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對干部能力有四個定義:
1.決策力,沒有決斷力,不能當家作主,就很難做一把手。
2.執(zhí)行力,公司的高層戰(zhàn)略制定下來,必須要去執(zhí)行,理解之后去大力落實,執(zhí)行力就是要拿出結果來,要打勝仗。
3.理解力,理解力是執(zhí)行力的思想基礎。
4.與人連接的能力,當干部的概念跟干活不同,干部必須與周邊的人、與自己的上下級、與自己的客戶有很好的連接能力,如果缺乏這種能力,是干不好領導崗位的。
猛將必發(fā)于卒伍,宰相必取于州郡。這是華為選拔干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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