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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安置房在房地產市場中廣受青睞,是因為較之于商品房,動遷房的單價相對較低,同時稅費也更為優(yōu)惠。但在實踐中,動遷房價格雖低卻隱藏著種種風險,動遷房買賣糾紛頻發(fā)。
>>常見的動遷房交易風險有:
1、房價變動,買賣一方反悔
2、出賣人去世,繼承人不配合
3、限轉期不滿,房屋無法過戶
4、出賣人無權處分,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5、房屋權屬不明,常涉案外人訴訟
如果購買動遷房
如何最小化交易風險?
今天,小編通過幾個問答
分享動遷房買賣如何避免掉進“雷區(qū)”
Q1、在限售期內動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xié)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Q2、沒有產證的動遷房可以買嗎?
為減少糾紛,不建議購買無產證的動遷房。
沒有產證的動遷房,需要查看動遷安置協(xié)議,原則上需要動遷協(xié)議上所有的安置人口都簽署合同。拆遷安置往往以戶為單位,拆遷房的權利人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實踐中,在尚未辦理小產證時,房屋產權人之一為清償個人債務,代被監(jiān)護人簽署買賣合同,是否侵犯被監(jiān)護人財產權利,存在爭議。因此,不建議購買沒有產證的動遷房。
Q3、在三年限制期內進行的動遷房交易,房屋何時可以過戶?
根據(jù)2011年7月6日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布施行的《上海市動遷安置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動遷安置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的3年內,不得轉讓、抵押,但依法發(fā)生繼承等非交易類行為以及由原安置區(qū)、縣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回購的除外。
辦理過戶的條件是大產證滿3年且動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滿3年,兩者需要同時滿足,才可以辦理過戶。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因為買方在限售期內購買房屋存在過錯,所以買方不能以自己已經付清房款為由排除執(zhí)行,且可能面臨房屋被法院拍賣的風險。
Q4、如果真的想買動遷房,應當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盡量購買有辦理產證的動遷房,以降低房產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
?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最好要求全部的被安置人都在合同上簽字,否則可能影響協(xié)議效力或者造成過戶困難。
? 考慮到市場變化的因素,以及動遷房交易過程時間較長,可能存在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情況,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違約金,以約束買賣雙方,使合同順利履行,同時買方也應敦促賣方盡早交付房屋。
來源|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法院
作者:盛詩怡
責任編輯 | 張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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