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人認可的寫作天賦,無非是作者具有通透的靈性,天然的稟賦,如火的激情,獨到的表述等等。
但這些個性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于某個作者的身上,而是一種共性,也可稱之為寫作者的天然秉賦。
首先,ta具有十分敏感的觸覺,任何一件小事,在ta眼里,都可能變成一部靈魂出竅的文學作品;
再是十分喜愛動腦,不僅勤于思考,還善于歸納、分類,什么樣的狀態(tài),什么樣的過程,都可以凝聚成一種發(fā)散的思維,最后匯聚成充滿睿智的文字;
三是不合群。每每人跡罕至之處,正是ta孤芳自賞、冥思苦想之時,或許一部鴻篇巨制就在醞釀之中亦未可知;
四是喜歡搜羅。無論什么題材,無論什么情節(jié),都喜愛刨根問底,就像小品里說的那樣:刨根問底兒攔不住??
五是善于駕馭。無論是重大的歷史題材,還是細微的現(xiàn)實小品,都能在縱橫捭闔之間盡展其才,讓描繪豐富起來,讓人物“活”起來;
六是博聞強識,引經(jīng)據(jù)典。浩如煙海的古今名著經(jīng)史子集,都在ta的閱讀和引用范圍,并且睹物凝神,恰到好處。
凡此種種,都是一個優(yōu)秀作者應(yīng)該具備的特質(zhì),當然還應(yīng)該有一顆憤世嫉俗的愛心,和熱血擔當?shù)挠職?,愛做騰挪事,敢為天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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