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交完一般是不能退的。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做了約定并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chǎn)生相應的法律后果。若買家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交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買賣雙方的協(xié)商結果,并非越多越好。根據(jù)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定金的數(shù)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例如購房者購買的二手房定價為100萬,定金就不要超過20萬元。
1.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了解房屋和賣房者的詳細信息,要求中介公司或出售人出示真實有效的房產(chǎn)證、土地證、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等證件。
2.購房者應該通過房管局核實房產(chǎn)證,弄清楚房屋相關權利是否真實、完整、可靠;了解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存在債務、抵押等情況。
3.為了有效保障雙方權益,購房者在交定金的時候應該要求簽訂定金協(xié)議。協(xié)議內容一般包括:
(1)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價格、是否含裝修、是否含車位、車位價格等具體內容。
(2)各方的責任義務,如悔約責任、違約金款項等。
4.交購房定金一定要注意定金合同的內容,在定金合同中一定要約定好正式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限;約定好違約行為的處理方法;如果沒能在規(guī)定時間簽好購房合同,定金應該怎么處理等具體細節(jié)。
定金與訂金僅是一字之差 , 在實踐中人們經(jīng)常把兩者混淆,其實兩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訂金并非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在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或者視為對立約的保證,但這種保證是單方的,它只對買方形成約束。若賣方違約,買方的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買方違約 , 賣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返還。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 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而訂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定金與訂金的法律后果不同。買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 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 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交付或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的,不發(fā)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訂金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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