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變組部分
3.7 為簡化計算工作,可按下列假設條件計算短路電流:
3.7.1 可不計發(fā)電機、調相機、變壓器、架空線路、電纜線路等阻抗參數(shù)中的電阻分量;可假設旋轉發(fā)電機的負序阻抗與正序阻抗相等。
3.7.2 發(fā)電機及調相機的正序阻抗可采用次暫態(tài)電抗Xd”的飽和值。
3.7.3 各發(fā)電機的等值電動勢(標幺值)可假設為1且相位一致,僅在對失磁、失步、非全相等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分析時,才考慮電動勢之間的相角差問題。
3.7.4 只計算短路暫態(tài)電流中的周期分量,但在縱聯(lián)差動保護裝置(簡稱縱差保護)的整定計算中以非周期分量系數(shù)Kap考慮非周期分量的影響。
3.7.5 發(fā)電機電壓應采用額定電壓值,系統(tǒng)側電壓可采用額定電壓值或平均額定電壓值,不考慮變壓器分接頭實際位置的變動。
3.7.6 不計故障點的相間和對地過渡電阻。
3.8 與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有關的繼電保護的整定計算,應以常見運行方式為計算用運行方式。常見運行方式是指正常運行方式和被保護設備相鄰一回線或一個元件停運的正常檢修方式。對于運行方式變化較大的系統(tǒng),應由調度運行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整定計算所依據(jù)的運行方式。
3.9根據(jù)GB/T14285-2006的規(guī)定,按照故障和異常運行方式性質的不同以及機組熱力系統(tǒng)和調節(jié)系統(tǒng)的條件,本標準所列各項保護分別動作于:
a)停機:斷開發(fā)電機或發(fā)電機變壓器組(簡稱發(fā)一變組)斷路器,滅磁,關閉原動機主汽門或導水葉,斷開廠用分支斷路器。
b)解列滅磁:斷開發(fā)電機或發(fā)一變組斷路器和廠用分支斷路器,滅磁,原動機甩負荷。
c)解列:斷開發(fā)電機或發(fā)一變組斷路器,原動機甩負荷。
d)降低勵磁。
e)減出力:將原動機出力減至給定值。
f)縮小故障范圍(如斷開母聯(lián)或分段斷路器)。
g)程序跳閘:一般應用于汽輪發(fā)電機,先關主汽門,待逆功率繼電器動作后再斷開發(fā)電機或發(fā)一變組斷路器井滅磁。
h)切換廠用電源:由廠用工作電源供電切換到備用電源供電。
i)信號:發(fā)出聲光信號。
3.10除特殊說明外,本標準列出的計算公式,無論用有名值或標么值進行計算,其計算結果(如電流、電壓、阻抗等)應以二次側有名值的形式給出。
3.11電流整定值應高于微機保護的最小采樣精度,不應低于0.05Ia(Ia為電流互感器二次額定電流,如lA或5A)。
廠用電部分
3.3 廠用電繼電保護應滿足可靠性、選擇性、靈敏性及速動性的基本要求。正確而合理的整定計算是實現(xiàn)上述要求的關鍵,具體原則為:
a)保護定值應滿足可靠性要求。對于過電流保護,應按最大運行方式或正常運行方式時可能出現(xiàn)的最大電流進行計算,并選用合理的可靠系數(shù)。
b)保護定值應滿足選擇性的要求。各級保護間應要求動作值和時間逐級可靠配合。因配合級數(shù)過多影響上級保護的快速性時,可縮短時間級差。時間級差可取 0.2s~0.5s,不應小于0.2s。廠用饋線兩端保護可不考慮定值和時間的配合。當保護配合存在困難或因配合級數(shù)過多影響上級保護的快速性時,廠用饋線兩端保護殼不考慮定值和時間的配合。
當保護定值配合存在困難,比如零序保護需要與下一級相間保護配合時,為避免因這種配合帶來上級保護靈敏度不夠的情況,上級保護宜按最小靈敏度要求計算定值并校驗可靠性是否滿足要求。同時應對這一不滿足配合要求的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并建議修改整體保護配置方案。
c)保護定值應滿足靈敏性要求。對于過電流保護,在滿足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保護定值應取較小值;應按最小運行方式最小故障電流值驗算保護的靈敏系數(shù),并應確保靈敏系數(shù)滿足本保護要求。
d)保護定值應滿足速動性的要求,在滿足選擇性要求的前提下,保護動作時間宜取較小值。
3.4 本標準不對廠用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的配置進行規(guī)定,不列舉保護裝置的具體型式,按不同原理的保護分類編制;整定計算方法適用于國內通用的主要保護原理,本標準所列原理之外的保護,其整定計算方法可參考制造廠家技術說明書。
3.5 部分保護裝置的動作時間根據(jù)GBT14285-2006給出:對于未給出動作時間的保護裝置,其動作時間應根據(jù)設備條件及廠用電系統(tǒng)的具體情況決定。
3.6 與運行方式有關的繼電保護的整定計算,應以常見的運行方式為計算用運行方式。常見運行方式是指正常運行方式和被保護設備相鄰一回線或一個元件停運的正常檢修方式。對于運行方式變化較大的系統(tǒng),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整定計算所依據(jù)的運行方式。
3.7電流定值應高于微機保護的最小采樣精度,對于保護級電流互感器不應低于 0.05In (In為電流互感器二次額定電流,如 1A 或 5A )。
3.8根據(jù) GB/T 14285 - 2006 的規(guī)定,按照故障和異常運行方式性質的不同,本標準所列各項保護分別動作與:
跳閘,跳開斷路器。
信號,發(fā)出聲光信號。
啟動切換廠用電源,啟動廠用工作電源供電切換到備用電源供電。
閉鎖切換廠用電源,閉鎖廠用工作電源供電切換到備用電源供電。
停機:斷開發(fā)電機和發(fā)電機變壓器組斷路器,滅磁,關閉原動機主汽門或導水葉,斷開廠用分支斷路器。
參考資料:
DLT 684-2012 大型發(fā)電機變壓器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導則
DLT 1502-2016廠用電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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