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注釋
(1)聽,《說文》:“聽,聆也?!毙温?。本字從耳德,壬(tìng)聲。從耳德,即耳有所得,今簡化為“聽”?!奥牎北玖x“笑貌”。從口,斤聲。本義是用耳朵感受聲音。本章指聆聽。
(2)訟,《說文》:“訟,爭也。曰:謌訟?!奔礌庌q。一種說法認(rèn)為,“訟”是歌頌的意思。形聲。從言,公聲。從言的字與講話有關(guān)。本義是爭論。本章指爭論、爭辯。
(3)猶,《爾雅》:“猶如麂,善登木?!薄墩f文》:“猶,愑屬?!弊忠嘧鏖唷P温?。從犬,酋(尤)聲。本義是一種猿類動物。本章通“尤”,是指責(zé)的意思。
(4)必,《說文》:“必,分極也?!奔捶殖蓛蓸O。會意。從八,從弋。弋亦兼表字音?!鞍恕北硎尽胺帧?,“弋”即“杙”,小木樁,合起來指用木桿做標(biāo)記。本義是區(qū)分的標(biāo)準(zhǔn)。本章指必須,一定要。
(5)使,《說文》:“使,伶也。”按,伶者,令也。形聲。從人,吏聲。從人表示人的動作行為。本義是命令。本章指致使,讓。
(6)無,會意。據(jù)甲骨文字形,象一個人持把在跳舞。卜辭、金文中“無、舞”同字。本義是樂舞。本章是副詞,表示否定,相當(dāng)于“不”。
譯文
孔子說:“聆聽雙方爭辯,我會指責(zé)有罪過的那一方,一定要讓他們不再爭辯?。 ?/p>
解讀
讀圣賢書,尤其是儒家的經(jīng)典和佛教的經(jīng)典,后世學(xué)者最忌諱的是只理解其大意,然后解讀成心靈雞湯。正因為是對其大意的理解,其局限性就被定格在自己有限的認(rèn)知和判斷中。尤其是學(xué)習(xí)《論語》,一看到一個字、一句話,自以為很明白了圣賢所表達(dá)的含義,其實那只是自己的意思。本章就是如此,一看到“聽訟”,就認(rèn)為是聽人訴訟,就是聽別人打官司,全然不顧“訟”在先秦時期并非特指“打官司”。還有“吾猶人也”,一看到“猶”就想到是“如同”,就是“我如同別人一樣呀”。猶,有作“如同、好像”解,但在本章并非是這個含義。所以,本章的難點和重點就是“訟”和“猶”,也是我們弄明白本章的突破點??纯春笕藢Ρ菊碌睦斫?,孔子說:審理訴訟,我和別人一樣啊。一定要讓別人沒有訴訟才好。我們把這句如此理解,孔子是想不讓訴訟案件發(fā)生,并且還和別人一樣這樣做。這樣認(rèn)為怎么會合情合理呢?孔老夫子不讓別人打官司不是用法律來評判,而是憑著自己的認(rèn)識不讓訴訟案件發(fā)生,天下還有這樣的道理。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我們先了解這個“訟”到底是什么意思。訟,《說文》的注釋是“爭也”,后人理解為“爭辯、爭論”。訟是形聲字,從言,公聲,從言的字與講話有關(guān),所以這個“訟”字是用言語爭論的意思。到了漢朝,“爭”和“訟”合用,有“爭訟”一詞,而在先秦時期,這兩字是單獨使用的。爭,除了“爭奪”的本義,也有“辯論,爭論”的意思,比如《國語·越語》:“爭者事之末也?!薄肚f子·齊物論》:“有競有爭?!惫抛⒄f:“對辯曰爭。” 無論是“爭”還是“訟”,判斷其是非對錯的標(biāo)準(zhǔn)是什么?《禮記·曲禮》:“分爭辯訟,非禮不決。”就是說,人們的爭論和辯訟,是要依照禮的規(guī)定判斷是非對錯的。我們在這里把“訟”字的含義分析得這么透徹,就是要弄清楚是否和打官司有關(guān)?
在《周禮》中,“訟”字有單獨使用,有“獄訟”一起使用兩種情況??鬃幼鲞^魯國的大司寇,所以才有機會“聽訟”,“聽訟”一詞就是源于《周禮》?!吨芏Y·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于朝,然后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至于朝,然后聽之?!币馑际钦f,為禁止?fàn)庌q雙方的不實之辭,必須讓雙方都到場,先交一束矢(相當(dāng)于保證金)給朝廷,表明自己是理直的一方。為禁止訴訟雙方有誣陷對方的可能,雙方必須用攜帶有關(guān)文字材料證明的辦法來防止誣陷對方,先交三十斤銅作為保證金,過三天才讓訴訟雙方來朝,然后再審理訴訟。這里明確說明有“民訟”和“民獄”兩種情況,聽訟和聽獄是不同的。而在《周禮·秋官·小司寇》中,有“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不躬坐獄訟”、“以五聲聽獄訟”、“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這都是“聽獄”的范圍,更進(jìn)一步說明,聽訟并非是指打官司,聽獄才是指打官司。在上一章,子路“片言可以折獄”,或許是在參與“聽獄”的過程中的事情,未必就是他親自審理案件。那么,“聽訟”后對有錯誤的如何處理呢?黃度曰:“小曰訟,大曰獄。”就是因小事而雙方爭辯就是“訟”,這不需要運用法律的規(guī)定,因為雙方都沒有犯罪?!吨芏Y·秋官·大司寇》明確規(guī)定:用嘉石(放在外朝門左邊有紋理的巨石)來感化有惡習(xí)的人,使其改過向善。凡是民眾犯有罪過而尚未犯法,卻為州里所痛惡的,就給他帶上手銬腳鐐跪在嘉石前,然后交給司空罰服一定時間的勞役。根據(jù)罪過的輕重,跪的時間和罰勞役的時間也不一樣。服勞役期滿后,由同州里的人作擔(dān)保,他能改過從善,然后才釋放他。古人這種“聽訟”后判罰的方法,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勞教”或者行政處罰。
孔子在“聽訟”時,是如何做的呢?“吾猶人也”,這是孔子對別人說的話,是說孔子在“聽訟”時,他如何做的。后世注解者,認(rèn)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如同別人一樣”。按道理說,孔子聽訟后對雙方當(dāng)事人的處理,應(yīng)該和別人不一樣才對,怎么會一樣呢?如果孔子和別人處理的方法一樣,本章也就沒有記錄下來的必要了。對本章理解的錯誤,就在這個“猶”字上。猶,是連接代表孔子的“吾”和爭辯雙方的“人”,其應(yīng)該是動詞,來表明孔子的做法。我認(rèn)為,“猶”在此通“尤”,是指責(zé)的意思。相同的用法有,《詩·小雅·斯干》:“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矣?!笨鬃幼鳛榇蠼逃?,時時刻刻都沒有忘記自己的身份。他對有罪過的一方進(jìn)行指責(zé),說明其罪過在哪里,讓對方能充分認(rèn)識到并能改正。孔子指責(zé)對方的目的,就是把平時對有罪過的人通過處罰后認(rèn)識到自己的錯誤,在聽訟后就弄明白。孔子的最終目的就是“必也使無訟乎”?!氨亍焙汀笆埂倍际莿釉~,所以中間用“也”字,這兩個動詞的連用,表達(dá)了孔子做法的急切和堅定。必,必須,一定要。使,致使,讓。無,副詞,表示否定,相當(dāng)于“不”。 孔子指責(zé)爭辯者的目的,就是一定要讓爭訟者不再爭辯??鬃拥闹肛?zé),會導(dǎo)致有理的一方能原諒對方,不再爭論,不再認(rèn)為對方錯了??鬃舆@樣做,可以使有罪過的一方不僅認(rèn)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化解了雙方的矛盾,最重要的是不至于在“聽訟”后,讓有罪過的一方受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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