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重磅發(fā)布,大家最關心的年終獎個稅優(yōu)惠問題,終于明確了!
明確了5件事!
年終獎計算跟之前大不同
1、年終獎范圍明確!
依據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
(1)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
(2)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過渡期時效明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總共3年!
3、計稅方法發(fā)生大變化!
(1)不再考慮員工當月工資是否超過5000元免征額了。
(2)計算時,不做任何減除,包括免征額、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等。
4、明確年終獎兩種處理方式!
作為居民個人的員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1)可以選擇使用此優(yōu)惠政策,單獨計算年終獎個稅。
(2)可以將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
5、明確過渡期之后年終獎怎么處理!
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
特別注意這6點!
一個案例搞清年終獎怎么處理
年終獎新政策,這6點會計們一定要注意了!
1、若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發(fā)年終獎,不適用此政策。
2、年終獎計稅不再考慮免征額扣除、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
3、居民個人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用或不用優(yōu)惠政策,處理不好容易多繳稅。
4、年終獎個稅是代扣代繳,不是預扣預繳。
5、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該優(yōu)惠政策仍舊是只允許采用一次。
6、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案例:
小曹每月固定工資3000元,年底公司要給她發(fā)全年一次性獎金20000元。在不考慮各項扣除的情況下:
1、如果選擇在2018年12月發(fā)放,小曹需繳個稅:
(1)小曹當月工資3000,低于起征點5000,需要從20000元的年終獎里面拿2000元來把工資補足5000元。用剩下的18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
(2)小曹年終獎應繳個稅計算:
【20000-(5000-3000)】÷12=1500元,按照稅率表找出稅率3%和速算扣除數0。
(3)小曹年終獎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20000-(5000-3000)】×3%-0=540元。
附2018年第四季度年終獎個稅政策說明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計稅方法繳納稅款,但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后的商數,按照財稅〔2018〕98號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稅率表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對于在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從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減去“當月工資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額”,就其余額按上述辦法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稅款。
2、如果適用稅法年終獎最新政策,選擇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發(fā)放,小曹需繳個稅:
(1)小曹年終獎應繳個稅計算:
20000÷12=1667元,按照稅率表找出稅率3%和速算扣除數0。
(2)小曹年終獎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20000×3%-0=600元。
3、如果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發(fā)放,選擇并入當年年度綜合所得,小曹需繳個稅:
(1)小曹年度工資薪金所得:3000*12=36000元
(2)小曹年度綜合所得:36000+20000=56000元
(3)56000元小于60000元的免征額,小曹需繳個稅0元。
結論,同樣20000元年終獎,發(fā)放時間不同,選擇方式不同,繳稅金額大不相同。
附表1:新個稅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附表2:新個稅年度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特別提醒!避開這些坑!
多發(fā)1塊錢,多繳個稅8.8萬!
發(fā)年終獎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在達到計稅臨界點的時候,會出現多發(fā)一塊錢,多繳幾千甚至幾萬個稅的情況。
對此,我們做了一個表,大家可以對照一下,避開這些坑。
同時,我們還按照新個稅的稅率,測算了年終獎的6個避稅區(qū)間:
附最新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
來源:財務第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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