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部分
通用法規(guī)
1.特種設備:(《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fā)生事故,并且一旦發(fā)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2.改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guī)則》)是指改變原特種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tǒng))或者控制系統(tǒng),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shù)與技術指標發(fā)生變更的業(yè)務。
3.大修:(《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guī)則》)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yè)務,亦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tǒng))或者控制系統(tǒng)進行整體的業(yè)務,但大修后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shù)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4.使用單位:(《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guī)則》)是指具有在用特種設備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其既可以是特種設備產權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種設備產權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種設備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者。
5.特別重大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處理規(guī)定》)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6.特大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處理規(guī)定》)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50~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7.重大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處理規(guī)定》)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20~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8.嚴重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處理規(guī)定》)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9.一般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處理規(guī)定》)是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電梯法規(guī)與制造、安裝標準
1.液壓電梯的“變頻調速系統(tǒng)”(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利用改變電動機的供電頻率從而改變進入液壓缸的流量,即對電梯運行速度進行無級調速的系統(tǒng)。
2.液壓電梯的“上行額定速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空載上行時的設計速度。
3.液壓電梯的“運行速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上行額定速度與下行額定速度二者中的較高值。
4.液壓電梯的“多極開關控制閥調速系統(tǒng)”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利用常規(guī)的開關閥使多臺并聯(lián)的節(jié)流閥油路通斷而組成對電梯運行速度進行有級的固定節(jié)流調速系統(tǒng)。
5.液壓電梯的“電液比例調速系統(tǒng)”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利用電液比例流量控制閥對電梯運行速度進行無級的節(jié)流調速系統(tǒng)。
6.液壓電梯的“容積調速系統(tǒng)”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利用變量泵對進入液壓缸的流量進行控制,從而達到對電梯運行速度進行無級調速的系統(tǒng)。
7.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驅動鏈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梯級驅動鏈或踏板驅動鏈斷鏈或過分松弛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的電氣裝置。
8.自動扶梯的“梯級導軌”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供梯級滾輪運行的導軌。(公眾號:diantibang)
9.自動扶梯的“梯級水平移動距離”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為使梯級在出入口處有一個導向過渡段,從梳齒板出來的梯級前緣和進入梳齒板梯級后緣的一段水平距離。
10.液壓電梯的“速度控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通過控制進出液壓缸的液體流量,實現(xiàn)轎廂運行過程的速度調節(jié)。
11.自動扶梯的“梯級踏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帶有與運動方向相同齒槽的梯級水平部分。
12.自動扶梯的“梯級踢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帶有齒槽的梯級垂直部分。
13.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梯級、踏板塌陷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梯級或踏板任何部位斷裂下陷時,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14.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外裝飾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從兩外側蓋板起,將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封閉起來的裝飾板。
15.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桁架;機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架設在建筑結構上,供支撐梯級、踏板、膠帶以及運行機構等部件的金屬結構件。
16.自動扶梯的“中心支撐;中間支撐;第三支撐”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自動扶梯兩端支承之間,設置在桁架底部的支撐物。
17.自動扶梯的“梯級”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自動扶梯桁架上循環(huán)運行,供乘客站立的部件。
18.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理論輸送能力”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在每小時內理論上能夠輸送的人數(shù)。
19.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扶手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兩側,對乘客起安全防護作用,也便于乘客站立扶握的部件。
20.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扶手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位于扶手裝置的頂面,與梯級踏板或膠帶同步運行,供乘客扶握的帶狀部件。
21.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扶手帶入口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扶手帶入口處,當有手指或其他異物被夾入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22.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扶手帶斷帶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扶手帶斷裂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23.自動扶梯的“護壁板、護欄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扶手帶下方,裝在內側蓋板與外側蓋板之間的裝飾護板。
24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與梯級、踏板或膠帶兩側相鄰的金屬圍板。
25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安全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梯級、踏板或膠帶與圍裙板之間有異物夾住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26.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內側蓋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護壁板內側,聯(lián)結圍裙板和護壁板的金屬板。
27.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外側蓋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護壁板外側,外裝飾板上方,聯(lián)結裝飾板和護壁板的金屬板。
28.自動扶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帶有循環(huán)運行梯級,用于向上或向下傾斜輸送乘客的固定電力驅動設備。
29.自動扶梯“額定速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自動扶梯設計所規(guī)定的空載速度。
30.曳引機:(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包括電動機、制動器和曳引輪在內的靠曳引繩和曳引輪槽摩擦力驅動或停止電梯的裝置。
31.電梯的“提升高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從底層端站樓面至頂層端站樓面之間垂直距離。
32.電梯的“額定載重量”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電梯設計所規(guī)定的轎廂內最大載荷。
33.電梯的“額定速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電梯設計所規(guī)定的轎廂速度。
34.電梯的“檢修速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電梯檢修運行時的速度。
35.自動人行道:(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帶有循環(huán)運行(板式或帶式)走道,用于水平或傾斜角不大于12°輸送乘客的固定電力驅動設備。
36.自動扶梯的“提升高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自動扶梯進出口兩樓層板之間的垂直距離。
37.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傾斜角”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梯級、踏板或膠帶運行方向與水平面構成的最大角度。
38.電梯的“開鎖區(qū)域”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繉诱緯r在地坎上、下延伸的一段區(qū)域,。當轎廂底在此區(qū)域內時門鎖方能打開,使開門機動作,驅動轎門、層門開啟。
39.電梯的“預定基站”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并聯(lián)或群控控制的電梯轎廂無運行指令時,指定??看\行的層站。
40.電梯的“極限開關”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轎廂運行超越端站停止裝置時,在轎廂或對重裝置未接觸緩沖器之前,強迫切斷主電源和控制電源的非自動復位的安全裝置。
41.電梯的“平層區(qū)”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空旧戏胶停ɑ颍┫路降囊欢斡邢迏^(qū)域。在此區(qū)域內可以用平層裝置來使轎廂運行達到平層要求。
42.電梯的“緩沖器”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位于行程端部,用來吸收轎廂動能的一種彈性緩沖安全裝置。
43.電梯的“隔層停靠操作”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相鄰兩臺電梯共用一個候梯廳,其中一臺電梯服務于偶數(shù)層站,而另一臺電梯服務于奇數(shù)層站的操作。
44.電梯的“導向輪”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為增大轎廂與對重之間的距離,使曳引繩經曳引輪再導向對重裝置或轎廂一側而設置的繩輪。
45.電梯的“曳引繩補償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用來平衡由于電梯提升高度過高、曳引繩過長造成運行過程中偏重現(xiàn)象的部件。
46.電梯的“復繞輪”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為增大曳引繩對曳引輪的包角,將曳引繩繞出曳引輪后經繩輪再次繞入曳引輪,這種兼有導向作用的繩輪為復繞輪。
47.電梯的“反繩輪”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設置在轎廂架和對重框架上部的動滑輪。根據(jù)需要曳引繩繞過反繩輪可以構成不同的曳引比。
48.電梯的“限速器”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電梯的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一定值時,其動作能導致安全鉗起作用的安全裝置。
49.電梯的“安全鉗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限速器動作時,使轎廂或對重停止運行保持靜止狀態(tài),并能夾緊在導軌上的一種機械安全裝置。
50.電梯的“緊急開鎖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為應急需要,在層門外借助層門上三角鑰匙孔可將層門打開的裝置。
51.電梯的“對重裝置;對重”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由曳引繩經曳引輪與轎廂相連接,在運行過程中起平衡作用的裝置。
52.電梯的“信號控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把各層站呼梯信號集合起來,將與電梯運行方向一致的呼梯信號按先后順序排列好,電梯依次應答接運乘客。電梯運行取決于電梯司機操縱,而電梯在何層站??坑赊I廂操縱盤上的選層按鈕信號和層站呼梯按鈕信號控制。電梯往復運行一周可以應答所有呼梯信號。
53.電梯的“集選控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信號控制的基礎上,把呼梯信號集合起來進行有選擇的應答,電梯為無司機操縱,運行過程中可以應答同一方向所有層站呼梯信號和按照操縱盤上的選層按鈕信號???。電梯運行一周后若無呼梯信號就??吭诨敬?。為適應這種控制特點,電梯在各層站??繒r間可以調整,轎門設有安全觸板或其他近門保護裝置,以及轎廂設有過載保護裝置等。
54.電梯的“梯群控制;群控”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具有多臺電梯客流量大的高層建筑物中,把電梯分為若干組,,每組4~6臺電梯,將幾臺電梯控制連在一起,分區(qū)域進行有程序或無程序綜合統(tǒng)一控制,對乘客需要電梯情況進行自動分析后,選派最適宜的電梯及時應答呼梯信號。
55.電梯的“按鈕控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電梯運行由轎廂內操縱盤上的選層按鈕或層站呼梯按鈕來操縱,某層站乘客將呼梯按鈕掀下,電梯就起動運行去應答。在電梯運行過程中如果有其他層站呼梯按鈕掀下,控制系統(tǒng)只能把信號記存下來,不能去應答,而且也不能把電梯截住,直到電梯完成前應答運行層站之后方可應答其他層站呼梯信號。
56.電梯的“緊急電源裝置;應急電源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電梯供電電源出現(xiàn)故障而斷電時,供轎廂運行到鄰近層站??康碾娫囱b置。
57.電梯的“轎底間隙”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轎廂處于完全壓縮緩沖器位置時,從底坑地面到安裝在轎廂底下部最低構件的垂直距離。(最低構件不包括導靴、滾輪、安全鉗和護腳板)
58.電梯的“轎頂間隙”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對重裝置處于完全壓縮緩沖器位置時,從轎廂頂部最高部分至井道頂部最低部分的垂直距離。
59.電梯的“基站”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無投入運行指令時??康膶诱?,一般位于大廳或底層端站乘客最多的地方。
60.載貨電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通常有人伴隨,主要為運送貨物而設計的電梯。
61.電梯曳引繩曳引比:懸吊轎廂的鋼絲繩根數(shù)與曳引輪單側的鋼絲繩根數(shù)之比。
62.電梯的“對接操作”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特定條件下,為了方便裝卸貨物的貨梯,轎門和層門均開啟,使轎廂從底層站向上,在規(guī)定距離內以低速運行,與運載貨物設備相接的操作。
63.電梯的“平層準確度”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轎廂到站??亢?,轎廂地坎上平面與層門地坎上平面之間垂直方向的偏差值。
64.電梯的“平層”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平層區(qū)域內,使轎廂地坎與層門地坎達到同一平面的運動。
65.觀光電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井道和轎廂壁至少有同一側透明,乘客可觀看轎廂外景物的電梯。
66.液壓電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依靠液壓驅動的電梯。
67.雜物電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服務于規(guī)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它具有一個轎廂,就其尺寸和結構型式而言,轎廂內不允許進入,轎廂運行在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于15°的剛性導軌之間。為滿足不得進入的條件,轎廂尺寸不得超過:①底板面積1.00m2;②深度1.00m;③高度1.20m。但是,如果轎廂由幾個永久的間隔組成,而每一個間隔都能滿足上述要求,高度超過1.2m是允許的。
68.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主驅動鏈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主驅動鏈斷裂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69.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超速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運行速度超過限定值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的裝置。
70.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非操縱逆轉保護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在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運行中非人為的改變其運行方向時,能使其停止運行的裝置。
71.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手動盤車裝置;盤車手輪”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靠人力使驅動裝置轉動的專用手輪。
72.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檢修控制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利用檢修插座,在檢修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時的手動控制裝置。
73.液壓電梯機房:(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安裝液壓泵站和電控柜(屏)等有關設備的房間。
74.電梯:(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服務于規(guī)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它具有一個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于15°的剛性導軌之間。轎廂尺寸與結構型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
75.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附加制動器”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提升高度超過一定值時,或在公共交通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上,增設的一種制動器。
76.自動扶梯的“踏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循環(huán)運行在自動扶梯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板狀部件。
77.自動人行道的“膠帶”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循環(huán)運行在自動人行道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膠帶狀部件。
78.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梳齒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位于運行的梯級或踏板出入口,為方便乘客上下過渡,與梯級或踏板相嚙合的部件。
79.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樓層板”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設置在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出入口,與梳齒板連接的金屬板。
80.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梳齒板安全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當梯級、踏板或膠帶與梳齒板嚙合卡入異物有可能造成事故時,能使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停止運行的電氣裝置。
81.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的“驅動主機;驅動裝置” (GB/T7024-1997《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驅動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運行的裝置。
82.Ⅲ類電梯:(GB/T7025.1-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為運送病床(包括病人)及醫(yī)療設備而設計的電梯。
83.Ⅱ類電梯:(GB/T7025.1-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主要為運送乘客,同時亦可運送貨物而設計的電梯。Ⅱ類電梯與Ⅰ類電梯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轎廂內的裝飾。(公眾號:diantibang)
84.Ⅰ類電梯:(GB/T7025.1-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為運送乘客而設計的電梯。
85.候梯廳深度:(GB/T7025.1-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候梯廳深度是指沿轎廂深度方向測得的候梯廳墻與對面墻之間的距離。
86.Ⅳ類電梯:(載貨電梯)(GB/T7025.2-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主要用于運輸通常由人押運的貨物而設計的電梯
87.Ⅴ類電梯:(雜物電梯)(GB/T7025.3-1997《電梯主參數(shù)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類電梯》)服務于規(guī)定層站的提升裝置,具有一個轎廂,由于結構方式和尺寸的關系,轎廂內不能進人。轎廂運行在兩列剛性導軌之間,導軌是垂直的或垂直傾斜角小于15°。
88.電梯轎廂有效面積:(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地板以上1.0m高度處的轎廂的截面面積。
89.電梯的“安全電路”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它是一種電氣安全裝置,采用非安全觸點和非安全電路元件組成安全電路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使電梯可能出現(xiàn)電氣故障時,不致于成為電梯的危險故障。
90.曳引驅動電梯:(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提升繩靠主機的驅動輪繩槽的摩擦力驅動的電梯。
91.電梯的“驅動主機”:(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包括電機在內的用于驅動和停止電梯的裝置。
92.電梯控制中的“安全觸點”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安全觸點的動作,應由斷路裝置將其可靠的斷開,甚至兩觸點熔接在一起也應斷開。
93.電梯的“再平層”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轎廂停住后,允許在裝載或卸載期間進行校正轎廂停止位置的一種操作,必要時可使轎廂連續(xù)運動。
94.電梯的“平衡重”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為節(jié)能而設置的平衡全部或部分轎廂自重的質量。
95電梯的“電氣安全回路”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串聯(lián)所有電氣安全裝置的回路。
96電梯的“檢修活動門”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設置在井道上的作檢修用的向外開啟的門。
97電梯的“井道安全門”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當相鄰兩層地坎之間距離超過11m時,在其間井道壁上開設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門。
98電梯的“夾層玻璃” (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guī)范》)二層或更多層玻璃之間用塑膠膜組合成的玻璃。
99.曳引機的“額定速度” (GB/T13435-1992《電梯曳引機》)對應轎廂額定速度的曳引輪節(jié)徑上的線速度。
100.曳引機的“額定載重量” (GB/T13435-1992《電梯曳引機》)當曳引比為1﹕1,平衡系數(shù)為0.40時,曳引輪切向曳引的轎廂額定載重量。
101.理論運行時間:(J/T5010-1992《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擇》)轎廂在兩個端站之間全行程運行所需的理論時間(形程除以額定速度)。
102.輸送能力:(J/T5010-1992《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擇》)在給定的時間周期內,單梯或群梯能夠運送的乘客數(shù)占該住宅內總人口的百分比。
103電梯在主樓層的間隔時間:(J/T5010-1992《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擇》)單臺電梯轎廂在一天內相鄰兩次離開主樓層的時間間隔的平均值。
104.主樓層:(J/T5010-1992《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擇》)通常乘客可以從街道上直接進入的樓層。如果一臺電梯有幾個不同的樓層都通向街道,則通向街道的最低的樓層為主樓層。
105.上行高峰期:(J/T5010-1992《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擇》)一天內電梯主要用作從主樓層向以上各樓層運送乘客的時間。
液壓電梯、雜物電梯法規(guī)與制造、安裝標準
1.雜物電梯:(JG135-2000《雜物電梯》)服務于規(guī)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它具有一個轎廂,就其尺寸和結構型式而言,轎廂內不允許進人,轎廂運行在兩列垂直的或與垂直方向傾斜角小于15°的剛性導軌之間。
2.轎廂:(JG135-2000《雜物電梯》)雜物電梯用于載重的部分,為安裝方便一般是整體結構。
3.清潔門:(JG135-2000《雜物電梯》)為清潔電梯井道底部內灰塵和散落的雜物,在井道下端井道壁上所設置的門。
4.裝載高度:(JG135-2000《雜物電梯》)電梯層門地坎上平面到該樓層地板水平面的垂直距離。
質量管理標準
1.質量:(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一種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
2.能力:(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組織、體系或過程實現(xiàn)產品并使其滿足要求的本領。
3.質量管理:(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在質量方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協(xié)調的活動。
4.質量特性:(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產品、過程或體系與要求有關的固有特性。
5.質量手冊:(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規(guī)定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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