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加大黃湯】
即桂枝湯原方加大黃一兩準今法一錢至二錢,隨時酌用。或云“照桂枝加芍藥湯分兩,再加大黃”者,恐非此方正義。蓋桂枝加芍藥法,是兼治太陰。此方主治太陽證,表邪未解,業(yè)已傳里,腹中實痛,舌起厚胎,發(fā)煩發(fā)渴,見種種當下之證者。
云補充:《傷寒論》279條原文:
本太陽病,醫(yī)反下之,因爾腹?jié)M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桂枝加芍藥湯方:
桂枝去皮,三兩 芍藥六兩 甘草炙,二兩 大棗擘,十二枚 生姜切,三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分三服。本云桂枝湯,今加芍藥。
桂枝加大黃湯方:
桂枝去皮,三兩 大黃二兩 芍藥六兩 生姜切,三兩 甘草炙,二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云以為,桂枝加大黃湯,芍藥確實多,何氏之所以說不是桂枝加芍藥法,主要是因為,腹中大實痛。應該是芍藥甘草法。
此太陽病,表邪未解,而已傳胃,為本經半表半里之證,即經文所謂“太陽陽明”也。邪已入胃,其表證必不同初起之盛,故用桂枝,不用麻黃。邪甫入里,其胃火亦未至十分燥烈,故用大黃,不用枳、樸也。
云說:此何氏對半表半里之解釋,頗為可取,邪一半在太陽,一般在陽明,而不是在少陽。麻桂和枳樸黃的用藥差異論述亦有道理。云以為,若陽明證明顯,亦可酌情選用增加。
《金鑒》注略曰:腹?jié)M為太陰、陽明俱有之證,然位同而職異。太陰主出,病則腐穢之出不利,故滿而時痛。陽明主內,病則腐穢燥而不行,故大實而痛,陽明腑病也,故用大黃,此雙解表里之法也,與《少陽》篇大柴胡湯義同,當兩解也。
此與前列大青龍湯證只遲一候(點擊閱讀原文鏈接可以查看)。彼為將入未入之時,此則已入胃里也,故接錄于此,使學者知傷寒傳變,如此其速。一界之間,而有大黃、石膏之別,珍視者庶不敢粗率焉。虛人偏多此癥,每因一下之后,胃氣虛餒,不得透汗,纏綿發(fā)熱,而變壞病者比比矣。不妨于此方中量加人參,助營氣以達肌表,則汗透,助胃氣以驅腐穢,則下更爽也,但分數(shù)不可過于大黃耳。
云說:《金鑒》的分析很有道理,太陰主出,陽明主納,這個很有見地。何氏寫方的順序與疾病傳變順序高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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