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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統(tǒng)構成
系統(tǒng)及各組件的設置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
2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消防控制室送、回風管的穿墻處應設防火閥。
b)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穿過與消防設施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
c) 消防控制室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他影響消防控制室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附近。
d) 消防控制室應設有用于火災報警的外線電話,且能正常通話。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
3 火災報警控制器
3.1 設置、選型、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應有強制認證標志,標志清晰。
b) 安裝應符合GB 50166-2007的規(guī)定。
c) 火災報警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內的布置應符合GB 50116-2013的規(guī)定。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實地測量。
3.2 火災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顯示與計時功能等,應符合GB 4717-2005的規(guī)定,并按以下步驟進行檢測:
a) 觸發(fā)自檢鍵,對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燈、顯示器和音響器件進行功能自檢。
b) 切斷主電源,查看備用直流電源自動投入和主、備電源的顯示情況。
c) 在備用直流電源供電狀態(tài)下,進行斷路故障報警及火警優(yōu)先報警功能、二次報警功能檢測:
1) 模擬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斷路故障,查看故障顯示。
2) 斷路故障報警期間,在試驗煙氣作用下或在試驗熱源作用下動作探測器,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信號、報警部位顯示及記錄。每個探測器檢測后,只消音,不復位。
d) 用萬用表測量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聯(lián)動輸出信號。
e) 系統(tǒng)復位,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tài)。
檢測方法:使用感煙探測器測試儀、感溫探測器測試儀、萬用表等工具逐項進行操作檢測、觀察判斷。
4 火災報警顯示盤(器)
設置、選型、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壁掛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1.3m~1.5m。
b) 能接收來自火災探測器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信號,發(fā)出聲、光信號,并顯示火警部位。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在檢測火災報警控制器過程中,同時查看火災報警顯示盤的顯示。
5 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
5.1 設置、選型、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安裝應符合GB 50166-2007的規(guī)定。
b) 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內的布置應符合GB 50116-2013的規(guī)定。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實地測量。
5.2 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的控制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信息顯示等應符合GB 16806-2006的規(guī)定。其中,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應具有切斷火災區(qū)域及相關區(qū)域的非消防電源的功能,當需要切斷正常照明時,宜在自動噴淋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動作前切斷。
檢測方法:使用感煙探測器測試儀、感溫探測器測試儀等工具觸發(fā)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查看火災區(qū)域及相關區(qū)域的非消防電源的切斷情況。
5.3 按以下步驟對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進行功能檢測:
a) 對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燈、顯示器和音響器件進行功能自檢。
b) 切斷主電源,查看備用直流電源自動投入和主、備電源的狀態(tài)顯示情況。
c) 在備用直流電源供電狀態(tài)下,進行下列檢測:
1) 核對聯(lián)動控制器的聯(lián)動控制功能和邏輯控制程序。
2) 在接線端子處,模擬消防聯(lián)動控制器與模塊間連線的斷路、短路故障,并用秒表計時,查看聲、光故障報警信號。
3) 遠程手動啟動各聯(lián)動控制消防設備,查看控制信號的傳輸;系統(tǒng)復位。
d) 恢復至正常警戒狀態(tài)。
檢測方法:使用感煙探測器測試儀、感溫探測器測試儀、秒表等工具逐項進行操作檢測、觀察判斷。
6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6.1 設置、選型、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安裝應符合GB 50166-2007的規(guī)定。
b)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設置應符合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設置要求。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實地測量。
6.2 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顯示與計時功能等,應符GB 16808-2008的規(guī)定,并按以下步驟進行檢測:
a) 選擇適合的試驗氣體。
b)觸發(fā)自檢鍵,對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燈、顯示器和音響器件進行功能自檢。
c)切斷主電源,查看備用直流電源自動投入和主、備用電源的狀態(tài)顯示情況。
d)在備用直流電源供電狀態(tài)下,進行下列檢測:
1) 模擬可燃氣體探測器斷路故障,查看故障顯示,恢復系統(tǒng)到警戒狀態(tài);
2) 向非故障回路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施加試驗氣體,查看報警信號及報警部位顯示情況;
3) 觸發(fā)消音鍵,查看報警信號顯示。
e) 系統(tǒng)復位,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tài)。
檢測方法:逐項進行操作檢測、現(xiàn)場觀察判斷。
7 系統(tǒng)布線
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應滿足火災時連續(xù)供電的需要,其敷設、供電線路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消防控制、報警總線、消防應急廣播、消防通信等的線路明敷時,應采用金屬管或可撓電氣導管或金屬封閉線槽保護。
b) 從接線盒處引到探測器底座、揚聲器的線路應加金屬軟管保護,且穿管應到位,其長度不應大于2m。
c)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布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d) 應按設計要求在每層樓板處作防火分隔;電纜井的強、弱電線電纜分別設置,合用時應分別在豎井兩側。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
8 火災探測器
8.1 點型感煙、感溫探測器
8.1.1 設置、部位、數(shù)量、選型、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外觀完好,無腐蝕、起泡、剝落、標志清晰。
b) 底座應固定牢靠。
c) 至墻邊、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d) 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e) 在寬度小于3m的內走道頂棚上的探測器宜居中安裝。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安裝間距的一半。
f) 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
8.1.2 應在試驗煙氣作用下動作或在試驗熱源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應啟動。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信號顯示部位應正確,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應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檢測方法:使用感煙探測器測試儀、感溫探測器測試儀等工具進行檢測,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報警確認燈的動作情況;消除探測器內及周圍煙霧或移開加熱源,報警控制器手動復位,觀察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在復位前后的變化情況。
8.2 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8.2.1 設置、部位、數(shù)量、選型、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一臺探測器的采樣管總長不宜超過200m,單管長度不宜超過100m。
b) 對于回風采樣方式,每個采樣孔的最大保護面積不宜超過0.36m2。
c) 對于空調回風管道內采樣,應將探測器的采樣管和排氣管都插入到回風管道內部,以保證有效氣流。
檢測方法: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或測距儀、秒表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
8.2.2 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在吸氣管下方附近施放試驗煙氣,探測器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報警響應時間不應大于60s。
b) 在采樣管最末端(最不利處)采樣孔加入試驗煙,探測器或其控制裝置應在120s內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
檢測方法:使用感煙探測器測試儀、秒表等工具進行檢測,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及報警響應時間;試驗煙氣擴散開后,手動復位報警控制器,查看顯示信號變化情況。
8.3 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
8.3.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外觀完好,無腐蝕、起泡、剝落、標志清晰。
b) 底座應固定牢靠。
c) 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探測區(qū)域長度不應超過100m。
d) 相鄰兩組探測器光束軸線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4m。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測距儀等工具實地測量。
8.3.2 將濾光片置于靠近接收器的光路上,當對射光束的減光值達到1.0dB~10.0dB時,應在30s內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報警確認燈應同時啟動。
檢測方法:選用不同參數(shù)的濾光片,使用秒表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報警確認燈的動作情況及報警響應時間。
8.4 線型纜式感溫探測器
8.4.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外觀完好,無腐蝕、起泡、剝落、標志清晰。
b) 底座應固定牢靠。
8.4.2 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可恢復型線型感溫探測器應在試驗熱源作用下,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
b) 不可恢復型線型感溫探測器,采用線路模擬的方式進行試驗,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
檢測方法:使用專用的熱源儀器等工具進行檢測,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移開加熱源后,手動復位火災報警控制器,查看顯示信號變化情況。
8.5 火焰(或感光)探測器
8.5.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外觀完好,無腐蝕、起泡、剝落、標志清晰。
b) 底座應固定牢靠。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
8.5.2 應在試驗光源作用下,在規(guī)定的響應時間內動作,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具有報警確認燈的探測器應同時啟動報警確認燈,并應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檢測方法:在探測器監(jiān)測視角范圍內、距離探測器0.55~1.00m處,放置紫外光波長<>或紅外光波長>850nm光源進行檢測,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報警確認燈動作情況,并用秒表記錄報警響應時間;撤消光源后,手動復位火災報警控制器,查看顯示信號變化情況。
8.6 可燃氣體探測器
.8.6.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外觀完好,無腐蝕、起泡、剝落、標志清晰。
b) 底座應固定牢靠。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
8.6.2 向探測器釋放對應的試驗氣體,觀察報警響應時限內報警控制器的顯示情況,且報警部位應正確。
檢測方法:使用相匹配的氣體試驗瓶、秒表等工具進行檢測,查看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及報警響應時間。
9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9.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應安裝牢固,不應傾斜;且應有明顯的標志。
b) 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m~1.5m。
c) 同一個防火分區(qū)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30m。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或測距儀等工具實地測量。
9.2 被觸發(fā)時,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報警部位應正確,應同時啟動按鈕報警確認燈;應能手動復位。
檢測方法:觸發(fā)按鈕,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和按鈕的報警確認燈動作情況;使用專用的復位工具復位手動按鈕,后復位火災報警控制器,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按鈕的報警確認燈。
10 火災警報裝置
10.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應安裝牢固可靠、表面不應有破損。
b) 當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應大于2.2m。
c) 每個報警區(qū)域內應均勻設置火災警報裝置。
檢測方法:核對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實地測量。
10.2 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在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發(fā)出的聯(lián)動控制信號后,建筑內的所有火災聲光警報器應啟動,發(fā)出聲、光信號,光警報器正常,清晰可見。
b) 火災警報器聲壓級不應小于60dB;在環(huán)境噪聲大于60dB的場所,其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檢測方法:觸發(fā)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查看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運行情況,并用數(shù)字聲級計等工具測量背景噪音、聲警報的聲強。
11 消防應急廣播
11.1 設置、部位、選型、數(shù)量、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揚聲器外觀完好,音質清晰,擴音機監(jiān)聽功能正常。
b) 一個防火分區(qū)內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25m,走道末端距離最近的揚聲器距離不應大于12.5m。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或測距儀等工具實地測量同一防火分區(qū)內任一部位至最近揚聲器間的步行距離。
11.2 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當確認火災后,應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
b) 在環(huán)境噪音大于60dB的場所設置的揚聲器,在其播放范圍內最遠點的播放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c) 消防應急廣播與普通廣播合用時,應能強制切入消防應急廣播。
d) 同時設有火災聲警報器與消防應急廣播時,火災聲警報器應與消防應急廣播分時交替循環(huán)播放。
檢測方法:觸發(fā)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查看消防應急廣播的啟動運行情況,并用數(shù)字聲級計等工具測量背景噪音、揚聲器的聲強。
12 消防專用電話
12.1 設置、部位、選型、外觀及安裝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應安裝牢固可靠;應有明顯的永久性標志。
b) 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m~1.5m。
c) 消防水泵房、發(fā)電機房、配變電室、主要通風和空調機房、防排煙機房、滅火控制系統(tǒng)操作裝置處或控制室、消防電梯機房等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
d) 設有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或消火栓按鈕等處,宜設置電話插孔。
e) 各避難層應每隔20米設置一個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或電話插孔。
f)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業(yè)消防站等處,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
檢測方法:核對消防設計文件、現(xiàn)場觀察判斷,并使用鋼卷尺等工具進行實地測量。
12.2 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消防專用電話應以直通方式呼叫。
b) 消防控制室應能接受插孔電話的呼叫。
c) 通話音質應清晰。
檢測方法:使用專用插孔電話等工具進行操作試聽。
13 消防電梯
消防電梯及電梯的管制功能等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消防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規(guī)定:
a) 火災確認后,所有電梯應強制停于首層或電梯轉換層,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號。
b) 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應用透明罩保護,當觸發(fā)時,能控制消防電梯下降至首層。
c) 轎廂內的專用對講電話應正常。
d) 消防電梯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應超過60秒。
檢測方法:觸發(fā)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查看電梯的動作情況及反饋信號,使用秒表等工具測量消防電梯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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