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和議是南宋與金訂立的一項屈辱和約,南宋王朝俯首稱臣,以沉重的代價換來了宋、金之間維持了20年的和平時期。此后雙方雖也發(fā)生過沖突,但是規(guī)模已大不如前。
南宋在高宗的主持下,小人得志,英雄氣短。君主夜夜笙歌,聲色犬馬;朝臣中,奸相秦檜長期把持朝政,排除異己,大興冤獄,賣國求榮。南宋朝廷離心離德,卻還不顧顏面地向金朝搖尾乞憐,希望通過簽訂恥辱的條約換取和平,茍且偷生。
南宋初年,金兵的鐵騎肆意馳騁在中原大地之上,淪陷區(qū)百姓備受蹂躪,南宋政權(quán)處于風(fēng)雨飄搖之中,偏安江南的朝廷無視國土的淪喪,一心要議和換取和平。
在中原大地上,從民間到軍方,遍布著轟轟烈烈的全民抗金活動。這種局勢成了高宗趙構(gòu)與宰相秦檜向金朝求和的砝碼。紹興十年(1140),宋軍在反擊南下金軍的戰(zhàn)役中,屢屢獲勝,取得了順昌、郾城大捷,正是一舉收復(fù)失地的大好時機。然而,宋高宗與秦檜卻擔(dān)心這樣進攻會惹怒金朝,破壞和議,于是下令撤軍,放棄了河南等已經(jīng)收復(fù)的地區(qū)。南宋官兵眼見大勢已去,無不扼腕嘆息。
第二年,金軍再次南下,在柘皋(今安徽巢縣西北)被劉锜率領(lǐng)的宋軍所敗。高宗依然不許宋軍乘勝追擊。為了表示徹底求和的決心,高宗表面上以論功行賞之名,把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員猛將召回臨安,授以高位,而實際上卻剝奪了他們的兵權(quán)。秦檜還聯(lián)絡(luò)張俊,對堅決抗金的韓世忠和岳飛設(shè)計陷害。
金朝對南宋拋來的橄欖枝十分欣喜,他們也需要罷兵休整。這一方面是因為八字軍等民間義軍的抗金活動,極大地牽制了金軍的兵力,有效地阻礙了金軍南下;另一方面,金軍也無法突破岳飛等抗金將領(lǐng)的防御屏障。此外,金朝內(nèi)部也發(fā)生了激烈的權(quán)力斗爭,對南下攻宋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和一心求和的南宋不同,金朝要爭取最大的利益。
紹興十一年(1141)十月,南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和議事項。一個月后,金國大臣蕭毅、邢具瞻,隨魏良臣來到臨安,提出條件,最后雙方簽訂了紹興和議。從此,宋向金稱臣,金“賜予”宋土地,雙方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guān)(今陜西寶雞)為界,南屬宋,北屬金;南宋割讓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縣)二州給金,以及商州(今陜西商縣)、秦州(今甘肅天水)的大半土地;此外,宋每年向金朝納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在每年春季送至泗州交納。作為交換,金朝歸還了被劉豫偽齊政府控制下的河南和陜西一部分地區(qū),并送還徽宗梓宮和在“靖康之難”中被虜去的高宗生母韋太后。第二年春,金冊封趙構(gòu)為宋帝。
這就是紹興和議的全部內(nèi)容。對此,秦檜非但不以為恥,反而厚顏無恥地宣稱自己為南宋贏得了和平,大可調(diào)養(yǎng)生息,日后再戰(zhàn)。和議簽訂后,高宗君臣沒有臥薪嘗膽,意圖雪恥,反而變本加厲,整日過著花天酒地的頹廢生活,任何再提抗金的大臣都遭到了罷斥。
可是,秦檜自說自話的謊言很快就被戳穿了,秦檜所說的和平僅僅維持了20年,南宋卻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僅斷送了軍民抗金的大好局勢,而且給本已飽受戰(zhàn)火摧殘的百姓帶來了更為沉重的賦稅負(fù)擔(dān),更重要的是和議把投降派推向了權(quán)力的顛峰,把國家的命運引向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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