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譯文】
柳下惠做法官,多次地被撤職。有人對他說:“您不可以離開魯國嗎?”他道:“正直地工作,到哪里去不多次被撤職?不正直地工作,為什么一定要離開祖國呢?”
士師:典獄官。
三黜:三被黜退。
焉往而不三黜:舉世濁亂,不容正直,以此例彼,將何往而不被黜。
何必去父母之邦:欲求不黜,惟有枉道。茍能枉道,則不必去父母之邦亦可不被譴黜。柳下惠于魯公室尚在五服之內(nèi),與孔子以魯為父母之國者又不同,故義不當去。
孟子稱柳下惠圣之和,觀此章,辭氣雍容,可謂和矣。然其不欲枉道之意,則確然有不可拔者。故孟子稱其“不以三公易其介”。惟玩其辭氣,終若視一世皆枉道,無可與為直,其倦倦救世之心則淡矣。故孟子又謂“柳下惠不恭”,此所以異于孔子。本篇所記古之仁賢隱逸之士,皆當與孔子對看,乃見孔子可去而去,不茍合,然亦不遁世,所以與本篇諸賢異。
又按:此章無斷語,因無子曰字。義明不待有斷。載在《論語》,其為孔子言可知。
柳下惠作士師,等于現(xiàn)在管刑法的官,勉強比作現(xiàn)代的司法部長或最高法院院長。他三次上臺,三次都被罷免下臺,于是有一個人對他說,你先生何必一定要在魯國做事,出國去吧!你自己國家不要你,何必一定干,到別的國家說不定有更好的地位。柳下惠答復(fù)他說,一個人終身行直道,思想、行為、做事完全直的,走正路來做人家的部下,在任何一個國家社會做事,都是一樣會有問題,都要吃虧,會被擠下來的。如果以歪曲的心思,用手段來取得地位,以得功名富貴為榮耀,并不想真為國家社會做事的,那又何必離開自己父母之國呢?祖宗都在這里,一樣可以做事。換句話說,隨便在哪里,決不走歪路,而走正路,在任何社會都是一樣比較困難的。柳下惠的人品就在這里,為了貫徹人格的思想,為了貫徹傳統(tǒng)文化以正道事人,以正道立身處世,忽視于功名富貴,那是身外事,并不在乎,這是他的人格。這里先記載他的事情,后面孔子還要提到他的。
為什么把柳下惠的事放在微子、箕子、比干三人的記載后面?柳下惠并不是殷紂時代的人,而是春秋戰(zhàn)國孔子這一時代的人,還可能稍稍早一點,比孔子大幾歲,不過已是一個天下聞名了不起的人物,這里先記載他的事,柳下惠的這幾句話,也說明了前面三個人的事情。所以中國的古文,如《論語》的文章一看起來好像是法律的條文,一條一條,好像連不起來,實際上仔細一讀,它是長篇文章,連接得非常好。換句話說,微子、箕子、比干,有的愿殺身以成仁,如比干;被趕出去就走了,如微子;為奴就為奴,如箕子。為什么他們不彎一彎呢?態(tài)度稍微改變一下,去拍個馬屁,也會好好用他們,更何況他們本來就是皇族??墒撬麄?yōu)槭裁床贿@樣做?這就說明個人作人也好,在國家社會中立足作一普通人也好,大原則上人格的重要。反過來,就是如果以枉道事人的話,隨便哪里都可以干,如果堅持以正道、直道事人,又何必離開?所以引用柳下惠的這幾句話,等于是為上面三個人的事,作了一個注解,這就是《論語》的編輯方法。
柳下惠認為如果我放棄原則去做官做事的話,那又何必出國,放棄原則在魯國就可以好好做官的,就不會被免職了。這是他的思考,重點在于他很隨和,不忍心老百姓沒有人照顧。所以在這個時候你就要知道,也需要有些人像柳下惠一樣,不要計較別人怎么樣,我做我該做的事。人作為人最可貴的是他有豐富的潛能,他可以透過學習、鍛煉、成長,讓自己的生命變得不一樣。人活在世界上,要設(shè)法突破你當時的限制,要想到人的價值超越時空之上,有他特別的尊嚴。
君子坦蕩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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