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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視與弱視是兒童常見的眼病,發(fā)病率高達3%以上。全國大約有1000萬弱視與斜視兒童,并且斜視與弱視嚴重影響到他們的心身健康。防治弱視,任重道遠,其中醫(yī)學驗光作為防治弱視的第一步,也是首要手段。
一、正確驗光配鏡的重要性
譬如屈光不正致弱視,其根本原因是外界物體經眼折射所成的像不能聚焦在視網膜上,所形成的模糊物象影響了視網膜的正常發(fā)育。規(guī)范化醫(yī)學驗光配鏡矯正屈光不正,防治弱視,正是利用了這一發(fā)病機理,將物體通過鏡片的調節(jié),清晰地聚焦在視網膜上,從而刺激了視網膜的發(fā)育。如果鏡片度數不準確,則仍然不能聚焦在視網膜上,就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一些內斜視或少數外斜視也是通過正確驗光配鏡改變調節(jié)或集合功能達到矯正鞋是之目的。所以,正確驗光配鏡非常重要。
二、弱視兒童的驗光方法
1、睫狀肌麻痹眼藥的使用(散瞳)
10歲以下的兒童,其眼的調節(jié)能力非常強,如果不進行有效的散瞳和麻痹睫狀肌,就不能充分解除其調節(jié),驗光度數的偏差就很大,起不到治療的效果。
1%阿托品眼膏是最理想和安全的強散瞳和睫狀肌麻痹劑,早晚在結膜囊各涂一次,3~5天后檢影驗光,個別患者三周后復查配鏡,最為準確。
2、檢影驗光
由于兒童的特殊性,其在配合一般驗光師驗光配鏡上較難理想。兒童很難配合一般驗光師進行耐心的試片,同時其矯正視力也較差,所以在決定鏡片度數時,國際上通常做法是必須由斜視弱視??漆t(yī)師一人操作,獨立完成醫(yī)學驗光和決定最終眼鏡處方。雖然電腦驗光儀和檢影驗光都是不依靠兒童的客觀驗光,但是通過斜視弱視??漆t(yī)師親自檢查的檢影驗光得出的結果較為可靠。所以,對弱視兒童應該請經驗豐富的斜視弱視專科醫(yī)師進行檢影驗光。
3、配鏡原則
弱視兒童的遠視配鏡原則:學齡前兒童在+2.00DS以內的輕度遠視,為正常現(xiàn)象,一般不必配鏡,中高度遠視的配鏡,應當根據散瞳驗光時總遠視度數試鏡,以最佳矯正視力時的最高度數,作為配鏡度數;對伴有內斜視的遠視弱視兒童的配鏡原則是配足,甚至過矯,首先考慮能否矯正內斜視,其次才是考慮視力。對于集合功能過強的內斜視,可在散瞳驗光的基礎上,適當附加看近距離度數的雙光鏡;對有外斜視的遠視弱視兒童,原則上應欠矯,以最佳矯正視力的最低遠視度數配鏡,對于+2.00DS以內的輕度遠視,可不配鏡,否則不利于外斜視的矯正。
弱視兒童的近視配鏡原則:一般以能達到的最佳矯正視力的最低度數為配鏡原則。對伴有內斜視的近視,配鏡時應考慮眼位的矯正,可以適當欠矯。待弱視治愈后如眼位不能矯正,可以行斜視矯正術;對伴有外斜視的近視弱視兒童,應配足。
散光的配鏡原則:在散瞳驗光中,無論是遠視還是近視,發(fā)現(xiàn)有散光的,不論加上散光視力是否提高,都應該全部矯正散光。如果散光度數過大,兒童試鏡時不能適應,可以分次給足散光度數。
4、瞳距的測量
合格的眼鏡,鏡片的光學中心應與瞳距一致。如果光學中心與瞳距產生偏離,鏡片就會產生三棱鏡效應,造成眼睛疲勞、酸痛。正常眼位的瞳距測量或瞳距儀以常規(guī)方法測量
5、眼鏡質量要求
弱視兒童配戴眼鏡,目的在于治療和恢復視功能。眼鏡質量的優(yōu)劣,直接影響治療的效果。對眼鏡的要求具體如下:鏡片透明主和光潔度要好,質地均勻,無霍光、條紋、無氣泡和顆粒。兒童選用樹脂鏡片較為安全;鏡片厚度不宜厚重;兒童眼鏡架要求結構牢固,大小合適,配戴美觀。
6、定期換鏡
兒童的眼球正處于發(fā)育期,眼軸在不斷增長。眼軸每增長1MM,遠視就要少3.0D,兒童出生時眼軸比較短,到2歲以后才接近成人水平,達23~24毫米,而直到學齡前視覺功能發(fā)育最快期間屈光度變化相當快,因此斜視弱視兒童需要定期重新驗光,變換眼鏡。
另外,瞳距也在變化之中。如果光學中心與瞳距不相適應,就會出現(xiàn)三棱鏡效應,影響視覺,產生不適,起不到治療斜視弱視的效果。所以不僅要驗光,而且要更新瞳孔距離,重新配鏡。
重新驗光配鏡的時間,一般以半年或一年為宜,不應超過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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