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張居正死后被萬歷皇帝清算,以至抄家問罪,很多人將其原因歸結在于張居正推行改革得罪了許多人。這個結論其實沒有實質性根據,是一部分史學家不負責任臆測出來的原因。張居正死后之所以墻倒眾人推,關鍵在于奪情事件時處置不當。
萬歷五年,張居正勾結上大太監(jiān)馮保,將上任首輔高拱趕回了老家。正當他想大干一場的時候,卻從老家傳來了一個不好的消息,他老爹張文明死了。父親去世,兒子會感到悲傷,但張居正更擔心的卻是父親去世帶來的另一個副作用-丁憂。
古代講究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妻為婦綱,忠與孝往往是聯系在一起的,君主認為只有孝的兒子才能成為忠的臣子,因此要求臣子在父母死后3年內要回家守孝,不能繼續(xù)當官,學生在父母死后則不能參加科舉。
回家丁憂對大多數官員來說都不是件好事情。首先,回家守孝,朝廷雖然會給你發(fā)工資,但明朝官員的工資是出了名的低,官員的收入主要是靠炭敬、冰敬之類的灰色收入,一旦丁憂,收入這一塊會大打折扣。
其次明朝官員的晉升是要考核的,考核過關才能升官,但如果你回家守孝了,這三年時間是不會計入考核的,也就是說你白白浪費了三年寶貴的仕途升遷時間。
最后官員丁憂,必然要讓出現在的官職,丁憂完以后回去還需要等待重新分配官職,一等七八年的人也不是沒有。
位極人臣的張居正并不擔心沒錢,也不是怕丁憂回來沒官做,他是不愿意放心手中的權力。自嘉靖年間起,嚴嵩干掉了夏言,徐階又干掉嚴嵩,然后徐階致仕高拱上位,張居正好不容易聯合大太監(jiān)馮保趕走高拱,怎么能輕易地把權力交出去呢,“恐一旦去,他人且謀己”。
而且在嘉靖年間當過首輔的人,下臺以后大多沒有好下場,夏言被殺,嚴嵩被抄家趕到街上當了乞丐,徐階則是因為兒子晚節(jié)不保,張居正也不愿意冒著被清算的風險放下手中的權力。
既然不肯丁憂,那就只有走“奪情”這條路了。在明朝,官員遭遇父母逝世時,如果事態(tài)緊急,經皇帝特批,可奪情任職如故,如帶兵打仗的將領,軍務在身,必須奪情。但文官奪情的話,通常則會引起一定的爭議。
在明朝早期,文官奪情特別是閣臣奪情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如永樂年間的楊榮、宣德的楊溥,都被奪情,未能終喪。但經過嘉靖朝大禮議事件,整個社會都形成了重孝守孝的氛圍。因此,張居正要奪情,反對者不是政敵,也不是所謂的改革受害者,而是整個文官集團和社會輿論。
果然,張居正一說要奪情,便有眾多的官員紛紛上書,希望張居正回去居喪,以全孝道。其中尤以觀政刑部進士鄒元標的上書言辭最為激烈:“今有人于此,親生而不顧,親死而不奔,猶自號與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為喪心,則以為禽彘,可謂之非常人哉?”直接指著張居正的鼻子說他是禽獸。
丁憂與否,本來是可以爭論的問題,但張居正卻偏偏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不讓群臣爭論,而是用嚴刑峻法壓制輿論。
首先,他先借用萬歷小皇帝的口,將自己的意志轉化為皇帝的旨意:“叵奈群奸小人,藐朕沖年,忌憚元輔忠正,不便己私,乃借綱常之說,肆為擠排之計,欲使朕孤立于上,得以任意自恣,殊為悖逆不道,傾危社稷,大傷朕心?!?/p>
張居正將那些反對自己奪情者比作是“欺君”“悖逆”“小人奸邪”,希望通過萬歷皇帝來震懾天下群臣,將滿朝的輿論壓制下去。
接著他又采用嚴刑峻法,從肉體和精神上摧殘那些上書反對他奪情的人。如要求張居正奔喪且葬畢回朝的吳中行和趙用賢各杖六十,發(fā)回原籍為民,“永不敘用”;侍郎何維柏被罷官;侍講趙志皋、張位和修撰習孔教被貶;學士王錫爵和修撰沈懋學被迫稱病回家。
就明代的法律和政情而言,除謀反、謀大逆、殺人、大不敬、奸親、貪賄、職務犯罪等外,在權力斗爭中因政見不同而受到打壓的官吏通常會被平反,健在者一般皆被起用,但張居正經常使用“遇赦不宥”“永不敘用”來自欺欺人和嚇唬眾人。
為了堵塞言路,禁止天下人議論自己奪情的是非,張居正還使出了一個大昏招,那就是禁毀書院,“是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禁止私人辦法,只允許公學,完全把自己推向了學子士大夫的另一面。
一系列手段下來,憑借著皇帝的威名和首輔的權力,表面上看張居正獲得了勝利,沒有人再敢議論他奪情的事情,也沒有人再敢反對他。整個朝廷只有一個聲音,那就是張居正,即使是言官,也不敢妄議朝政。
但這勝利是暫時的,他只是使用強權和暴力壓制了反抗者,卻讓自己成了天下公敵。等他一死,大臣、言官、讀書人,這些暫時的失敗者將卷土而來,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因此張居正死后,萬歷皇帝之所以要討伐和清算張居正,并不只是因為張居正的霸道和個人生活作風,更重要的是,張居正奪情本來就是非正義的。
萬歷要用張居正的錯誤來否定張居正,從而重塑自己作為圣君的形象,并起用之前奪情事件中被張居正革職和清除的反對者,以達到重振朝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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