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生于未月五六月甲木,木性虛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
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氣,先丁后庚,無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運(yùn)行 地為佳。
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大暑為分界,大暑之前,看法相同,木性虛焦,調(diào)候為急,不能缺癸,丁火為佐,水仗金生,以庚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大暑后而言,金水進(jìn)氣,故無癸亦可也,然五六月,總屬炎燥之時,使原局乏估,不得已而用丁,仍宜運(yùn)行北方水地耳。
六月甲木,木盛先丁,五月,癸庚兩透為上格。六月,丁庚兩透,亦為上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富貴,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許成名。
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庚金過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為木墓,見亥卯會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權(quán)之時,火燥木枯,重在潤澤調(diào)候,故以庚金生癸養(yǎng)木為上格,大暑之后,金水時氣,庚金多,可用丁火制之,木火通明,亦為上格,若庚少丁多,制過七煞,又非所宜,惟許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無癸不能取貴,見庚丁,不過異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無癸見庚丁,亦可取貴,此其不同之點,非謂不用癸水也,五六月,木性虛焦,總以用癸水為正格,用庚丁,格之變也。
總之,五六月用丁火,雖運(yùn)行北方,不不於死,卻不利運(yùn)行火地,號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號曰傷官遇殺,不測災(zāi)來,惟東方則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說也。
五六月甲木,以癸水為正用,原命支潤木榮,乃用庚丁,傷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貴。(見上節(jié))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絕之地,行南方運(yùn),火旺木死,木化成灰,西方運(yùn),原命壬癸不透,無水引化,必見不測之災(zāi),以東方為最吉,甲木旺地也,北方次之,夏木用丁,泄氣太重,見水生木,又能制火也,名為用丁,實仍照佩印看法,氣候之關(guān)系,不綦重哉,四柱雖無水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運(yùn)以補(bǔ)其缺也。
或滿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見官煞,謂之傷官傷盡最為奇,反成清貴。定主才學(xué)過人,風(fēng)水好,定主科甲,但歲運(yùn)不宜見水,若柱中有壬癸,運(yùn)又逢之,必貧夭死。
若滿局丙丁,不見官煞印綬,(金水)木火傷官,變?yōu)檠咨?,又名從兒,局勢偏旺,不宜逆其旺勢,從全局論之,即炎上格也,見水為杯興薪。反激其焰,若原局有一點水而無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乾,不足以破格,運(yùn)又逢水,水火相戰(zhàn),反致貧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見水。
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須泄之為妙。承上文,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謂,用神重見,即謂之多,如滿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如原命水木有根,不能變?yōu)檠咨?,則宜用土以泄火之氣,為爺?shù)壮樾街?,不宜以水克制,歲運(yùn)亦然,所謂旺火得土,乃熄其焰,固不僅木火傷官為然也。從兒格最宜財運(yùn),名兒又生兒,即是此意。
凡成木火傷官者,聰明慈善,多見多疑,雖不生事害人,每抱不平之憤,女命不然,凡傷官泄秀,人必聰明,木性仁壽,故又慈善,三夏火旺木焦,無壬癸配合,不免偏枯,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濁氣偏枯,性情乖逆,正謂此耳,女命總嫌其不中和也,見下命造證例,以上論傷官格。
若柱中多金,名曰殺重身輕,先富后貧,運(yùn)不相扶,非貧即夭,或庚多有一二兩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氣,又火先貧后富。
上言用食傷,此言用財煞,不能無印也,木至五六月,死絕之地,柱見多金,而無壬癸泄金生木,名為煞重身輕,運(yùn)且扶身,否則非貧即夭,五月己土得祿,六月己土當(dāng)旺,財星本通門戶,特嫌甲木枯槁,不能任財耳,若庚多而有丙丁制伏,(食傷)岙弱而有壬癸滋扶,(印綬)此又先貧后富之兆,壬癸不但泄金之氣,且可潤土制火培木,枯木變?yōu)榛钅?,則財官皆可為用,可知夏木不能無壬癸印為配合也。
或四柱多土,未內(nèi)有乙,切勿作棄命從財。
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從財論,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獨不可輕言從,因未為木庫,甲木有根故也。
時月兩透己土,名二土爭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賤,見二甲則不爭矣,亦屬平庸之輩,或四柱有辰,干見二己二甲,此人名利雙全,大富大貴,若在六月見辰支,名為逢時化合,極驗。
五六月甲木,無從財南昌有化合,但化氣必須見辰,方為真化,否則,雖不爭妒,亦屬平庸之輩,化氣喜行旺地,甲己化土,生於五六月,火生土旺,逢時得地,未有不大富貴,尤以六月土旺時為美,但恐化氣不真耳,(凡化氣必須見辰,則化之元神透出,如甲己化土見辰,遁干戊辰,為土之元神也,詳?shù)翁焖栳缌x)。
化合格,以癸水為妻,丁火為子,若二己一甲爭合,到支中比劫為用,見辰干支,亦以甲為用,壬癸為妻,甲乙為子。
凡化氣格皆以生我化神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火為用也,從用神看子星,以火為用者,即以火為子,以化神所克為妻星,故以癸水為妻也,二己爭合,則非化氣格,看妻子法,與普通同,財旺身弱,當(dāng)以比劫為用,即見戊辰,亦不以化論,從用神看子星,生用神者為妻星,故甲乙為子,壬癸為妻也。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用庚者,官煞為為用也,財為妻,官煞為子,用丁者,食傷為用也,比劫為妻,食神為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婦命與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為夫星耳,男命以生我用神者為妻星,用神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為夫星,欲以財為妻,官為子,不知古法專重財官,以官為用,故以財為妻也,若拘執(zhí)之,豈能無謬,此理惟本書發(fā)明之也。
或純是己土,不見戊土,乃為假從,其人一生縮首,反畏妻子,若無印綬,一生貧苦,六月猶可,五月斷不可無水。
補(bǔ)上文,勿兒從財意,從格以純粹為貴,尤以陽干從陽,陰干從陰為真,(詳下六月乙木節(jié))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從非真從,
蓋未為木庫,月令有微根故也,書曰財多身弱,富屋貧人,財多而無力支配其財,反為財所困,財為妻,故主反畏妻子也,印綬壬癸也,得水潤土生木,則能克制己土,財為我用,否則,財雖多,非我所有,一生貧困,六月猶可者,金水進(jìn)氣之后也。
丁巳,丙午,甲寅,甲子,蓋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奪,又午中己,沖出子中癸,行癸運(yùn)連捷,官拜待郎。
丙寅,甲午,甲戌,辛未,女命,柱內(nèi)全無水,支成火局,則為枯木,又無庚金,則為朽木,刑夫淫賤,若作男命,雙是傷官格,反吉。
按木性枯焦,而無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為佳,夏木傷官,必須佩印,木雖旺,無印亦屬偏枯。觀上兩造自明。
甲辰,辛未,甲子,辛未,此名兩干不雜,專用丁火,雖有富貴,妻子難留,若作丁卯時,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貧耳,按兩干不雜,局勢雖清,無關(guān)取用,此造好在甲木臨子,官印相生,潤土生木,故能用丁,兩未害子,妻賢難留,若丁卯時,丁火出干,卯刃劫財,故子多而家貧。
乙巳,癸未,甲子,戊辰,支戊水局,困了丁火,雖主富貴,乏子。
安印旺用傷官生財,丁火不透,癸水蓋頭,雖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甲申,辛未,甲戌,丙寅,庚金得祿,官至尚書。
按此為明崔呈秀尚書命:三命通會誤甲申為甲戌也,財官為用,庚金得祿於申,又得壬水長生,制傷護(hù)官,故貴,丙合辛官,申沖寅祿,兇死固宜。
辛巳,乙未,甲戌,戊辰,女命三嫁乏子。
按辛金夫星明透,無如火土炎燥,無印護(hù)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無子。
癸巳,己未,甲子,乙丑,生員,以上造化無鑰。
己未,庚午,甲辰,壬申,咸豐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時。
梁鼎芬命:申辰會局,透壬,用午中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引丁,位至藩臬。
壬申,丙午,甲午,甲戌,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戌時。徐謙命:木火傷官,不能不用印也。
丙子,甲午,甲戌,戊辰,光緒二年閏五月十四日辰時。
陸宗興命:子午辰戌兩沖,印被財破,午戌會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遙合,制火潤木,取戊土泄火為用,位至財長。
壬午,丙午,甲申,甲子,光緒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時。
吳光新命:子申會局,透壬,用午宮丁己,位至督軍。
壬午,丙午,甲辰,甲戌,光緒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時,曲同豐命:壬水出干,制火潤土生水,位至軍長。
甲午,辛未,甲寅,甲子,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時。
孫毓汶命:官印格夾貴,位至尚書。
甲申,辛未,甲辰,甲子,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時。
張樹聲命:申子辰會局,印旺用財官,位至巡撫。
乙丑,癸未,甲午,甲子,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子時。
齊耀琳命:癸水出干,地支得祿,位至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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