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卡賓槍是一種半自動卡賓槍,是二戰(zhàn)中美國使用最廣泛的武器之一,是槍械歷史上按照公認的卡賓槍定義,第一種專門設計及大量生產的卡賓槍。
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為軍官、軍士、司機、機槍手、通訊兵及其他不便攜帶來福槍的人配備一種介于步槍與手槍之間的質量不超過2.5千克的輕武器,作為輕型自衛(wèi)武器用以取代手槍和沖鋒槍。這些要求實際上與現在流行的單兵自衛(wèi)武器(PDW)的概念差不多。
1940年美國軍方批準展開研制計劃。由溫徹斯特連發(fā)武器公司設計的樣槍以及威力介于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彈藥被美軍選中,1941年10月正式定型投產,并命名為“.30英寸口徑M1卡賓槍”。M1卡賓槍于1942年進入現役裝備部隊。美國政府指定了9個生產承包商進行生產,直到二戰(zhàn)結束,1945年停產時,M1卡賓槍及其改進型共生產了600多萬支。
M1卡賓槍采用短行程活塞的導氣式工作原理,槍機回轉閉鎖方式,單發(fā)射擊,自動裝填子彈,由15發(fā)彈匣供彈。發(fā)射專門研制的7.62毫米口徑的槍彈(.30 卡賓槍彈,7.62×33毫米),彈頭外形比較象手槍彈藥,侵徹效果比沖鋒槍使用的手槍彈強,有效射程更遠。但是不適于遠距離射擊,威力不足。
M1卡賓槍具有質量輕、射擊時容易控制等優(yōu)點。與當時的步槍相比,便于更換的彈匣和較大的容彈量,實際射速高而且后坐力低,其射擊精度和侵徹作用比使用手槍彈的沖鋒槍強。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M1卡賓槍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近戰(zhàn)武器。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更稱卡賓槍為“為我們贏得太平洋戰(zhàn)爭勝利的最大因素”。
M1卡賓槍
M1A1卡賓槍
1942年定型,折疊槍托型,金屬制骨架式槍托向左側折疊。 主要裝備傘兵。
M2卡賓槍
1944年定型,在機匣左側增加快慢機,可選擇單發(fā)、連發(fā)射擊模式。彈匣容量30發(fā)子彈。M2卡賓槍僅生產了57萬支,一般裝備給參謀士官或軍官使用。由于有些M2卡賓槍使用了M1A1的槍托,此外M2卡賓槍的30發(fā)彈匣也可用于M1卡賓槍上,因此很容易在外觀上產生混淆,準確辨認的方法就是看看機匣左側有沒有快慢機柄。
安裝了M1A1折疊槍托的M2卡賓槍
M3卡賓槍
1945年定型,裝上主動紅外夜視裝置,加裝喇叭形槍口消焰器。取消了連發(fā)發(fā)射功能。只生產了約2100支,而且只用在朝鮮戰(zhàn)場上。
M1卡賓槍 在解放戰(zhàn)爭和抗美援朝戰(zhàn)爭中,曾被人民軍隊大量繳獲并成為打擊敵人的有力武器。
近年生產的M1卡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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