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 13:58
華人號:歷史中國古代的歷史一直都有匈奴的記載。歷史上,中原地區(qū)有獨特的封建禮教的文化傳承,中原地區(qū)之外的大草原上,也有著屬于游牧民族的文化。而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在當時人們的眼中,就是殘暴而且低俗的,中原地區(qū)的人就十分的厭惡這些草原蠻子,認為他們沒有文化,更沒有禮教。
在北方草原一直都有這樣的一個傳統(tǒng),就是父親去世了的話,他的兒子可以娶她的老婆;兄長去世的話,他的弟弟可以娶她的妻子。這對于當時中原地區(qū)的文化而言,是十分難接受的,在中原文化中,對于這種行為是十分不齒的。而且也基本上不會有人去做這些違反常理的事情。而在匈奴們的眼中,則是司空見慣的一件事情,并且成為傳統(tǒng)一直流傳。
但是實際上在我們中原地區(qū),也是有著這樣的事情存在的,而且可以追溯的久遠的春秋戰(zhàn)國時期。當時人們的轉(zhuǎn)房和收繼實際上就是這種行為,只不過換了好聽的說法而已。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中原的確這種行為就漸漸地被人摒棄了。畢竟有違倫常的事情和禮教文化是有巨大沖突的。這實際上也是文化積累帶來的好處了。
而北方的游牧民族,實際上是居無定所的,也沒有固定的文化傳承下來,就更不要什么文化沉淀和積累了。游牧民族是人們眼中的蠻人,而他們處理事情的方式自然也是足夠的野蠻的。對于倫理,他們這些人自然是不會在乎的。
當時的游牧民族,由于居無定所,所以實際上他們能夠擁有的財富不外乎一些牛羊等牲畜,和他們居住的蒙古包。他們的財產(chǎn)形式也就是十分的單一,也容易被其他人占有。而如果他們的妻子嫁給了其他人,是很難保障他們的孩子繼承到應(yīng)得的財產(chǎn)的。而且在匈奴的文化中,夫妻雙方都會擁有一定的財產(chǎn)所有權(quán)的而如果這些寡婦外嫁的話,她們也是可以帶走屬于他們的那一份財產(chǎn)的。于是乎兒子娶父親的妻子,就成了游牧民族很常見的事情,這樣做也是為了將家中的財產(chǎn)聚集到一個人的手上,便于管理家族。
但是當時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弟弟娶哥哥的妻子出現(xiàn)。這實際上也不難理解。在當時的匈奴中,弟弟和哥哥的關(guān)系是十分好的,一家人也是一直住在一起,不會像中原地區(qū)一樣,長大到一定的年紀就進行分家。朝夕相處,實際上彼此之間都是會有一些感情的。那些喪偶的女子不進行外嫁,實際上也是可以保證家族的凝聚力的,可以保證家族的傳承不斷絕,一直在自己家人的手上。而不用擔(dān)心外嫁導(dǎo)致的財產(chǎn)分割以及繼承人的選舉問題。
也是因為長期的生活在一起,在父親或者哥哥去世之后,他們也可以很自然而然的走到一起,當時游牧民族彼此之間所隔得距離也是挺遠的,于是也為他們走到一起創(chuàng)造了地理條件。沒有道德約束,也沒有外人指著說教,他們走到一起也就很容易理解。
游牧民族的文化實際上是靠著一代一代人口口相傳的,并沒有什么特殊的記載,也沒有什么成文的規(guī)定。所以實際上在他們眼中,能夠好好的保留家族,保留家族的血統(tǒng)是極其重要的事情。在他們的眼中沒有倫理道德的觀念。娶哥哥或者父親的妻子,對于他們也是一件可以接受的事情。能夠為家族帶來好處的事情,他們自然是樂意去做的,而不會因為倫理道德而產(chǎn)生隔閡。而淳樸彪悍的匈奴也沒有中原地區(qū)那么多的權(quán)力爭奪。
相比較中原地區(qū),為了權(quán)力斗爭而父兄相殘的情況,當時匈奴的處理方式似乎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不僅可以完整的保留住家族的財富,而且可以保持血脈的純凈。更重要的是在匈奴的眼中,生的孩子越多就是越孝順的,在艱苦的環(huán)境中生存的匈奴子弟們,實際上也是很難去別的地方找到別的女人的。于是就順理成章的接管了這些沒有了男人的女子了,從而生更多的孩子來壯大自己的族群。
中原地區(qū)的人是無法接受的。而當時的和親,導(dǎo)致很多公主外嫁,在這其中就有一個很出名的女子,王昭君。她是可悲的,受到中原地區(qū)教育的她不僅需要嫁給自己名義上的兒子,更是在之后嫁給了自己的孫子。這樣的文化,著實是讓中原地區(qū)的人難以接受。但是畢竟價值觀不同,也就不難做過多的批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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