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間,禪宗四十五世高僧芙蓉道楷禪師,奉詔住持汴京十方凈因禪院。
當時的開封尹李孝壽,把禪師的德行上奏徽宗皇帝,宋徽宗當即敕封“定照禪師”法號,御賜一套紫衣牒。不料禪師堅辭不受。因此激怒宋徽宗,把禪師交付有司衙門定罪。
有司有意開脫,問他是不是有疾病。禪師答:“平日有疾今日無。”有司嘆息:“若言有疾,可免罪譴。”也并沒有為難禪師,把他貶到山東淄州去了。
禪師離開汴京,一路隨緣乞化,身上只有一只平時喝茶的鈞瓷杯。
世人贊嘆禪師大德:“心自禪明,何須定照!”
宋鈞工匠爭相仿制禪師的這只茶杯,名曰“禪明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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