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到一件事,讓我心中五味雜陳。
一位網(wǎng)友養(yǎng)了三年的寵物狗被婆婆燉了吃,說因為她懷孕了,要給她“安胎”!
網(wǎng)友找到自己的丈夫,可丈夫也站在婆婆那邊,一口一個都是為了孩子好。
她十分生氣,憑什么他們能隨意處置自己的狗?!一怒之下,直接跑去醫(yī)院,打掉了懷孕三個月的孩子。
隨后,網(wǎng)友拖著病體提出離婚,并控訴婆婆犯了盜竊罪,偷盜屬于她的【私人財產(chǎn)】!
可婆婆卻反咬一口,說她犯了故意殺人罪,還侵犯了丈夫作為男人的生育權,就因為她打掉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我真是
能不能要點臉!眾所周知,婦女具有自主的生育權,人家不想生,子宮長在人自己肚子里。
打胎,完全不犯法,更別提什么故意殺人罪,侵犯丈夫的生育權了!
反觀這個婆婆,她私自偷狗殺害,侵犯了別人的財產(chǎn)。
因為該狗的價值偏高,婆婆最終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爽??!爽文都不敢這么寫!
最終,網(wǎng)友和丈夫成功離婚。
講真我不太理解,為什么在有些長輩的眼中,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變?yōu)椤臼澄铩浚?/strong>
去年,河南省鄭州市有一老太,把鄰居家走丟的金漸層偷回家,剝皮分尸后凍進冰箱里
。在主人找上門后,還厚著臉皮說了一句:
“我辛苦幾個小時才剝好,好不容易切成一小塊一小塊,能不能留些給我吃?”
得到否定答案后,老人的家人還倒打一耙!
“老人家過去是受過苦的!那個餓死人的年代,別說是動物尸體了,樹皮都吃!”
這可真是真會道德綁架啊
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要把別人的傘都撕爛。
你媽受過罪,那你自己孝敬你媽,憑什么要讓別人的寵物為你媽的【不浪費】,為你自己的【孝心】買單?!
人,如果在極端情況下做出極端選擇,那無可厚非,畢竟餓極了,我們都不是圣人。
但要是在和平年代,對別人家的寵物下毒手,那就是壞!純粹的壞!
雞鴨魚豬各種食物你都可以選,偏不,就要殺別人家的貓。
干脆陪著你媽,搬個小板凳去殯儀館門口等著,等有人來了問問人家能不能切下兩斤?
誰家沒有老人,誰家的老人不是從那個人吃人的年代過來的?!
你媽不是不是覺得浪費嗎?你敢不敢去!
寵物,不是食物。
寵物,不是食物。
寵物,不是食物!?。?/span>
同樣是那個年代出來的人,有70歲奶奶旅途中花費千元救下小流浪。
有奶奶典當自己價值三十萬的首飾,只為給家中的貓狗看?。?/span>
還有奶奶為救愛貓涉險翻窗,一把年紀站在11樓的外墻!
她們年輕的時候,難道沒吃過那個年代的苦嗎?!
受過罪,不是作惡的借口。
是,那一代的人確實不容易,我們今天幸福的生活,要感謝他們的付出奉獻。
但不能忘了,社會是在發(fā)展的,你既然在兵荒馬亂中學會如何活命,也要在如今學會如何尊重生命!
希望這些傷害動物的老人們,對得起我們年輕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