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wǎng)訊 今天(2日)記者從房管局相關部門了解到,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今年都有一些政策性的變化。
廉租房變化一
保障對象的收入條件有所放寬
2011年市區(qū)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為:人均月收入700元及以下,申報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8㎡(使用面積13.5㎡)及以下、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難家庭。在保障對象收入的確定上,2010年是人均月收入600元,而今年是700元。
廉租房變化二
保障對象計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范圍上適當調整
2011年政策規(guī)定, 申請人夫妻雙方系獨生子女的,其中一方父母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積超過100㎡或兩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積合計超過90m2的計算房屋面積;夫妻雙方中一方非獨生子女的(社區(qū)、街辦證明),非獨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私房可不計算房屋面積。
申請人夫妻的已婚子女是獨生子女的,其獨生子女夫妻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積超過100㎡或兩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積超過90m2的計算房屋面積;非獨生子女的,則按申請人確認的一個子女(社區(qū)、街辦證明)的家庭私房計算房屋面積。
申請人夫妻的子女屬于未婚的(女30周歲以下、男35周歲以下),其子女的私房計算房屋面積。
而去年在保障對象人均住房面積的確定上,申請人夫妻中是獨生子女的一方父母私房未限定面積,全部計算人均住房面積,申請人夫妻的已婚子女是獨生子女的,其獨生子女夫妻的私房未限定面積,全部計算住房面積;
廉租房變化三
保障退出要求更加明確
2011年政策規(guī)定:廉租住房的租住戶如不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條件且主動退出廉租住房的,可以對照政策申請其他的住房保障形式。即:如果保障對象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果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而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可以選擇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而去年的政策規(guī)定:廉租住房的租住戶如不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條件而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只能按當年物價部門核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由其購買租住的廉租房;而今年對于這種情形,是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
同時去年的政策還規(guī)定:對于租住戶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也不符合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或申領購房政策性補貼條件時,可按市場評估價的80%購買先前配租的廉租住房并取得完全產權,如不購買先前配租的廉租房而繼續(xù)租住時,實行商品房市場租金。而今年的政策規(guī)定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且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而不是商品房的市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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