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然羽非有尺寸,乘埶起隴畝之中,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號為‘霸王’,位雖不終,近古以來未嘗有也。及羽背關懷楚,放逐義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難矣。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yè),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而自責,過矣?!盵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中華書局標點本,1982年,第338—339頁。]司馬遷在盛贊項羽滅秦功績的同時,對其最終敗亡的原因也作了深入剖析。秦漢之際的政治局勢和社會變革,歷來是學界探討的重要問題。在亡秦必楚和承秦立漢的過程中,項羽及其建立的西楚,雖然最終身死國亡,但其歷史地位值得重視。特別是西楚的具體情況和歷史意義,太史公未多著筆墨,后代整體論述亦不多見,[ 研究亡秦必楚和承秦立漢的文章主要有田余慶:《說張楚——關于“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秦漢魏晉史探微(重訂本)》,中華書局,2004年;李開元:《漢帝國的建立與劉邦集團:軍功受益階層研究》之《秦漢楚間的王國》,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0年;羅新:《從蕭曹為相看所謂“漢承秦制”》,《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5期;陳蘇鎮(zhèn):《漢代政治與〈春秋〉學》之《取守異術與亡秦必楚》、《論“承秦立漢”》,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1年,第1—66頁;王勇:《懷王之約與漢承秦制》,《史學集刊》2006年第2期,其中一些論述涉及西楚,本文多有參考。]故本文圍繞西楚歷史沿革作點綜合分析。
一、存亡繼絕與負約分封
太史公曰:夫《春秋》,“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史記》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第3297頁。]春秋戰(zhàn)國時期興起的“存亡繼絕”思想深刻地影響著反秦斗爭的進程,要討論項羽負約分封,自立為“西楚霸王”,乃至最后的覆滅,還得先從“存亡繼絕”說起。
陳涉首事,在王陳號張楚前,陳中豪杰父老說陳涉稱王,《史記》載其述說的內容前后稍有不同:
《史記·陳涉世家》:三老、豪杰皆曰:“將軍身被堅執(zhí)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 《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第1952頁。]
《史記·張耳陳余列傳》:陳中豪杰父老乃說陳涉曰:“將軍身被堅執(zhí)銳,率士卒以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存亡繼絕,功德宜為王。且夫監(jiān)臨天下諸將,不為王不可,愿將軍立為楚王也”。[ 《史記》卷八九《張耳陳余列傳》,第2573頁。]
《漢書·張耳陳余傳》則刪去“存亡繼絕”和“且夫監(jiān)臨天下諸將,不為王不可,愿將軍立為楚王也”,[ 《漢書》卷三二《張耳陳余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62年,第1830頁。]與《史記·陳涉世家》的說法近同?!妒酚洝埗愑嗔袀鳌匪涥愔泻澜芨咐险Z,主要是為襯托陳涉與張耳、陳余的問對:
《史記·張耳陳余列傳》:陳涉問此兩人,兩人對曰:“夫秦為無道,破人國家,滅人社稷,絕人后世,罷百姓之力,盡百姓之財。將軍瞋目張膽,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為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愿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后,自為樹黨,為秦益敵也。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強。如此野無交兵,縣無守城,誅暴秦,據(jù)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yè)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解也。”陳涉不聽,遂立為王。[ 《史記》卷八九《張耳陳余列傳》,第2573頁。]
陳中豪杰父老認為,陳勝應“存亡繼絕”自立為楚王,而張耳、陳余兩人認為,陳勝應先“存亡繼絕”“遣人立六國后”,以便誅暴秦后,令諸侯以成帝業(yè)?!巴跽卟唤^世”是悠久的傳統(tǒng),春秋戰(zhàn)國爭霸稱雄又常以“存亡繼絕”為名,[ 參見子貢與吳王問對,《史記》卷六七《仲尼弟子列傳》,第2198頁。]因而,秦破人國家,滅人社稷,絕人后世,被視作“無道”。為誅暴秦,反其道而用之,在歷史條件和時代意識的交相作用下,“存亡繼絕”似又成了不得不為的選擇。司馬遷不過是借陳中豪杰父老和張耳、陳余之口,說出了亡秦斗爭中的“存亡繼絕”思想。
然而,陳勝并未這么做,而是自立為王,號為張楚。陳勝的這種做法,實則是他不想只以楚王自居,“張楚”的旗號意味著他“欲張大楚國”,[ 關于“張楚”存有爭議,可參見徐俊《“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說》,《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3期。]取代秦的帝業(yè)。因此,他不愿意看到他人“存亡國”、“繼絕世”,稱:“六國之后君,吾不能封也”,[ 孔鮒撰:《孔叢子·答問》,《叢書集成初編》,中華書局,1985年,第143—144頁。]不僅未立楚后,內心還反對六國復立。如葛嬰立襄強為楚王,后遭陳涉誅殺。武臣自立為趙王,陳王開始欲誅之。[ 《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第1954—1955頁。]可是,陳勝不但個人影響力實在有限,首事之初,還需詐稱扶蘇、項燕,并念鬼丹書“陳勝王”,而且實力有限,戰(zhàn)斗力不強,所以,他既難以拒絕他人“存亡繼絕”,不得不接受各國紛紛自立的既成事實,又不能滅秦取而代之,反遭秦的打擊,六月即亡。[ 參見田余慶《說張楚——關于“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第22—29頁。]
當歷史大勢在“張楚”與“存亡繼絕”之間搖擺之際,項梁起兵,首先做的是響應張楚,擊殺秦嘉所立的楚王景駒。然而,當?shù)弥愅醵ㄋ溃瑥埑喔餐龊?,項梁卻采納了范增的建議,立楚懷王孫心為楚懷王:
?。ǚ对觯┩f項梁曰:“陳勝敗固當,夫
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后而自立,其勢不長。今君起江東,楚蜂午之將皆爭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將,為能復立楚之后也?!庇谑琼椓喝黄溲裕饲蟪淹鯇O心民間,為人牧羊,立為楚懷王,從民所望也。[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0頁。]
在范增看來,陳勝失敗的原因主要在于“不立楚后而自立”,未順應“存亡繼絕”的時勢。而作為“世世楚將”的項梁,不僅有責任復立楚后,而且立楚后能凝聚楚地各派力量以亡秦。范增的建議無疑是有道理的,如果項梁繼續(xù)走陳勝的老路,不僅很難團結各派力量合力攻秦,而且容易陷入孤立而亡的境地。于是,項梁放棄“張楚”旗號,走上了“存亡繼絕”之途。然而,范增的建議卻無遠見,復立楚后,雖然表面上昭示天下:項梁并無私心,既能壯大楚國的力量,又有利于合諸侯之力以亡秦。但滅秦后,擁有絕對實力和功勛卓著的項氏難道還甘于楚王之下?因此,項梁復立楚后,雖有助于亡秦,卻不利于成就項氏之業(yè)。
不過,項梁僅將懷王視作傀儡,他在薛召集諸將計事后,將懷王安置在
東海郡淮水之濱的偏狹之地盱臺,如此以來,懷王基本上不可能約束項梁,更遑論直接指揮反秦的斗爭了。但懷王之立,很多舊楚人士勢必團聚在他周圍,從而形成與項氏對立的勢力。[ 羅新:《從蕭曹為相看所謂“漢承秦制”》,第80頁。]如此以來,自立懷王之日起,懷王與項氏之間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了。項梁敗死后,懷王馬上從盱臺到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將之。懷王此舉有北上領導反秦大業(yè)的目的,但主要用心恐怕還在于,利用項梁之死奪取原來牢牢控制在項氏手中的楚國軍政大權。為了削弱項羽的實力,鞏固楚王的權力和統(tǒng)治,懷王一方面拉攏其他實力派,如以呂臣為司徒,以其父呂青為令尹,以沛公為碭郡長,封為武安侯,將碭郡兵,另一方面逐步削弱項氏的權力和影響,如結交與項梁不睦的齊,聽從齊使者的建議,認為宋義論項梁軍必敗,兵未戰(zhàn)而先見敗征,可謂知兵,因置以為上將軍,位在項羽之上(項羽為魯公、次將)。[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4頁。]以沮軍之將的宋義為上將軍,是對項梁的否定。懷王試圖通過此舉剝奪項氏的軍事主導權。更為重要的是,為了限制項羽進一步發(fā)展的空間,懷王聽從身邊“諸老將”的建議,以宋義、項羽等領軍北上救趙,而遣沛公西略地入關,還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56—357頁。]懷王如此安排,明顯對項羽不公平??傊椓骸按嫱隼^絕”立懷王,以及懷王與項氏的矛盾,極大地阻礙了項氏的發(fā)展,為其覆亡埋下了禍根。
項羽當然不會坐視大權的旁落,他按項梁的原有思路行事,依然仇視齊,以“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的名義誅斬宋義泄憤,從而奪取了軍隊的指揮權。此時,諸將皆曰:“首立楚者,將軍家也。今將軍誅亂”,而根基不穩(wěn)的懷王不得不因使項羽為上將軍。[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5頁。]項羽奪取軍權,并宣言項氏立楚,已開始否認懷王的權力,懷王對此卻無可奈何。
項羽率領楚軍和諸侯軍擊秦,屢戰(zhàn)屢勝,成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不僅如此,項羽還立秦軍降將章邯為雍王,此時劉邦尚在南陽,[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0頁,卷八《高祖本紀》,第360頁。]這不僅是對懷王之約的否定,還意味著項羽此時就以諸侯盟主自居,預備亡秦分封。然而,由于懷王的偏袒,劉邦先入咸陽,項羽陷入了尷尬的境地。項羽雖然立下滅秦的赫赫戰(zhàn)功,卻未能先入關中,如果嚴格遵守懷王之約,關東之地又皆“存亡繼絕”復立故國,項羽就無地可王,當然心有不甘。特別是劉邦入關,不僅約法三章,獲取秦人的擁護,還公開以關中王自居,秦人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62頁。]項羽無疑更加忌恨,他憑借武力攻破函谷關,并引兵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項羽此舉的用意可能是,耀武揚威,震懾劉邦和秦人,雖然劉邦和秦人大失所望,然恐,不敢不服。項羽強占關中后,“使人致命懷王”,本意是期待懷王承認既成事實而改約,但因懷王與項氏自來的矛盾,懷王并未屈從項羽之威,而是作出了“如約”的答復,這是項羽始料不及的。
于是,項羽與懷王的關系徹底破裂,“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后天下約。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攻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將及籍也’。”[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65頁。]然而,項羽多少有幾分貴族氣息,甚至有些仁義,“惡負約,恐諸侯叛之”,他沒有公然撕毀懷王之約,也沒有廢黜懷王,而是佯尊懷王為義帝,表面上如約,實則利用“霸者無強敵”的實力主持分王割地。[
項羽分封可參見劉志偉《試論項羽的分封及其失敗原因》,《河北省歷史學會第三屆年會史學論文集》,河北師院學報出版,1983年;文士丹《論項羽的“背約”、分封與“殘暴”》,《江西社會科學》1986年第4期。]其理由是:“天下初發(fā)難時,假立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堅執(zhí)銳首事,暴露于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6頁。]他雖然肯定了假立諸侯后“存亡繼絕”的旗幟作用,但更強調反秦過程中的軍功。這實質上是否認懷王之約,拒絕恢復七國舊秩序,憑借軍功塑造新的王業(yè)和霸業(yè)。自從
商鞅變法以來,軍功封爵打破了世卿世祿的傳統(tǒng),日漸成為社會的共識。因此,
項羽分封之舉本身,得到了諸將的響應,史籍中亦未見此時社會普遍反對的記載。至此,“存亡繼絕”完成了歷史使命,歷史又開始趨向于帝業(yè)的建設了。
二、分楚與王九郡
項羽分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采取變通的辦法,諸侯裂土,眾建列國,主要按軍功分封十八王。原則看似合情合理,但操作過程中存在諸多失誤,實際利益分配又不公平,導致了項羽樹敵過多。
項羽分封的失誤是其覆亡的導火索。
反秦斗爭中,在“存王繼絕”思潮的影響下,復立六國后,分別是楚懷王心、齊王市、趙王歇、韓王成、魏王豹、燕王韓廣。滅秦之后,一方是六國故王,一方是在亡秦斗爭中興起的軍功將領,僅靠“存亡繼絕”由六國后王舊地,回到戰(zhàn)國的格局,顯然是不可能的。由于關東各地均以自王,按懷王之約,劉邦當王關中,這無疑形成了項羽等軍功將領無地可王的局面。作為無強敵的霸者,項羽自然不會甘于舊王之下,但項羽仁義的性格,注定了他不會明火執(zhí)仗地據(jù)地稱霸。而是煞費心思地采取諸侯裂土、眾建列國辦法,分齊為臨淄、濟北、膠東三國,徙田市為膠東王;分趙為常山、代兩國,徙趙王歇為代王;分韓為韓、河南兩國,廢殺韓王廣;分魏為西魏、殷兩國,徙魏王豹為西魏王;分燕為燕、遼東兩國,徙燕王韓廣為遼東王;分秦為雍、塞、翟、漢四國,徙本應王關中的劉邦為漢王;楚亦分為西楚、衡山、
九江、臨江四國,項羽自立西楚霸王,其他諸侯王皆是從項羽擊秦有功的將領。將各國皆分割為數(shù)個國家,不僅保留了舊王,而且分封了亡秦立功的將領。項羽試圖以此權宜之計,分散諸侯王的力量,以便日后各個擊破,再造帝業(yè)。然而,如此裂土封王看似合理公平,又巧妙地避免了劉邦獨王關中,但實際上因利益分配不均引發(fā)了諸多矛盾和不滿。一方面,故王王于丑地引發(fā)了六國之后的反感,田榮起兵正因于此。另一方面,雖說王其群臣諸將善地,但是,具體就楚地而言,衡山王吳芮、
九江王英布、臨江王共敖王地狹促,且在西楚政權的卵翼之下。而項羽王九郡,實則霸占楚地絕大部分,分楚有名無實。因此,楚地三王對項羽的做法也是不滿的,在
楚漢戰(zhàn)爭中并未自始至終站在項羽這一邊。此外,將劉邦遷為漢王,不封田榮、彭越,更是引發(fā)了他們的怨恨。
項羽看似一視同仁地將故國裂土封王,其中秦、楚之地還一分為四,其用意主要在于:扶植追隨他亡秦的群臣諸將,限制故王和最大的對手劉邦。然而,項羽分封的失誤相當明顯。首先,將劉邦徙往巴、蜀之地,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圍之內,反而依靠秦人非常反感的三降將來限制和封鎖劉邦,一旦關中有急,則鞭長莫及。其次,項羽不僅一再否認懷王的權力,還盡王故王于丑地,過早地拋棄了“存亡繼絕”的口號,引起舊勢力的不滿。再次,王其群臣諸將善地,但項羽為建帝業(yè),不可能廣其領地而使其坐大,這些諸侯王很難在
楚漢之爭中給西楚強有力的支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過分打壓劉邦,未優(yōu)待地方實力派如田榮、陳余、彭越等,實則是樹強敵。所以,項羽分封引起許多諸侯王不滿,他們紛紛叛離。
項羽無疑是這次分封中的最大受益者,西楚九郡是諸王中版圖最大、實力最雄厚者。而西楚九郡之目,《史記》、《漢書》闕載,早期史籍亦未見注解。自明清以來,爭論頗多,先后有陳仁錫、全祖望、姚鼐、劉文淇、錢大昕、梁玉繩、張茂炯、瀧川資言、周振鶴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參見王先謙《漢書補注》卷一上《高祖紀上》,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第13—14頁;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第211頁;周振鶴《西漢政區(qū)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5—257頁。]不過,隨著研究的深入,逐步達成了共識:西楚九郡為梁楚地之秦郡。下就三家頗具代表性的觀點進行討論。
全祖望最早以秦三十六郡來解釋九郡之名,他認為西楚九郡分別是
東海、泗水、薛、會稽、南陽、黔中、東郡、碭、楚郡。[ 全祖望撰,朱鑄禹匯校集注:《經史問答》卷八,《全祖望集匯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99—2000頁。]而梁玉繩駁之曰:“然秦無楚郡,恐是誤會《楚世家》之文。南陽、黔中,中隔數(shù)國,豈能遙屬于楚?”[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六《項羽本紀》,中華書局,1981年,第204頁。]誠然,全氏認為“楚郡”屬秦三十六郡是有問題的?!妒酚洝贰ⅰ稘h書》未見秦郡名為“楚郡”者,
秦滅六國后亦無以舊六國名稱新置郡者,更何況“楚”字還犯秦始皇父莊襄王名諱,故秦代不可能存在“楚郡”之名。周振鶴先生以為楚郡乃
陳郡之誤,良有以也。另外,
黔中郡是否為九郡之一亦缺乏根據(jù)。
錢大昕認為:“則(項)羽所有者,于秦三十六郡中,實得泗水、碭、薛、會稽四郡。而史稱九郡者,據(jù)當時分置郡名數(shù)之也。高帝六年,以故
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荊王,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楚王,此二國即項羽故地。然則九郡者,泗水也,東陽也,
東海也(即郯郡),碭也,薛也,鄣也,吳也,會稽也,東郡也。”[ 錢大昕著,方詩銘、周殿杰校點:《廿二史考異》卷六《漢書一·高帝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91頁。]梁玉繩亦贊成其說。[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六《項羽本紀》,第204頁。]然而,錢氏此說,問題頗多。首先,秦漢之際,會稽郡尚未析置吳郡?!稘h書·高帝紀》載:“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荊王”,注引文穎曰:“吳郡,本會稽也。”[ 《漢書》卷一下《高祖紀下》,第61頁。]何焯亦曰:“當以會稽治吳,故得亦稱吳郡?!盵 何焯:《義門讀書記》卷一五《前漢書紀》,中華書局,1987年,第243頁]秦漢時有將郡治名稱作郡名的習慣。實際上,此兩郡分置遲至東漢順帝永建四年(129)。[ 《后漢書》卷六《順帝紀》,第257頁。]其次,錢氏所謂秦三十六郡中項羽僅有四郡,恐亦不確。秦始皇五年(前242),將軍驁攻魏取二十城,初置東郡。[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224頁。]東阿為東郡屬縣,[ 《漢書》卷二八上《地理志上》,第1557頁。]屬梁地,按《項羽本紀》:“(項梁)與齊田榮、司馬龍且軍救東阿,大破秦軍于東阿”。又“彭越渡河擊楚東阿,殺楚將軍薛公”,[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01、327頁。]東郡當為西楚九郡之一。再次,錢氏以秦漢之際乃至漢初所見之郡以釋九郡之名,讓人心有未安。如東陽郡和郯郡乃秦漢之際,甚至有可能在漢高祖六年才分置,以之實九郡之數(shù)不妥。[ 周振鶴:《西漢政區(qū)地理》,第256頁。]
周振鶴則將九郡考訂為東海、泗水、會稽、東郡、碭郡、薛郡、陳郡、南陽、鄣郡。[ 周振鶴:《西漢政區(qū)地理》,第255-257頁。]但此說仍有不能肯定之處,如鄣郡,雖然歷來被認為是秦三十六郡之一,但是,據(jù)相關考證,“秦無鄣郡,而楚漢之際則有之”,[ 錢大昕著,方詩銘、周殿杰校點:《廿二史考異》卷七《漢書二·地理志上》,第136頁。]或認為鄣郡始見于漢初,至遲應為楚漢之際所設。[ 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上)》,《文史》2006年第1輯,第27—28頁。]項羽分封時是否有鄣郡之設仍可討論。又如里耶秦簡中新出現(xiàn)的洞庭郡和岳麓秦簡中的江胡郡,[ “洞庭郡”相關研究參見周宏偉《傳世文獻中沒有記載過洞庭郡嗎?》,《湖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陳偉《秦蒼梧、洞庭二郡芻論》,《歷史研究》2003年第5期;趙炳清《秦洞庭郡略論》,《江漢考古》2005年第2期;周振鶴《秦代洞庭蒼梧兩郡懸想》,《復旦學報》2005年第5期?!敖ぁ毕嚓P研究參見陳偉《“州陵”與“江胡”——岳麓書院秦簡中的兩個地名小考》,“荊楚歷史地理與長江中下游開發(fā)——2008年中國歷史地理國際學術研討會”,武漢大學2008年10月;陳松長《岳麓書院藏秦簡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于薇《試論岳麓秦簡中“江胡郡”即“淮陽郡”》,周運中《岳麓秦簡江胡郡新考》,分見簡帛網2009年6月18日,2009年9月12日。]秦漢之際是否仍置,具體在楚地何處?此外,王陵占據(jù)的南陽郡也很微妙,既不從漢,又不附楚,后項羽以其母脅迫王陵,更是導致其直接倒向劉邦。[ 韋一認為,王陵獨居南陽,既不從漢,又不從楚,故項羽不得以南陽封人?!段鞒趴た肌?,《徐州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3期,第59頁。]這些都是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值得重視的是,據(jù)出土文獻的記錄,“泗水(泗川)”寫作“四川”,“東海”寫作“東晦”。[ 參見周曉陸《秦封泥所見安徽史料考》,《安徽大學學報(哲社版)》2003年第3期,第90—91頁;王輝《陜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8輯,三秦出版社,2001年,第48—49頁。]
綜觀這三種見解,求同存異,東海(東晦)、泗水(泗川、四川)、會稽、東郡(郯郡)、碭郡、薛郡六郡皆在西楚九郡之內,另外,陳郡為九郡之一也無疑問。如果按地域劃分,這些郡屬東、西楚和部分梁地。而衡山、九江、臨江三國皆在南楚(詳后)。據(jù)此,我推測項羽所王“九郡”應未含南楚之地,長沙郡、黔中郡、洞庭郡、江胡郡當皆不從屬。由此看來,“九郡”另外兩郡也當在東、西楚或梁地區(qū)域內。東、西楚另有鄣郡和南陽郡,梁地另有潁川郡。由于潁川郡先封韓王成,后又封韓王鄭昌,潁川似非西楚九郡之一。而鄣郡,《續(xù)漢書·郡國志四》和《宋書·州郡志》并云丹陽“秦鄣郡”,當是有所本的。[ 《續(xù)漢書》卷二二《郡國志四》,第3486頁;《宋書》卷三五《州郡志一》,第1029頁。]而南陽郡,按《資治通鑒·秦紀》始皇帝十六年(前231):“韓獻南陽地?!焙⒃唬骸按藵h南陽郡之地,時秦、楚、韓分有之?!盵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六《秦紀一》,中華書局,1956年,第222頁。]又劉邦取道南陽郡西入關中。[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59-360頁。]可見,南陽郡部分地區(qū)屬楚地,占有南陽地區(qū)又能保持對關中的壓力,因而,項羽極有可能將南陽郡納入西楚的封域??偟目磥?,我還是傾向于周振鶴的見解,西楚九郡分別是東海(東晦)、會稽、鄣郡、泗水(泗川、四川)、陳郡、南陽郡、薛郡、碭郡、東郡(郯郡)。
另外,項羽不使韓王成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又殺之。后以故吳令鄭昌為漢王,以距漢,潁川郡實在項羽的控制之下。后英布叛楚,項羽又兼并九江之地。[ 參見韋一《西楚九郡考》,《徐州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3期。]在楚漢之爭中,西楚疆域也有盈縮變化。
三、居關中與都彭城
項羽放棄了居關中,而選擇了王楚地九郡、都彭城。雖然這常被認為是項羽失敗的重要原因,但從當時的局勢看,項羽缺乏王關中的必要條件,其仁義的性格也注定了他未能依靠手中的強權,立即改變歷史上形成的對其不利的因素,如懷王之約等。在項羽進入關中之初,
人或說項王曰:“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可霸?!表椡跻娗貙m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xiāng),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表椡趼勚?,烹說者。[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15頁。]
其實,項羽不是不想王關中,否則就不會因聞沛公破咸陽而大怒,更不會遣軍擊關而入。只是項羽入關后,既不能獲得秦人的擁護,又不能得到懷王的支持,他缺乏王關中的基礎和理由。在懷王之約的約束下,項羽不得已只好四分秦地,悻悻地離開了關中。
不居關中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是,項羽部下將領和軍隊主要由楚人構成。項羽“心懷思欲東歸”,與其說是富貴歸鄉(xiāng)的心態(tài),不如說是楚地風俗和文化使然。在秦統(tǒng)一六國過程中,秦法和楚俗的沖突相當激烈。[ 參見陳蘇鎮(zhèn)《漢代政治與〈春秋〉學》之《秦法與楚俗》,第25—35頁。]楚人對楚地風俗和文化的認同與留戀表現(xiàn)是相當明顯的,如劉邦就國后,韓信說漢王曰:“軍吏士卒皆山東之人也,日夜跂而望歸,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人皆自寧,不可復用。不如決策東鄉(xiāng),爭權天下”。[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367頁。]劉邦實則是利用其部隊中山東人(主要是楚人)欲東歸的心態(tài),復與項羽爭天下。項羽部下的想法當然也是如此,因此,項羽居關中難以得到部下的響應與支持,于是他放棄了居關中而選擇了東歸楚地。另外,項羽東歸或許與“東南有天子氣”的謠傳有一定的聯(lián)系。[ 參見冷鵬飛《釋“東南有天子氣”——秦漢區(qū)域社會文化研究》,《北大史學(第4輯)》,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6-32頁;張燦輝《“東南天子氣”之演生與江南區(qū)域政治格局的形成》,《株洲工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
然而,項羽為何會選擇都彭城呢?在楚國歷史上,郢都先后是江陵、陳、壽春,況且陳是楚國后期的中心,后來還作為張楚的政權中心,項羽完全可以在此定都。而彭城主要是在反秦斗爭中崛起的,先是景駒所在,后被項氏襲奪,再后來懷王從盱臺移都至此,并開始經營自己的勢力。在反秦過程中,懷王勢力的不斷壯大是不容小覷的。如前所述,懷王周圍團聚許多舊楚人士,利用項梁之死奪取楚國的軍政大權,拉攏其他實力派,結交與項氏不睦的齊國,削弱項羽兵權,不斷鞏固自身的實力。可以想見,在項羽擊秦過程中,懷王必然會繼續(xù)擴大自己的權勢,以至于在項羽強占關中“使人致命懷王”時,懷王能作出“如約”的答復。因此,項羽東歸并定都彭城,帶有鏟除義帝勢力的目的。
當項羽之國,立即以“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為借口,使人徙義帝長沙郴縣。在此過程中,可能經歷一番激烈的政治斗爭。據(jù)《史記·項羽本紀》載:“趣義帝行,其群臣稍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0頁。]從“趣義帝行”來看,義帝并不愿意離開他精心經營有年的彭城,他也明白脫離根基對他來說意味著什么。與此同時,項羽可能與義帝的支持者展開了激烈的斗爭,義帝寄希望于臣下的保護而留在彭城,但迫于項羽強權威勢,這些臣下并不能保全義帝。這時,義帝不得不遠徙上游,并在途中遭殺害。值得注意的是,在楚漢之爭中,彭城一再被劉邦輕易攻破,而陳下之戰(zhàn)卻是楚漢相爭最后階段的大決戰(zhàn),[ 關于陳下之戰(zhàn)是否為楚漢之間最后階段的大決戰(zhàn)存有爭議,參見陳可畏《楚漢戰(zhàn)爭的垓下究竟在今何處》,《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2期;施丁《陳下之戰(zhàn)與垓下之戰(zhàn)》,《再談陳下之戰(zhàn)》,分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8年第6期和2000年第6期;辛德勇《論所謂“垓下之戰(zhàn)”應正名為“陳下之戰(zhàn)”》,《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學刊》第1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施丁《陳下之戰(zhàn)與垓下之戰(zhàn)是兩事——與陳可畏、辛德勇商榷》,《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1期。]陳的重要性凸顯似表明:西楚雖然定都彭城,但是其政治重心可能在陳而不在彭城。
項羽定都彭城,有與義帝清算舊賬,并欲取而代之的用意。但這種做法對項羽此后的發(fā)展是相當有害的。首先,驅趕義帝并使人誅殺之,是對項氏過去“存亡繼絕”的否定,為諸侯反西楚提供了口實,項羽在道義上居于不利地位。其次,義帝經營彭城多年,而項羽久在外征戰(zhàn),彭城義帝的勢力很難一時鏟除。因此,在楚漢戰(zhàn)爭中,彭城對于項羽而言,并未發(fā)揮多大作用,兩次被漢軍輕易攻破。這固然與彭城并非險阻之地有關,但最主要的原因,恐怕還在于彭城可能一直存在與項羽貌合神離的勢力。再次,定都彭城雖然方便項羽北上進攻田榮勢力,但不利于防備和打擊西北方向的劉邦和彭越。西楚重心過于靠近東南,缺乏險阻,運輸補給要溯江河而上,殊為不易,不利于與西北爭衡,項羽在形勢上已略遜一籌。[ 參見李興斌《項羽敗亡之軍事地理原因》,《軍事歷史研究》1990年第2期。]項羽王楚地、都彭城的失誤使西楚初顯頹勢。
四、稱帝與自立西楚霸王
項羽拋棄“存亡繼絕”而稱霸,象征著帝業(yè)塑造的開始,但帝業(yè)不可能一蹴而就。項羽為重建帝業(yè)而采取的步驟有:首先,削弱“存亡繼絕”六國之后的勢力,王故王于丑地,引發(fā)新王與故王的矛盾而相互攻殺,如田榮擊走新齊王田都,擊殺故齊王田市以及濟北王田安,陳余和張耳的斗爭導致漢滅趙,新燕王臧荼擊殺故燕王韓廣。不僅如此,項羽還廢殺韓王廣,另立親信韓王鄭昌。其次,立劉邦為漢王,王巴、蜀、漢中,另立秦降將為關中三王,以距塞劉邦,但此舉并不成功。再次,項羽佯尊懷王為義帝,帝號的保留象征著新帝業(yè)的開始,懷王為帝意味著項羽稱霸并未對懷王不敬。項羽稱霸,霸業(yè)居于王業(yè)之上,使項羽保持了對新封諸王的壓力,為取代義帝做好準備。
值得注意的是,項羽為何不稱“楚霸王”或其他名號,而稱西楚霸王呢?項羽分封,各國析土,楚地也應如此,更何況還有因反秦需要而設立的懷王,以及戰(zhàn)功卓著的楚國將領,項羽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韙王全楚,而只能王部分楚地。那么,項羽為何選擇王西楚,都彭城呢?西楚具體又是指楚地的哪些區(qū)域呢?
既然項羽稱“西楚霸王”,則此前已有“西楚”之名。但在先秦典籍中并無西楚的記載。楚國前期的郢都在江陵,按照方位一般而言,以彭城為中心的地域在其東方,是不可能稱為“西楚”的。從文獻記載來看,春秋戰(zhàn)國時期,楚國向東擴張,納入版圖的淮泗近齊之地,稱為“楚之東國”、“下東國”、“東國”。[ 《戰(zhàn)國策·齊策、楚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65、424、564頁;《史記》卷四〇《楚世家》,第1728頁;《史記》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第1899頁。]因而,“西楚”很有可能是戰(zhàn)國后期楚徙都陳以后才形成的地域概念,是與東楚相對而言的。此時的東楚、西楚、南楚分別以吳、陳、江陵為中心,可作為參考的是目前所見最早記載楚地區(qū)域概念的《史記·貨殖列傳》:[ 中井積德《史記左傳雕題》認為:“此西楚,其自號也,則地域任其所取,不得據(jù)《貨殖傳》作解。” 轉引自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 第211頁。不過,《史記》的出現(xiàn)與戰(zhàn)國文化傳統(tǒng)有著密切的關系(胡寶國:《〈史記〉與戰(zhàn)國文化傳統(tǒng)》,《漢唐間史學的發(fā)展》,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29頁),《史記·貨殖列傳》無疑是非常重要的參考文獻。錢大昕則根據(jù)此記載,詳細地分析了“三楚”的區(qū)域。“似彭城是東楚,非西楚。羽既都彭城,而東有吳、會稽諸郡,乃以西楚為號者,羽兼有梁、楚地,梁在楚西,言西楚則梁地亦兼其中矣。又據(jù)彼傳,三楚之分,大率以淮為界?;幢睘槲鞒茨蠟槟铣?,唯東楚跨淮南北。吳、廣陵在淮之南,東海在淮之北,彭城亦在淮北而介乎東西之間,故彭城以西可稱西楚,彭城以東可稱東楚也”。錢大昕著,方詩銘、周殿杰校點:《三史拾遺》卷一《史記·項羽本紀》,《廿二史考異》附錄一,第1375頁。]
夫自淮北沛、陳、汝南、南郡,此西楚也。
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此東楚也。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 《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第3267—3268頁。]
只是在司馬遷的說法中,江陵似未在南楚的范圍內。不過,約三國時期的孟康曰:“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320頁。]對于這兩種說法,孟康云“舊名江陵為南楚”,但《貨殖列傳》以南郡屬西楚;孟康云:舊名“彭城為西楚”,而《貨殖列傳》以彭城以東為東楚,看似抵牾,但仍可理解?!妒酚洝へ浿沉袀鳌分饕达L土、物產劃分區(qū)域,一般能較為長久地保持穩(wěn)定,但其邊界是模糊的;地方行政區(qū)劃變遷在秦漢時期非常劇烈,常因政局變動而調整,但其分界是清晰的。司馬遷在此以漢郡來指代傳統(tǒng)的地域分野,嚴格的地方行政區(qū)劃與模糊的地域邊界之間難以吻合,古今皆然。江陵位于西楚與南楚的交接處,而彭城位于西楚與東楚的邊界,因而會出現(xiàn)兩屬的情況。還值得注意的是,孟康云:舊名“彭城為西楚”,當主要是項羽都彭城,自立西楚霸王的緣故。
按《史記·貨殖列傳》的說法,“西楚”的范圍主要是自沛至南郡,大致相當于秦郡薛郡、泗水郡(泗川、四川)、陳郡、南陽郡。南郡為西楚與南楚交接處,又封給了臨江王共敖,秦漢之際可能主要屬南楚?!皷|楚”的范圍相當于秦郡東??ぁ?,可能還包括鄣郡。另有梁地東郡和碭郡,合為西楚九郡。項羽王西楚、東楚及梁地兩郡。既然如此,那為何項羽僅稱“西楚霸王”呢?在我看來,第一,項羽三分楚地有其二,而楚地其他三王才有南楚之地,當已引發(fā)他們的不滿,僅以“西楚”為名,避免激怒其他諸侯王。第二,東楚吳中是項氏起兵之地,在秦滅六國和反秦斗爭中,東郡和碭郡與楚聯(lián)系緊密,主要由項氏奪取,項羽可能將其視作項氏的根據(jù)地和功績,理所當然地作為自己的領地,不容他人染指,更無必要作出說明。第三,楚漢之爭中,無論是政治中心彭城、陳,還是項羽活動的區(qū)域都主要在西楚之地,因而,稱“西楚霸王”其實是名至實歸。
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帶來了極大的消極影響。首先,項羽王于西楚,封域最大,不但引發(fā)諸王的忌恨,共謂項羽主宰分封不平,而且置身于斗爭的中心,北有田齊,西北有三晉,西邊有劉邦,南面的楚國三王亦有離心之勢,項羽在楚漢之爭中日漸孤立、左支右絀與此不無關系。其次,西楚之地缺少關阻險隘,亦無廣闊的縱深地帶和后方根據(jù)地,與西北爭衡形勢居下,勝不足守,敗則易亡。再次,自命“霸王”,使人誅殺義帝,試圖稱帝之心昭然若揭,為諸侯王反楚提供了借口。項羽自立“西楚霸王”是其覆滅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楚漢之爭與繼楚承秦
項羽分封稱霸是為了重建帝業(yè),然而,諸王并列的局面注定帝業(yè)的再造必須經過一場殘酷的斗爭。項氏與懷王的矛盾,以及項羽在亡秦后處置的種種失誤,不僅使項羽失去道義,而且樹敵眾多,西楚局勢開始轉下。劉邦正是利用項羽中心偏東,對秦地鞭長莫及,且陷于與齊地斗爭的機會,復奪關中,東向與項羽爭天下。劉邦利用地理優(yōu)勢與項羽相持,并利用項羽分封制造的矛盾,先后攻滅三晉和齊,拉攏彭越和英布,以王侯封地換取韓信、彭越等將領的支持,合力攻項羽,項羽終于兵敗,[ 研究項羽失敗的原因可參見閻盛國《二十年來項羽失敗原因研究述評》,《高教社科信息》2003年第1期。]烏江自刎,身死東城。[ 近年來關于項羽死于何處掀起了激烈的爭論,可參見張大可《項羽“烏江自刎”學術討論綜述》,《紅河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
項羽敗亡時,稱“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太史公認為荒謬,但我認為有一定道理。項梁響應張楚的號召而起兵,張楚政權旋即敗亡。此時,因陳勝敗亡的教訓,項梁很難重走這條老路,不得不采取“存亡繼絕”的辦法,繼續(xù)率領楚地的力量亡秦。項氏與懷王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項羽此后的發(fā)展受到相當大的限制,而劉邦卻收取漁翁之利,此天不佑項羽一也。王六國后和懷王之約導致項羽無地可封,所謂兔死狗烹,項羽不可能居于懷王之下而等待宰割。因創(chuàng)立了不世之功,項羽也不可能退隱江湖,而只能分楚而王。項羽與懷王的矛盾注定項羽不可能優(yōu)待懷王,帝業(yè)的再建也注定項羽必將取代義帝。王楚而謀誅義帝,失道義于天下,更給人以口實,此天不佑項羽二也。帝業(yè)再造不得不為,項羽在分封中就已謀劃奪天下。但項羽王于楚地,既無山川形勝,又四處樹敵,更為重要的是,為王關中而失秦地民心,關中三王又無法鉗制劉邦,致使項羽不僅沒有充足的時間剪除六國諸王,過早地陷于楚漢之爭,反而給劉邦提供了消滅弱小諸侯的難得機會,此天不佑項羽三也。項羽出身于破落的貴族家庭,自身習氣與戰(zhàn)國貴族相近,其性格的弱點,如仁義等,也是其敗亡的重要原因,此天不佑項羽四也。因此,在楚漢之爭中,雖然項羽屢戰(zhàn)屢勝,但日趨窮蹙,實際是形勢逐漸離項羽而去,其中很多因素是項羽不能選擇和左右的,或可謂“天亡項羽”。
雖然項羽、劉邦皆楚,但楚漢之爭的勝負卻關系到中國歷史的一次重要選擇,是繼楚,還是承秦。項氏立制以楚舊制為核心,劉邦初期建制也循楚制。但項羽分封后,劉邦王于秦地,是秦地政權的延續(xù),他所承用的自然也應是秦制。所以此后,漢政權開始逐步轉依秦制,如劉邦集團所頒賜的爵位中,楚爵極少出現(xiàn),楚官亦大多廢除,三公九卿制等官職明顯沿襲秦制,漢還承續(xù)了秦的律令制,秦地方行政制度很多方面也都延續(xù)了下來等。[ 參見李開元《漢帝國的建立與劉邦集團——軍功受益階層研究》,第39—41頁;羅新《從蕭曹為相看所謂“漢承秦制”》,第79—83頁;卜憲群《秦制、楚制與漢制》,《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1期;王勇《懷王之約與漢承秦制》,第20—21頁。]特別是楚漢戰(zhàn)爭,促成了漢制與楚制的脫離。[ 羅新:《從蕭曹為相看所謂“漢承秦制”》,第82頁。]劉邦據(jù)秦之地,用秦之人、承秦之制是他戰(zhàn)勝項羽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陳蘇鎮(zhèn):《漢代政治與〈春秋〉學》,第35—66頁。]另外,為了爭取韓信、英布等人的支持,劉邦讓他們王于楚地,漢依舊以關中為根本,關中習慣秦制,漢政權已不可能再回歸楚制。因而,楚敗漢勝致使歷史選擇了承續(xù)和發(fā)展了秦制的漢制。從西楚的歷史沿革來看秦漢之際這段歷史,又回到了田余慶先生《說張楚》一文所指出的:“秦楚之際風云詭譎,事態(tài)紛紜,他昭示于后人的歷史結論,一是非張楚不能滅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漢。”[ 田余慶:《說張楚——關于“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第28—29頁。]
作者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