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八字的用神為定格之物,取用神的目的是定格,用神為官,當用神無刑沖克合時,可以定為官格。
取用神總則:古人論命,先論從化,從化不成,方論殺官,財官無取,方論格局.以月令為主,官殺為先(官為先是月令有官殺,以官殺為先,月令無官殺,四柱有官殺,也取月令與官殺配合)
1.取用一般原則.
1. 以月令.本氣為主,甲生申月,殺格.
2. 以月令本氣.透干為主,甲生申月,透庚為殺格,透壬為殺化印格。
3. 月令無用神(比祿刃)另取官殺。甲生寅月,月令外取官殺食傷.
2.變格
1.月令會合五行變化定格,甲生寅月,見寅午為祿格化食格.
2.月令合化定格甲生申月,見申子辰,為殺格化印格.
3.透干會支共定格,甲生申月,透壬,支見子辰,殺格化為印格.
3.雜氣
1.透干會支定格,甲生亥月,透壬,見卯未,為印格.
2.從重,庫定格甲生辰月,多辰戌為財格;甲生辰,多壬為印格.
用神分類
從月令中可用之神而定為用神,子平用神分為二大類:吉用神,財官印食;兇用神,殺傷刃劫.
“財官印食四吉神”,這些東西為什么是善的?
正偏財——銀子、收入、美女、嬌妻。
正官——地位、尊嚴、管別人、做官。
正偏印——安全、庇護、名譽、權(quán)力部門的印鑒。
食神——享受、美食、優(yōu)雅、雍容、紳士。
月令十神為煞(偏官)、傷官、陽刃、建祿月劫,習慣上稱“四兇神”。四兇神為什么為惡神?
煞——打擊、壓迫、攻身。
傷——狂妄、刻薄、傷人。
刃——惡兄、沖殺、滋事、奪財。
劫——奪財,使我窮困不堪。
對于吉利之月令用神,要順用之。所謂順,就是好好安頓,把他養(yǎng)壯、好好保護。讓他直接就可以為我服務。對于兇惡的月令用神,要逆用之。所謂逆用,就是不能順了他的意志,要對兇惡之神進行打壓,調(diào)教。
用神變化
用神從月令中取,但因月令透干會支不同而用神也在變化。
取用原則中講到:1、月令本氣取用神。2、月令有透干以透干取用神,實則是由本氣不透而讓透干來主事,本氣用神化透干為主事用神。3.因月令會合改變本氣變?yōu)楹匣逍卸ㄓ蒙瘢彩潜練饣癁楹匣逍卸ㄓ蒙?。如:寅月,甲為主,因不透而透丙,則以丙為用神。這就是用神變化。如,寅月,月令寅合年支午,寅午合火以火為用神.
用神變化,有用神愈變愈好,有用神愈變愈壞,有用神由壞變好,有用神由好變壞,有有神雖變而不失本氣。
何謂變之而善?
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為印。
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
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何謂變之而不善?
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
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煞。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
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
用神變化后純雜
用神有變化,變化之后分純雜,這個變化分為月令透干,多透干、月令支會合幾種。變化分純雜呀,簡單說,純,指月令的幾個藏干同時透出兩個以上用神,相互作用正好可以為用;雜,就是月令透出作用正好不能為用。同透干成格,可以分為一用神、兩個用神、三用神。用神純者為吉,用神雜者為敗。
用神之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
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財與官相生,財與官用神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財與食相生,食神與財用神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與食相克,殺用神用食神相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純用神可以取旺氣定用神,弱者為相神,從月令中透出之用神定為格局。
用神之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
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用神與傷官用神相克,兩不相謀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用神與財用神相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
用神之雜,相克而不能取用,如果他支有合去其中一個用神,那另一個用神還是可以用,這樣去雜為清,暫定為用神。
用神純雜一說,強調(diào)的月令的重要性,月令為司令之物,從月令中透出之物稟月令旺氣,可以作為。故顯得特別重要
這樣綜合分析,這能從月令中取定用神。取定用神只是論命第一步,也是定格局的第一步。格局= 格 +局(格為用神,局為相神)。取了用神還得分析能不能為用,也就是能不能定格。對用神定格有各自不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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