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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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起
中心城區(qū)限貨措施有新調整
7月20日起
正式實行!
關于調整高明區(qū)中心城區(qū)
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維護高明區(qū)中心城區(qū)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同時進一步提高貨運車輛在城市道路通行便利度和通行效率,更好助力物流保通保暢,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xiàn)對高明區(qū)中心城區(qū)貨運車輛限行措施進行優(yōu)化調整,有關調整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圍
東至沿江路(荷香路路口以北至甲沙線);南至文華路、荷香路、常安路、泰和路、中山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寶路、秀麗河、躍華路、荷香路、滄江路,以上所述道路、河流組成的完整閉合區(qū)域在限行時間禁止限行貨車通過。其中:高明大道、祥福路不限制貨車通行,怡樂路(祥福路至大德路)除限制時間外不限制貨車通行。
二、限行時間
限行范圍內道路(怡樂路除外)限行時間由原來每天 6 時至24 時,調整為每天 6 時至 23 時。
怡樂路(祥福路至大德路)在每天交通高峰時段,即上午 7時至 9 時 、下午 17 時至 19 時禁止限行對象通行,其余時間均可通行。
三、限行對象
限行對象為大型貨車、掛車,其中大型貨車包括重型貨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 12 噸的載貨汽車)、中型貨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 4.5 噸且小于 12 噸的載貨汽車)、重型半掛牽引車、中型半掛牽引車、重型全掛牽引車、中型全掛牽引車、重型專項作業(yè)車、中型專項作業(yè)車。
輕型及以下貨車(含藍牌貨車、皮卡車<多用途貨車>、新能源輕型貨車等,不分噸位),車長不超過 6 米、總質量不超過 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以及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列入限行范圍。
四、通行證辦理
因運輸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設等需要,確需在禁限行區(qū)域通行的大型貨車、掛車,須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禁限行區(qū)域臨時通行證,或通過“交管 12123”APP 申領城市貨車通行碼,按規(guī)定時間和路線通行,確保通行安全。
五、法律責任
對違反上述限行管理規(guī)定的大型貨車、掛車,公安機關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執(zhí)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規(guī)定
在限行區(qū)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區(qū)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guī)定。本通告的貨車限行范圍和路段,以路面實際交通標志為準。
本通告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起施行,原高明區(qū)中心城區(qū)貨車限行規(guī)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3年7月18日
1.為什么要調整貨車限行區(qū)域
由于限行區(qū)域在核區(qū)中心城區(qū),部分區(qū)域客貨交通混雜,易引發(fā)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貨車亂停亂放,還嚴重影響文明城市形象和市民群眾出行。
這次貨車限行區(qū)域的調整,是進一步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壓降交通事故的需要。
2.新老方案不同點
東至沿江路(荷香路路口以北至甲沙線)
南至文華路、荷香路、常安路、泰和路、中山路
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
北至三寶路、秀麗河、躍華路、荷香路、滄江路
*以上所述道路、河流組成的完整閉合區(qū)域在限行時間禁止限行貨車通過。
其中:高明大道、祥福路不限制貨車通行,怡樂路(祥福路至大德路)除限制時間外不限制貨車通行。
1.限貨對象調整:
限行對象為大型貨車、掛車,其中大型貨車包括重型貨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 12 噸的載貨汽車)、中型貨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 4.5 噸且小于 12 噸的載貨汽車)、重型半掛牽引車、中型半掛牽引車、重型全掛牽引車、中型全掛牽引車、重型專項作業(yè)車、中型專項作業(yè)車。
輕型及以下貨車(含藍牌貨車、皮卡車<多用途貨車>、新能源輕型貨車等,不分噸位),車長不超過 6 米、總質量不超過 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以及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列入限行范圍。
2.限貨時間調整:
原來時間為:6 時至24 時,現(xiàn)調整為:每天 6 時至 23 時,比原來時間縮短了1小時。
怡樂路(祥福路至大德路)在每天交通高峰時段,即上午 7時至 9 時 、下午 17 時至 19 時禁止限行對象通行,其余時間均可通行,比原來時間縮短了半小時。
交警部門對中心城區(qū)所有貨源發(fā)生地進行走訪調查,是在充分的調研基礎上才進行了調整。
3.通行證辦理
因運輸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設等需要,確需在禁限行區(qū)域通行的大型貨車、掛車,須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禁限行區(qū)域臨時通行證,或通過“交管 12123”APP 申領城市貨車通行碼,按規(guī)定時間和路線通行,確保通行安全。
聯(lián)系電話:88822244、88680666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qū)荷香路443號交通警察大隊
溫馨提示
在實施期間
違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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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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