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祥書院
17-07-21
文/凈廬
《壇經(jīng)-機緣品》中妙語連珠,皆指心要,其中“五八六七果因轉(zhuǎn),但用名言無實性”堪稱揭示了修行樞要。如解釋云:“六七因上轉(zhuǎn),五八果上圓”,即指明修行著手在第六識意識及第七識末那識,而前五識及第八識之轉(zhuǎn)變則是修行結(jié)果上事。
如何于六識用功?則是無分別或降低分別?如何于七識用功?則所謂“七識頭上給一刀”。但這均為籠統(tǒng)泛泛之論。
細(xì)加分疏,智照已起(本心發(fā)露)之修行為正行,此前為方便(前行)。
前行之降低分別,必依思維,即自我批判、說服,以分別遣分別,以我執(zhí)減我執(zhí),非無效而效果有限,與世法及其他之修養(yǎng)方法無異也,也決不可忽。
前行累積,善根純熟,智照現(xiàn)前,則分別自息,但我執(zhí)仍在。此時正好“七識頭上給一刀”,此“一刀”即般若智照。關(guān)鍵在于智照無間,主從分明,智照為主,末那為從。此是修行真正著力處。日久,末那由減而枯,自有歸順、熄滅之日。
末那熄滅,則我執(zhí)去其大半,自性朗然,始稱見性,狂心歇矣,然仍為小歇場。簡言之,見性始能斷末那也。
此時,因地轉(zhuǎn)六七識之功可稱完成,而正著力于果地五八識之轉(zhuǎn)也。要訣僅在“但于轉(zhuǎn)處不留情,凡興永處那伽定”也,亦即“徹底粉碎不留情”也,其要又在于“不留情”及“那伽定”,即一切不離定慧等持。
故修行唯在實行,不在虛想,實行要能恪依法要,萬勿自生主張,如是,何有我欺哉!否則,難免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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