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580年-643年),字玄成。漢族,唐巨鹿人(今河北邢臺市巨鹿縣人,又說河北晉州市或河北館陶市)人,唐朝政治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著有《隋書》序論,《梁書》、《陳書》、《齊書》的總論等。其言論多見《貞觀政要》。
魏征少年時貧困,隋末投奔瓦崗起義軍,兵敗,歸唐。后為竇建德所俘,建德念其才而收之。建德兵敗,復(fù)歸唐,拜太子洗馬,事太子李建成。玄武門之變后,唐太宗以其耿直,不殺,且升諫議大夫,后遷秘書監(jiān)、侍中等職,犯顏直諫太宗二百余次。
長孫皇后[1]派人告訴魏征:“聞公正直,今才得實。愿公常守此志,勿少變更。”一次,李世民“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征來,匿懷中;征奏事固久不已,鷂竟死懷中。”
貞觀六年(632年),李世民在一次罷朝后回到內(nèi)宮,怒不可遏:“會須殺此田舍翁。”長孫皇后好言勸慰太宗才免除這次災(zāi)難。十七年(643年)元月二十三日,魏征病逝。太宗悲慟之極,謂侍臣:“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征沒,朕亡一鏡矣!”。
唐太宗原將女兒衡山公主許給魏征的長子魏叔玉為妻。魏征死后,太宗親賦詩一首,且為之樹碑。但不久太宗發(fā)現(xiàn)魏征生前每有諫書,必留副本于家中,太宗疑此舉有留為自賞之用,大怒之下,下令推倒魏征墓的墓碑。太宗亦下旨解除婚約,衡山公主不再嫁往魏家。陳寅恪寫道:“幸其事發(fā)覺于征已死之后,否則必與張亮、侯君集同受誅戮,?;槠捅q是薄懲也。”
太宗伐高句麗失利后,想起魏征,認為如魏征在世,必反對出征。若有魏征反對,太宗自然就會放棄高句麗戰(zhàn)事,因此感到魏征貢獻應(yīng)比以前想像的多,所以回京前,特別下令重新為魏征樹立墓碑。為了使對唐太宗諫言有所本,常自留草稿,再擬一份正稿才上朝行禮。其文多引經(jīng)據(jù)典,借古諷今。其中最著名,并流傳下來的諫文表,即《諫太宗十思疏》。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