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我們越來越近的首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開始時間2020年3月1日,那么大家是否符合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稅的情形呢?不妨算一算,看看能收到個稅匯算多少的退稅紅包?
一、哪些人符合辦理年度匯算退稅情形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第三條第一項:
提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的解讀第四條第七項: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補稅的可能情況,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等。
對于補稅的情況,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并補稅。
退稅的具體內容:
二、退稅案例
居民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退稅額計算公式:
2019年度匯算應退稅額=2019年應納稅額-2019年已預繳稅額
2019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綜合所得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全額+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合計數*0.8+稿酬收入*0.8*0.7
下面列舉一些實務中產生退稅的典型情形,算算可以領多少退稅額?
案例1:某納稅人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年終獎取得5000元,該納稅人個稅匯算需補退稅款多少?
解析:預扣預繳時,任職單位1月份預扣預繳稅款=(10000-5000-2000)*0.03=90元。其他月份小于個稅起征點5000元,無需繳稅。
匯算清繳時,納稅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時是單獨計算=5000*0.03=150元,此情況納稅人2019個稅匯算可以申請退稅90元,但是取得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部分需交稅150元,實際交稅60元;年度匯算時也可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該納稅人年收入額=10000+4000*11+5000=59000元<60000元,該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90元。
案例2:某納稅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guī)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huán)節(jié)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該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后可補充扣除24000元,按規(guī)定可以申請退稅多少元?
解析:預扣預繳時,該納稅人全年預扣預繳稅款=(10000*12-5000*12-2000*12)*0.03=1080元。
匯算清繳時,該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后可補充扣除24000元,該納稅人應納稅額=(10000*12-5000*12-2000*12-2000*12)*0.03=360元,該納稅人可以申請補稅=360-1080=-720元,即申請退稅720元。
案例3:某納稅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后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后4個月基本養(yǎng)老金按規(guī)定免征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匯算該納稅人可申請退稅多少元?
解析:預扣預繳時,該納稅人全年預扣預繳稅款=(10000*8-5000*8-2000*8)*0.03=720元。
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周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匯算清繳時,該納稅人應納稅額=(10000*8-60000-2000*8)*0.03=120元。該納稅人可以申請補稅=120-720=-600元,即退稅600元。
案例4:某納稅人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后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后,可申請退稅多少元?
解析:
預扣預繳時,該納稅人勞務報酬全年預扣預繳稅款=10000*(1-20%)*20%*12=19200元。
匯算清繳時,該納稅人勞務報酬應納稅額=[10000*(1-20%)*12-60000]*0.03=1080元。該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1080-19200=-18120元。
三、退稅操作
自然人小王申請年度綜合所得匯算退稅,可以提供其妻子的銀行賬戶作為退稅的銀行賬號嗎?
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的第十條: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在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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