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一艘中國籍的船和一艘緬甸籍的船在湄公河被劫持。
在整個過程中,13名中國船員被殺害。
這就是著名的“湄公河慘案”。
2012年9月20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最終法院宣判,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最終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數(shù)罪并罰。
在前往刑場的前幾個小時,其中一名嫌犯有著不一樣的表現(xiàn)。
他就是糯康!
在趕赴刑場前,他表示的自己用云南話說,想媽媽,想老婆,想娃。
在犯罪面前不眨眼的魔頭,到了刑場之后也突然有了想念家人的情緒。
或許因為家人,他有了一絲悔改。
多年前的湄公河慘案,可以說是震驚中外。
10月5日,中國籍船只“華平號”和緬甸籍船只“玉興號”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快艇劫持。
當時還有一艘名叫“華鑫6號”的船只和這兩艘船在一起,但由于船位靠后,所以并沒有被攔截。
據(jù)“華鑫6號”船上的船員說道,當時看到七八名武裝匪徒劫船而去,隨后兩艘船便失去了聯(lián)系。
隨后警方的巡邏艇在清閑鎮(zhèn)的湄公河上發(fā)現(xiàn)了兩艘被劫持的船只。
據(jù)當事人回應,當時發(fā)現(xiàn)船上裝載的貨物與普通的貨物并沒有異樣。
但奇怪的是,貨物旁邊卻有人進行看守,而看守的人樣子也不像船員。
警方示意貨船停下接受檢查,但是兩艘貨船卻并沒有停下,反而加速前進。
見此現(xiàn)狀,軍方便與船上的5名武裝人員交火,其中一名武裝人員被當場擊斃,其他的見此狀,立即逃離。
隨后,“玉興8號”的船舶業(yè)務員從泰國警方那兒得知,“華平號”和“玉興8號”的船停靠在金三角的一個碼頭。
但是,船上竟然沒有一名船員。
很快,有人在其中一只船上發(fā)現(xiàn)一具尸體,但尸體已經(jīng)面目全非了。
時隔不久后,警方又在泰國的先后發(fā)現(xiàn)了兩具遺體,而經(jīng)過調查,這兩具遺體均為被劫持船上的船員。
時隔兩天后,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在接受新華社的電話采訪時表明:
“在湄公河上遭遇劫持的兩艘貨船,其中已經(jīng)有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
“并且在當天早晨,搜救人員在境內的湄公河水域上發(fā)現(xiàn)了一具遺體,經(jīng)過確認,這具遺體是被劫持船只上船員的遺體。
隨后,云南省外市公安交通等各個部門組成了工作組抵達事發(fā)現(xiàn)場。
經(jīng)過工作組的最終確認,中國船員共有13名遇難。
慘案發(fā)生后,泰國方面和緬甸方面各執(zhí)一詞。
甚至還有一部分泰國媒體報道稱是中國船只在走私毒品過程當中火并。
但我們都知道,這樣的結論是經(jīng)不起人們推敲的。
目前最主要的是要查明真兇。
之后泰國警方宣布整件事情的肇事者是9名泰國軍人,并將他們逮捕。
即便泰國警方宣布已經(jīng)逮捕到肇事者,但這九名軍人卻拒絕認罪。
顯然,這是要找替罪羊。
同胞無辜慘死,必須調查案情,緝拿兇手,還受害者和家屬一個交代,保證我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由于所處的地區(qū)情況比較復雜,我國警方開始艱難的調查工作。
但由于案件并沒有發(fā)生在中國,嫌疑人也不是中國人,并且所處的地帶也是金三角地區(qū),所以,這讓中國警方查案變得困難。
于是外交部立刻啟動了應急機制,指示駐泰國的使領館,迅速的調查狀況,做好后續(xù)的工作。
除此之外,還要求相關國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對湄公河領域的中國船員進行保護。
隨后,駐清邁總領事第一時間前往現(xiàn)場開展工作。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府也與老撾方面取得聯(lián)系,為其提供信息。
隨后我國專案組分別向老撾,緬甸,泰國等三國派駐工作組對此案件進行調查。
而專案組的領導先后也出訪老緬10多次,與老緬軍警和泰國警方會晤數(shù)10次。
經(jīng)過大量的摸排調查,專案組費盡千辛萬苦終于確定下來——兩艘中國商船是在湄公河附近被非法的武裝力量所劫持。
而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所發(fā)現(xiàn)的毒品等,只是為了掩人耳目,栽贓陷害。
隨后專案組又經(jīng)過大量的分析和研判,對此次的事件的操控者進行定位。
終于他們將操控者定位為金三角地區(qū),特大的武裝販毒集團——糯康組織。
但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證據(jù),所以還并不能夠對其進行抓捕。
隨后為了能夠收集到糯康集團的犯罪證據(jù),警方還專門成立了證據(jù)組對此次案件進行證據(jù)收集。
他們從糯康集團的成立,發(fā)展,組織架構等全面排查,幾乎翻了個底朝天,并且對此次案件的整個過程進行了梳理。
當時專案組的民警說何朝鋒道,為了能夠搜集整個案件的證據(jù),他們收集材料多達6000余頁。
經(jīng)過艱苦縝密的勘查,專案組查明了此次案件的原因——中國商船不給糯康集團交保護費。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緬甸軍隊曾經(jīng)用中國的商船清剿糯康犯罪集團,而糯康集團因此懷恨,所以想要報復中國的船只。
除此之外,糯康極端還得到了泰國不法軍人的保護,并且還與此勾結,共同預謀這一場計劃,栽贓中國船只販毒。
現(xiàn)在專案組已經(jīng)掌握了足夠的證據(jù),證實是糯康集團所操持的整件事情。
所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對糯康等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但由于糯康在金三角地區(qū)橫行多年,行事狡猾,并且像他這樣的頭目很少出現(xiàn)在公眾面前。所以即便是他的手下,也只聞其名未見其人。
并且在此次案件后,糯康集團也不敢繼續(xù)待在原來位于緬甸的指揮部。
他唯一想要躲過抓捕的辦法就是在緬甸老撾泰國之間來回流竄,不斷移動。
所以不管是警方還是他的部下,都不知道他具體的藏身之處究竟是在哪?
所以專案組現(xiàn)在面臨著一場非常艱巨的挑戰(zhàn),就是定位糯康。
從毫無線索到鎖定糯康,這是一場持久戰(zhàn)。
時任專案組組長、前線總指揮部的劉躍進說道。
“糯康是在逃跑的過程中被抓獲的。”
“前幾次的抓捕行動中,專案組已經(jīng)得知糯康的位置,但似乎是有線人對其進行匯報,所以,很多次都讓其逃脫?!?/strong>
為了能夠躲避被警方的抓捕,再加上在逃竄的過程當中想要生存發(fā)展,糯康經(jīng)常用錢財來賄賂當?shù)氐娜诉@其中包括警察,基層軍人等等。
有時為了能夠讓他們幫打掩護,他甚至還與當?shù)氐睦习傩辗Q兄道弟,獲得信賴。
例如2011年12月6日,當時專案組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糯康的藏身之處——老撾波喬省的一個村莊。
隨后,專案組緊急與當?shù)氐能娋瘏f(xié)調,對村莊進行包圍,但沒想到的是,村莊里面的村民卻極力阻撓。
隨后專案組調整策略,將目光不放在抓捕上,而是壓縮糯康的生存空間。
而事實證明這個策略也是非常正確的。
在2012年4月28日,當時糯康和自己手下的兩名人員乘船從緬甸前往老撾,試圖躲避專案組的抓捕。
但此時的專案組已經(jīng)得到了消息與老撾警方聯(lián)合在老撾設下埋伏將其抓捕。
當糯康剛在老撾的碼頭下船時,就被警察發(fā)現(xiàn)。
糯康發(fā)現(xiàn)不對勁,看到警察便拼命逃跑。
而警察隨后鳴槍示警,經(jīng)過全力的抓捕后,三人終于落網(wǎng)。
糯康等人落網(wǎng)的消息,一經(jīng)傳出后,整個糯康集團便分崩離析。
而此時的專案組也乘勝追擊,將其余下的人員陸陸續(xù)續(xù)抓捕。
經(jīng)過不懈的努力,糯康團伙的四號人物與五六十個團伙相繼被抓捕。
多方的溝通后,老撾決定將糯康移交中方進行處置。
雖然糯康被抓獲,但他一直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一概不認,并且在審訊時經(jīng)常裝瘋賣傻。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檢察院對湄公河慘案所涉及的人員進行宣判。
其中包括糯康,伊萊,桑康·乍薩,扎西卡等6名被告人。
他們分別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等被依法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到了9月20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
六名作案人員涉嫌故意殺人,劫持船只等罪名,并且根據(jù)相關的十三名證人出庭作證,最后證實了糯康集團犯罪事實。
在審理的過程中,糯康還表示到自己愿意以3000萬泰銖的財產去賠償受害船員的家屬,希望可以得到從寬處理。
但事情哪有想象的簡單?
受害家屬又怎會為了錢財而不惜去“出賣”家人的生命。
由于此次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多次公開審理宣判。
11月6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并且以故意殺人罪等罪行判處涉嫌人糯康等人死刑。
到了12月20日,云南省高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公開審理。
在此次宣判過程中,法院對糯康的6名上訴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等上訴作出裁定:駁回上訴。
并且依舊維持對6人的死刑判決,維持并核準對扎波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判決,對扎施波有效徒刑8年的判決。
據(jù)當時時任云南省看守所的所長介紹,當糯康知道自己死刑復核裁定時,情緒有著明顯的波動。
甚至在當時血壓一度升高,情緒極其不穩(wěn)定,并且希望能夠得到寬恕,請求給他改過的機會。
但當?shù)弥Y果已經(jīng)無法挽回時,他卻顯得異常的平靜。
不過在被押往刑場的最后幾個小時,他卻有著“反?!钡男袨?。
當時記者問到他最近幾天睡得怎么樣,他卻平靜地用云南話說道。
“已經(jīng)很多天沒有睡著了,現(xiàn)在很想我的娃,我的老婆,我的媽?!?/strong>
“我想過普通百姓的生活,不想再干壞事?!?/strong>
雖然糯康有這樣的想法,但已經(jīng)為時已晚。
不過值得人們注意的是,在前往現(xiàn)場的幾個小時,他表示過想念自己的家人,但他卻并沒有寫下遺書或者留下遺物給自己的家人。
甚至都沒有委托民警傳達言語給自己的家人。
或許是因為不想連累家人,又或許是不知道怎么面對家人,才會做出如此舉動吧。
2013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糯康等4名在昆明市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而轉念回顧10個多月的艱苦工作。
為了能夠逮捕嫌疑人,專案組動用千軍萬馬,想盡千方百計,歷經(jīng)千辛萬苦的奮斗。
并且,在案件的偵破過程中,我國警方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不僅成功逮捕到了嫌疑人,而且更保護了我國公民的權利。
而由此我們也感慨道,經(jīng)過此次案件,我們應該深刻的意識到我國向駐外使領館派駐警務聯(lián)絡員是非常重要的。
他們能夠為我國在處理涉及國外案件時提供重要信息,同時也可以促進國內外警方的溝通合作。
一方面可以切實地建立一個可行的司法協(xié)助體系,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實際行動去保護身在國外的中國人的合法權利。
以此形成合力,共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和平。
湄公河慘案已經(jīng)成為過去,逝者能安息。
而針對此次案件的罪魁禍首,他也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
一方面提醒我們,不要觸及法律警戒線,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另一方面也向外面證實,只要危害到中國公民的安全,那么我們應當全力以赴進行調查。
同樣我們也應該向那些在一線的警務人員致敬,有他們的保護,才有社會的安寧。
《湄公河慘案之思》 人民公安
《湄公河慘案:在中國審判》 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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