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債主都是不愿意通過打官司的方式討債,嫌麻煩。本文就為大家介紹5種比較方便的討債方法。
方法一:
對于債權清收難度的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形成書面的債務調解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然后,及時申請法院對書面調解協(xié)議進行司法確認。這樣一來,對方若不履行調解協(xié)議,你有權不經訴訟而直接申請法院對調解協(xié)議予以強制執(zhí)行。
方法二:
公證債權文書,即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如果比較幸運,債權文書已經進行過公證,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執(zhí)行。
方法三:
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查封對方賬戶或凍結對方資產,向對方施加壓力,促使糾紛盡快達成調解。
方法四: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了督促程序,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債權人可以不經起訴而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向債務人發(fā)出督促還債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內債務人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方法五:
發(fā)律師函,律師函作用多,一般對方收到律師函的人一般都會比較重視,下意識的認為律師函所陳述的事項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法律和官司距離自己已經不再遙遠,一定會進行綜合分析考慮,這樣就有利于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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