明其因,若依文字而釋,一若有尾無首,有果無因,甚難明矣。 注金剛經(jīng)者多矣!一為外道注述,誤以般若無相之體,附會于精氣神之守一,更假托燃燈佛祖所注,用意非不慈悲,誤人實不能免。一為文人注述,即依文直 解,前所謂有尾無首者是也,俱不足論。其真能開釋金剛經(jīng)義者,近之如明憨山老人注,明曾鳳儀之宗通,及石注等數(shù)種可讀,遠之如圭峰大師疏論纂要,宋長水子 刊定記,西國如無著天親二大士之金剛經(jīng)論,又兜率天彌勒尊者授無著之八十章偈,皆所以釋金剛經(jīng)者。雖然,此經(jīng)不關(guān)文字,不關(guān)注述,縱使世尊再來,一一開 示,轉(zhuǎn)不如行者自心內(nèi)證之較為親切耳。 眾生終日取相,不能見性,二乘偏執(zhí)于空,見而不見,以此偏執(zhí)之見,亦我相也。不知性相不二,非性無以立相,非相無以顯性。今說破相者正以顯性,所言降 伏其心者,破一切幻境幻心幻法幻覺者也。破者離也,以妙慧力,離一切諸相,乃能證于如來無上菩提,即名諸佛。金剛經(jīng)分資糧位,以發(fā)大心度眾為成佛正因,又 分九種辦法,以證得法身:得無生忍為根本,然后證至初地,破俱生我執(zhí);至八地以上,破俱生法執(zhí);至等覺位,破極微細所知愚,層層證入果地,總不外甚深金剛 如幻三昧;至得無所得時,斯名金剛道后異熟空,方名般若波羅蜜多。 佛說般若經(jīng),前后共二十九年,凡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cè)一會,全部六百卷。 天親之造《金剛經(jīng)論》,由破疑以明旨,分金剛經(jīng)為二十七疑;無著再造論,以究竟住為宗,分十八住,蓋本于所教住而發(fā)揮者也。天親為初機初信者說,必不 驚不怖不畏者,方可與此經(jīng)相契;無著為已修證者說,明知無住,卻使有住,非深明若心有住即為非住之旨者,不足與語十八住也。惟此經(jīng)不同方等,當就究竟了義 說,應(yīng)參無著說為是。 以金剛經(jīng)分三十二分者,梁昭明太子之功德也,惜其義未明,茲改判為二十分,因前后經(jīng)句,文同而義異,學者每苦于不明經(jīng)義之所在,故每分加以說明,以清 眼目。又金剛經(jīng)論,流傳中國,在梁后數(shù)百年,古人有未及見者,注述是以不同,又講經(jīng)與隨說及開示法不同:對人開示,應(yīng)以人為主,相機而酬,可就聽者之程度 而深淺之;若講經(jīng)則普對大眾,應(yīng)以經(jīng)為主,極難普及于聽眾。如說大乘了義經(jīng),只可就決定了義說,視座下聽者,一切皆大阿羅漢,住于八地者然,不當稍事遷 就,以為不可教授而改其經(jīng)義也。故講經(jīng)只可為已修證者說,在近世畢竟當機者少,若并經(jīng)文亦未研究,驟聆法要,則領(lǐng)會更不易矣。 金剛經(jīng)乃入大學之教科書,但無論初修久學,內(nèi)道外道,男女老幼,識字或不識字,無不喜讀此經(jīng)。則知因緣之不可思議矣,其夙世必曾讀誦此經(jīng),然則學佛又 豈可以今世論,視為初學而輕視之哉!彼死執(zhí)三大阿僧祇劫者,可以悟矣。茲為釋題: 金剛者贊美比喻之辭,言般若之貴,無可比喻,惟帝釋有寶杵,曰金剛,具有三德:其堅則無物可破,是其體也;其利則能破一切,是其用也;其明則光明無量,是其相也,即言圣凡同具之體相用三德也。 般若,華文難盡其義,無可翻譯,仍用舊名,其義則謂“通達世出世法圓融無礙恰到好處之大智慧”,方可比擬之。 波羅,言彼岸,由此達彼也,實則假定之辭。蜜者到也,言到彼岸也。蜜多義同,言到彼岸之上也。而由此到達彼岸,即是心之變易,心者,幻心也,由性體中 起出妙用曰心,如鏡中之影,影實不有,但亦非無,只有而不可得,性則永遠恒常不變也。 經(jīng)者,道也,法也,常道也,契也。契于機而一貫之,故又曰貫,貫其義也??傃源私饎偘闳粲罒o壞滅,人人本有,徒因迷而在此岸,當內(nèi)證諸心,超登光明之 彼岸,此即一大事因緣也。佛何故出世,眾生何故學佛,亦只為此事。 般若放光分第一 【分義】 諸佛說法,本無定相,以諸法空相故,既隨處是法,不離坐臥行住,應(yīng)機而啟,何須言語音聲,在在般若,處處放光,豈肉眼可得而見哉!自食時至敷 座而坐一段,即以六波羅蜜行化,如乞食者,教布施也;著衣持缽者,教持戒也;次第乞者,教忍辱也;收衣缽洗足者,教精進也;敷座者,教禪定也。一切皆般若 也,此乃世尊不開口之說法,放如是光而人不見,獨須菩提知機而啟請,機者,乃在座諸眾恰到當機之時,如聞此法,必可領(lǐng)悟,正法會之因由也。又此經(jīng)所說,偏 重金剛般若之用,故開首一段,即是表用,雖然,用隨體立,體由用顯,言用則體在其中矣。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wèi)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wèi)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注釋】 此經(jīng)以無住為宗,正顯般若智用之相貌,故以降伏為綱宗。但般若無相,惟藉行住坐臥以顯,顯者,領(lǐng)會之意爾。會則處處風光,在在般若,翠竹黃 花,盡通人意,不會則越說越糊涂。試觀世尊于說法前,匆忙此一段,依事而論,究與本文何關(guān)。不知六波羅蜜門,盡已釋入,放此無相之光,見此光者,即證得金 剛?cè)缁萌?。是世尊已說真如般若竟,更何必再啟言說。夫般若者,乃用于恰恰當機之處。眉言目語,本無聲音,對方亦不必以目見,不必以耳聞。接此機者,其先 一須菩提乎!但說法者為度眾生,聞法者亦不忘眾生,須菩提雖已明悟世尊之旨,而普利群眾,仍待啟請。明知無法法,且說不可說,正不妨一說耳。 應(yīng)機緣起分第二 【分義】 須菩提因機而啟請,世尊喜其知機而贊許之,彼此原已心領(lǐng)神會,故曰唯然,但目的還在度眾,以大眾尚未達意,愿再以言語啟發(fā)之,彼大眾固愿樂欲聞也。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fā)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yīng)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fā)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yīng)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樂欲聞。 【注釋】 須菩提問意,謂般若以無住為宗,并不住于住,斯名正住,然必如何而為究竟住乎?請佛為諸菩薩決定之。蓋世人迷惘,在心之疑惑不定,不名降伏, 初念非不趨善,徒因知見煩惱,疑而不決,為多生習氣所沖動,現(xiàn)前習俗所引誘,不覺入于邪道。及已修行,悟道未徹,法障仍在,所知又起,此微細疑即無明惑, 非佛不能為之決定也。行者當問自己之知見,果能無著否?果能廓然無疑也否?若得究竟住者,即能降伏其心,即名證得無上菩提也。降伏者,非壓伏六識如凡夫修 也,亦非斷滅七識如二乘修也,乃起八識心田微細習氣,以般若掃蕩之,轉(zhuǎn)識為智,如化敵為友,化惡人為良民也,故曰降伏。雖然,豈易言哉!降伏二字,乃用在 已發(fā)心之后,雖發(fā)心而取舍進退莫決,因而生疑,心遂惑蕩,若不將此妄心降伏,必不能安住于大乘。故不依有住而住,亦不依無住而住,如是而住,是真降伏。惟 諸菩薩大根者,根已成熟,請護念之,為決定可耳;小根者,根未成熟,請付囑之,令之增長可耳。云何者,請示其辦法也,實重于事修也。佛故許其知機,贊嘆而 印可之,又曰如是住,如是降伏,即暗指乞食一段,如是妙用而已。若利根人,一聞于耳,即已徹了如是妙諦,通達諸法如義之旨矣,然小根人尚復(fù)茫然,故再鋪 陳,所謂如是法者如下云云。須菩提答言,唯然者,表自己已明悟如是之旨也。愿樂欲聞?wù)?,愿佛再伸說如是法以示大眾也。 凡讀此等經(jīng),當作四面觀:一觀佛,二觀請問法要者,三觀聽眾,四觀自己。身入其境而圓化之,于微細處體察之,方有少分相應(yīng)處。 資糧分第三 【分義】 凡事必賴資糧以成就,況學佛乎!世無眾生,依何成佛,佛度眾生,眾生亦度佛也。所言發(fā)菩提心者,發(fā)親證菩提心之心也,故先降伏其心,似若利己 而非關(guān)度眾矣,不知自他不二。外眾生者,各類眾生也,內(nèi)眾生者,我未降之妄心煩惱也,不獨我人如是,即各類眾生,莫不一一如是。世尊為一切眾生說,愿其自 度度他,皆證到無余涅槃,無余涅槃?wù)?,人法雙空,了無掛礙,方名無余。如有能度之我,即名我相;有所度之眾,即名人相;我和眾生,具此因緣,即生功德勝劣 成就煩惱等法見,名眾生相;此念不除,堅執(zhí)如壽命,即名壽者相;然則諸相不空,眾生何由而度?佛何由而成哉?今以度眾生為成佛資糧,更以破四相為度眾資 糧,入菩薩位,以為基礎(chǔ),我皆令入一句,為示行者發(fā)廣大慈悲愿力,攝受眾生主因。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一句,又為破四相之總法,言無住于能度所度之愿,則四 相自然不立,但如何而能臻此無上境界耶?曰當行波羅蜜,以布施為首,即代表六度萬行一切波羅蜜諸法行相,言皆不應(yīng)有所取著。先把自心放大,盡量外放,即同 十方虛空之無盡,我之法性,即遍滿無盡,由此所成就之福德性,亦如是廣大無盡,不可思量。以毫不執(zhí)我,則其大無外,其小無內(nèi),我之所謂我者,又將何從執(zhí) ???我既不立,人又安在?惟此獨妙法門,慧眼人更不必再加思索,但應(yīng)照我世尊所教而住可矣,此乃成佛資糧,無上微妙,簡捷了當,干凈暢達,不事猶豫。此世 尊開口說法已竟,然座上仍復(fù)茫然,故下再呼須菩提而告之。此一段,又若為全經(jīng)之總題,以下盡是文章,用以分釋此義者,故無著判為資糧位。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yīng)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 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shù)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注釋】 佛視眾生各各皆本來成佛,以本具佛性故,惟因眾生念念迷而不覺,間或有覺,忽又復(fù)迷。原由眾生只知執(zhí)我,愈執(zhí)愈小,愈難成就,由小發(fā)大,必先 無我,而無我之層次甚多。一明我,明我自己究是何物,以四大幻身為我耶?根塵幻合為我耶?層層開釋,則知真我者非此,獨我常恒不變之如來藏性,乃屬真我, 但我何故而入于迷醉耶。二法我,所謂法我者,即我本性中所起之幻心幻法是也。既因幻心而由覺入迷,亦必藉幻心以出迷入覺,諸法本空,然正用時,亦不宜偏廢 也。我既如是,眾生自亦如是,既屬同體,則推己及人之起念矣,志公所謂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此即是修。人果能同體大悲,則執(zhí)我之見日小,利眾 之心日大,至普遍廣大,冤親平等時,即離一切諸相,是名無我。無我者,佛也,故發(fā)大心度眾,必掃除我人四相。應(yīng)如是三字,乃決定不疑之辭,舍此更無別法。 一切眾生之類,表其眾也。我皆令入者,發(fā)心也。無余涅槃?wù)撸贡私跃烤钩捎X如我一體不二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有三義:一言實無能度所度諸相也,有能度, 即立我人四相矣。二言眾生本來成佛,不必定由我度而成,如《圓覺經(jīng)》所說義,但我不可無此宏愿耳。三言眾生者,即內(nèi)煩惱也,此內(nèi)眾生,正由四相起。自己之 煩惱眾生,何時度盡,即何時成佛,一切眾生之類,亦皆如是,亦各各有其內(nèi)煩惱眾生也。然以大心無相故,了知本來不有,徒因執(zhí)我而起,若有我人眾生相對者, 即是根本煩惱,何得成佛。此處是總破四相,能如是,乃降心唯一辦法,成佛第一資糧。佛說法豈僅對在座聽眾已哉,凡卵生胎生以至非非想眾生,佛無不平等護念 付囑,必如是觀,大心乃可啟發(fā)耳。我相者,立可能之愛見也;人相者,由執(zhí)我而及所執(zhí)者也;眾生相者,我人互執(zhí)以相成也;壽者相者,執(zhí)持此相如命根也,此乃 入生死之總根。 復(fù)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yīng)無 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yīng)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 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fù)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 菩薩但應(yīng)如所教住。 【注釋】 上言度眾生以為 成佛資糧,而破四相,又即度眾生之資糧也。凡度眾生與無四相,一切皆屬于法,是又立我人四相也,著于有矣。若不取于法,是亦立我人四相也,又著于空矣。惟 取法而無住,不著二邊,則取舍自在。所言法者,自布施起,至六度四諦十二因緣三十七助道品,乃至八十一科,無一非法,言皆不可著也。此菩薩以行六度波羅蜜 為住處,菩薩雖行六度,而不執(zhí)取六度之相,于第一義不動故,能施之我,所施之彼,以及中間布施之物,三輪皆空。以諸相不生故,根塵脫落故,然此正復(fù)不易, 必先明心見性,證得法身。觀此性量,本來廣大,如十方虛空,不可測量,而此無相之福德性,亦復(fù)如是不可思量,?;埤R圓,不偏枯也。然則明心性之廣大者,又 即破一切法之資糧也。故此分為資糧位,菩薩但應(yīng)如所教住,言即如是住可矣。此世尊開口說法,至此已竟,以下所說者,皆本此資糧而發(fā)揮之也。 明法身分第四 【分義】 度眾生者,應(yīng)先明以何而得度,了解度義,方名成佛。度者破眾生知見,開佛智慧是也。眾生執(zhí)于有相,摶取色身,遂為情欲所蔽,首當破之。故如來 者,法身實相也。即如來今日應(yīng)化示相,亦屬幻軀,尚不可取,況世間一切諸相也耶!諸相都屬幻化非實,了達此義,實相始證,此惟以慧見了知,即名得度。惟法 身雖無相,仍不能離于言說。法身亦非如來獨有,即末世眾生亦可證到,彼之能生信心者,已于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已成就如是無量福德,不以其生于末世而輕 之,或自棄也。是諸眾生,不但能不取于相,并已能不取乎法,以法亦幻相,借以得度,度則法亦無用。如過江必用筏,到岸不須船,此惟無四相者為能,何可疑 也。故曰莫作是說,爾惟以無上菩提為歸止,至所謂無上菩提者,乃圣凡同體不二之大悲也,乃不可得之大覺妙凈心也。如來證得者,證此不可得也,以畢竟不可得 故,乃亦無名可名,無說可說,說者既不可執(zhí)取于說,聞?wù)哂职部蓤?zhí)取于法乎。故曰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所言不可取者,亦不是不取法也。以證此智相法 身者,雖同此無為一門,卻有分證全證之別,故曰一切圣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雖然法身無相,其福德性則不無,不可以世間有相福德為比而論多寡,若以三千 七寶布施,尚不如一行偈之究竟與無量,以諸佛諸法,無不依此而出也,無不證得智相福相法身而成就也。但又不可執(zhí)取實有佛法,以所謂佛法者,如來為證者說, 如已證得,即非佛法矣。今姑留此假名,用以流布后末世耳。此分極言開佛知見,以為根本,是以般若稱為佛母,而所謂此經(jīng)者,則又非此五千言之金剛經(jīng)也,行者 試一參之。此分無著判為加行位。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注釋】 前云破相見性而成佛,于因地既屬無相,則果地亦不應(yīng)有相矣,然則佛何故又取此身相耶?佛言此身相者,不因圣凡而有異同,一切幻化非實,如來 者,法身也,但一切眾生同具法身,何以不成如來耶?不知以體論,同具佛性,以煩惱論,自別圣凡,故在凡夫為因心,在如來為果德,是如來者,已圓證法性之佛 身也。凡夫執(zhí)之為有,恒住于有相,以為修因;二乘執(zhí)為無相,恒住于無相,以為修因;菩薩已知報身非有,法身非無,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之相;佛則以法身為 真如無為,法體非即非離,未嘗來,亦未嘗不來,此非眼見,乃屬證知。故不應(yīng)以外幻虛妄之相見如來,當以內(nèi)證微妙之相見如來也。由內(nèi)證故,見義斯圓,法身雖 不可取相以見,但亦不可離相見也。今先破色相,謂如來三十二相,乃色身幻相,相即非相,可取而名如來乎?曰否也,不可以色相得見如來。佛故許之曰,凡所有 相,不問三十二相凡圣等相,一切幻境幻心幻覺,皆屬妄相,若以智慧照見諸相非實,了達此義,則廓然開朗,親見實相矣。實相者,如來也,非別有無相之佛也。 前見字有澄思諦觀之妙,后見字有徹了頓悟之境,惟見此見者,同屬于相,亦不應(yīng)取而成法相,故當遠離。昔有頌曰:凡相滅時性不滅,真如覺體離塵埃,了悟斷常 根果別,此名佛眼見如來。此段專言不可取色身,以佛之三十二相尚不可取,況世人多欲之色身乎!此段總表法身。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后,后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 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 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fù)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 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yīng)取法,不應(yīng)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 應(yīng)舍,何況非法! 【注釋】 言前既不取色身, 則法身又將如何證取耶?良由眾生具足法身,而不自覺知,非經(jīng)先覺開示,聞及正法,何由開悟,無著大士所謂欲得言說法身是也。故雖后末世眾生,聞此妙法,一 念凈信,其人已多生值佛,種諸善根,何可輕慢。故信根一念,諸佛盡知,如來悉知悉見,雖未具足成就,此時尚稱眾生,但其福德已屬無量,蓋能無我人四相者, 其人已無顛倒之我,方能如是深信不疑也。若稍存疑惑,即取相取法矣,或偏于不取矣,不可因末世而斷為無此等利根人也。是故二字,乃佛告誡決定之辭,謂有法 無法,兩無自性,如空谷傳聲,何得妄起有無之情見耶。今所言有者,如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用舍兩無意,有取即成迷,以其立四相也。夫攝有相歸無相者, 起般若之智用也。經(jīng)云:若出生死證涅槃界,愛非愛果,法非法因,一切皆舍,雖正因正果,尚在所舍,況非法!至福德云者,言其人已得人無我慧,故不執(zhí)有為之 法相,亦不執(zhí)無為之非法相,并得法無我慧,人法俱空,量等太虛,故其福德不可量耳。是故修無上菩提正因者,不應(yīng)取法,言不住于有為生死法也;不應(yīng)取非法, 言不住于無為涅槃法也,然則二邊不住,將取中道耶。曰中依二邊而立,取中不異取邊,亦不應(yīng)取也,以有無皆屬于法,皆非第一義,故不應(yīng)取。惟有般若妙用,于 經(jīng)而離經(jīng),于法而離法,但離其病,不離其體,通達無我法者,是名菩薩。此段表言說法身。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圣,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注釋】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無上正覺也,惟佛證之,但此無相之大智慧相,本體即空,何有得失。黃檗云:法本不有,莫作無見,法本不無,莫作有見。 謂無即成斷滅,謂有即成邪見,故無著之妙,不可思議,實際理地,一無所得。以利眾故,不妨起種種言語聲音諸相,然說即無,得即無得,無得之得,斯是智得。 故說者不可說,聽者不可取,良由無上菩提之法,非耳能聽,故不可取,非口可道,故不可說。言其有,則無狀可名,以無實體故也,此曰非法;言其無,則靈妙難 思,以真如實有故,此曰非非法。故不取,亦非不取,名不二取,此無為之極則,最易落于偏空,無為不著作為,故不見有無,無為無可分別,故無得無說,證此理 者惟圣位得全證,賢者得分證,此其差別耳。此段表智相法身。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fù)有人,于此經(jīng)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jīng)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 法,是名佛法。 【注釋】 福德有二,一福德 相,即世間七寶多珍及名利恭敬者是,但是事福,幻而非實,且有相有為,更有數(shù)量,故可言多。二福德性,乃荷擔無上菩提,依般若慧,自性清凈,不墮諸有,性 周法界,其福德亦隨之廣大無邊者是,此是理福,不可以福不?;蚨嗯c少論也。兩相比較,勝劣不可思議,蓋一為有限,一為無量;一為有盡,一為無窮;一為添煩 惱轉(zhuǎn)墮落,一為出生死超三界;一為速朽,一為究竟。故遠不如以少分經(jīng)義,如一行偈,受持可以利己,為人說可以利他之福德為勝也。是故般若為諸佛之母,成佛 成菩提,皆依之而出,出者,成就也,波羅蜜也。此經(jīng)不得僅指文字,文字是文字,何由而生佛,如香非焚不薰,鐘非擊不鳴,故經(jīng)者,心佛相印之妙蓮華也。以般 若為成佛之資糧,若無資糧,終不可成,若但求文字般若,忘卻自性般若,如看人吃飯,自不能飽。依文字經(jīng)而說,經(jīng)是世尊說,經(jīng)固因佛而有,依真智而說,經(jīng)是 一切生佛同具之本德,煩惱則隱,智了則顯,佛固由經(jīng)而出,讀經(jīng)者,萬不可死執(zhí)文字以求也。近世學佛者眾矣,成就則如鳳毛麟角,其故由于取相病深,不易變 易。如初取惡相,習久不覺,后因悔過,改惡而趨善,又執(zhí)善相,善未究竟,乃求于佛,求佛者,求自覺也,求究竟也,若又入于佛相,習成依賴,終不能成。及明 究竟,還歸本性,內(nèi)求諸己,復(fù)著法性,雖內(nèi)亦外,雖空亦相,仍未離我所故,惟比較執(zhí)文字者只高一籌耳。如取物而食,必以到口親嘗為究竟,雖已開門檢物,乃 至目見手取,但尚未入口,究其味之如何,仍屬千山萬水,與未入門未見食物者正等,然則求經(jīng)與自求,關(guān)系得失尚如此,豈可草草忽過,徒執(zhí)此經(jīng)為五千余言之金 剛般若經(jīng)哉。故經(jīng)亦假名,法亦幻法。所謂佛法者,只為不知者道,約世諦故有,實際本空,何有佛法;約第一義即無,故曰即非佛法,但不廢有而偏空,不妨存 名,曰是名佛法而已。彌勒偈云,福成第一體,即言佛法出世,其福無比,故成第一。此段表福德法身。合此三分,則性相不二,而法身之體用備矣。 毋驕慢分第五 【分義】 以下均言修證法身之辦法,計分九段。修行目標,在舍我見,則苦厄方度,若自以為有所得,即非得矣。世尊引須菩提自己所證四果而言,若有自以為 我已得果之念,可名為證果否?不也,若有自以為我已成阿羅漢道,可名為成道否?不也,以有即名諍,諍則不名樂阿蘭那矣。非但此也,即我如來自己,昔在燃燈 佛所,雖蒙授記,可自以為得法否,不也,以實無所得,方是證得,斯名廣大,故不當自起知見,橫生我慢也。以證果成佛者,尚如是謙下,況世間微小之得,細如 螢火之光,可驕慢以自障于道耶。 須菩提,于 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 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 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于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 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 樂阿蘭那行。 【注釋】 此分以離我慢障為旨。 佛先以須菩提自身所證者為喻,若證果得道,乃自以為有所證得,即立我人眾生壽者,無論于人于法,外諍內(nèi)訟,均屬顛倒,不名無諍,以須菩提實無此顛倒行,故 名樂阿蘭那行,言清凈無諍者也,以證果得道之人,尚不應(yīng)有此,況下此者乎。又二乘偏空,以為泯諸法歸空,乃屬無為,佛則現(xiàn)起諸法而不見其有,并無為亦不可 得也,故非住于無為,即可名為究竟也。蓋四果差別,各各有得,論果則不無,論相則非有,正應(yīng)前說佛法者即非佛法,是故動念有取,已塵根纏縛,能所對立,即 入凡流矣。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為修道,后一為無學位,謂心地已明,所作已辦,無可再學也。然必再轉(zhuǎn)有學,學世間法,通達人情世故,用以方便度眾也。 佛告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 【注釋】 此段世尊表自身在燃燈佛所,證道時之境界也。謂凡自謂有所得有所聞?wù)撸崖浞謩e執(zhí)著,心量已小,不名廣大,但名少聞,心行無所行,得無所得, 乃為多聞廣大矣。此法見之障,亟當遠離,況道屬自證,離心緣相,故無相可得。燃燈授記,亦只言表,言屬緣空,離言說相,自亦無相可取,昔世尊自釋在燃燈佛 所,得無生智,不取于法,如經(jīng)云:“?;郛斨?,菩薩有四,所謂初發(fā)心菩薩,修行菩薩,不退轉(zhuǎn)菩薩,一生補處菩薩。此中初發(fā)心菩薩,見色相如來;修行菩薩, 見功德成就如來;不退轉(zhuǎn)菩薩,見法身如來。海慧,一生補處菩薩,非色相見,非功德成就見,非法身見。何以故?彼菩薩以凈慧眼而觀察故,依凈慧住,依凈慧 行。凈慧者,無所行,非戲論,不復(fù)是見。何以故?見非見,是二邊,遠離二邊,是即見佛,若見于佛,即見自身,見身清凈,見佛清凈,見佛清凈者,見一切法皆 悉清凈,是中見清凈智,亦復(fù)清凈,是名見佛。?;郏胰缡且娙紵羧鐏?,得無生忍,證無得無所得理,即于此時上升虛空,高七多羅樹,一切智智,明了現(xiàn)前,斷 眾見品,超諸分別,異分別遍分別,不住一切識之境界,得六萬三昧。燃燈如來,即授記我:汝于來世當?shù)米鞣?,號釋迦牟尼。是授記聲,不至于耳,亦非余智之?能知,亦非我昏蒙都無所覺。然無所得,亦無佛想,無授記說、授記想,乃至廣說言無想者,顯是智證,而無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語故,當知此中說智之境界, 是故言以凈慧眼而觀察故。”經(jīng)言如是,讀此當處明了,總言不著四相也。燃燈佛系世尊第二劫滿時所遇之佛,世尊獻五莖寶蓮,表示五蘊性空,遂得授記。世尊第 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也。世尊成佛時,得燃燈佛印可。此證法身成佛時也。 凈佛土分第六 【分義】 佛土本來莊嚴,不勞眾生再事莊嚴,若以七寶莊嚴者,非真莊嚴也。當以明自性,清凈爾心,斯真莊嚴耳。且此莊嚴云者,亦假名而已。凡諸菩薩,清 凈爾心,當見境無住,住即執(zhí)著。又當見境而應(yīng),應(yīng)而不染,以染即系縛,著即顛倒矣。有般若智慧者,自然體用一如,于無所住中,不廢其心,雖生其心,生即不 生,外不住于六塵,內(nèi)不住于六根,中不住于六識,以無住之廣大,非證法身者不足以當之,故曰應(yīng)無所住而生其心。又如以色身言,身雖大于須彌山王,尚稱非 身,言尚非法身也,以法身方可名為大身也。是以恒河之沙,沙等恒河,如是沙數(shù)三千世界七寶布施,尚不能比擬其福德,則福德性之廣大可知矣。所謂有形終不 大,無相乃為真,必如是證知,乃名凈佛土耳。 須菩提,于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yīng)如是生清凈心,不應(yīng)住色生心,不應(yīng)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yīng)無所住而生其心。 【注釋】 佛土有二,莊嚴亦二: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之土;二法性土,謂離相湛寂之真如性也。一形相莊嚴,謂七寶嚴飾也;二第一義莊嚴,謂無分別智, 通達實相,內(nèi)發(fā)恒沙清凈功德也。此即無相可取,若執(zhí)以為可取者,此即妄相,住于色境,遂起染心。此段以清凈佛土為住,正取自性莊嚴之意,而以不取為取,無 住為住也。心不住色,乃至不住聲香味觸法等,正是住于清凈,故曰應(yīng)如是生清凈心。但心本無住,亦無所生,不應(yīng)二字,正顯本來之意,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得 而生也。言妙用恒沙,非無所起也,應(yīng)無所住,是明其體,而生其心,乃表其用。六祖悟此而得全,遂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正表體用一如, 后人誤執(zhí)不生與能生為沖突,真所謂不識自心,學法無益,應(yīng)被五祖所呵。南岳云:一切法皆由心生,心無所生,法無所住,若達心地,所作無礙,此真住于凈土者 矣。前佛說四果而離四果,說燃燈得法而離法,說佛土莊嚴而離莊嚴,此皆佛法也。但前云即非佛法,是亦并此而離矣,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今歸到究竟清凈, 不外無住一法。是故二字,仍鄭重告誡,決定所說,尤妙在如是而已。此段經(jīng)文,譯文似不甚圓,以心本無生,后世學人,必多誤會,誤以為另有一心可生矣。若云 菩薩如是清凈,不住色,不住聲香味觸法,本無所住,乃起妙用,如此方不落邊際,亦合般若宗旨,且圓義中無應(yīng)不應(yīng)也。行者當自體會,不必定分文字勝劣,知其 義可耳。若標新立異,故改經(jīng)文,一失其義,則罪莫大焉。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注釋】 清潔本然之土,即清凈法身,是真大身,所謂佛身充滿于法界,不假修證,本自圓成是也。文殊曾問世尊,何名大身?世尊曰,非身是名大身,具一切 戒定慧,了清凈法身,故名大身,即此大身,亦不可住著,況報化身乎。佛言今以須彌山王喻此法王身,寧可取以為大否?曰不可也。此顯性與相之差別,蓋身如須 彌山王,指修羅王之大身言,用以為喻,彼身如是大,尚不應(yīng)取,況下此者乎。此分以譬如有人句,為不舍眾生意,言應(yīng)成熟眾生而不舍也,以眾生非眾生,其大身 亦同佛故,皆不應(yīng)以形相取耳。 須菩提,如恒 河中,所有沙數(shù),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shù),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 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shù)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jīng)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 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注釋】 此第二次較量功德也。以此恒河沙數(shù)之恒河,其各各恒河之沙,數(shù)已不可衡量矣。乃以如是沙數(shù)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滿足,用以布施,其福德更不如四句偈等,豈四句偈之勝功德哉,乃受持此一行偈之功德也。故但布施而無般若,不趨菩提,終屬有漏之果,未為勝也。 尊正教分第七 【分義】 佛法圣量,非同外道散亂諸論,故當依般若修。經(jīng)雖文字,實不離乎覺性,迷者偏執(zhí)文字,智者印諸心地,以文字般若,印諸自性般若,非一非二。若 是經(jīng)典者,言若是微妙之經(jīng)典也,則在在處處不離佛性,皆是佛矣。我如是,一切眾生皆如是,當互相尊重,自居若弟子也。可見盡虛空遍法界,眾生無盡,佛法無 盡,即正教無盡。隨地隨時隨人,皆表此無上法王,即一行四句偈之微,亦可受人天供養(yǎng),如佛塔廟,以言尊貴,固歷劫不磨者也。故名金剛,表于文字者,即曰金 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是一假名耳。如來所說法,畢竟性空不可得,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說且不可得,況五千言之文字耶。知此則知尊正教之意,乃另 有所指,不獨外論典籍不足取,即此文字般若亦不足取,但存假名假說而已。 復(fù)次,須菩提,隨說是經(jīng),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yīng)供養(yǎng),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經(jīng)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jīng)?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jīng)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 說。 【注釋】 隨說者,謂不拘人何地何時何 段,乃至一偈之微,凡九法界眾生,皆當一心供養(yǎng),如對佛等,何況盡能受持讀誦乎。帝釋為天眾說法,諸天皆向座恭敬作禮,為重于法,所以尊其處也,凡藏佛舍 利為塔,奉佛形像為廟,藏佛經(jīng)為閣,盡能者,盡通達甚深般若波羅蜜妙義也。以成就法身曰最上,成就報身曰第一,成就化身曰希有,勝出諸乘,世間無比,以若 是經(jīng)典所在之處,言必通達若是之經(jīng)典,非徒五千余言之經(jīng)文也。若是經(jīng)典者,即三寶具足處,謂經(jīng)者是法寶,即為有佛者是佛寶,若尊重弟子者即僧寶。眾生雖未 顯三寶之勝德,究其可能本體,實完全具足。然則若是經(jīng)典者,指經(jīng)文亦可,指能受持讀誦之人亦可,即指一切諸有情亦無不可。故人和人,有情與有情,各各自有 其具足三寶,彼此互對,互相恭敬,各各自陳為弟子,互相禮敬,又何貪嗔淫殺之惡果哉。晏子久而敬之,稱曰善交,以其能全也。我國重禮教,禮尚居于教之先, 維持世道人心,此為根本。試觀社會中下等人,動輒諍斗,以無禮教以范之也,上等人則知互敬之義,而諸佛子,尤當念同體大悲,視一切眾生皆本來佛也。隋時蜀 民荀氏,嘗于空地,虛空手寫金剛經(jīng),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地不濕,牧童藉以避雨。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jīng),諸天設(shè)寶蓋于上覆護,不可 令大作踐,后設(shè)欄圍繞,內(nèi)供佛像,常聞天樂之聲。此亦諸天恭敬說法處之意。此段重在佛法圣量,非可取于外道諸散亂論也。故當依般若修,不當隨順外論典籍修 也,約有五種勝因:一者攝取福德,隨說是經(jīng),福德已不可思議;二者天人供養(yǎng);三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四者起尊敬之念,如即為有佛等;五者無執(zhí)取義,言 不執(zhí)于佛不取于法,如佛說般若波羅蜜者,即不可取,故曰即非般若波羅蜜,但不偏空,仍存假名,故曰是名般若波羅蜜。今所說者,只為未了解者對治法耳,若已 明其義,即不必再說,故曰即非。又曰如來無所說,此無所說,正不可稱量之勝法,非外論所可比擬于萬一也。 供養(yǎng)給事分第八 【分義】 世尊住世,為一大事因緣,欲眾生了生死,而眾生之所以報恩者,若徒取形式上之香花莊嚴,豈真供養(yǎng)給事哉。必也以養(yǎng)志為先,自己明此大事,求了 生死,斯真供養(yǎng)矣。原夫眾生之所以不能自在如佛者,良以無善巧方便慧,乃摶取色身名身,成此世界,由微塵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塵,輪回無盡,苦惱無盡。不知 此乃影像相,如不能離于幻影,則視一切妄相,執(zhí)為實有,在微塵執(zhí)微塵,在世界執(zhí)世界,在佛則執(zhí)三十二相矣。如是顛倒,自不明一合相圓合而成為實相之理,故 當離一切相,以無住為住,是真供養(yǎng)如來者也。 須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注釋】 世界微塵,同一生滅之幻相,散為微塵,合為世界。其實微塵世界,皆無自性,非有實體,眾生執(zhí)有,摶取色身,假立一合相,但不過影像而已。以摶取色身,故成為世界,不能無名,遂立名身,世人愚癡,無善巧方便慧以破之,不得自在,故佛反問之也。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注釋】 前段佛謂眾生之色身名身,不過微塵轉(zhuǎn)世界之一幻起幻滅耳,何可摶取!即今如來之三十二相,非正覺性體,又何嘗不是幻身生滅,豈得因佛身為奇特 而可分別哉。夫如來者,法身也,不可以取相見,不可以離相求。汝今欲供養(yǎng)如來,若以見相為供養(yǎng)者,非真供養(yǎng)給事者也。行者于此等處細參之,最可發(fā)平等智 光。 精進分第九 【分義】 凡修行人之不能深入精進者,由于未斷我愛與謀利養(yǎng),遂生熱惱二病,以此聞經(jīng)而信不清凈,當遠離之。不清凈者,未決定也。四相不離,驚怖畏起, 但能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今肯以恒沙命身布施,其不謀利養(yǎng)可知。然無金剛般若,則仍存法見,心未清凈,實相難顯,未離熱惱,其福不名為勝。須菩提表如何精 進法,發(fā)此一大篇議論。世尊故印可而重許之曰,如是如是,不獨爾如是,若復(fù)末世,能不驚不怖者,其人甚為希有。今之妄測他人意境者,即由自己驚怖中來,驚 怖由未決定中來,如一旦豁然貫通,囫地一聲,桶底脫落,有不歡喜至涕淚悲泣者乎。然涕淚悲泣者,正表在座人初開悟時驚喜意境。此尚未離于熱惱,未可名為清 凈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fù)有人,于此經(jīng)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注釋】 此段系第三次較量功德,意謂眾生貪著利養(yǎng),視身命太重,故難精進。今言舍身命如是之多,豈復(fù)有懈怠利養(yǎng)之可說。然成福之勝因甚多,其福德性未 可執(zhí)以為空也。且舍身命,徒苦身心,不趨菩提,終成有漏,故不如四句偈為勝。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者,乃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但可自信自悟,惟佛與佛,乃能證 知,非捐無量七寶可求,亦非舍無數(shù)身命可得,必由精進而得。然得亦無得,得此無得之得,在自性虛通而已,豈可著言語音聲文字形相以求者哉。故云實無少法可 得,名為阿耨菩提,且于此中,即般若波羅蜜亦不立,無物無人無佛,所謂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賢圣如電拂。故知微塵世界,三十二相,恒沙身命,乃至四句偈 等,皆屬假名而已。 爾時須菩提聞?wù)f是經(jīng),深 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jīng)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jīng)。世尊,若復(fù)有人,得聞是經(jīng),信心清凈,則生實相,當知是 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jīng)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后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 是經(jīng),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fù)有人,得聞是經(jīng),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注釋】 佛說至此,已 將金剛勝義,全盤披露,以不著一切相,即得實相,與佛何別。能信解受持者,即是無上威光,為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名佛出世可也。須菩提喜極而悲,發(fā)揮此一大 段議論,以表其所親證而為大眾說也。夫眼而能聞,其非肉眼可知,深解義趣者,通達實相也,信心清凈者,絕無絲毫疑惑知見存于其中也。實相非相,云何有生, 約第一義說,此一切法無生,即真如實際之相;約世諦說,免入斷滅,乃假名實相。若決信諸法無生而不壞假名,即相而離相,即生滅而證不生滅,是真信解受持者 矣。此段重在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二句。夫離相即佛可耳,何又曰即名諸佛耶?以佛亦假名,執(zhí)取有佛,仍未離相故也。須菩提分現(xiàn)在聞佛所說與若當來世二見, 仍未離我人眾生壽者,此正恐世人有此分別耳。即今紛爭不已者,正坐此病。故以第一希有許之,極言后五百歲,非無此等人也。佛亦重許之曰,如是如是,良以甚 深微妙之法,貴在信解成就,而信解貴在決定不疑,徹了根源,威力無上,故無驚怖,與不識不知而無驚怖者不同,故名希有。但何又名第一耶?蓋一切以法身為 大,法身由此成就,無與等者,故曰第一。若約第一義說,即非第一,以無生滅成壞前后來去,誰為第一耶,惟約世諦說,不得不存此假名耳。世尊教人以般若掃除 一切見,隨說隨掃,掃至最微細之法見時,并金剛慧亦不立,是無上,是無等等,有不喜極而涕淚乎。然此表幻法而非情見也。 住忍苦分第十 【分義】 精進深入者,不僅一布施已也,必忍辱以赴之,若有心動,即非忍辱,安名清凈。歌利王表貪,凡見色而盲目,聞聲而迷耳,是名割截身體,節(jié)節(jié)支 解,心若住于色聲六塵,即不名覺,非住于菩提矣。此降心第一妙訣,先忍幻身受苦之我相,再忍幻心緣起之法相,言離一切相者,不僅此幻身受苦之相也。否則以 恒沙身命布施相衡,此尚不得名為忍辱耳,故必除妄生慧。斯名真忍苦,真波羅蜜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何以故?我于往昔節(jié)節(jié)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yīng)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 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yīng)離一切相,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yīng)住色生心,不應(yīng)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yīng)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 說菩薩心,不應(yīng)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yīng)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注釋】 經(jīng)文處處說般若,人將疑不必勤苦行度,但持說般若可矣。是將偏于理解而忘卻事修也,故云布施,然非單說布施一門也。凡六度萬行,無一不相通, 無一能離般若,還當住于忍苦處。世尊自表往昔所修之苦行,意謂若無般若,即不能行忍而起嗔恨矣。若以節(jié)節(jié)支解為苦,即有我人四相矣。因世尊此時,已離一切 人相也,并離一切布施忍辱諸法相也。是故心不應(yīng)有住,以根本心不可得,此不可得者,即是菩提。若有所住,即為有心,即立色聲香味觸法,而不能住于菩提矣。 住菩提者,住于無所住也。若心有個阿耨菩提可發(fā)可成者,即已住色,以其有心也;若心以為無阿耨菩提可發(fā)可成者,亦已住色,以其有法也;二者同屬于法我,不 名離相。然則如何而可?曰先明根本,證得本空。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如不明根本,但達理解,未證于事,則立不是,不立亦不是,立不立都不是。此 妙用處,不可思議,今我說者,只可言用,無可言妙,以妙在汝邊,非關(guān)我說。又所說離相者,別無他法,曰即諸相離諸相,即眾生離眾生可耳,倘不會斯義,必死 執(zhí)割股救鴿,投崖飼虎,為即是般若智用矣。世尊為菩薩時,以先有般若,后成忍行,否則忍于一時而非究竟,無慧苦行,仍不離諸相。行者當知佛說一切法,每用 以表智,歌利王所以表貪,貪動時,見色則壞眼,聞聲則壞耳,即名節(jié)節(jié)支解,故一有我人四相,即已支解而生嗔矣。應(yīng)生無所住心句,行者切勿誤為有心可生,當 知實是無心可生,惟幻起之功用耳,更進而知其幻者,則不著功用而成妙用矣。無著大士分此段為忍苦住處,舉忍辱以證離相也。忍有三種:一明能忍,謂通達法無 我者;二忍相,即引歌利王事;三忍之種類,有極苦忍與相續(xù)忍二者是也。 離寂靜分第十一 【分義】 學般若法者,在初執(zhí)有,次則偏空,為說真語、實語、如語、不誑不異等語,世人又執(zhí)為實有此法矣。上言布施忍辱等行,恐其執(zhí)于有也,但處處說幻 離相,每言不可取不可說等,又恐其著于空而偏樂寂靜禪味,不起大悲之用矣。不落作病,便入滅病,二病交起,翻成顛倒,真智無由顯發(fā),世尊故說此法,無實無 虛以圓之,但圓其體,非泯其用,倘偏樂寂靜,即不能發(fā)般若之妙用。此無實無虛一句,如畫龍點睛,通體活現(xiàn),由偏空而轉(zhuǎn)知有,不落兩邊,不取中道,所謂如語 者是也。此義惟大乘人最上乘人始能決定通達,雖每日三時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經(jīng)百千萬億劫,尚不能比其勝也。了此一句義者,必理事雙融無礙,其目如日光明 照,見種種幻相幻法者,斯足當之,當知是人,則是如來矣。以能荷擔如來無上菩提也,乃言與佛不異,一切天人皆應(yīng)以華香供之。言輕賤罪業(yè)果報功德者,正表不 廢事修。一切無實無虛,原不應(yīng)妄生一切有無前后等分別,加以思議,反自生障也。此全經(jīng)一大關(guān)鍵,非內(nèi)求諸己,斷無成就之理,即世尊于燃燈佛前,供養(yǎng)承事八 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未足為勝,以偏于法相,未臻圓義也。經(jīng)義宏深,如是如是。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注釋】 不誑語者一句,原文無,系鳩什法師所加入,蓋合此土眾生之機,以堅其信心也。此法無實無虛,的是真語,惟其無實,故不見諸相可得,眾生可度; 惟其無虛,故未嘗不現(xiàn)起諸相而度眾生也。是以即諸相離諸相,即眾生離眾生,斯是真智。實語者,謂說小乘四諦法也。如語者,謂大乘可如而小乘則不能也。不異 語者,謂三世一切諸佛,無不同此一道,不離菩提以為因也??傊鸱ㄒ酝ㄟ_為主,無所偏執(zhí)。行者往往偏于空虛,喜于寂靜,難起大悲妙用,智無由顯,此亦多生 習氣,佛故指出無實無虛之義以融之,希世人遠此寂靜病,以為住處,恐其入于止病滅病。所謂真實義者,即無實無虛之妙諦耳。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jīng)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注釋】 前言無實者,以法體本空也。然恒沙德性,妙用不匱,故曰無虛,以有妙用,不廢布施,以體空寂,故不住法。若但知布施而不知離相,即住于實,但 知離相而不布施,即住于虛。一執(zhí)我,一執(zhí)空,皆非中道,但著意立一中道,又不離二邊矣。故重不得,輕不得,著不得,不著亦不得,惟隨行者般若力大小而轉(zhuǎn), 非得根本智者,不能契其妙也。入暗與有目,是兩大關(guān)鍵,圣凡之別在此。故般若是根本成佛資糧,開目則般若妙用起,方能無住布施,方能非空非有,否則心為塵 染,心不知心,心被塵奪,心不見性矣。見種種色者,了一切義也。以了一切義,則心境雙破,圓成實顯,此真受持讀誦者。以受其文,持其義,口讀默誦,為人演 說,聞思修三法已全,不必其人當佛在世,即后末世有能如是者,其人即已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者,其人則是如來無疑。如是勝因,如是妙果, 唯佛智慧,悉知悉見,以一切無不與佛相通耳。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fù)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fù)有人, 聞此經(jīng)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jīng)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fā)大乘者說,為發(fā)最上乘 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于此經(jīng)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jīng),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yīng) 供養(yǎng),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yīng)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注釋】 此第四次較量功德,每日三時,各以如是恒河沙等身布施,非僅一日二日,一次二次,乃經(jīng)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可謂多之至矣,然不如般若之勝 也。若于此經(jīng),一聞于耳,即已深入,無所猶豫,其福已不思議,況復(fù)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乎!此等勝事,下劣根器,每不欲聞,亦非聲聞等所能共幸,惟頓入 菩薩,直趨無上菩提,不落階級,亦無漸次之大乘人,足以當之。其成就功德,言不可量者至長也,不可稱者至重也,無有邊者至廣也,不可思議者不可以心思擬議 也。上求大智,下化大悲,智悲雙運,安于精進肩上,從生死海波羅蜜多,自他一齊解脫,方舍此擔。故曰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有此大心,具此大器,人法雙空,了 無貪著,乃名通達。若有所著,此即小法,四相即不能免,故著不得,著即為情見所覆,解說時,將不能如義而說,聽受時,亦不能如義而領(lǐng)會矣。倘彼此互相通 達,即在在處處是經(jīng)是塔廟矣。若有二字,即明言非文字之經(jīng),指生佛同體不異之真如,是應(yīng)受世間人天香華供養(yǎng)者也。 復(fù)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jīng),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yè),應(yīng)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yè),即為消滅,當?shù)冒Ⅰ穸嗔_三藐三菩提。須菩 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yǎng)承事,無空過者。若復(fù)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jīng),所得功德,于我所供 養(yǎng)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shù)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jīng),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 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jīng)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注釋】 此段于初學人,中途疑退者,關(guān)系不小。近世行者,雖是學佛,多半求佛,因何求佛,曰圖福報,并求眼前立至之福報,此執(zhí)取有相之總因也。不知求 佛并非不可得福報,但有先決條件者二:一、眼前種種都是果,夙世造因而今世受之,順逆之境,出有偶然,非是定法,汝今受持讀誦,系種未來福田,若為人輕 賤,是受過去世罪報,不可并論合計也,第受則果消,另轉(zhuǎn)一因果矣。二、福報有二,一無上智慧之福報,以證得菩提為極則,永久勿失勿退者也;二人天有漏之福 報,乃一時之得失,終非究竟者也。佛只令汝自求,自造因,自得果,自受報,好壞任汝自由自擇,佛非可代為禍福也。故學以正因為第一,因不正則果亂,若不正 因,但求有漏之福,則雖供養(yǎng)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終屬人天有漏之福,其功德之微,遠不如明心功德千萬億分之一矣。簡言之,不內(nèi)求諸心而外求諸佛,竟毫 無功德是也。昔初祖不許梁武帝之功德,即是此意。此等議論,劣慧人聞之,決定不信,以樂小法故不信,不信則狐疑,狐疑則狂亂。蓋無相功德之大,無法具說, 要領(lǐng)會人方能受之。領(lǐng)會者何?此剎那間相印之功德,即在當下,種種罪業(yè),只是一念,前念為先世,后念為今世,但只一轉(zhuǎn),即證無上菩提,如作當來論,即失去 金剛本旨矣。如是妙諦,固不可思議,然又不可偏空,因果成律,不可動搖,是亦不可思議。佛說不可思議,世人偏要于思議中求,則所得果報,亦只有思議之果報 耳,非佛法真諦也,并不達此中有無實無虛之妙義存也。當字作去聲讀。 離喜動分第十二 【分義】 此分與第二分,文同義別,發(fā)無上菩提心者,仍我本體具足之菩提心也。發(fā)者,證知之謂也。證者何?證于能所雙忘,不住于法而已。蓋在已證道后, 不無喜動,自以為有得有證,執(zhí)住于法,不于此處斬斷,則由情見而生熱惱,安名降伏。以微細之喜,頓可引動喜魔,來入心肺,當知修證一事,與未修者比,原若 有證有得,第能證之物,能發(fā)之者,究為何物乎?幻心非我,幻覺非我,無我則能不立,無能則所自空,根本解決,則證者為誰,雖不廢所度之生,已不著能度之心 矣。心既空寂,法又安在,且其喜動者,亦法也,仍從有所證得而來,倘以般若諦觀而掃蕩之,實無有法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以下所說,重于法空,特點明此 眼目以圓其義,蓋不圓則不名金剛般若之本來,未證菩提者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yīng)???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 如是心,我應(yīng)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 實無有法,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注 釋】 于是須菩提復(fù)又問曰,善男子善女人,發(fā)無上菩提心,究應(yīng)如何住?如何降伏耶?佛言善男子善女人等,發(fā)無上菩提心者,并能發(fā)之心,亦不應(yīng)有,當生如是 心曰,我固應(yīng)滅度一切眾生,但無一眾生實滅度者。又我固已發(fā)無上菩提心,但此能發(fā)之心,實亦無法可得。我者,指此發(fā)無上菩提心之法我也。前分言發(fā)心度眾, 不可執(zhí)取其事,若以為有眾生可度,有心可發(fā),是人我尚存,四相既立,不名菩薩。此分言發(fā)心度眾,并不應(yīng)執(zhí)取其見,若尚有能度之心,與所度之見,是法我未 除,四相宛在,非名究竟。行者于此,已具幾分證入。喜動亦屬恒情,惟見喜而動,是亦法也,魔來乘便矣。不以慧劍斬劍,即成劍劍相害,微細之熱惱隨生,安名 無住,又安得言降伏哉。欲掃蕩此等微細法垢,非般若功深,不能如是。此分點出空法見之法,以菩提本來面目,實無有少法可得,假名如是云云爾。前分言病在未 證前,為說人空,此分言病在證得后,為說法空,截然兩事,而文氣則甚相似也,若注意幾個者字,便通體靈活矣。 諸法如義分第十三 【分義】 如者,圓融而無礙也。凡義之有可言說者曰通達,而不可言說之通達,則假名曰如如,此表般若神妙之用,非凡見所可意測,且愈測而愈遠,故曰不可 思議,言無法思議,亦正不必思議耳。世尊于燃燈佛所,謂有法可得耶,無法可得耶?謂有法可得者,則世尊自且不承,何可執(zhí)實;若謂無法可得,則燃燈佛授記, 果為何事,又豈子虛。故惟明體達用,方了無實無虛而如其義矣。所謂無實者,約體言,諸法空相,原無生滅;無虛者,約用言,證得又未嘗不無,第對執(zhí)有偏空 者,隨緣而應(yīng)耳。此在行者自己悟化,非可教授,而不教之教,乃達如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此佛字,應(yīng)作覺字解,言從大覺中,如義而說之法也。以 如義而說者,方不偏于無實,亦不落于無虛,無實無虛,乃諸法如義之本相,如來之妙用,此其所以為牟尼寂默之體,釋迦能仁之用焉歟。(以上為證道前,在功用 地而說)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于燃燈佛 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shù)米鞣?,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于來世,當?shù)米鞣?,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 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 故名一切法。 【注釋】 世尊問曰,如我昔在燃 燈佛所,證得無上菩提時,可自以為有法證得也否?此承上文開示而引以為證也。須菩提曰否,如我已通達了解其義者,佛在燃燈佛所,雖證得無上菩提,但并不執(zhí) 取乎法,以不執(zhí)取乎法,故得此無得之得,斯證無上菩提也。蓋凡夫執(zhí)有,定謂菩提有法可得,二乘偏空,并執(zhí)菩提而亦斷滅。解義者,圓其義也。世尊故印可之 曰,如是如是,實無有法如來得者,設(shè)以為有法如來得者,當時燃燈佛,即不以釋迦牟尼之號授記于我,謂我來世當?shù)米鞣穑也蝗∮诜?,而亦未嘗無證也,故為 授記。且燃燈佛之授記,亦法也,皆不可說,不可取,以言授記則不無,以言乎法則不有,兩性皆空,不可執(zhí)有而言實,亦不可偏空而言虛也。無者,非有無之謂 也,不執(zhí)取之謂也,于一切法,能如其義而通者,即是如來。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佛者覺義,無定義義,言皆由覺慧中起見,方知一法無有定法,以無定 法故,一切法但存假名而已。又釋迦譯言能仁,牟尼譯言寂默,亦體用一如之意耳。故如義而說,如義而取,如如妙用,入證于道者,是顯大身妙相之莊嚴也。由第 五分至此,凡破相見性,無實無虛之波羅蜜行相,一一已具,世尊為證道前在功用地求開示修行法門者而說,為一大段落也。 入證道分第十四 【分義】 此入證道時,顯法身意境,非可言說。世尊但云譬如人身長大一句,下即無言,意謂譬如有人,證悟到人身長大時,又如何耶。想見當時在座諸眾,默 然而諦聽者久之,須菩提始再徐徐啟請也。此分為初地菩薩入道位,顯發(fā)大身之證入,故曰菩薩亦如是。下總結(jié)一句曰,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與 上資糧分相呼應(yīng)也。(此分為初證道時,非可言說者而說)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注釋】 此分為初地菩薩入證道位,顯發(fā)大身者而言。故世尊曰,譬如人身長大,意謂譬如有人已證到大身時如何耶。下即無言,須菩提答云,所謂證大身者, 顯法身也,法身無相,非可言說,但具假名而已。故世尊又告曰,菩薩亦如是。菩薩亦如是,無名可名,名且不可得,況度眾而可起度眾之念耶。是故一切法皆不應(yīng) 執(zhí)取,取即四相隨立。此句總括前文,直呼應(yīng)第三分諸菩薩摩訶薩應(yīng)如是云云,否則即非菩薩,為一總結(jié),非重文也。 凈土究竟分第十五 【分義】 自此而后,世尊為須菩提等作最后決定語,意謂必如是而可名究竟登佛地也。心凈則佛土凈,若取于相,不名莊嚴,若取于法,亦不名莊嚴,必通達無我無法二義,是堪利己利他者,名真是菩薩,此是自凈其土之究竟當決定者。(以下為已證得后,究竟決定者而說)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注釋】 自此以下,世尊為大眾究竟決定者而說。意謂最初決定,在先凈其土,但不可執(zhí)取有佛土可莊嚴,更不可執(zhí)取有莊嚴之法,以立四相,則不名菩薩矣。故惟人法兩空,通達實相,方可利己利他,如來說名真是菩薩也。此言當凈其體,為第一決定者。 佛知見究竟分第十六 【分義】 成佛當具無上知見,然佛不異于眾生者,非無肉眼也,不異于外道者,非無天眼也,以同具色根二性,外相非無所見也。惟有特異者,具慧眼法眼以全 其用,四眼具足,乃名佛眼。以佛眼故,遂通諸心非心之義,第假定為過去心現(xiàn)在心未來心耳,實則一切不可得,此福德性,亦非有相之三千七寶布施可喻,更不得 以多寡名之。故若干國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則以知見本同體而無圣凡也,此是開佛知見之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慧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 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shù)佛世界,如 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 可得,現(xiàn)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須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 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注釋】 肉眼者,凡圣同具之眼也;天眼者,通而無閡,外道亦有之,非佛獨具也;慧眼者,具足智慧,識人根器夙命,即開金剛般若之妙用,宗下所謂只眼者 是,非外道庸凡之所有也;法眼者,通達法要,總持一切陀羅尼門,開佛知見,諸漏已盡,得大方便,融入不二之眼也。外道僅通天眼,佛具足前四,故名佛眼,非 佛另有一眼也。此名道通,通達大道,無不悉知。大道者何?如實知自心也,知自心則知眾生心,同一不可得也。了達一切不可得,是名知見,并知知見亦屬于幻, 皆為非心,是名佛知見。佛知見之所以異于凡夫外道者,在覺不在迷,覺即佛,迷即眾生,成就佛知見者,為無上福德性,非世間福德相也。故不可言實,不可言 多。此言當凈其見,為第二決定者。 色相究竟分第十七 【分義】 凡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者,必內(nèi)證法身圓滿,通達妙理而始顯也。故如來不可以色相見,但亦不可以離色相見,法報化三身,總不異一身,為初學人未 入不二者,假分為二為三,以其偏執(zhí)于色相而故矯之也。若初顯法身,則當圓證不二之境,即今山河大地,法界遍滿處,無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種好三十二相,明知 幻化非實,然色空不二,佛亦不妨具足而有之。未修人每不知法身為何物,初學人又以顯法身為菩薩成佛事,非我有分而驚怖之,及修至見法身時,又偏執(zhí)于法身, 驚喜如得至寶,反生厭離色身之想,不能通達實相,若入地菩薩,親見實相,融入不二。如是無上微妙法,原非肉眼所可夢見,此是圓證色相之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yīng)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yīng)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注釋】 世尊問須菩提曰,如來可以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見否?須菩提言,世尊如是,如來不應(yīng)以具足色相見也。以如來者法身也,不可以色見,不可以相 求,然證入法身圓滿者,不立內(nèi)外諸見,凡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形形色色,無一而非實相,是如來亦不可離色相見矣。應(yīng)如是通達,方名具足。前為初學人執(zhí)色 相者言,不得已而開示說色相具足之理。若已明心而見實相者,不同凡見,彼自知色相非相,但存假名而已。明此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亦見如 來,前不偏有,此不著空,斯正親見實相融入不二時也。此言當凈其相,為第三決定者。 說法究竟分第十八 【分義】 說法有以不說為究竟者,遂執(zhí)不開口為說法矣,則木石亦說法也,寧有此理!惟智者了知此義,又名不說說。云何謂不說說耶?謂世尊說法,不關(guān)音聲 言語,如放光分,即說法也。若以為有所說法而作是念,此念,即背覺合塵,非正覺也。故曰謗佛,佛指覺言,言輕慢自己覺性也,安名究竟。當知法身無形,內(nèi)證 無言之理,外能為他說,體自空寂,不取相而說,亦不離相而說,如是而說,即真具足,此是說法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注釋】 佛告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蓋說法者,謂有相可取也,即執(zhí)為無法可說者。心中既立此見,亦屬有相也,惟說法以不著念為宗, 若以為有說法,即著于相矣,著相即背覺矣,即為謗佛,是未解如來真實義也。故不應(yīng)取法,謂說法則說法耳,亦不應(yīng)取非法,謂不說則不說耳,說不說,兩不著 取,兩皆無心,惟以慧照力,決知其為無法可說,非不開口如木石之無說也。世尊當涅槃時告眾曰,謂我曾說法四十九年者,非我弟子;謂我不曾說法者,亦非我弟 子。故知說法無形,不取相而說,不離相而說,如是而說,是真說法者。此言說法當凈其意,為第四決定者。以下即直證心地,無著菩薩所謂心具足是也。 心具足分第十九 【分義〔甲〕】 計分五小段,謂正信,言此理不分正法末世,一切眾生皆同真無上平等正信,齊成佛道,不可因末世而疑之。蓋約同體論,眾生乃假名,不應(yīng)多所分別,約煩惱論,眾生自是眾生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于未來世,聞?wù)f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注釋】 此分考秦譯原文失落,不知何故,后以魏譯補入此段,至關(guān)重要。此分計分五小段,此第一段,言心以正信為具足,信佛與眾生,體性無二,無所謂正 法末法,畢竟齊成佛道,所謂難信之法,即信此也。須菩提恐大眾尚存二見,故特反問曰,未來世,去圣已遙,聞此無上至道,能深信不疑否?佛言彼雖值末世,仍 具足佛性,不得即以眾生目之,故曰彼非眾生,顧以煩惱顛倒而論,又不得謂非眾生也。以如來慧眼觀故,圣凡同體,故曰如來說非眾生,惟假名不可廢,是名眾生 而已。能如是實信,非分別,非不分別,乃名正信。 【分義〔乙〕】 謂正覺,言無上菩提者,證得無所得之謂也,若以為有少法可得,即起高下之見,心非平等。且一切法,無不從覺性流出,而覺性本來具足,非由外得。所謂法者,言妙用則不無,言真際則不有,遂假名曰法,以無我人四相,斯名無上菩提耳,此言正覺。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復(fù)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 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注釋】 此 言菩提者,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識識,得無所得,斯名正得,覺無所覺,斯為正覺耳。故須菩提問言,佛所得之無上菩提,正以無所得,乃名為菩提耶。佛印可之 曰,如是如是,凡蒙佛印可者,即表與佛不二,使后人可深信不疑也。佛又重告之曰,我于無上菩提,實無有少法可得,若有所得,即有多寡高下之分,又安名平等 耶。此平等者,言絕對無比量分別之謂也。若執(zhí)以為菩提,我有所得,是立我矣;又以為實有菩提可得,是立人矣;我與菩提相對,是立眾生矣;此見執(zhí)持不舍,如 保壽命,是壽者矣,此多寡高下不平之所由起也。故惟善巧運用。妙觀起修,以一切法,都不離菩提覺性,覺性本來具足,無所謂得與不得,言幻法則不無,言體性 自空寂也,覺此覺者,乃名正覺。 【分義〔丙〕】 謂正度,意言以大乘法度眾起智作證,為成就菩提之正因,非余財施所可及,但佛不復(fù)有能度與所度之念矣。隨緣外化,度亦假名,佛與凡夫,都非實有,此即大利法施,名正度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jīng),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 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shù)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 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注釋】 前第三分以度眾為成佛資糧,是成就無上菩提者,此其正因也,豈財施所可比擬其福德于萬一哉。佛度眾生,不著能度所度之念者,以實際理地,無有 眾生為如來度者,如來若立此念,即立四相,不得名為菩提矣。故隨緣外化,不廢假名,所言我者,凡夫者,乃一時之方便言說,成此大利法施而已,是名正度。 【分義〔丁〕】 謂正相,言三十二相,屬于幻相,以法身為體故,第形于外者,必由于內(nèi),以外衡內(nèi),法身亦不妨有相好耳,所謂心廣則體胖是也。但一落偏 執(zhí),徒取相而忘體,則將誤認轉(zhuǎn)輪王具有三十二相,是亦如來矣,不幾淆惑是非耶,故不許以色見身求,呵為入邪道也。但證得無上菩提者,又豈無具足相乎。若作 是念,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無上菩提,則又偏空而入斷滅,此何可也。故妙用不廢,非取有為,非離有為,有為而不著,即是無為,無為而立見,即等有為矣。 若世尊行忍布施,即不貪住于涅槃也。蓋涅槃而可住者,豈真涅槃哉?不住涅槃,生死自了。福德性空,誰為受者,此取相之最正者,乃名正相。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zhuǎn)輪圣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yīng)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fā)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 復(fù)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 作福德,不應(yīng)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注釋】 世尊告須菩提曰,汝觀念中,果以如來為有三十二相可取也耶?須菩提答言,如是如是,意謂如來雖屬法身無相,但終不能離相而見,以余觀之,由外 衡內(nèi),正不妨取如來之三十二相耳。佛告須菩提,如汝所說,但世人未顯法身,不解其義,觀念中,偏以三十二相為如來,則轉(zhuǎn)輪圣王亦有三十二相,與佛又何別 乎。須菩提頓然覺悟,遂曰,如我解佛所說方便之義,是不應(yīng)率取三十二相以觀于如來矣。世尊遂重說偈曰,若以色見聲求于佛者,是執(zhí)取佛為有形相也,是其人已 離正見不能妙觀如來矣。世尊此偈,正救眾生一時執(zhí)有之病,下復(fù)急急提轉(zhuǎn),勿使偏空,曰莫作是念,謂如來之得無上菩提,不以具足相也,倘離具足諸相,又安以 表現(xiàn)菩提之得不得耶。且菩提非內(nèi)非外,非相非非相,法身非相,亦不離相,法身雖不應(yīng)取相而見,亦不可離相以見也。偏執(zhí)于有,自失本體,若復(fù)著空,頓成斷 滅。大德云,諸佛說空法,為度于有故,若復(fù)著于空,諸佛所不許,言不許其斷滅也。佛故曰莫作是念,戒之至再,兩分合觀,其義即圓,以不執(zhí)有,不落空,是真 發(fā)無上菩提心而成此福德者。夫菩薩之不貪著福德,正以福德性空,惟成就無生法忍。知一切法無我,能所雙忘,體用一如,斯正無上福德,非恒河沙世界七寶之所 比也。如是有為而不著,有相而不取,有福德而無染,一切諸相,下而三十二相,上而涅槃福德諸相,無不以妙觀正之,乃名正相,是取相之最正者也。 【分義〔戊〕】 謂正行,言行住坐臥者,乃幻身之幻動作也。如來者,妙心也,本無來去生滅,安得以來去坐臥之相,指為如來耶。而世間一切相,大之世界, 小之微塵,總不離法界性,立此一合相,況微塵世界,根本即不有,若依之而更立所謂一合相者,尤不可說矣。惟以妙觀故,一合相者,即一法界之實相也。因無一 處不是如來,以肉眼觀故。一合相者,凡夫認為實有而貪著其事矣,故當一切時,一切不染,乃行住之至凈者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 界,碎為微塵,于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 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 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注釋】 此分仍言心不取相,謂如來者,妙心也。以本不生,故曰無所從來,以終不滅,故曰亦無所去,但此一來一去,若坐若臥,乃微塵世界幻化之一合相耳。 此一合相,在明心解義之菩薩視之,即亦非相,是名一合相耳。此一合相,可慧見而不可言說,在凡夫,以肉眼分別之,即認為實有。故有人言,如來有來去坐臥之 相,是執(zhí)來去坐臥為如來也,不知世間一切幻相,散之為三千大千微塵,合之為三千大千世界,散合都幻,非有實體,不得已,假名之曰一合相耳。至如來之幻身動 作,約幻相言之,自有來去坐臥,如自天而降為王太子,棄王位入道,山中六年,登金剛臺,睹明星成佛,說法四十九年,雙林示疾而逝,分布舍利等等,不必定執(zhí) 無諸來去相也。但約實際言之,盡十方虛空遍法界,終不出如來藏性之所建立,由微塵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塵,一切一切,皆屬虛妄;即如來四十九年來去之幻相, 亦屬以幻度幻,終非實有,佛故不立微塵世界為微塵世界,但存諸名而已。是以世界為實有者,只不過是一合相,而此一合相者,即是實相,不可執(zhí)取,不可言說 也。今之行住坐臥諸相,亦為一合相耳,心無執(zhí)取貪著,是名正行。如是五正,不離此心,心畢竟不可得,是名具足。具足者,具足無染無著之圓通大智慧也。 應(yīng)如是決定分第二十 【分義】 此最后決定者,言諸法本空,無我無法,眾生妄執(zhí)為有,佛為破執(zhí),假說我法,今世尊為人演說者,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說而不取諸相,是以如如不 動。最初謂應(yīng)如是住,如是降伏,今既廣演一切竟,所謂法者,在汝自己活用,但應(yīng)如所教住,曰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而已。非不取于法也,雖取而不起法相 諸見也,故曰不生法相,然法相則不立,妙觀又不無,更無有為無為之見,斯真般若如如之妙用矣。又不動者,不惑也,不惑則明,是故眾苦只緣取相,最樂無過明 心,三千七寶,未足為勝,聞法至此,有不皆大歡喜而決定信受奉行者乎!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yīng)如是知,如是見,如 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fā)菩提心者,持 于此經(jīng),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yīng)作如是觀。 佛說是經(jīng)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注釋】 此分佛為大眾最后決定,問須菩提曰,我今說法已竟,若復(fù)有人,意謂我說此法,亦有我人等四見,則其人為能真解我所說義否?須菩提云,否也,世 尊,是人不解如來說法之用意矣。何也?以世尊說我人等四見者,為未解人說,原非得已,明眼人自知一切法,都不可執(zhí)取,即非四見,但具四見之假名而已。佛故 曰然,凡發(fā)無上菩提心者,于一切法,但應(yīng)如所教住可矣。所謂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是也,但若執(zhí)取如何知見信解,則又起法相矣。今以法授人,為人演說, 當不執(zhí)法相,不廢法相,湛然不動,是名不取于相,以說法者如,受法者如,合于真如,故曰如如。雖然,我說諸法,正為度有,不依有為法,何以入無為,彌勒菩 薩偈意,不取不為,不廢有為,是為涅槃,但起妙觀之用,觀境境空,觀心心忘,九種有為,無一非幻,如是活潑自在,斯合金剛般若之用而體自顯矣。佛說至此, 大眾開悟,得未曾有,大歡喜者,證入輕安歡喜之至也,是在正信,是在實受,以事證理,是為奉行,豈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布施,所可比擬者哉!釋義竟。 有僧問越州大珠慧海禪師:說何法度人?師曰:貧道未曾有一法度人。曰:禪師家渾如此。師卻問:大德說何法度人?曰:講金剛經(jīng)。師曰:講幾座來?曰:二十 余座。師曰:此經(jīng)是阿誰說?僧抗聲曰:禪師相弄,豈不知是佛說耶。師曰: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則為謗佛,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若言此經(jīng)不是佛說,則是謗經(jīng),請 大德說看。僧無對。讀者至此,試代此僧解圍,說一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