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恒產(chǎn)論”是一種審時度勢的進步思想
【原文】滕文公問為國。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詩云:‘晝爾于茅,宵爾索绹1;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為道也:有恒產(chǎn)者有恒心,無恒產(chǎn)者無恒心;茍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2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3: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4也。龍子5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挍6數(shù)歲之中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兇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為民父母,使民盻盻7然,將終發(fā)勤動,不得以養(yǎng)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zhuǎn)乎溝壑: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夫世祿,滕固行之矣。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
“設(shè)為庠8序9學(xué)校以教之;庠者,養(yǎng)也,校者,教也,序者,射10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xué)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之謂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
使畢戰(zhàn)11問“井地。”
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經(jīng)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經(jīng)界。經(jīng)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
“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
【譯文】滕文公詢問有關(guān)治理國家的問題。
孟子說:“人民的事情是刻不容緩的,《詩經(jīng)》上說:‘白天趕緊割茅草,晚上搓繩到通宵。抓緊時間補漏房,開年又要種百谷。’人民百姓的生活道理是,有固定產(chǎn)業(yè)的人就有固定生活的信心,沒有固定產(chǎn)業(yè)的人就沒有固定生活的信心。如果沒有固定生活的信心,就會放蕩任性,胡作非為,無惡不作。等到陷入罪網(wǎng),然后對他們施以刑罰,這等于是設(shè)下網(wǎng)羅陷害民眾。哪里有愛民的國君當(dāng)政,卻干出陷害民眾的事呢?所以賢明的君主必須謙恭儉樸,禮賢下士,向百姓征稅有制度。陽虎說過:‘能富貴的人都不仁愛,能仁愛的人都不會富貴。’夏朝時每家授田五十畝而實行貢法,商朝時每家授田七十畝而實行助法,周朝時每家授田一百畝而實行徹法,實際上征的稅都是十分取一。什么叫徹法呢?徹就是抽取之意;助就是憑借之意。龍子說:‘管理土地的稅制以助法為最好,而貢法最不好。’所謂貢法就是參照幾年中的收成取一個固定數(shù)。不管豐年災(zāi)年,都要按照這個確定的稅額征稅。豐收年成,處處是谷物,多征收一些也不算苛暴,但卻并不多收;災(zāi)年欠收,每家的收獲量甚至還不夠第二年肥田的費用,卻一定要征足這個額定數(shù)。作為百姓父母的國君,即使子民百姓怒目而視,一年到頭辛勤勞動,也不足贍養(yǎng)自己的父母,卻還要靠借貸來湊足租稅,致使老弱幼小在山溝荒野奄奄一息,哪里還稱得上是百姓的父母呢?那世代承襲俸祿的制度,滕國早已實行了?!对娊?jīng)》上說:‘雨水澆灌我們的公田,同時也滋潤到我的私田。’只有實行助法才會有公田,從此詩來看,周朝也是實行助法的。
“另外還要開辦庠、序、學(xué)、校以教育人民。所謂庠,意思是培養(yǎng);所謂校,意思是教導(dǎo);所謂序,意思是有秩序地陳述。夏朝時叫校,殷商朝時叫序,周朝時叫庠;這個‘學(xué)’是三代共同都有的,都是教育人民懂得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guān)系,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guān)系為上層所懂得,小民百姓則能親和于下層。如果有賢明的君王興起,必然會來學(xué)取這個法,因為這是為王者所效法的。《詩經(jīng)》上說:‘周國雖然是舊的一個邦國,但其因時代的趨勢而成為一個新的邦國。’這是對周文王的稱贊。你努力實行這些,也可以使你的國家渙然一新!”
滕文公派畢戰(zhàn)來問關(guān)于井田制的問題。
孟子說:“你的國君將要實行愛民的政策,特意選派你來,你一定要努力!所謂愛民政策,必須從分清田土的經(jīng)緯之界著手。經(jīng)緯之界不正,井田就不會平均,作租稅的俸祿就不會公平。所以殘暴的國君和貪官污吏必然是不重視田土的經(jīng)緯之界。田土的經(jīng)緯之界一旦劃分正確,怎樣分配田土和俸祿就可以坐下來議定了。
“而滕國,雖然土地狹小,但一樣要有官員,一樣要有在田野里耕田的農(nóng)民。沒有官員,就沒有辦法管理農(nóng)民,沒有農(nóng)民,也就沒有辦法養(yǎng)活做官員的君子。希望你們在田野上實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在都城中實行十分抽一的稅法讓人們自行交納。國卿以下的官員必須要有供祭祀用的田土,這供祭祀用的田土為五十畝;其余的人給田土二十五畝。死葬和搬遷都不離開本鄉(xiāng)范圍,鄉(xiāng)里的田都要同樣是井田制,人們出入勞作時相互伴隨,抵御盜寇時互相幫助,有疾病事故時互相照顧,這樣百姓就友愛和睦了。方圓一里為一個井田,一個井田為九百畝,中間一塊田土為公田,八家各以一百畝為私田,但要共同料理好公田;把公田的事辦完了,然后才能做私事,這就是區(qū)別農(nóng)民的辦法。這只是一個大概情況,至于怎樣更健全和完善,就要靠國君和你了。”
【說明】怎樣行善?怎樣以身作則?孟子接著在本章提出了一系列治理國家的基本方案。孟子要求統(tǒng)治者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為人民百姓制定恒產(chǎn),這就是一種最佳行為方式。孟子曾對齊宣王談過這個問題(見《梁惠王上》第七章),孟子認(rèn)為人們擁有一定數(shù)量的財產(chǎn),是鞏固社會秩序的一個必要條件。他這是從安定社會秩序出發(fā),為私有財產(chǎn)制度的建立而作的辯護。因為,自從夏啟王天下以來,天下成為一個人的私有,私有制便從此蔓延和生存下來,而且愈演愈烈,已成為不可逆轉(zhuǎn)的一種社會制度??鬃又允б猓驮谟谒救撕退瞥绲氖?、賢、善人,都是不大贊成私有制的,尤其是不贊成絕對私有。而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是諸侯私有,土地私有大發(fā)展、大混亂的時期,如果說在西周還是周天子一個人的天下,那么到了戰(zhàn)國時期,天下就成了諸侯們的天下,大夫們的天下。人人都想擁有自己的私有的恒產(chǎn),以便能使自己個人的生活有保障。孟子在這個時候提出的“恒產(chǎn)論”,是一種審時度勢的進步思想,它對安定社會秩序起了較大作用。因為人們擁有了自己的私有財產(chǎn)后,首先希望的就是社會秩序不要混亂,自己也不出去胡作非為,就能使自己的私有財產(chǎn)得到保障。
在使上上下下都滿足了物質(zhì)需要,都有了物質(zhì)基礎(chǔ)后,孟子還提出興辦學(xué)校,進行教育的方針。這個‘學(xué)’是三代共同都有的,都是教育人民懂得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guān)系,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guān)系為上層所懂得,小民百姓則能親和于下層。如果有賢
從孟子這段話中,我們?nèi)钥梢钥闯觯m然提倡私有財產(chǎn)、私有土地的私有制,但他仍未放棄平均思想,其“經(jīng)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祿不平”的說法,亦是孔子“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思想的延續(xù)。
——————————————————
【注釋】1.绹:(tao逃)《詩·豳風(fēng)·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廣雅·釋器》:“绹,索也。”這里用為繩索之意。
2.陽虎:又稱陽貨,季氏的家臣。季氏曾幾代掌握了魯國的朝政,而此時陽貨又掌握著季氏的家政。后來他與公山弗擾共謀殺害了季桓子,失敗后逃往晉國。
3.徹:《詩·豳風(fēng)·鴟鸮》:“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詩·大雅·公劉》:“徹田為糧。”《詩·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老子·七十九章》:“有德司契,無德司徹。”《論語·顏淵》:“盍徹乎!”這里用為稅田十取一的周朝田稅制度之意。
4.藉:(jiè戒)《易·大過·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墨子·公輸》:“藉子殺之。”《韓非子·孤憤》:“其可以藉以美名者,以外權(quán)重之。”《漢語大字典·草部》:“藉,為憑借之意。”這里用為憑借之意。
5.龍子:古代賢人。
6.挍:(jiao叫)同“校”,比較、估量之意。
7.盻:(xi系)《三國志·魏志·許褚傳》:“褚瞋目盻之,超不敢動。”這里用為恨視,怒視之意。
8.庠:(xiang詳)《爾雅·釋官》:“庠序,官也。”《禮記·鄉(xiāng)飲酒義》:“主人拜迎賓于庠門之外。”《禮記·學(xué)記》:“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shù)有序,國有學(xué)。”《孟子·梁惠王上》:“謹(jǐn)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說文》:“癢,禮官養(yǎng)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這里用指為學(xué)校之意。
9.序:《詩·大雅·行葦》:“序賓以賢。”《詩·大雅·桑柔》:“誨爾序爵。”《詩·周頌·烈文》:“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詩·周頌·閔予小子》:“繼序思不忘。”《管子·君臣上》:“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內(nèi)官序當(dāng)其夜。”《楚辭·離騷》:“日月忽其不淹兮,春與秋其代序。”《禮記·中庸》:“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荀子·君子》:“長幼有序。”這里用為次序之意。
10.射:《易·井·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書·盤庚上》:“予告汝于難,若射之有志。”《詩·小雅·車舝》:“式燕且譽,好爾無射。”《詩·大雅·思齊》:“不顯亦臨,無射亦保。”《論語·八佾》:“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禮記·射義》:“射之為言者,繹也……繹者,各繹己之志也。”《禮記·中庸》:“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荀子·君道》:“君射,則臣決。”《韓非子·內(nèi)儲說上》:“李悝斷訟以射,宋崇門以毀死。”《呂氏春秋·重言》:“有鳥止于南方之阜,三年不動不飛不鳴,是何鳥也?王射之。”高誘注:“使王射不動不飛不鳴何意也。”《廣雅·釋言》:“射,繹也。”這里用為陳述之意。
11.畢戰(zhàn):人名,滕國的一個臣子。
12.圭:(gui規(guī))《易·益·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孫子算經(jīng)》卷上:“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本義為古代容量單位。圭田:這里用為供祭祀用的田土之意。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