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內分泌學會(The Endocrine Society)近日發(fā)布一項最新臨床實踐指南——《糖尿病和妊娠:美國內分泌學會臨床實踐指南》,指南推薦,除非既往已確診糖尿病,所有孕婦均應在首次產檢時全面篩查糖尿病?! ⌒轮改辖Y合近年來與糖尿病和妊娠相關的重要研究結果,由糖尿病專家和婦產科專家共同制定。指南全文發(fā)表于11月刊《臨床內分泌與代謝雜志》(J Clin Endocrinol Metab 2013 Nov;98(11):4227-49)。
指南編寫委員會主席、多倫多大學Ian Blumer教授指出,很多女性已患有糖尿病但并不知曉。未經治療的糖尿病對孕婦和胎兒均有害。因此,在孕早期完成糖尿病篩查尤其重要,早期確診并及時采取適當的治療措施可以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健康。
傳統的篩查方法易漏診妊娠女性。新指南推薦,所有既往無糖尿病的孕婦在其首次產檢時均應進行糖尿病篩查。篩查應該在妊娠13周前或的妊娠或之后盡快進行。
約1/5女性患有妊娠期發(fā)病的糖尿病[即妊娠期糖尿病(GDM)]。傳統診斷標準僅能確診1/4的妊娠糖尿病患者。大部分被漏診的妊娠女性面臨極高的巨大兒甚至難產風險。為此,新指南建議,應采用更低的血糖標準來篩查和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新指南推薦,應對既往無糖尿病的孕婦在其首次產檢時應用空腹血糖(FPG)、HbA1c或隨機血糖全面篩查糖尿?。?div style="height:15px;">
● 若FPG>7.0 mmol/L、隨機血糖>11.1 mmol/L或HbA1c>6.5%則可確診為顯性糖尿??;
● 若FPG為5.1~6.9 mmol/L則可診斷為GDM;
● 對顯性糖尿病患者,還需在無高血糖癥狀的情況下,擇日再次檢測加以證實。
新指南強調,所有既往無糖尿病的孕婦應在妊娠24-28周時進行口服糖耐量(OGTT)試驗:
● 妊娠24周時不伴有顯性糖尿病或GDM的女性,需要采用IADPSG標準應用一步法在孕24~28周于空腹至少8小時后行2小時75 g OGTT試驗篩查GDM;
● 孕24~28周75g OGTT試驗2小時血糖值為8.5~11.0 mmol/L則可診斷為GDM,>11.1 mmol/L則可確診為顯性糖尿病。
其他推薦要點:
● 鼓勵超重或肥胖的女性在懷孕前減輕體重;
● 選用醫(yī)學營養(yǎng)治療和每日不少于30min的適量運動對妊娠糖尿病進行初始治療;
● 如果生活方式干預對控制妊娠期糖尿病無效,應啟動降糖藥物治療;
●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生產后6-12周,應進行OGTT試驗以排除糖尿病前期或糖尿?。?div style="height:15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