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認識網癮
1.網癮的概念
互聯網起源于美國,并在美國最先得到廣泛應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已經有不少美國人因為深陷網癮不能自拔而向心理醫(yī)生尋求幫助。這個問題很快引起了精神病學家和臨床心理學家的關注,紐約的精神病醫(yī)生高登博格(Goldberg)和匹茲堡大學的金伯利·楊(Kimberly S. Young)教授是最早關注和研究這一問題的兩位專家。
高登博格被認為是最早提出“網絡成癮綜合癥”這一概念的學者。1994年他宣稱自己在臨床上發(fā)現了一種新的心理疾病,也就是個體由于過度使用互聯網而導致明顯的社會、心理功能損害的一種現象,并把它命名為“網絡成癮綜合癥”(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該術語1995年被收入醫(yī)學詞典。
當時,匹茲堡大學的金伯利·楊教授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并開展了相關的研究。1994年11月,她在互聯網上張貼了一份網絡成癮方面的問卷,并回收了496份有效問卷,這是第一個關于網癮的調查。她把此次調研的成果進行了數據分析,并在1996年美國心理學年會上宣讀了依據此次調查所撰寫的論文。這篇論文是第一篇在心理學年會上被批準宣讀的關于網癮的論文,因為是在一個權威的學術年會上發(fā)表的,反響比較大,吸引了一些重要媒體的報道,在學術界也產生了影響。由此,這種高科技條件下的新的成癮現象,開始引起心理學家、精神病醫(yī)生、心理咨詢師、教育學家、上網人員和有關網絡研究者的廣泛關注。哈佛大學醫(yī)學院附屬的麥克萊恩醫(yī)院在1996年初就專門開設了一個治療計算機和網絡成癮癥的診所。在1997年多倫多和1998年舊金山兩屆美國心理學年會上,研究者們還專門討論了“互聯網成癮”成為正式診斷的可能性。
雖然網絡成癮已經是一個引起廣泛關注的問題,但關于網絡成癮的概念,心理學界尚有爭議,對這種成癮也有多種稱謂,如在線癮、互聯網癮、網絡沉溺、互聯網成癮綜合癥等(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簡稱IAD)、網絡依賴、病理性互聯網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簡稱PIU)。一般認為,“網絡成癮”是指在無成癮物質作用下的上網行為沖動失控,表現為過度使用互聯網而導致個體明顯的社會、心理功能損害。該定義是通過與有成癮物質的毒癮、酒癮等成癮現象對比,從網癮負面影響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不管如何稱呼網癮,這些說法都至少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過度使用,也就是上癮了;二是這種過度使用已經造成了某些負面影響,也就是所謂的“個體明顯的社會、心理功能損害”。上網成癮者可能會出現一些程度不同的生理、心理反應,并常常伴隨著對日常生活的嚴重影響。生理上,比如出現腕骨髓道癥、眼睛干、偏頭痛、背痛、飲食不規(guī)則、不能處理個人衛(wèi)生、視力下降、肩背肌肉勞損、生物鐘紊亂、睡眠節(jié)奏紊亂、食欲不振、消化不良、體重減輕、體能下降、免疫功能下降等。心理上則可能表現出:上網后精神極度亢奮并樂此不疲,長時間使用網絡以獲得心理滿足,通過上網來逃避現實,常常處于上網與不敢面對現實的心理沖突之中,并時常出現焦慮、憂郁、人際關系淡漠、情緒波動、煩躁不安、反社會等現象;一旦停止上網,便會產生上網的強烈渴望,難以控制對上網的需要或沖動。日常生活中,可能因此而影響了工作、學習、休閑娛樂與人際交往。
實際上,現有的西方的網癮概念和判斷標準大都來自于美國的《精神疾病診斷和分類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ourth Edition),簡稱DSM-IV。DSM-IV由美國精神病學聯合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制定,是精神疾病診斷治療的權威指導手冊,被精神疾病診斷的專業(yè)人員和心理醫(yī)生等視為“圣經”。手冊對精神疾病進行了分類,并列出了這些疾病的診斷標準、治療方法指導及其他相關信息,其中包括了所有已被認定的精神疾病。心理醫(yī)生或心理學家對網癮的各種定義,就是參照這個手冊中類似的精神疾病概念和判斷標準而提出的。高登博格提出“互聯網成癮癥”(IAD)的概念,是借鑒了DSM-IV中關于藥物依賴的判斷標準;金伯利·楊認為網癮和DSM-IV中所列的“病理性賭博”最為相似,而參照“病理性賭博”提出了“病理性互聯網使用”的概念。
2.關于網癮的爭議
對什么是“網癮”,國內外的研究莫衷一是,存在一些爭議。
第一個方面的爭議是:網癮是不是一種病。有學者把網癮當成一種心理疾病,心理學家或嗜好咨詢師們常常持有這種看法,而且他們在實踐操作層面也確實把它當成一種新型的心理疾病來處理。我國的一些教育專家或教育工作者則鮮明地反對這種看法,認為不能把網癮當成一種病,更不能給上網成癮的人貼上“病人”的標簽。
到現在為止,網癮還沒有被正式認定為是一種“病”,但高登博格和金伯利·楊正在游說,希望在修訂《精神疾病診斷和分類手冊》時把“病理性互聯網使用”列入其中。因為該手冊是一個權威指南,只要列入該手冊就意味著網癮被正式列為一種精神疾病。在美國,網癮被確認為是一種疾病后,診治網癮就可以享受醫(yī)療保險待遇,因此網癮是否被認定為一種疾病很重要,而在我國并沒有這種迫切性。
第二個爭議是:沉迷網絡能不能說是對互聯網上癮。此爭議主要在西方國家。在西方國家,網癮(IAD)的概念受到了許多學者的質疑。他們認為“成癮”(addition)這一術語是專指有機體對某種藥物心理上和生理上的依賴(也就是我國通常所說的毒癮、酒癮等),是用于攝入某種化學物質或麻醉藥的行為,而網絡用戶對網絡的著迷不同于對化學物質的依賴,沒有成癮物的攝入。分析網絡成癮案例不難看出,其實網癮患者并不是對計算機或者互聯網這個物質本身上癮,而是對其中承載和傳遞的內容上癮。網癮可以分出多種類型,像網絡游戲成癮、網上賭博成癮、網上購物成癮、網絡拍賣癮等,實際上網癮患者是成癮于游戲、賭博、購物、拍賣等活動,而不是成癮于網絡本身。在這些活動中,網絡只是提供了一個超大型的游戲廳、賭場、商場或者拍賣場,也就是為成癮者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條件。如果這些成癮者不是呆在網上,而整天呆在游戲廳、賭場、商場或者拍賣場,他們也一樣會對有關活動成癮,只不過這種情況下不叫“網癮”而已。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所說的成癮實際上包含了兩大類別:一種是物質成癮,也就是對某種物質上癮,產生依賴,比如毒癮、煙癮、酒癮等;還有一種是行為成癮,是指沉溺于某種活動或某種行為,并依賴于反復參與其中以獲得滿足,比如有的人賭博上癮。第二個爭議,實際是關于應該把網癮看成是哪種成癮的爭議。高登博格最開始借鑒了DSM-IV中關于藥物依賴(物質成癮)的判斷標準和概念而提出“互聯網成癮綜合癥”(IAD)的概念,而后來他也將其改成了“病理性互聯網使用”的說法。當然,作為一種通俗的說法,網癮(IA)或網癮綜合癥(IAD)仍在被廣泛地使用著。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把網癮和毒癮類比。前面說過了,二者實際上有本質的不同,一種是物質成癮,一種是行為成癮,但人們之所以會如此類比,二者肯定有非常相似的地方,因此我們可以看看二者到底有何異同。從成癮的機制上來看,毒品是毒癮的成癮物,吸毒者吸進毒品(成癮物攝入),毒品作用于吸毒者的身體(研究已經發(fā)現,是作用于吸毒者大腦中的某個部位),使人體產生生物化學變化,并給人帶來快感,使其上癮——經常產生要吸食毒品的沖動,而吸毒者無法控制這種沖動,只能繼續(xù)通過吸食毒品來滿足這種沖動,所以叫“沖動控制障礙”。因此,曾有戒毒機構開展過開顱手術戒毒(現已被禁止),通過摧毀大腦中對毒品起反應的那部分組織,使其不再對毒品有反應,從而達到戒毒的目的。而網癮并沒有像毒品這樣一種成癮物被攝入并作用于人體,但它有一點跟毒癮很相似,就是網癮患者對網絡的癡迷很頑固。一個人患上網癮后會像染上毒癮一樣很難戒除。網絡患者也是存在沖動控制障礙,經常產生要上網的沖動,而且無法控制這種沖動,非要通過上網來滿足這種沖動。因此,有些學者當初就是參照毒癮等物質成癮而將網癮定義為“無成癮物攝入的沖動控制障礙”。不過,雖然網癮在一段時間內可能表現出像毒癮一樣的頑固性,但網癮的頑固性還是無法跟毒癮相比的,人們形容毒癮時說“一日吸毒,終身戒毒”,而網癮一般不會如此。
3.出于實踐操作需要的網癮概念認定
出于網癮診斷戒除的實踐操作需要,本報告認為,把網癮看成是一種行為控制障礙——在控制上網這種行為上存在的障礙——是有道理的。通俗地說,上網成癮就是無法有效地把自己的上網行為控制在合理適度的范圍內(主要表現在時間控制上)。上網成癮者基本上都是這種控制能力不足或已經喪失了這方面的能力。戒除網癮不是讓染上網癮的人離開網絡,而是要使上癮者掌握控制上網行為的能力,使他們能夠把自己的上網行為控制在合理適度的范圍內,既能從中獲益,又不因此影響自己的學習、工作和日常生活。因此,我們可以把戒除網癮看成是一種能力的培養(yǎng),也就是通過一定的方式賦予網癮患者這種控制能力。分析網癮戒除方面的實踐可以看出,成功的網癮戒除就是能幫“患者”找回或增強這種控制能力的實踐。
根據對網癮的這種認定,可以把網癮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上網行為(這里主要指的是時間)已經超出了合理適度的范圍,而自己尚未意識到這一點——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上網行為已經到了需要節(jié)制的程度。二是是網絡成癮者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上網行為已經超出了合理適度的范圍,但卻欲罷不能。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更主要的是后一種情況。比如,許多大學生因為玩網絡游戲而荒廢了學業(yè),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已經清晰地認識到,如果再繼續(xù)下去,自己的學業(yè)肯定要出現危機。然而,既使看到了繼續(xù)沉迷網絡的后果——明明知道考試會過不了,甚至已經知道如果再沉迷其中自己可能會被退學,但他們仍然控制不住自己。他們已經暫時失去了把上網行為控制在合理適度的范圍內的能力。
4.我國青少年網癮問題的現狀和影響
簡單一句話可以概括現在我國的青少年網癮問題,那就是相當嚴重。
一是青少年染上網癮的人數眾多。雖然各個不同的調查得出的數據相差比較大,但不論成癮比例是5%還是15%,從絕對數上來說,都是巨大的,而且隨著網絡的普及率進一步提高,必然會卷進越來越多的人。特別是我國當前產生網癮問題的社會土壤和環(huán)境無法在短期內得到根本改變,這個問題還將在較長時期內存在。
二是青少年染上網癮后帶來的后果嚴重。一項對北京市4所正規(guī)高校的調查表明,一所招生規(guī)模在5000人左右的大學每年約有50人左右退學,其中80%的退學大學生都和網絡成癮有關。實際上此類的報道已經很多,全國各地的高校都有動輒數十名的大學生因為沉迷網絡游戲荒廢學業(yè)而退學。更有甚者,一些沉迷網絡的青少年出現嚴重生理疾患甚至猝死,也有人因此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由于我國許多家庭把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青少年染上網癮往往意味著整個家庭希望的破滅。比如,子女好不容易考上名牌大學,卻因為網癮而被退學,其對家庭的打擊可想而知。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青少年群體上網成癮帶來的結果會顯得比其他群體更為嚴重。從社會化角度來看,人的一生都在接受社會文化和適應社會,在這個過程中,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核心任務,而這些任務完成得如何,往往影響其今后的社會化過程。青少年階段的核心任務是長身體、學知識、學技能,以及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念,為以后的工作、生活和事業(yè)打下基礎。這個階段的社會化任務完成不好,對其今后的生活影響特別大,而這個階段又是個特別容易“出事”的時期,很容易出現波動。對一些中學生來說,如果沉迷網絡一段時間——不要說長期的,僅僅是一個學期,甚至一兩個月——就有可能從一個優(yōu)等生質變?yōu)橐粋€學習跟不上的差生,其間又伴隨著激烈的親子沖突,以及隨之而可能出現的劇烈的思想變動,因此,僅僅沉迷這樣一段時間,就有可能深刻影響其今后的生活,徹底改變其本來應該有的人生軌跡。
二、如何鑒定網癮
如何判斷網癮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什么樣的狀態(tài)算是網絡成癮;如何判斷網絡成癮的程度——是比較輕微的、中度的,還是比較重的;以什么樣的工具和方法能科學準確地測量出以上兩個方面。
1.什么樣的狀態(tài)算是“網絡成癮”
基于報告上文對網癮的認識,對是否上網成癮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判斷:一是主觀的心理感受。也就是對上網是不是有癮,是不是總想上網。如果一個人跟有煙癮一樣,老想著上網,不上網心里就很難受,甚至出現某些生理癥狀,那就是有網癮了。二是客觀結果。也就是上網是不是影響了自己的學習、工作和日常生活,是否已經造成了顯而易見的不良后果。我們把上網成癮界定為“無法有效地把自己的上網行為控制在合理適度的范圍內”,測量一個人是否上網成癮就是測量他有沒有超過合理適度的范圍——“過度”。那什么是合理適度的范圍呢?雖然過度是表現為花了過量的時間,但由于個體差異太大,有的人一周上網20個小時就已經算是過度了,有的人一周上網40個小時也不算過度,所以這個度應該是“是否對學習、工作、生活、交往、身體”等方面產生顯而易見的不良后果,如果“是”的話就是過度,如果“否”的話就還不算過度,仍然是正常的互聯網使用,而不是“病理性互聯網使用”。
在網癮診斷戒除的實踐操作中,判斷一個人是否上網成癮時,應該把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純粹從理論和邏輯上來說,上網有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學習、工作和日常生活并不是判斷是否染上網癮的必要條件,因為有可能有的人雖然有網癮,但他并不因此而使自己的生活受到不良影響,甚至他從中的獲益大于因此產生的負面影響,比如擴大和加深了人際交往,便利了工作,提高了學習,豐富了生活等等?,F實中我們看到,有網癮的人常常因為沉迷網絡占去大量時間而影響了自己的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等諸多方面,正是這些結果使上網成癮成為一個問題。假如吸煙不會帶來影響健康等不良后果,那么煙癮就不會成為一個問題,人們也不會對戒煙和禁煙有那么強烈的要求;如果嗜酒只是帶來快樂而不會損害身體,不會誤事,那人們也不會如此強烈地反對酗酒。網癮也是如此,假如一個人對上網已經有心癮,但并沒有帶來什么不良后果,那這種網癮也就不成為問題。當把網癮當成一個問題來看時,有沒有產生負面影響的客觀結果就成為必要條件了。
2.如何判斷網癮的程度
在實踐和研究中,我們一般把網癮的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之間的區(qū)隔很多時候并不是很明顯。那么如何判斷一個人的網癮深度呢,最主要的是看上網成癮者的癮到底有多大,以及網癮造成的負面影響有多大。這可以通過測量工具的測量,結合與網癮“患者”及其親人朋友的交流所了解的情況進行判斷。判斷網癮深度在我國的網癮診斷戒除實踐中其實不成為問題,因為我國當前的情況是,主動尋找網癮診斷戒除服務的一般都是網癮程度很深,產生了嚴重的不良后果,已經到了非戒不可的地步了,基本上不再需要費多大力氣去判斷其網癮程度。
3.網癮的測量工具
在進行網癮測評時,主要采用量表,加上與“患者”的交流中了解到的情況,以及“患者”家人所提供的情況進行判斷。網癮的判斷標準已經有很多,比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一些:
(1)高登博格制訂的標準。他的評估標準有9項:①每月上網超過144小時,也就是一天4小時以上;②頭腦中一直浮現和網絡有關的事;③無法抑制上網沖動;④不敢和親友說明上網的時間;⑤可能因上網造成課業(yè)及人際關系的問題;⑥上網比自己預期的時間還久;⑦花許多錢更新網絡設備或用于上網;⑧要花更多時間上網才能滿足;⑨上網是為逃避現實、解除焦慮。在這套標準中,只要符合5項以上,就說明已經上網成癮。
(2)金伯利·楊的診斷標準。1994年11月,金伯利·楊張貼在網上的用來測試人們的上網成癮情況的簡短問卷,可以算是第一份正式的網癮測評量表。這個問卷由8個問題構成,被測試者回答“是”或者“否”,答一個“是”得1分,最后得分5分以上者(包括5分)為上網成癮:①你是否覺得對互聯網著迷?(也就是說,想著先前的上網活動或者期待著下一次的上網時間)②你是否感覺需要不斷增加上網時間,才能感到滿足?③你是否難以減少或控制自己對網絡的使用?④當你準備下線或停止使用網絡時,你是否感到煩躁不安、無所適從或者很容易動怒?⑤你是否將上網作為擺脫煩惱和緩解不良情緒(如緊張、抑郁、無助)的手段?⑥你是否對家人或朋友掩飾自己對網絡的著迷程度?⑦你是否由于上網影響了自己的學業(yè)成績、某項工作或朋友關系?⑧你實際上網的時間是否經常比預計的要長?
(3)彼得(Beard,心理醫(yī)生,美國馬歇爾大學心理學系)的診斷標準。Beard在借鑒金伯利·楊的量表基礎上,提出了“5+3”的診斷標準,把上述8個標準分成兩類:一類是判斷網絡成癮的必要條件,實際上就是上述標準的前五條;一類是判斷網絡成癮的充分條件,也就是上述標準的后三條。若上網者有前五種表現,但是沒有后三種表現,不能認定其已經成癮;只有具備前五種表現,并且還具有后三種表現的任一種,才能判定其屬于網絡成癮。
(4)美國心理學年會制定的標準。美國的“互聯網成癮支持小組”(Internet Addiction Support Group;IASG)提出了“互聯網成癮障礙”診斷標準,在1996年和1997年的美國心理學年會上,學者們對其進行了討論。研究組織和學者在不斷地研究和爭論中形成了比較統一的標準。這個標準列出了7種網絡成癮癥狀,如果網絡用戶在過去12個月中的任何時期有其中的3種以上癥狀,即為網絡成癮。這7種癥狀是:①耐受性增強:要不斷增加上網時間才能達到同樣的滿足程度,也就是網癮越來越大;②退癮癥狀:如果有一段時間——從幾小時到幾天不等——不上網,就會變得明顯的焦躁不安,不可抑制地想上網,時刻擔心自己錯過了什么,甚至做夢也是關于互聯網的;③上網頻率總是比事先計劃的要高,上網時間總是比事先計劃的要長;④企圖縮短上網時間的努力,總是以失敗告終;⑤花費大量時間在和互聯網有關的活動上,比如安裝新軟件,整理和編碼下載的大量文件等等;⑥上網使社交、職業(yè)和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⑦雖然能夠意識到上網帶來的嚴重問題,但仍然繼續(xù)花大量時間上網。
(5)陶宏開(當前國內著名的挽救網癮青少年的學者,華中師范大學客座教授)的判斷標準。陶宏開教授對西方學者的判斷方法并不十分贊同。他認為,國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針對的是成年人,且其基礎是把上網成癮當作一種心理疾病來看待。陶教授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提出了上網成癮的以下10個等級:①偶爾上網,對正常生活與學習基本沒有什么負面影響。②時間比第1級稍長,但基本上自己可以控制。③自己有些控制不住了,但在家長的提醒下可得以控制;對學習已經產生一定的影響。④開始對家長的限制有些反感,逐步對學習失去興趣。⑤有時瞞著家長上網,并且用說謊的方式為自己掩飾;開始厭學。⑥已產生對網絡的依戀,一天不上網就不舒服。⑦與父母有公開的沖突,親子關系緊張;上網成了生活的主要目的。⑧對父母強烈厭惡,經常逃學,連續(xù)上網,通宵不歸;并有其他很不理智的行為,如開始在家里有暴力行為,敲打或毀壞東西等等。⑨不顧一切也要上網,若父母干涉,非罵即打,不但毫無親情,甚至傷害親人、逼父母分居或者離婚。⑩為了上網,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在以上等級中,5級以上是上網成癮,8級以上是程度嚴重的上網成癮。
(6)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的標準。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參考上述國內外標準,結合我國實情,于2005年制定了如下判別網癮的標準,也即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2005年進行全國范圍的青少年網癮調查時所使用的標準。具體如下:判別網癮的標準分為必要條件和補充條件。必要條件為:上網給青少年的學習、工作或現實中的人際交往帶來不良影響。在這一前提下,只要網民滿足三個條件(補充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即判定他屬于上網成癮。這三個補充條件是:①總是想著去上網;②每當互聯網的線路被切斷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網時,會感到煩躁不安、情緒低落或無所適從;③覺得在網上比在現實生活中更快樂或更能實現自我。在非網癮群體中,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則表示其具有網癮傾向:①實際上網時間往往比自己預期的時間長;②向親人隱瞞自己的上網時間。
實際上,目前的網絡成癮量表多是由研究者根據DSM-IV中其他成癮行為的診斷標準改編成的。以金伯利·楊的8題問卷為例:在《精神疾病診斷和分類手冊第四版》列出的“病理性賭博”判斷標準共有10項,只要符合10項中的5項就可以判定為“病理性賭博”。金伯利·楊認為其中有兩項跟網癮沒有關系,所以就選用了其中的8個問題,改造后形成了判斷網癮的8題問卷。比如,“病理性賭博”判斷標準中的第二個問題是“你是否感覺需要不斷增加賭博的金錢數量,才能感到滿足”,她在網癮問卷中將其改為“你是否感覺需要不斷增加上網時間,才能感到滿足”,其他7個題也是通過這種方式改造得來的。
網癮的判斷標準還有其他一些:
——臺灣陳淑惠教授(1999,2000)以大學生為樣本,綜合DSM—Ⅳ對各種成癮之標準以及臨床個案的觀察,依循傳統成癮癥診斷模式,并以側重其心理層面的原則,編制出了《中文網絡成癮量表》。該量表共26個題項,是一種四級自陳量表。總分代表個人網絡成癮的程度,分數越高表明網絡成癮傾向越高。
——戴維斯(Davis,加拿大約克大學心理學系教師)編制了《戴維斯在線認知量表》(Davis Online Cognition Scale,簡稱DOCS)。該量表共36個題項,是一種七級自陳量表。如果被試測出的總分超過100或任一維度上的得分達到或者超過24,則認為是網絡成癮。
——金伯利·楊在1996年設計了一套20題的調查問卷。該問卷總分100分,在問卷調查中所得的分數越高,表明沉迷于互聯網的程度就越嚴重。
在現有的判斷標準中,既有普遍性的,也有針對性的。金伯利·楊教授的8題問卷就是既可以對成年人,也可以對青少年使用的普遍性測量工具。陶宏開設計的測量工具很大程度上是以網絡對親子關系的影響程度作為網癮判斷標準的,它有很大的片面性,是一個針對性問卷,只適合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未成年人進行測量?,F有的針對性測量工具,還有一些是針對特定的網癮類型設計的,比如測試是否網絡游戲上癮的判斷標準。也有針對親屬的測量工具,比如通過子女的回答來測試其父母是否上網成癮的量表和通過父母的回答來判斷子女是否上網成癮的量表。
目前國際上對網絡成癮的概念還沒有統一的界定,診斷標準也不統一。在我國,現今對網絡成癮的研究還沒有一個編制精良、應用廣泛的測量工具,大多數研究所用的測量工具是參考國外編制的問卷而自編的調查問卷。
分析已有的網癮測評量表可以發(fā)現,這些量表都是包含了對主觀心理感受和客觀結果這兩方面的測量。以金伯利·楊的8題問卷為例,前5題測的是第一個方面,后3題測的是第二個方面。但以哪個方面的情況作為必要條件,哪個方面的情況作為充分條件,各個判斷標準有所不同。金伯利·楊的8題問卷沒有區(qū)分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而彼得在借鑒金伯利·楊的量表基礎上,提出了“5+3”的診斷標準,實際上是把主觀心理感受作為必要條件,而一些客觀的結果作為充分條件。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的網癮判斷標準正相反,把顯而易見的客觀結果作為必要條件,而把主觀上對于網絡的依賴和需求的感受作為充分條件。
三、如何戒除網癮
網癮問題涉及方方面面,與學校教育、家庭環(huán)境、社會環(huán)境各個方面都有密切關系,因此,不能把青少年網癮問題歸咎于某一個方面。有人將大量青少年上網成癮歸咎于應試教育,實際上應試教育把絕大多數中小學生綁在課堂和學業(yè)中,在某種程度上也減少了青少年的上網成癮。如果青少年不像現在這樣全身心投入應試教育的競爭,同時社會又不能為青少年休閑娛樂提供豐富的多樣化選擇,會有更多的人沉迷網絡。解決網癮問題是個系統工程,只抓住任何一個方面都不足以解決問題,這一點已成為共識。只有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一個健康良好的大環(huán)境,才能從源頭上盡量減少青少年上網成癮。由于網絡已經深入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網絡存在,就會有人上網成癮,只抓住源頭,并不足以解決問題,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戒除網癮的方法,建立科學的事后機制也同樣重要。
戒除網癮,科學認識和正確判斷網癮是前提,找到行之效的辦法則是難題。國內外戒除網癮的實踐已有不少,但被普遍認可從而被標準化推廣的行之有效的戒除方法尚未找到。在如何戒除網癮方面,我國的探索和實踐也有不少。
1.相關的組織與機構及其實踐與探索
(1)2005年1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心理學研究所等數家機構聯合舉辦了青少年網絡依賴戒除“虹”計劃的訓練。從100多個報名者中(其實來報名的都是家長),選出13名“萬念俱灰”的人受訓,訓練時間為期一周。其中,年齡最大的24歲,最小的15歲,包括5名大學生、1名研究生,剩下大多為高中生,還有休學在家的。此次訓練營的戒除模式,主要是采用擴展訓練和討論課兩種形式,事后證明,效果并不理想。成癮較重的認為這種訓練在某種程度上只是一種安慰,酷愛網絡游戲的則認為訓練營里玩得挺好,交到了不少“高手”。訓練營閉營后,部分家長也表示出一定顧慮,認為孩子之間互相留下地址,而每個人都是特厲害的網游玩家,這剛好可以相互交流經驗。事后也的確有受訓成員一起打游戲的情況出現。
(2)陜西陽虎青少年素質拓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廣告語為:“戒除網癮,成長訓練營,幫助沉迷于網絡的孩子成功戒除網癮,以不同的人生主題為線索,觸及心靈的團體游戲,沖擊自我生理極限的體能拓展,嚴格的軍事訓練,生動有趣的交流討論,深入家庭的親臨體驗,幫助孩子重塑自我,恢復快樂健康的學習生活?!睋榻B,目前治療網癮的方法主要有談話法、脫敏訓練法、戒毒藥物治療法、催眠法4種。談話法成本太高,戒毒藥物治療法、催眠法存在爭議,因此他們公司主要采取脫敏強化訓練法。具體做法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對孩子進行野外成長訓練,讓他們在封閉環(huán)境中培養(yǎng)團隊精神,學會與人交流,轉移對網絡的依賴心理。這個階段一般為5到7天。第二步進行家庭親子互動,指導家長加強與孩子的交流溝通,最終幫助孩子重塑價值觀和人生目標,正確對待虛擬的網絡世界。這一階段大致持續(xù)2個月。
(3)清華大學心理咨詢中心的團體輔導戒網癮。團體心理輔導法是心理咨詢中常用的一種方法,它是由心理咨詢者指導,借助團體的力量和各種個體心理咨詢理論與技術,就團體成員面對的心理問題與他們共同商討,提供行為訓練的機會,為團體成員提供心理幫助與指導,使每一位團體成員學會自助,以此解決團體成員共同的發(fā)展或共有的心理障礙,最終實現改善行為和發(fā)展人格的目的。
(4)北京軍區(qū)總醫(yī)院網絡依賴治療中心。北京軍區(qū)總醫(yī)院網絡依賴治療中心也采取了藥物治療加心理治療的方法。該中心主任陶然對網癮的主張有兩點:一是網絡成癮是一種病,二是網絡成癮必須用藥物治療。他們把網癮患者分為網迷、中度的網絡成癮癥和重度的網絡成癮綜合癥三類。他們認為對于重度的網絡成癮患者,單靠心理治療是不夠的,必須采取藥物治療為主,心理治療和其他治療為輔的方法。這種治療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健康素質教育和物理治療等,需要內科醫(yī)生、精神科醫(yī)生、心理醫(yī)生、藥劑師、護理人員、素質教育者的介入,是多學科合作和整合的醫(yī)療模式。其中藥物治療是中西醫(yī)結合,主要是調節(jié)心情。中藥為枸杞子、酸棗等配方,而西藥則主要為調節(jié)大腦分泌的精神類藥。進入中心后,醫(yī)生會根據對患者的測評和主觀評價,決定治療手段和日治療次數,然后輔之以物理治療(多功能心理平衡儀)和心理治療、素質教育。
(5)寧波戒毒研究中心。寧波戒毒研究中心主要是根據莨菪藥的使用經驗,通過分析網絡成癮的原因、臨床表現,提出了藥物干預加心理輔導的治療理念。其總的原則是:先破后立。所謂“破”,就是先使用藥物干預,用一定量的東莨菪堿,每天注射一次,或隔日注射一次,總共用3-5次。目的是抑制大腦皮層的過度興奮,使其在睡眠、休息過程中恢復機體平衡系統,打斷強迫上網行為。之后就是“立”,主要應用心理疏導、中醫(yī)耳針、中藥理療、外出參觀旅游等手段。根據各位成癮者自身的具體情況,總療程為10-15天。
(6)昆明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精神科心理治療研究中心。該中心梁志中副教授和他的團隊在昆明開通了“全國聯動網癮戒除熱線”,以及電子郵箱和QQ號,專門針對中到深度的網癮青少年及其家庭(主要是面對面輔導),進行專業(yè)化的干預。
(7)華東師大心理咨詢中心嘗試引進心理咨詢中“家庭治療”的概念,對6位青少年及他們的家長進行了集體參與的“脫網癮訓練”。
(8)團中央、光明日報社等單位聯合發(fā)起的“健康上網拒絕沉迷——幫助未成年人戒除網癮大行動”。據介紹,該行動2005年啟動,組織專家巡講團在全國65個城市進行了主題巡講,直接聽眾達到了10萬多人,招募了戒除網癮的志愿者隊伍達1萬余人。
(9)北京成立家長交流中心幫助青少年戒除網癮,并試圖將家長交流中心向全國推廣。據介紹,該中心以幫助孩子戒除網癮為目標,定期請專家與網癮孩子的家長進行座談。他們采用所謂的“三步工作法”:第一步是了解孩子網絡成癮的真正成因,第二步是改變網癮孩子父母的心態(tài),第三步是和孩子進行心靈對話。他們對什么是網絡成癮的家庭治療的解釋是:“家庭治療是心理治療的一個種類,是把整個家庭作為治療對象。家庭治療的出發(fā)點是將家庭看成一個系統。這個系統成員所表現出的行為,既影響其他成員,同時也受其他成員的影響。具體地說,網絡成癮的形成與網絡成癮患者所受的家庭教育模式、成員之間的相處態(tài)度分不開。換句話說,網絡成癮癥可能是家庭功能失調的表現。因此,家庭治療所要處理的問題就是修正、調整家庭成員之間的和諧關系,通過家庭成員的共同努力,改變網絡成癮癥產生的家庭動力機制,使癥狀消失。”
(10)重慶市一中聯合重慶大學、重慶師范學院、西南醫(yī)院、重慶市科委等單位, 于2002年成立了全國首家“青少年網絡成癮癥預防與矯正中心”,對患者進行專門的心理治療。
2.相關的個人及其實踐與探索
(1)陶宏開:教授,在全國各地舉行講座、培訓志愿者,出版專門的書籍等。珠海已經開辦了陶宏開素質教育培訓中心。對于已經成癮的青少年,他首先采取的是談話教育法。他的談話教育法主要分為四個步驟:①讓青少年認同談話者;②讓青少年認同父母;③讓青少年認同學習;④讓青少年自覺認識到網絡成癮的壞處并自覺地戒除網癮。
(2)杜俊鵬:河北師范大學教師,河北師范大學原動力成長教育研究中心心理咨詢師。曾帶兩位學生步行
(3)周弘:北京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首席專家,賞識教育倡導者。他認為,“如果孩子沒有教好,那問題肯定出在家長身上,因為,沒有種不好的莊稼,只有不會種莊稼的農民;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會教的家長和老師?!币虼?,他要求父母端正對待孩子的態(tài)度,多賞識孩子,幫助孩子找回自信和快樂,從而讓網癮自然消失。具體做法是:首先,父母要多關注孩子心情好不好。培養(yǎng)孩子關鍵是要懂得孩子精神生命最本質的需求。滿足了最本質的精神需求,也就解決了教育的根本問題。這樣做的預設是:“一個在家里能得到足夠的父愛母愛,在學習中有足夠成就感的孩子,即使天天上網,也不容易患上網癮”。其次,賞識你的孩子,賞識才能溝通。其預設是:人性中最本質的需求就是渴望得到尊重和欣賞。最后,不要把自己孩子的缺點和別人的優(yōu)點相比。
(4)袁榮親:心理咨詢專家,心理督導,現任廣州晴朗天心理咨詢中心主任。他認為,“孩子不是患了網癮才對父母沒感情,而是因為對父母沒感情、親子不能溝通才患了網癮。”孩子上網成癮最大的原因是家庭教育出現了錯誤。如果孩子能在家里找到溫暖,就不會天天泡網吧;如果家長能和孩子進行順利有效的溝通,孩子就不會越走越遠、越陷越深。營造良好的親子關系,父母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任何時候都不要傷孩子的自尊心;你尊重孩子,孩子才會尊重你;經常鼓勵孩子;和孩子沖突時,大人務必冷靜;不要只認分數;家長要注意知識的積累,避免和孩子有“代溝”。
(5)楊順德:廣西柳州鐵路公安處民警,身患癌癥多年,義務幫教過一百多名問題學生。他認為,“孩子泡不泡網吧、成不成癮,跟他們的父母是哪種類型有很大關系。以下七種類型的父母的孩子有患網癮的危險:溺愛性、專制型、討債型(這種父母總覺得自己為孩子犧牲很多,總讓孩子覺得欠父母的)、嘮叨型、差異型(夫妻雙方價值觀不一樣,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不一樣,就會使得孩子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對什么是錯,無從形成一個是非標準)、冷漠型、無能型。楊順德戒網癮主要是做兩件事,采用四種方法。兩件事:第一,傾聽孩子,了解孩子;第二,給他一些指導。四種方法是:情感交流法、心理接近法、責任鍛造法、真相踢爆法。
(6)皇甫軍偉:原北京博爾達學校校長,現為育華偉業(yè)教育工作室負責人。他認為,家庭教育所承擔的責任是要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感、基本道德素養(yǎng)、目標意識、行為習慣等基本內容。他提出,“父母一定要記?。耗闳粝胱尯⒆映蔀槭裁礃拥娜?,你就要盡可能地先讓自己成為這樣的人!”無聲的交流是最高境界的交流,要經常鼓勵孩子,幫孩子樹大志。
(7)江西“網絡媽媽”群體:以江西弋陽縣劉煥榮為首的一群通過網絡挽救沉溺于網絡的青少年的志愿者。她們通過成立專門的網站,建立QQ群體、BBS論壇,召開網下見面會等多種途徑,壯大自己的隊伍,幫助沉迷網絡的青少年。
(8)賈谷韜:高級工程師,家庭教育專家。他認為,問題家庭的孩子是網癮隊伍的主力軍,在此基礎上,要求家長面對網絡成癮的孩子,要積極開展自救——積極充電,應對互聯網的挑戰(zhàn);做好孩子的德育老師;學習教育理論,把自己打造成教育內行。他認為提高家長素質是孩子脫癮的根本。其實孩子都是通情達理的,都是積極追求進步的。面對迷戀網絡游戲的孩子,如果父母能改變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能給孩子以睿智的和不帶功利性的愛,并有足夠的信心和耐心來挽救孩子,那么孩子是能從網絡世界里走出來的。父母的責任是把孩子身上積極向上的潛質開發(fā)出來,并使之發(fā)揚光大。
3.我國網癮戒除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與國外的網癮戒除實踐相比,我國的特點是從事網癮戒除的主要是教育專家或教育工作者,有些還是業(yè)余的,而國外一般是專業(yè)的心理醫(yī)生或精神病醫(yī)生。由于我國的一些從業(yè)人員既無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對網絡也不十分熟悉,對網癮了解不透徹,因此,其實踐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經驗性的居多,沒有理論作基礎,難以推廣。
(2)診斷治療沒有統一標準,治療方法帶有試驗性質,隨意性較強。通觀當前各種戒除網癮的方案,基本上是各自為陣。憑感性,覺得什么方法好就用什么方法,沒有進行充分的理論論證和實踐檢驗,突出的表現就是用戒毒癮的方法來戒除網癮。需要引起重視的是,網癮的主體是人,醫(yī)學試驗要以人為本,不能隨便拿人來試驗。衛(wèi)生部門要有明確的規(guī)范出臺,對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進行干預。網絡成癮作為行為成癮,從本質上就不同于藥物成癮,僅僅根據某些方面的相似,就用治療藥物成癮的方法來治療網癮,病急亂投醫(yī),這是不科學的。
(3)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專家,只是從家庭教育的角度套用已有經驗。由于對網絡缺乏了解,對網癮缺乏具體的感受,因而存在一些錯誤的認識,過于強調家庭教育或學校教育方面的原因,而對網絡本身的原因認識不足。比如,有人說:“一個在家里能得到足夠的父愛母愛,在學習中有足夠成就感的孩子,即使天天上網,也不容易患上網癮。”這一看法就容易產生誤導。實際上許多親子關系很好,學習中有成就感的孩子照樣患上網癮,甚至這種孩子還是容易患上網癮的高危人群。許多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就是在學習中能獲得成就感,學習成績也很好,但一樣被網迷住,欲罷不能。再比如,有人提出:“孩子不是患了網癮才對父母沒感情,而是因為對父母沒感情、親子不能溝通才患了網癮?!边@也容易產生誤導。實際上,許多患了網癮的青少年并不是對父母沒感情,也不存在親子不能溝通的問題。
(4)混水摸魚,借機斂財。開展網癮戒除實踐帶有很大的公益性,但不是不可以收費,實際上國外的網癮患者診治網癮也是要花錢的,而且收費頗高。2004年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開辦了歐洲首家網癮診治所,叫“史密斯與瓊斯成癮會診”網癮治療所,診所推出的一個4-6周的治療計劃,每天收費達到了640美元。我國的問題是,一些開展這一業(yè)務的個人與機構并無相關資質和能力,只是發(fā)現此道能賺錢,就打著戒除網癮的旗號來撈錢。比如,看到現在染上網癮的青少年很多,父母又很著急,有些人就辦了所謂的“網癮戒除學?!薄L蘸觊_曾經介紹,北京有一所這樣的學校,每人收費四五萬,像個拘留所,校長是個農村婦女,另外幾位老師則是她的親戚,戒除網癮一點效果也沒有。江西也有一所這樣的學校,每人收費一萬多,搞得像集中營,其開展的所謂的網癮戒除不過是打罵體罰學生?;焖~的個案中,張××的例子可能是知名度最高的。他自稱是“網絡沉溺問題研究學者、網絡沉溺公共救助志愿者隊伍召集人、網絡沉溺公共救助網創(chuàng)辦人、某機構網癮防治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他出了兩本批判網絡游戲的書——《在網路上狂奔》和《網絡游戲憂思錄》,不過是把眾多媒體報道的網絡游戲引起的嚴重案例拼貼在一起,其中還把不是網絡游戲的“殺人游戲”也當成網絡游戲批判。為了炒作自己,他兩次起訴大名鼎鼎的游戲公司——暴雪娛樂,一時聲名鵲起。而實際上他對網絡游戲并不了解,其所謂的網癮防治研究中心不過是掛在某報社下的一個虛有機構,他的所作所為無非是借機斂財。
(5)戒除方法不符合規(guī)范?,F在有一些開展網癮戒除業(yè)務的所謂“問題少年學?!薄ⅰ靶凶邔W?!?、“魔鬼訓練營”已經引起關注。這些收費高昂,專門接收“改造”各種問題青少年的機構,也接收了許多網癮少年。在這些機構中戒除網癮會有一定效果,因為這些機構的訓練方式是全封閉的軍事化管理,受訓者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完全脫離網絡,甚至沒有人身自由。軍營有著鋼鐵般的紀律,是個煅造人的大熔爐。有些人送子女去當兵,就是想用軍營來塑造自己的子女,改掉子女身上的壞毛病?,F在這些機構采用軍營那一套來戒除網癮,當然也會有一定效果。但這些機構的做法有些是不符合有關規(guī)范和要求的,比如,在這些機構中可以實施公開嚴厲的體罰、限制人身自由、超負荷體能訓練等等,但是,這些機構既不是監(jiān)獄,也不是軍營,連真正意義上的學校都不算,憑什么可以使用非常規(guī)甚至野蠻的方式“教育”青少年?而且,有些此類機構掛著學校的牌子,并沒有辦學資質,卻按著自創(chuàng)的所謂“先進教育理念”教育青少年,其實是不負責任的。
4.當前需要開展的工作
我國當前的眾多網癮戒除實踐,有些確實取得了一定效果。像陶宏開教授的談話法,就收到了實效。問題是,同樣是談話法,換個人來談,即使談同樣的內容也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其中有許多難以把握的東西,需要技巧。其他一些戒除網癮的實踐,也有許多需要規(guī)范和改進之處。根據當前網癮戒除活動比較混亂的情況,本報告認為,以下三項工作是需要盡快開展的:
一是出臺對開展網癮戒除工作的原則性指導意見。說明這種業(yè)務應如何開展,對各種防治方法進行必要的規(guī)范。
二是開展網癮戒除師培訓和資格認證工作。通過培訓提高網癮戒除工作者的素質,使那些有心加入網癮戒除隊伍的人獲得相應的培訓,并對他們進行資格認證。
三是編寫網癮戒除方面的培訓教材。現在需要的教材有以下幾類:針對父母的教材,針對專門的網癮戒除者的培訓教材、針對教育工作者的教材(中小學輔導員、大學輔導員)、針對青少年的教材(大學版、中小學版)。
撰稿:楊守建、昝玉林、楊昕
統稿:楊長征、楊守建
審稿:安國啟
審定:郗杰英
注:該文為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專題研究報告”2007年第4號,2007年4月。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辦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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