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命理學原則,相同的八字應該是有相同命運的,可是在現(xiàn)實中往往不是這樣的,有一些同辰人,他們后天的命運很相似,也有一些同辰人,他們后天的命運不那么相似。正是由于同辰人之間,包括孿生子之間的命運存在著差異,所以命理學長期受到各方面的質疑。實際上,在命理學中,學者常常使用模糊的手段來回答類似的問題,概率策略就是其中之一,比如說,命理推論的準確率為“十之八九”等等。顯然,命理學界是承認同辰人之間命運的差異的??墒?,誰也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背后,隱藏著一個極其重要的理論原則。理解了該理論,則有利于人們認清奮斗方向,充分發(fā)揮先天潛能,順利的達成人生理想。
看一個案例,是臺灣王心田和鐘義明先生所寫的同辰男命:
四柱:癸酉
大運:壬戌
王心田:“此命一式二人,一為銀行行長、一為中等商業(yè)帳司。然而行長生有二子,帳司則無子。推此八字,子息本少。何以一有一無?莫非妻妾分上,或陰陽宅之關系也。不過成敗方面,以個人之命為主。子息非一人之能力,是故有應、有不應者也。然,應驗居多。此二人,壽元亦不同。帳司亡在巳運中,尚可理解。蓋巳酉丑會金局,而傷寅木用神。衰火之根既被損,豈不亡哉?行長亡于丁初,正在佳運之中,莫非亦在宅基及心田之關系也?所以談命最不易定壽元,于此可見一斑”。
從此案例,我們可知二者相似之處:事業(yè)方面,兩人同為金融高層主管。二者差異之處:子嗣,一人兩子,一人無子;壽元,二者相差至少5年以上。在傳統(tǒng)命理妻、財、子、祿、壽等要項中,以上兩人,除了“祿”(事業(yè))項具有相似以外,其余諸項完全不同。試想:如果這兩個出生時間相同的人,先后到同一個命理預測師那里去預測,如果這個預測師給出的是同一個答案,那么,說明命理學的推論方法與實際情況肯定不符,因為這兩個人的命運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如果這個預測師給出的是不同的答案,那么,說明命理學的推論方法是矛盾的,因為同一個時辰,在命理推導時可以看成是一個人,我們總不能說一個人的命運,既是這樣,同時又不是這樣上面的案例表明,即便是同八字的人也會存在不同的命運,生辰與命運之間,并非存在著嚴格的,或者唯一的對應關系。人的生辰與命運之間,可能存在著一種生命能量原則。在生命能量總量一定的前提下,同生辰的人可以存在命運上的差異,這種差異是因為他們把生命能量發(fā)揮到命運中“妻財子祿壽”不同領域所導致。上例中兩人的生命能量相同,行長的社會地位高于帳司并且有兩子,但是,壽元較帳司少了五年以上,這是因為行長把生命能量更多的用在事業(yè)和子息方面,而帳司則是把生命能量更多地用在壽命上,兩者總體上能量仍保持一致。所以,研究命運的差別,歸根到底是研究人們生命能量的差別。
生命能量原則導致命理推論的多樣性,因為它揭示了后天命運的可變性,在人生命能量一定的條件下,人有可能選擇自己的命運。在總能量一定的前提下,強化某種命理要素如官祿,必然以弱化另一種要素為代價,如子息。我們常常感嘆人生總是不能全美,道理恐怕就在于此。命運可以在生命能量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因后天種種環(huán)境不同而呈現(xiàn)出廣泛的差異性。
為了考察地域和時間對命理的影響,紀曉嵐又例舉了案例如下:“余第六侄與奴子劉云鵬,生時只隔一墻,兩窗相對,兩兒并落蓐啼。非惟時同刻同,乃至分秒亦同。侄至十六歲而夭,奴子今尚在。豈非此命所賦之祿,只有此數。侄生長富貴,消耗先盡;奴子生長貧賤,消耗無多,祿尚未盡耶?盈虛消息,理似如斯,俟知命者更詳之”。紀曉嵐的記述,是罕見的命理案例:不但同辰,而且同地。此二人的命運毫無相同之處,但是生命能量原則可以對他們的命運差別作出合理解釋。對于上面兩個人,完全是因為后天生存環(huán)境的不同,各自消耗生命能量的速度不同,導致了他們的命運完全不同。
從上可知,每一個人在后天都有一定程度上選擇的權利,從而在理論上說,每一個人都可以掌握自己的命運,也就是在生命能量不變的前提下,如何支配使用其生命能量,而達成各自不同的目的。
命理學的真正基礎和本質是生命能量原則。下面我們假定存在一個生命能量常數,每一個人都擁有一個這樣的數值,自然,相同的八字的人擁有相同的數值。我們換一種表述:生命能量常數=妻能量+財能量+子能量+壽能量……+祿能量。假設:生命能量常數為C,妻為XQ,財為XC,子為XZ,祿為XL,壽為XS,其它為XT,即有:C=XQ+XC+XZ+XL+XS+XT。
以上只是一個六要素命理模型,真正的命理模型需要一個完整的命理要素集合。它們包括妻、財、子、祿、富、貴、福、壽、父、母、兄、弟……。當然,兄弟包含姐妹和朋友的內容,父母包含叔伯姨姑的內容,壽包含身體、疾病、夭折的內容,妻包含妾、情人、異性的內容,等等。因為生命能量恒定,意味著模型右邊的要素之間是相關的,當某一個要素發(fā)生變化,則必然導致其它的要素改變。生命能量是一只看不見的手,在控制著人的基本命運。
據此,生命能量原則可以解釋一系列傳統(tǒng)命題:
1、“吃虧是福”。按照上述命理模型的解釋,
2、“破財免災”。按照五行生克理論的解釋,“災禍”是一種客觀現(xiàn)象,也是一種必然現(xiàn)象。宿命的觀點認為災禍是不可避免的過程,然而,依照上述命理模型的解釋,災禍雖然不可以避免,但卻具有轉移的可能性。“災禍”是某種命理要素值的改變,通過將這種值的改變,轉移到錢財方面,也就是“富”的減值過程,則可以達到某種消災的目的。
3、“貪財壞印”。以公職人員為例:如果一個公職人員的生命能量常數恒定,但在錢財上過于貪婪,即所謂在“富”上獲得過多,則必然拖累其在“官貴”和“聲望”上的能量數值,也就是降職,嚴重的甚至會損害到“壽”的數量,或者損害到其它的命理要素方面,這是顯然的道理。
如何推準八字?
既然一個人的生命能量是一定的,而每個人把其能量發(fā)揮的領域不同而使命運有著千差萬別,該如何才能夠使我們能夠提高八字推導的準確性呢。
假設一個四柱,日元強旺,局中財弱,那么是錢財的問題?或是妻子的問題?或是父親的問題?還是身體的問題?因為在命理學上財可以對應妻子、父親以及錢財甚至身體等項,即便是加上宮位理論,也還是存在不確定性。即便生辰完全相同的人,他們應驗的事情也會不同,更何況那些生辰不同的人呢?命理學是一個抽象程度極高的理論,例如上面提到的“財”的概念,可以是“父親”、“妻子”、“情人”、“異性”、“錢財”、“身體”等等概念的抽象。
在命理名著《三命通會.論女命》說:“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嫁夫遲,或嫁夫不明,或夫不濟事,或有外情”。這里,有幾個“或”字,表達的是邏輯上的并列關系。很清楚,《三命通會》所表述的是或然關系。從理論上講,“夫星不旺或受克制”,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是一個不利婚的原因。而這個原因可推導的結果,就可能有“夫遲、不明、不濟事、外情”等等選項。至于具體的人究竟會表現(xiàn)在哪個具體方面,則因人、因時、因地不同而不同,絕對沒有“天生注定”的絕對結論。所謂“天生有命”,按照生命能量原則,并不是說每件具體的事情都由生辰來決定,而是在一個總體的層次上,存在著一個總體的級別,人不通過特別的修煉來提高生命能量是不能逾越的。
命理學目前還沒有一種有效的推理方法,能夠精確的推定所應驗的人事物,很多時候需要結合其他方法或者憑推斷者的靈感。這里充分體現(xiàn)了“變易”的原則,要結合不同的時間、空間等現(xiàn)實因素以及推斷八字時當下周圍環(huán)境的具體情況來靈活判斷一個命局的應事情況。所以,很多時候能斷準很多事,但不一定都是對方想要問的,希望知道的事。
如何改善命運,走向成功?
總體上來說,無論哪一種成功學,講述的成功方法千差萬別。根據生命能量原則,要改善命運走向成功,歸根到底只有兩個方法,一個是相對消極的,就是找準自己的奮斗方向,把你的生命能量更多的(或大部分)用在上面去,以達到你的目的;另一個是更積極的方法,就是通過一定的修煉方法,累積提升自己的生命能量,使自己的能量級別得到提高,從而提升生命質量。如讀書學習、游覽名山大川、心性修煉、行善積德、堅定的信仰等等,都不失為提升生命能量的好方法。你的能量大了,知名度、影響力也會隨之增大,那么你要成就事業(yè)或其他事項的能量也會增大。理解了生命能量原則,就知道如何趨吉避兇和改善命運,這是研究命理的最大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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