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世界還是狗的世界?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7月29日上午,跑貨運的夏先生開面包車到成都新泉路一小區(qū)內送貨時,不慎在一拐角處碾死了一只京巴狗。見到愛犬被碾死,狗主人先是氣憤地將夏先生拽下車,然后把拴狗的皮質狗鏈,套在夏先生的脖子上,并逼其向死去的京巴狗下跪……
無奈之下,夏先生只得報警。在警察的協(xié)調下,他向狗主人賠償了800元了事。
這條新聞今天在媒體上被炒得沸沸揚揚,大家紛紛譴責狗主人的蠻橫與無禮。報道顯示,這個狗主人姓張,就住在小區(qū)內,家中一共養(yǎng)了四條狗,包括一條京巴、一條拉布拉多和兩條狼狗。在小區(qū)中,有多位居民抱怨,張某家養(yǎng)的四條狗,出門時很少用繩子拴住,“都是敞跑的”。小區(qū)里有很多老人孩子,大家都遠遠地繞著狼狗走。
我想,在評論這個狗主人之前,先來評論一下那個出警的警察。因為我忽然想起契科夫的小說《變色龍》來。這是一個警察審理“狗咬人”的案子,因為涉及這條狗可能是“將軍家的狗”,所以,警察對被咬者說:“你把這條狗帶到將軍家里去,問問清楚。就說這狗是我找著,派人送上的。告訴他們別再把狗放到街上來了,說不定這是條名貴的狗;可要是每個豬崽子都拿煙卷戳到它的鼻子上去,那它早就毀了。狗是嬌貴的動物……你這混蛋,把手放下來!不要把你那蠢手指頭伸出來!怪你自己不好!……”
這名出警的警察,在根本沒有搞清楚是車的責任還是狗的責任的情況下(在本市,根據養(yǎng)狗條例,出門在外遛彎的狗必須戴狗鏈并被牽引,否則,傷人或被傷都由狗主人負責,本案中的狗很顯然沒被牽引,否則就不會被軋死),根本沒有具體了解狗主人侮辱損害司機的惡劣情節(jié)的情況下,就糊涂官斷糊涂案 ,勒令司機賠付800元,這與《變色龍》 中那個無恥的警察有什么不同?在他的眼里,有錢養(yǎng)狗的人就是“將軍”,而開貨車的司機則是他眼中的“豬崽子”!
再來說說那養(yǎng)狗的夫妻倆?,F(xiàn)在城市養(yǎng)狗幾乎泛濫,單門獨戶的養(yǎng)狗,住集體公寓的養(yǎng)狗,甚至有些住高層洋樓的也養(yǎng)狗。你不僅可以在晚上散步時突然踩到狗屎,有時,在高級住宅的電梯里,同樣可能踩到狗屎。一家養(yǎng)狗,全樓遭殃的現(xiàn)象實在太普遍。都說養(yǎng)狗之人有愛心有仁心,要我說,不盡然。正所謂“仁者愛人”,有些養(yǎng)狗之人不顧鄰居的怨懟,不顧路人的責罵,哪還有一點愛人之心?像報道中的這個狗主人,把人套上狗鏈,讓人給狗下跪,這究竟是在把狗當成他爹,還是把人當成了狗?一個不把人當人的人,你說他還有什么愛心仁心?許多所謂的愛狗之人,只不過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做狗做多了,心里做寒了,養(yǎng)條狗看著它對自己搖尾乞憐換到一點心理補償罷了。
有網友評論說:施暴就是違法,各式“逼跪”非法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撞豪車逼跪,抓小偷逼跪,逼人為狗跪的新聞也遠非這一起。逼跪式羞辱,也多伴有暴力攻擊,不止是名譽和人格侵權問題。而法律不論動機,不要扯上皆因愛車、愛狗,才情急失控……施暴真與“愛”無關。
確實,這樣的東西,狗都不如,他能懂得什么叫“愛”?對這對狗夫妻,最理想的教育方式,是讓他們蹲幾天大牢,并勒令他們加倍賠償貨車司機的人格和名譽損失,也奉勸那些“狗爸狗媽”們,玩火別太過,狗永遠是狗,假如人也與狗一樣像個畜生,那這個世界,就成為畜生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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