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DM),PGDM 包括在孕前已確診和妊娠期首次被發(fā)現(xiàn)的糖尿病患者。據(jù)估計孕婦中 6%~7% 并發(fā)糖尿病,且其中大約 90% 為妊娠期糖尿病。并發(fā)妊娠糖尿病的孕婦其發(fā)生妊娠高血壓、先兆子癇,以及胎兒發(fā)生巨大兒、新生兒低血糖、高膽紅素血癥的風險增加。并發(fā)妊娠糖尿病的女性之后發(fā)展為糖尿病的風險是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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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DM 與 GDM 的診斷
1. PGDM 的診斷:
(1)妊娠前已確診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進行過血糖檢查的孕婦,妊娠期血糖升高達到以下任何一項
空腹血漿葡萄糖(FPG)≥ 7.0 mmol/L
75 g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服糖后 2 h 血糖 ≥ 11.1 mmol/L
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癥狀或高血糖危象,同時隨機血糖 ≥ 11.1 mmol/L
糖化血紅蛋白(HbAlc)≥ 6.5%(采用美國國家糖化血紅蛋白標準化項目,NGSP),但不推薦妊娠期常規(guī)用 HbAlc 進行糖尿病篩查
2. GDM 的診斷步驟:
(1)在妊娠 24~28 周以及 28 周后首次就診時根據(jù)空腹血糖情況確定是否行 OGTT 試驗:FPG ≥ 5.1 mmol/L,可以直接診斷 GDM,不必行 OGTT;FPG<4.4 mmol/l,發(fā)生="" gdm="" 可能性極小,可以暫時不行="" ogtt;4.4="" mmol/l="" ≤="" fpg<5.1="" mmol/l="" 時,應盡早行="">4.4>
(2)OGTT 試驗:OGTT 試驗前連續(xù) 3 天正常飲食,禁食至少 8 h,5 min 內(nèi)口服含 75 g 葡萄糖的液體 300 ml。服糖前及服糖后 1 h、2 h,3 項血糖值應分別低于 5.1、10.0、8.5 mmol/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為 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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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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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監(jiān)測
新診斷的高血糖孕婦、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穩(wěn)定者以及孕期應用胰島素治療者,應每日監(jiān)測血糖 7 次,包括三餐前 30 min、三餐后 2 h、22:00 血糖(即血糖輪廓試驗);血糖控制穩(wěn)定者,每周應至少行血糖輪廓試驗 1 次,根據(jù)血糖監(jiān)測結(jié)果及時調(diào)整胰島素用量;不需要胰島素治療的 GDM 患者,在隨診時建議每周至少監(jiān)測 1 次全天血糖,包括 FBG、三餐后 2 h、22:00 血糖共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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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管理
對妊娠糖尿病孕婦進行飲食治療的目標是使其血糖正常化、預防酮癥發(fā)生、保持適當?shù)捏w重增加,并對胎兒的健康有所貢獻。
1. 基于孕前體質(zhì)指數(shù)推薦的孕婦每日能量攝入量及妊娠期體質(zhì)量增長標準如下
注:妊娠所需能量(kcal/d)= 能量系數(shù)(kcal/kg)×理想體質(zhì)量(kg),理想體質(zhì)量(kg)= 身高(cm)-105。多胎妊娠者,在此基礎上每日增加 200kcal 能量攝入。
2. 營養(yǎng)結(jié)構(gòu)
推薦飲食碳水化合物攝入量占總能量的 50%~60%,優(yōu)先選擇低血糖指數(shù)食物且應盡量避免食用蔗糖等精制糖;飲食蛋白質(zhì)攝人量占總能量的 15%~20%;脂肪攝人量占總能量的 25%~30%;膳食纖維推薦每日 25~30 g;維生素及礦物質(zhì)量均有所增加。每日食物種類盡可能多樣化,如不同顏色蔬菜 5~8 種,水果 2~4 種,堅果 1~2 種,有計劃的增加粗糧、薯類、牛奶、雞蛋、精瘦紅肉、海魚、橄欖油及新鮮水果、蔬菜、藻類食物等。
3. 餐次的合理安排
少量多餐、定時定量進餐。3 頓正餐加 2~3 次加餐,早、中、晚三餐的能量應控制在每日攝入總能量的 10%~15%、30%、30%,每次加餐的能量可以占 5%~10%,有助于防止餐前過度饑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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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運動
對于沒有運動禁忌證的孕婦,每周應保持 150 min 及以上的中等強度運動, 對于既往沒有規(guī)律運動的孕婦,運動持續(xù)時間可從 10 min 逐步延長至 30 min,頻率為 3~4 次/周。為了防止低血糖的發(fā)生,建議進食 30 min 后運動,保持心率<120 次/min,有先兆流產(chǎn)或合并其他嚴重并發(fā)癥者不適于運動。當血糖<3.3 mmol/l 或>13.9 mmo/l 時,應停止運動。運動可選擇有節(jié)奏的項目,如散步、上肢運動等,避免劇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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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治療
胰島素為妊娠期間血糖控制的一線用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準的胰島素類似物有門冬胰島素、賴脯胰島素、地特胰島素;我國目前推薦使用且通過我國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CFDA)批準的胰島素類似物為門冬胰島素與地特胰島素。
1. 妊娠期胰島素的治療方案
(1)基礎胰島素治療:空腹血糖高的孕婦,選擇中效胰島素睡前皮下注射;睡前注射中效胰島素后空腹血糖已經(jīng)達標但晚餐前血糖控制不佳者,可選擇早餐前和睡前 2 次注射,或者睡前注射長效胰島素。
(2)餐前超短效或短效胰島素治療:餐后血糖升高的孕婦,進餐時或餐前 30 min 注射超短效或短效人胰島素。
(3)胰島素聯(lián)合治療:即三餐前注射短效胰島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島素。是目前應用最普遍的一種方法。由于妊娠期餐后血糖升高顯著,一般不推薦常規(guī)應用預混胰島素。
2. 妊娠期胰島素應用的注意事項
(1)懷孕最初的 3 個月里,由于孕婦胰島素敏感性改變不明顯,所以胰島素使用量比較小,胰島素初始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0.3~0.8 U/(kg·d)。胰島素分配原則是早餐前最多,中餐前最少,晚餐前用量居中。每次調(diào)整后觀察 2~3 d 判斷療效,每次以增減 2~4 u 或不超過胰島素每天用量的 20% 為宜,直至達到血糖控制目標。
(2)胰島素治療期間清晨或空腹高血糖的處理:夜間胰島素作用不足、黎明現(xiàn)象和 Somogyi 現(xiàn)象均可導致高血糖的發(fā)生。前 2 種情況必須在睡前增加中效胰島素用量,而出現(xiàn) Somogyi 現(xiàn)象時應減少睡前中效胰島素的用量。
(3)妊娠過程中機體對胰島素需求的變化:妊娠中、晚期對胰島素需要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妊娠 32~36 周胰島素需要量達高峰,妊娠 36 周后稍下降,應根據(jù)個體血糖監(jiān)測結(jié)果,不斷調(diào)整胰島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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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島素注射及心理治療
胰島素注射優(yōu)先選擇的部位是腹部,在距肚臍 3~5 cm 兩側(cè)的一個手掌的距離內(nèi)注射;至 26 孕周時因子宮不斷增大,皮下脂肪減少,在腹部注射胰島素時可能傷及腹內(nèi)胎兒,此時可選擇大腿的前面或外側(cè)面、手臂外 1/4 處和臀部。注射部位應經(jīng)常輪換,以免反復注射引起皮下脂肪增生和硬結(jié)。妊娠期間應個體化治療的同時還要關(guān)注患者的心理,對于病情的過度擔心可能造成睡眠不佳、焦慮等心理精神問題,更加不利于血糖控制,應及時給予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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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后及早母乳喂養(yǎng)及定期復查
母乳喂養(yǎng)可減少產(chǎn)婦胰島素的應用, 有助于預防兒童肥胖、2 型糖尿病等,鼓勵母乳喂養(yǎng)。妊娠期間首次發(fā)現(xiàn)高血糖者應在產(chǎn)后 6~12 周行 OGTT 評估代謝狀態(tài),即使產(chǎn)后評估血糖正常,該類人群未來發(fā)展為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等的風險仍然較高,以后至少每 3 年復查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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